如前所述,不同的转型国家采取了实际不同的国有银行改革战略,因而银行外资在其中发挥的作用也不尽相同。捷克的银行业改革是整个经济认股权证式私有化改革的一个组成部分,匈牙利则将外国战略投资者的进入作为改革模式的首选,而波兰主要采用了银行股权公开上市的方式,并最终由一个战略投资者取得控制权。下面,我们分别简要介绍外资银行在三个不同国家的作用。
(一)波兰
外资银行对波兰银行业改革的介入可谓一波三折。在改革初期,政府对内资和外资准入银行部门的限制比较宽松,外资银行被给予税收减免的优惠,甚至可以硬通货的形式保留部分资本在手上。然而,出于对波兰政治经济改革前景不确定的预期,早期进入的外资银行凤毛麟角,市场上混杂了大量自有资金不足、毫无银行经营管理经验的中小银行,扰乱了金融市场的秩序。从1992年起,政府放慢了对各类银行准入的审批,给予外资银行的税收减免期被取消,外资银行准入的最低资本充足率也被提高了。政府开始注重引导外资参与国有银行的私有化改革,鼓励外资银行购买公开市场上的国有银行股份,实现政府从银行部门退出的目标。1994—1995年,波兰迎来了一轮银行外资涌入的热潮。
在这一轮的热潮中,为国有银行找到一个合适的战略投资者是改革成功的关键。但事实证明,这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原因之一是WSE刚刚起步,市场机制不完善,对上市交易资金的吸收能力不足,致使整个私有化进程放缓。而另一个更重要的原因是1991年通过的银行私有化法规定外国投资者在一家银行中的持股不得超过30%,而这对于投资者实现对银行治理的积极干预是激励不足的。比如在WBK私有化的过程中,战略投资者AIB就试图收购EBRD的股份而成为WBK的绝对控股者,但遭到MOF的拒绝。MOF不得不在潜在外国投资者的战略需求、国有股对外资进入的抵制以及本国政治集团的非议之间进行反复博弈,这也许构成了很多战略投资者无法热衷于改善银行治理结构的一个客观原因。
尽管困难重重,波兰银行部门的改革还是成功地吸引了外资的参与。外资银行在业务开展时充分考虑当地情况是其经营成功的重要经验,如要求借款企业提供经营计划,与企业建立长期的关系型契约来约束企业经营管理行为;对贷款质量实施监控,为可能发生的坏账提足准备;持有部分政府债券来分散风险等等。审慎的经营管理为外资银行带来了良好的业绩。
(二)匈牙利
匈牙利银行部门的外资主要有两种形式:一类是合资银行中占相对控股地位的外资,这类外资在东道国业务开展比较成功。以1994年为例,19家合资银行的总资本占到匈银行总资本的14%,总资产占到银行总资产的16%。另一类则是参与匈牙利国有商业银行私有化改革的外资。通过招标的方式寻找外国战略投资者是匈牙利银行私有化战略的重要组成。一方面,外国投资者资金、声誉和管理经验的注入将保证私有化后的银行运作成功;另一方面,公开招标的形式有利于创造一个公平竞争的环境,从而保证政府获得股权出让的最高市场价格,避免人为定价的弊端。
伴随银行私有化改革的不断深入,银行外资在匈牙利的规模和影响日益扩大。从1990—1994年,银行外资占匈牙利总银行资产的比例翻了一番,1994年合资银行获得的企业存款和对企业贷款占匈总存款和总贷款的比例分别为29.1%和25.5%,比上一年提高了23%和37%。银行外资的业务也从最初单纯的外贸融资扩展到短期借款、债券交易、投资咨询等领域。以短期借款为例,根据NBH的数据,1994年匈牙利外资银行的企业借款总额中35%为短期借款,10%为长期借款;而在债券、咨询等新兴业务领域,外资银行更是凭借其先发优势成为主导市场的力量。随着在匈牙利金融市场的份额不断扩大,外资银行在治理结构、业务规范、市场营销等方面对匈本国银行的经验溢出效应也开始显现。
银行外资青睐匈牙利的重要原因是匈牙利政治经济改革起步以来一路平稳,得天独厚的区位优势和金融部门的迅速发展奠定了Budapest成为远东金融中心的地位。然而尽管外资在匈牙利银行部门中一直扮演着积极的角色,对于外资控制的担忧与怀疑却始终存在着,这在OTP私有化的案例中表现得尤其明显[5]。对政府而言,真正有吸引力的只是外国银行充裕的资本金,至于外资可能产生对本国银行部门的控制,政府非但不感兴趣,而且是厌恶、抵制的。然而,除非保证拥有了银行的绝对控股权,或者至少是银行经营战略的决策权,否则外国投资者是不愿意为东道国银行改革注入资金的。这就出现了政府对待银行外资政策的两难情况。值得注意的是,银行外资类似的境遇在转型国家具有一定的普遍性。
从改革前景来看,匈牙利银行业面临着银行数量相对过剩,而金融服务和人力资本相对不足的矛盾,需要通过又一轮的银行并购重组来解决。可以预见,凭借自身服务和技术的优势,现有的外资银行将通过与东道国中小银行的战略联合,成为这一轮“洗牌”的最大赢家。Creditanstalt和Citibank已经表达了参与中小银行重组整顿的兴趣。
外资银行进入匈牙利后也带来了良好的业绩。1995年,匈牙利外资银行坏账占总资产的比例不足10%,而同期国内银行的坏账依然高达银行总资产的30%。成功的另一个原因是大量国外客户和非银行业务随外资银行进入匈牙利。比如IBP进入匈牙利后就带来了很多跨国集团分支机构原先在国际金融市场上的融资业务;除了资金借贷,IBP还致力于为东道国客户提供公司融资服务,并且为大企业私有化改革提供咨询服务,这些拓展的经营领域都为IBP赢得了不菲的收益。
(三)捷克
由于银行业改革起步较晚,而且深受公有经济认股权证式私有化改革计划的影响,因此在捷克第一波私有化中,外资银行既没有像在匈牙利那样活跃,也没有像在波兰那样被部分纳入银行私有化改革方案。但随着现有银行外资占捷克金融市场的份额不断扩大,经验技术的溢出效应日益显著,政府开始重视引入外资的作用,并计划在第二波国有银行股权出让中尝试吸引外国战略投资者的参与。
和波兰的情况类似,捷克对国内外私人资本准入银行部门也经历了由松到紧的态度转变。当大量新建的中小私人银行不良债权积压、面临清偿困难时,CNB立刻加紧了债权监管,并最终停止新建银行的审批。这样,银行外资进入捷克发展的唯一通道就是收购经营不善的中小银行,这也是政府利用外资推进中小银行并购重组的战略选择。当然,外资银行也获准购买NPF持有的四大商业银行的少量股份,从而成为捷克银行资产最为集中的四大银行的股东,但距离积极的战略投资者的持股比例还相去甚远。
尽管银行资产高度集中于四大商业银行,外资银行还是借助第一波私有化改革在捷克市场占据了一席之地。1990—1992年,捷克外资银行的业务活动主要局限在外币兑换交易,金融服务的对象主要是母国在捷克的投资商、消费者。从1993年开始,外资银行将经营范围扩展到保险、咨询、债券等领域,从而获得了范围经济的收益。从经济规模而言,外资银行的市场份额不断扩大。1994年,四大银行对企业借款数量占捷克借款总量的比例由1991年的80%下降为60%,其中,外资控股银行的借款额占总借款额的6.3%。表2.19反映1994年捷克银行的贷款发放情况,捷克外资银行的市场规模从中可见一斑。
表2.19 1994年捷克银行贷款发放情况 (%)
资料来源:Czech National Bank Banking Supervision(1994).
除了商业银行的信贷活动,捷克银行外资不同于其他转型国家的一个重要特点是外国非银行金融机构的蓬勃发展,如经纪公司、投资银行等,这主要和捷克私有化过程中特有的活跃的投资基金有关。外资对认股权证基金的认购与经营表现出浓厚的兴趣,由此也推动了捷克非银行金融市场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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