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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私有化

时间:2023-04-08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三、银行私有化一般来说,对国有银行的私有化既有成本又有收益。为了进一步实现私有化,各国都为国有股减持进行了一些重大交易。其中捷克、匈牙利和波兰是三个最为典型也是私有化最为成功的国家。而私有化的模式不管是所谓的温和的还是直接向外国投资者出售股权,最后的结果都造成了中东欧国家银行部门外资的高参与度。

三、银行私有化

一般来说,对国有银行的私有化既有成本又有收益。如果私有化进程中缺乏成熟健全的监管体系,或者当出现存款人信心严重不足的情况时,快速私有化带来的后果都会相当严重。尽管如此,基本上所有的理论研究和实证检验都表明,银行私有化的收益将大于成本。所有权的私有化提供银行风险管理的更好的激励,限制政府干预信贷的分配,促使银行不断加强和提高监控和审查技术。其中,最后一个方面作为现代银行的一项重要功能在现代金融理论中占有突出的地位。因为,银行在贷款人和借款人之间扮演了中介的角色,它必须能够监督债务人的经济活动以保护债权人的利益。这种监督活动包括:事前对某个项目的不确定性进行分析(例如逆向选择的问题);在项目执行过程中防止借款人投机行为(道德风险)的发生;对不能履行合同义务的借款人进行审计和查账。以上所有的这些活动对银行很好地实现其中介功能至关重要,而私人所有权为银行加强这些活动提供了良好的激励。

在中东欧国家,私有化的模式也不尽相同。为了进一步实现私有化,各国都为国有股减持进行了一些重大交易。其中捷克、匈牙利和波兰是三个最为典型也是私有化最为成功的国家。

捷克通过发售认股权证推行私有化,结果虽然认股权基金在银行资产中占有较大比例,但直到2000年,该国的方案收效甚微(2000年国有银行资产份额是1995年以来最高的)。不过,戏剧性的变化发生在2001年,7月份Komercni Banka(国内最大的银行之一)被SociétéGénérale收购,这标志着捷克银行部门私有化的完成。此时,国有银行基本上退出了历史舞台(2001年资产份额仅占3.8%)。

匈牙利政府推行了国有股权向外国战略投资者出售的模式,从实践效果看,它最吻合银行治理结构优化的目标。早在1997年,该国银行部门私有化就已经基本完成。到2001年,匈牙利国有银行的资产只占银行部门总资产(中央银行除外)的9%。

波兰政府在经历了向外国战略投资者出售和公开上市两种模式的摇摆之后,最终将公开上市作为银行私有化的战略选择。从表3.4看出,1998—2001年,该国的私有化改革还是卓有成效的。

表3.4 中东欧五国国有银行资产份额(1998—2001)

资料来源:Directorate-General for Economic and Financial Affairs:Report on macroeconomic and financial sector stability developments in candidate countries,April 2002.

从银行资产重组和私有化的时间跨度来看,捷克的私有化是作为解决资产重组遗留问题的直接措施,所以两个项目跨度最小,其次为匈牙利,波兰的跨度最长。而私有化的模式不管是所谓的温和的还是直接向外国投资者出售股权,最后的结果都造成了中东欧国家银行部门外资的高参与度。外资的大规模进入减轻了原先银行部门激励不足的问题。除此以外,外资的进入还可以引进所谓的“技术诀窍”,给国内银行造成提高其管理艺术和监控技术的动力和压力,有利于形成银行业的良性竞争。

整个私有化进程在转型国家持续了很长一段时间,私有化过程中受到了许多既得利益集团的重重阻碍,而且缺乏成熟完善的法律与监管体系,但在巨大的改革动力的牵引下,这些国家的改革者们克服了阻力,取得了突出的成绩,尽管与改革的初衷可能相去甚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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