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其他应收款
其他应收款是指企业发生的非购销活动的应收债权,即指企业除应收账款、应收票据、预付账款以外的其他各种应收、暂付款项。主要包括:
1.应收的各种赔款、罚款。
2.应收出租包装物的租金。
3.应向职工收取的各种垫付款项。
4.备用金(向企业各职能科室、车间等拨出的备用金)。
5.存出的保证金,如租入包装物支付的押金。
6.其他各种应收、暂付款项。
为了反映和监督其他应收款的发生和结算情况,企业应设置“其他应收款”科目进行总分类核算。该科目借方反映企业发生的各项其他应收款,贷方反映企业收回的其他应收款,余额在借方,反映企业尚未收回的其他应收款。同时,还应对其他应收款的项目进行分类,并按对方单位(或个人)进行明细核算。
企业发生其他各种应收款项时,按应收金额借记“其他应收款”科目,贷记有关科目。收回或转销各种款项时,借记有关科目,贷记“其他应收款”科目。
例3-10 某企业20×4年10月发生如下其他应收款业务:
(1)甲材料因火灾被毁损,保险公司已确认赔偿50000元损失。
(2)职工王东借差旅费1500元,用现金付讫。
(3)企业向B公司租入写字楼一间,预付押金2000元。
(4)收到保险公司赔款50000元。
备用金也称零用现金,是为了使频繁发生的日常小额零星支出,摆脱常规的逐级审批及逐项签发支票的过繁的手续。对那些供零星开支、零星采购或小额差旅费用等需用的现金,建立定额备用金制度加以控制。备用金采用先领后用,用后报销的办法,即由会计部门根据企业内部各单位或职工日常零星开支的需要,预先付给一定数额的现金,支出以后凭单据向会计部门报销。备用金分为一次使用的备用金和定额备用金。一次使用的备用金的核算要点是:一次借款、一次报销、一次结清。定额备用金的核算要点是:一次借款、多次报销、周转使用、年终结清。这就要求,备用金在使用过程中,负责备用金的经管人员必须将其所支付事项的凭证收据、发票及各种用途的报销凭证妥善保管,以便按规定间隔日期或在备用金不够周转时,凭有关凭证向会计部门报销,补足备用金达到规定的金额。其核算方法是:
年初拨付定额备用金时,按拨付金额,借记“其他应收款——备用金(某某单位)”科目,贷记“库存现金(银行存款)”科目。
平时根据报销凭证补足备用金定额时,按报销数借记“管理费用”等科目,贷记“库存现金(银行存款)”科目。
年终收回定额备用金时,按交回的备用金余款,借记“库存现金”科目,按年末报销数,借记“管理费用”等科目,按备用金定额数,贷记“其他应收款——备用金(某某单位)”科目。
例3-11 A公司总厂财务人员王力出差借差旅费2000元,出纳以现金付讫,王力回公司后,报销差旅费1880元,余款退回现金。A公司应作如下会计分录:
例3-12 某单位行政科实行定额备用金制度,年初拨付备用金3000元,经审批开出现金支票一张,会计分录为:
行政科报办公费等费用2480元,用现金付讫:
行政科年终报费用1700元,余款交回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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