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战前的钱庄业
虽然因辛亥革命影响,方家的“六和二元”钱庄清理,一度影响宁波钱庄业,但很快恢复。民初至战前的二十多年,可以说是宁波钱业的黄金时期。
基本上是在1932年以前,钱业为中国金融中心。1932年以后,银行业逐渐占上风,压倒钱庄。1931年发生了“一·二八”上海抗战,闸北一带本是新兴的工业区,几乎全毁于日军炮火。闸北地区的工厂以中小型占绝大多数,它们都是钱庄的客户,对钱庄业的影响相当大。上海钱业地位动摇,则其他城市钱业之地位亦随之动摇。不过宁波毕竟属于二线城市,当时银行集中于上海、汉口、天津等大都市,像宁波、杭州、南京、苏州这样的二线城市机构很少,与银行的竞争并不激烈。宁波因通商、四明银行由宁波帮中人士参与之故,得以设立较早的分支机构,但影响不大,根本无法与盘根错节、树大叶茂的钱业竞争。银行在宁波的业务,早期只限于兑换券的发行,信贷业务微不足道。民国《鄞县通志》也不无自豪地说:“甬市钱庄握经济之总枢纽,占社会最重要之地位。”[3]无独有偶,宁波附近的绍兴也情况相若,“银行之兴起正复无穷,同业之竞争势却愈烈,而绍兴金融掌握,尚在钱业”[4]。1933年末,在宁波的10家银行机构存款仅658万元,而钱业存款在六千万元之上,其贷款额在本地约3000万元,上海、汉口、天津、江苏等地放款最高在4,000万元。[5]1935年的金融风潮后,银行存款才大幅增加,达到3,300万元,始超过钱业,夺取了金融事务的主导权。这10家银行机构在1933年平均每家存款仅66万元,其中还包括政府国库收支在内,还不及大同行钱庄。茅普亭在其回忆录中也说过:“因此宁波钱庄实力雄厚,以三十家大同行计,每家存款一百万计,即达三千万,加上小同行、现兑庄,全行业的存款总额当在五六千万元左右,这是宁波钱业的极盛时期。”[6]以上海钱庄1932年为例,南北市62家钱庄,存款总额16,251万两,约合21,000万元,平均每家340万元,贷款15,790万两,相当于20,790万元,[7]宁波钱庄的存款额相当于上海钱庄的30%,贷款相当于上海钱庄的34%。大的钱庄,如瑞康,存款额达到200多万元。[8]不过有一点我始终不得其解。当在1918年之际,宁波钱业在本埠的贷款余额已超过2,000万元之数。[9]然而到1934年,在宁波本埠及鄞县乡区间的贷款余额也才2,700万元。[10]也就是说16年间才增加35%。是宁波的工商业没有进步,还是市场为银行所侵夺瓜分?结论是两者都不是。20世纪30年代宁波就已经有太丰面粉厂、和丰纱厂、恒丰布厂等借贷几十万上百万的现代企业存在了。银行业前面已经提到其在1936年前的市场份额尚很小。我做了很长时间的思考,唯一的解释就是,原先的2,000万元本埠放款中有相当大一部分贷款不是用于本地工商业经营活动,而是以本地商号名义借款,实际被用于在上海、汉口事业的拓展上,这与宁波帮在那时快速崛起的时间点是吻合的。随着这些人士的成功,资本积累完成,在当地宁波帮钱庄中能够获得融资,那么这部分所占用的贷款额度就下降了,宁波本埠的实际贷款额相应增长了。
1917年,在一件资料里讲到,宁波钱业在本埠三九两对贷款余额为2,000万元,活期透支贷款余额两三百万元,拆放杭州、绍兴、兰溪数百万,上海方放款约550万元,总数约在3,000万元。[11]按1917年贷款余额3,000万元,1933年贷款六七千万元计算,贷款总量的增长率,庶几接近了。
1918年宁波钱业因为省政府平现通令而与周宗良的恒孚钱庄发生冲突时,宁波共有大同行钱庄恒孚、保慎、元益、巨康、巨丰、乾泰、恒升、泰巽等29家。下面是所能找到的有关宁波钱庄最早、最详细的资料,是关于1919年宁波钱庄大小同行名单及其盈利状况:[12]
1919年宁波钱庄大小名单及其盈利状况
续表
由上表可知,1919年宁波钱业共有大同行29家,小同行28家,共57家,共计盈利104.2万,平均大同行每家盈利2.76万元,小同行平均每家0.86万元。20世纪30年代大同行资本6万元,小同行1万~3万元左右。1919年大同行资本也就一般估计在3万元左右,小同行平均按1.5万计算,那么其资本回报率是极其可观的。如巨康在1931年的资本额才6.6万元,慎康6万元,元亨3.3万元,而1919年的盈利分别为5万、4.5万、4万元。而同期宁波中行利润不过2万元,宁波四明银行的当年利润约9000元,不敌钱庄。[13]
迨至1926年钱业会馆落成,从所存石碑大小同行落款具名看,大同行28家,与1920年比,增加天益一家,为小港李家产业,减少恒升、泰巽2家,其中泰巽转为小同行。小同行34家,增加元成、安余、同康、恒祥、承源、成康、保和、慎成、瑞源、泰巽10家,减少聚元、聚康、成裕3家,说明在此阶段内,宁波钱庄业是基本稳定的。
20世纪30年代初,进行过四次不同主体的全面系统的调查,分别是鄞县政府、实业部、中国银行浙江分行,其调查结果大同小异。根据鄞县政府统计数据,1931年宁波城区共有钱庄160家,其中大同行42家,小同行28家,现兑庄90家,这应该是宁波钱庄的全盛时期。[14]实业部的统计数据为115家。[15]中国银行的调查数据为,“统计现有钱庄,并大小同行暨现兑庄而计之,当在百家以上,大同行37家,小同行30家,均设江厦”[16]。据1932年的鄞县《营业税征信录》,宁波城区共有钱庄146户。[17]考察几方面之差异,主要是对现兑庄标准有出入,像中行的调查是以资本五百元为标准的,而鄞县政府是把所有现兑庄都列入统计范围了。大小同行数量基本相同,也有差别,可能是调查时间有一定先后所致,钱庄关张无常。实业部的调查统计数字近于中国银行,应该是这二者标准相同。
根据宁波钱业人士徐寄安的记录,1932年共有大同行钱庄大源、衍源等37家,比上年减少5家,小同行仍是28家。惟现兑庄39家,与90家之数差很多。可能徐的现兑庄标准是指能够进入钱业兑换市场交易的钱庄,那些丁类钱庄没有包括在内。[18]
1933年的《银行年鉴》所列宁波钱庄65家,只有数据,没有牌号。这65家也是指大小同行钱庄,正好与徐寄安的记录相同,当中不包括现兑庄。
为了全面详细起见,我们以下表1931年的宁波钱庄的鄞县政府统计数据为准。[19]
1931年城区大同行钱庄 单位:银元万元
续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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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31年城区小同行钱庄 单位:银元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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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31年宁波城区现兑钱庄 单位:银元万元
续表
续表
上述列表中的钱庄均局限于宁波城区,农村集镇的钱庄没有包括在内,其实有很多资料证实鄞县农村如蜃蛟、凤岙、黄古林等地是有钱业活动的。在民国《鄞县通志》的有关商业资本的统计表(1931年)中,钱庄的数量又被称为180家,与钱庄统计表不同,这两者有20家的差距,就是集镇钱庄的数量。[20]
这些钱庄中最主要的大同行钱庄大都集中在以江厦街为中心的街区。根据1932年的鄞县《营业税征信录》,江厦街11家,钱行街17家,糖行街32家,双街2家,宫前4家,宫后10家,就有76家之多。而全部42家大同行钱庄除了元祥设于江东百丈街外,都在江厦。[21]
民初至战前的宁波钱庄业有以下几大特点:
第一,钱庄业已经成为宁波经济的支柱产业。按1931年统计,宁波的全部商业资本为14,258,870元,而钱业资本有4,566,700元,占商业资本的32%。[22]这是不包括工业资本在内的数据,若加上工业资本,其比例也为27%左右。这应该是一个很高的比例。当时宁波的新式工业的资本额也只有280万元,远在钱业资本之下,占宁波产业的第一位。“甬市钱庄握经济之总枢纽,占社会最重要之地位”是实至名归。
以浙江一省范围来讨论,据1932年《中国实业志》的统计数据,全省钱庄632家,资本总额约856万元,其中宁波城区115家,资本358.76万元,加上宁属各县(包括余姚、定海),共计钱庄193家,资本420.24万元,[23]钱庄数量占全省的30.5%,资本占49.1%。
第二,尽管受到银行竞争的影响,但在1935年以前,整个金融的龙头地位仍然在钱庄。以中国银行为例,到成立四年以后的1918年,其放款总额仅三四万元,其后稍有增加,亦不过一二十万元,远不及一家钱庄之零数。到了1933年末,全部驻甬银行的存款也只有658万元。甚至有人悲观地认为“宁波金融重心集中钱业,银行在商业上除些微存款外,实无发展营业之可能”[24]。原因在于钱业习惯以信用放款为主,很少有抵押物作担保,与商业银行的风险管理原则大相径庭,故其在初期不敌钱业之灵活,业务开展缓慢,所吸收之存款为数甚少。故此钱业为经济之枢纽诚非虚言。
第三,钱业在20世纪20年代成为银行推广银行券之得力助器。在法币政策以前,很多商业银行都可以而且努力发行自己的银行券。按现代金融学理论,银行发行银行券,不必有百分之百的实足准备,总有一部分银行券在市场上流通,不会被兑现。假定以60%准备金发行银行券,等于银行创造了40%的基础信用货币。对银行来讲,本银行之银行券流通范围越广,流通中的银行券数量越大,其铸币税收入也就越高。银行券本身就是靠银行自身的信用流通的。在有多家银行都发行银行券的情况下,谁发行得多,谁的铸币税收入就高,银行总是千方百计地扩大本行银行券的流通,以抢夺市场份额为乐事。当时宁波流通的银行券有通商券、中行券、交通券、四明券、中国实业券、中南券、浙江兴业券、中国农工券。这些银行券彼此之间也开展竞争,抢夺市场份额,故纷纷委托钱庄代为发行,寄望通过钱庄的渠道与信用来推广银行券之发行。所以在早期,是主客易位的,银行是新设的,信用尚在建立过程中,渠道狭窄,市场的接受程度有限,信用度反不如钱庄。钱庄与银行签订协议,从银行领取银行券,当钱庄客户提现时,最初是九成现银一成银行券,后来随着银行券之推广,信用度提高,增至四成现银六成银行券。而钱庄从银行领取银行券时不必先行支付现金给银行,而是开列一定时期,五天或七天之远期庄票给银行,钱庄可以临时使用这部分头寸。钱庄推广的银行券可以按一定比例向银行收取手续费,钱庄在银行券的代理业务上是有利可图的。不同的钱庄所领取的银行券需在银行券上加盖能识别的印记,以区别投放渠道为哪家钱庄,便于银行与钱庄之间的结算及发钞监督统计。舟山定海曾发现加盖“德”字印记的通商银行银行券,可资证明。[25]通商银行宁波分行曾与宁波大康、福康、生康等二十家钱庄签订协议,领取通商银行券投放市场,后因法币政策实施,通商银行失去钞票发行权,故不得不对各钱庄领取的银行券限额削减百分之二十,引起宁波各钱庄不满,并利用旅沪同乡会向通商银行施压,要求通商银行遵守契约,顾全信用。[26]可见代理银行券发行是钱业一大生财门径。
第四,适应近代工商企业的发展,钱庄的营业方针和营业方向也有很大转变。表现在一是向银行学习借鉴金融风险管理方法,在保持原传统信用贷款的基础上,增加抵押贷款比例,并设立货栈,延长金融产业链,加强抵押物管理,减少授信风险。1931年国民政府的《银行法》中就对信用放款作了数量上的限制,钱业已有所觉悟,努力扩大抵押贷款比重,减少风险。二是把信贷对象从以商业企业为主,逐渐转向工业企业。近代工业企业兴办后,规模大,资金需求大,多家钱庄联合起来对单一企业贷款,共同促进近代工业的发展,也分享经济发展成果。像和丰纱厂、太丰面粉厂等企业创办人本身即为钱业要人,自不在话下。恒丰印染厂,就有复恒、棠源、信源、恒春等40余家钱庄的贷款四五十万元,其中慎余一家就有贷款十几万。[27]
第五,继续保持多单码头的地位,将所吸收的存款大量投向上海、汉口等地市场,促进当地经济的发展。1918年钱庄全部贷款余额2,300万元,对外地贷款在700万元。20世纪30年代达到4,000万元,上海、汉口占绝大部分。
第六,钱庄规模继续扩大,投资回报丰厚。在清末,一般大同行钱庄资本约3万元,资产规模大的也就四五十万元。到了20世纪30年代,大同行钱庄的资产普遍超过100万元。至于投资收益,我们已经看到1919年的记录。1932年,37家大同行,资本195万元,共盈利82万元,平均利润率42%;小同行29家,资本83.3万元,共盈利43.5万元,平均利润率52%。[28]1934年,大同行32家,资本177.2万元,盈利70.5万元,平均利润率40%;小同行23家,资本61.3万元,盈利12.2万元,平均利润率20%。[29]
第七,钱业开始出现向农村地区延伸的趋势。晚清时期的农村集镇一定存在着以银钱兑换为主的兑换业,这是社会的现实性的客观需求。有些是商号兼营的,有些是在街边设摊博取微利,停留在钱业的最原始层次上。也有一些次区域商业中心,商业相对发达,产生了已有一定信贷业务的钱庄组织,甚至如凤岙的春生钱庄,在1945年一份申请复业的文件里,自称在19世纪60年代就已经存在,但毕竟是个案。[30]进入民国以后,社会经济持续增长,商品经济和商品生产迅速向农村地区扩散,集镇的经济总量膨胀,原有的以生活消费信贷为主的典当融资模式已满足不了农村产业发展的需求,钱业在那里就有了市场资源和生存空间。从20世纪20年代开始,一些较大规模的市镇陆续有钱庄出现。鄞县在30年代,就有乡村钱庄26家;凤岙有兹泰、春生等5家;黄古林为席业中心,有4家钱庄,1934年增加到6家;横街3家;枥社、蜃蛟、前虞塔各2家;姜山、五乡、高桥、北渡、鄞江、横涨各1家。[31]沈家门是渔业中心,钱业产生较早亦较多。其余余姚之周巷、浒山,慈溪之陆埠、洪塘,奉化之溪口、西坞、江口,象山之石浦,镇海之澥浦、庄市,均已陆续出现钱庄,说明商品经济在20世纪30年代的宁波已经很大程度上影响到传统的农村社区。
第八,钱业的信用风险不断增大。在熟人社会里,钱业以信用放款为主要手段,一般单一客户的贷款额占总资产的比例较少,贷款出现风险,钱庄仍能维持运转。近代化大工业企业出现后,产业规模大,资金需求增加,其风险特征与传统工商业不同,这些新式企业开始的时候欣欣向荣,效益良好,且创办人也是家资富厚,成为钱业争揽的对象,钱业贷款会出现集中于一家或几家大客户的倾向。现代金融学上有个“二八定律”,即20%的客户产生80%的利润,钱业中人没有深厚的金融理论,但实践上却能体认到这一客观现象。这些客户因获得贷款较容易,就会萌生产能扩张冲动,或者利用贷款从事多头投资,一旦市道转坏,周转不灵,信誉顿挫,引起连锁性反应,钱业的坏账风险大增,而且对自身的资金流动和正常周转产生极大影响。20世纪20年代以前,几千元坏账已是很大事件,20年代后,几万几十万元的坏账也是经常发生。1930年,何耿星做上海标金投机失败,亏损300多万元,庚裕、同康、瑞丰、同慎、同泰、保和等19家钱庄受影响。1932年,美球针织厂贷款60多万元,以5折收回。1935年糖行街德和糖行倒闭,钱业贷款有70万元之多,最后由虞洽卿出面调解,债权债务人双方洽商按比例清偿,钱业损失几十万元。立丰面粉厂各钱庄借贷在90万元,因经营不善,后由金莛荪等人接盘,条件是所有贷款以三分之二比例转为更名后的太丰面粉厂贷款,损失30万元。恒丰印染厂,共有钱庄贷款四五十万元,除慎余钱庄10多万元后经债务重组,企业起死回生未受损失外,其余贷款皆以五折归还,损失计15万元。1936年宁波钱庄对上海承余顺蛋厂有贷款20万元,该蛋厂因周转不灵,不得不实行债务重组,多轮磋商后达成重组协议,先还10%,其余做展期处理。1937年后塘街源利米粉厂倒闭,通裕、巨康二庄亏损3万元。从专业角度来看,钱庄在现代大型工商企业方面无法与银行竞争,原因在于其传统的授信风险管理模式已经不适应现代企业制度下的大型工商企业的经营活动规律了。国民政府《银行法》在某种意义上是有以法律手段迫使钱庄业正视风险,从事改革,重新确立风险控制原则,维持钱业的稳定,而不能简单地片面理解为打压钱庄,牺牲钱庄来扶植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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