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体思路和目标
“十二五”时期是舟山群岛新区全面启动和加速建设的关键时期,深刻认识并准确把握新区投融资环境的新变化、新特点,勇于探索创新,敢于先行先试,努力开创融资工作新局面,对有效、有序推进舟山群岛新区建设具有重大意义。
(一)投融资环境
“十一五”期间,舟山市经济社会保持持续较快发展态势。2011年,舟山市地方生产总值为772.75亿元,第三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达到45%,城镇化水平高达64.3%。同时,舟山市发展的战略地位、禀赋条件日益突出,投融资环境明显改善,为“十二五”舟山群岛新区建设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战略区位突出。舟山群岛新区是我国大陆地区唯一深入太平洋的海上战略支撑要地,既是我国江海联运枢纽,又是远东国际航线要冲。随着海洋战略成为我国未来发展的战略重点,舟山群岛新区凭借其突出的区位优势和战略地位,成为国家海洋发展战略重点之一,浙江海洋发展战略的最重要组成部分和我国海洋经济综合开发的重要试验平台。
海洋资源丰富。舟山拥有5米等深线以上可围垦滩涂面积595平方千米,2020年前可围垦造地200平方千米;拥有深水岸段54处,总长279.4千米,分别占全省和全国的55.2%和18.4%;面积500平方米以上的海岛个数占全国的1/5;海洋旅游资源约占全国的1/10;拥有丰富的东海油气、多金属结核资源以及近海风能、潮流能等可再生能源。
海洋产业前景广阔。2011年,舟山海洋经济增加值525亿元,占全市GDP的68.6%,占浙江省海洋GDP的11.7%,占全国海洋GDP的1.2%;舟山是国家石油储备基地、全国最大商品原油储运基地和矿砂中转基地、华东最大煤炭中转基地,港域吞吐量2.21亿吨,海运运力403万载重吨,规模以上工业中临港工业总产值940亿元,其中船舶工业593亿元,约占全国的10%以上。
民间资本可挖潜力较大。2011年,全市完成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476.09亿元,其中民间投资282.46亿元,占59.33%,增长35.65%,高于全社会投资平均增速20.6个百分点;2011年,舟山全市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和渔农民人均纯收入分别达到30496元和16608元,分别比全国平均水平高出8686元和9631元。
行政协调较为便利。舟山群岛新区是我国已设立的四个新区中唯一由全建制升级形成的新区。由于新区的行政范围及行政系统与原来一致,并不存在类似于其他新区成立后的重组和磨合问题,所以有利于投融资活动的统筹协调和投融资效率的提高。
政府负债较为谨慎。舟山市政府对负债采取了相对谨慎的态度。2010年年末政府负债余额74.78亿元,债务率为40.93%,处于全省市、县政府负债的平均水平。2011年年末,政府负债余额79.29亿元,债务率为38.61%。与2005年浙江省出台的地方政府债务率不得突破100%的上限相比,尚有一定的负债空间。
享有政策倾斜与扶持。舟山群岛新区是我国首个以海洋经济为主题设立的国家级新区,是我国推进实施国家区域发展总体战略、海洋发展战略以及《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纲要》的一个重大举措。为此,中央政府会在政策上予以倾斜和扶持。同时,新区所在的浙江省把新区建设作为摆脱传统经济增长模式、促进经济转型、实现经济跨越的重要战略部署,将举全省之力建设舟山群岛新区。
尽管舟山群岛新区发展具有较为明显的优势和有利条件,但也面临一些突出问题和制约因素,特别是新区建设融资的相关基础条件相对较弱,包括经济总量偏小、金融市场化程度不高、产业实力不强、政府财力较弱、融资平台实力不足、金融支撑相对落后、民间资本进入渠道不畅等问题,已经成为新区建设和发展的桎梏。
(二)总体思路
从舟山群岛新区的区位、海岛海洋特色出发,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服务舟山群岛新区规划实施为总体目标,按照规划先导、突出重点、科学分析、注重创新的理念,统筹分析2011—2015年舟山群岛新区建设资金的供需情况,重点围绕完善基础设施建设、提升海洋产业发展、推动大宗商品交易平台等重点建设领域进行系统性融资规划,筹划资金来源,设计融资模式,优化资金配置,提升融资效率,提出政策建议,落实保障举措。
(三)基本原则
——政府引导,市场运作。政府除了提供少量、必要的资金引导外,最为重要的职能在于规范和完善投融资决策管理机制,建立健全政府公共项目规划和监管制度,完善以市场运作为基础的投融资环境,以期逐步建立政府引导、社会资本共同参与的高效市场化运营模式。
——广开门路,优化结构。政府除了采取多种形式对政府投融资主体拥有的存量资产或未来稳定收益进行出售和互换,将盘活的资金投入新的公共项目和重点产业外,还将通过以存量为基础,吸引企业、个人、区外、国外、金融机构等社会资金参与新区建设,优化资金来源结构。同时鼓励融资创新,将不同融资工具组合搭配,提升融资效率。
——先行先试,勇于创新。新区将积极探索在海岛建设、海洋开发等方面的投融资体制改革,一方面,充分领会国家出台的新区政策精神,把握政策方向,将国家赋予的政策用足用好用活;另一方面,要坚持试点带动、整体推进,以期用新思路破解老问题,用新举措开辟新路径,用新模式创立新优势。
——鼓励民营,扶持实体。依照民间投资“新36条”要求,推进金融机构股权多元化,切实打破垄断,放宽准入,鼓励、引导和规范民间资本进入金融服务领域,参与银行、证券、保险等金融机构改制和增资扩股,重点寻求民间资本作为金融机构主发起人方面的突破。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精神和要求,优化信贷投资结构,使其更加有利于优化产业布局以及产业结构调整,扶持实体经济发展,并通过税收政策调节,提高实体经济相对回报率,最终实现虚拟经济与实体经济均衡发展。
——统筹兼顾,保证重点。在统筹兼顾的基础上,政府资金优先支持社会民生、公共服务、生态环保以及不能形成经营性资产的基础设施项目,打造独具特色的“海上花园城”。同时,政府将创新投资模式,扩大与社会资本共同合作开发领域,通过资金杠杆、利息补贴、偿债基金等方式形成良性激励,在合理控制资金成本和建设预算基础上,争取获得更大的资源支持,保障重点项目的顺利实施,促进“国际物流岛”建设目标的实现。
(四)主要目标
围绕舟山群岛新区发展的战略定位、发展目标和主要任务,以满足新区建设的投资需求为总体目标,调整优化融资结构,保障重点建设领域的投资资金供给;优化金融资源配置,提高融资效率;深化融资体制机制改革,完善融资政策,全面提高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融资保障能力。
——改善投融资结构。继续增强银行信贷保障能力,有效提升政府和国有大型企业投资力度,进一步提高直接融资、民间投资和外资的比重。
——保持固定资产投资较快增长。在保障基础设施、海洋产业、大宗商品交易平台等重点建设领域及其重大项目资金需求的基础上,有效解决投资资金供求缺口,实现新区固定资产投资快速增长。“十二五”期间,争取固定资产投资增速年均达到20%。
——推进投融资体制改革与创新。加强政府投融资主体的改革和创新,加强民间资本的引导与创新,努力发展总部金融,加强政府职能的改革与创新,加强政府融资风险管理。
——完善金融体系建设与服务创新。完善多元化金融服务体系和多层次金融市场体系建设,加强投融资模式开发和创新,提升投融资服务能力。
——有效防控政府负债和金融运行风险。建立较为完善的政府负债管理和金融风险监测制度,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政府负债处于合理水平,确保区域金融运行高效、安全。
专栏1 “十二五”时期新区融资规划主要指标
注:(1)政府主导项目由基础设施(准公益性)和公共服务与民生设施(公益性)这两大领域内的重大项目数构成;(2)政府主导项目需要政府出35%的资本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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