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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产品和副产品的成本分配

时间:2024-04-09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一)联产品成本的分配联产品,是指使用同种原料,经过同一生产过程同时生产出来的两种或两种以上的主要产品。联产品发生的成本为联合成本。采用实物数量法时,联合成本是以产品的实物数量为基础分配的。某月主要产品和副产品发生的生产成本总额为500 000元,副产品的产量为500千克。假定该公司按预先规定的副产品的售价确定副产品的成本。

(一)联产品成本的分配

联产品,是指使用同种原料,经过同一生产过程同时生产出来的两种或两种以上的主要产品。联产品的生产特点是:在生产开始时,各产品尚未分离,在同一加工过程中对联产品的联合加工。当生产过程进行到一定生产步骤,产品才会分离。在分离点以前发生的生产成本,称为联合成本。“分离点”,是指在联产品生产中,投入相同原料,经过同一生产过程,分离为各种联产品的时点。分离后的联产品,有的可以直接销售,有的还需进一步加工才可供销售。

联产品成本的计算,通常分为两个阶段进行:一是联产品分离前发生的生产成本即联合成本,可按一个成本核算对象设置一个成本明细账进行归集,然后将其总额按一定分配方法,如售价法、实物数量法等,在各联产品之间进行分配;二是分离后按各种产品分别设置明细账,归集其分离后所发生的加工成本。

联产品成本计算的一般程序为:

(1)将联产品作为成本核算对象,设置成本明细账。联产品的特点决定了联产品在分离之前,不可能按各种产品分别计算成本,只能按联产品作为成本核算对象。

(2)归集联产品成本,计算联合成本。联产品发生的成本为联合成本。联产品的在产品一般比较稳定,可不计算期初、期末在产品成本,本期发生的生产成本全部为联产品的完工产品成本。

(3)计算各种产品的成本。联产品的联合成本在分离点后,可按一定分配方法,如相对销售价格分配法、实物数量法、系数分配法等,在各联产品之间进行分配,分别确定各种产品的成本。

①相对销售价格分配法。在此方法下,联合成本是按分离点上每种产品的销售价格比例进行分配的。采用这种方法,要求每种产品在分离点时的销售价格有可靠的计量。

如果联产品在分离点上即可供销售,则可采用销售价格进行分配。如果这些产品尚需要进一步加工后才可供销售,则需要对分离点上的销售价格进行估计。此时,也可采用可变现净值进行分配。

【例14-17】 远洋公司生产E产品和F产品,E产品和F产品为联产品。3月份发生加工成本12 000 000元。E产品和F产品在分离点上的销售价格总额为15 000 000元,其中E产品的销售价格总额为9 000 000元,F产品的销售价格总额为6 000 000元。采用售价法分配联合成本:

E产品:12 000 000÷(9 000 000+6 000 000)×9 000 000=7 200 000(元)

F产品:12 000 000÷(9 000 000+6 000 000)×6 000 000=4 800 000(元)

②实物数量法。采用实物数量法时,联合成本是以产品的实物数量为基础分配的。这里的“实物数量”可以是数量或重量。实物数量法通常适用于所生产的产品的价格很不稳定或无法直接确定。

单位数量(或重量)成本=联合成本÷各联产品的总数量(总重量)

【例14-18】 承例【14-17】,同时假定E产品为700个,F产品为300个。采用实物数量法分配联合成本:

E产品:12 000 000÷(700+300)×700=8 400 000(元)

F产品:12 000 000÷(700+300)×300=3 600 000(元)

(4)计算联产品分离后的加工成本。联产品分离后继续加工的,按各种产品分别设置明细账,归集其分离后所发生的加工成本。

(二)副产品成本的分配

副产品,是指在同一生产过程中,使用同种原料,在生产主产品的同时附带生产出来的非主要产品。它的产量取决于主产品的产量,随主产品产量的变动而变动,如甘油是生产肥皂这个主产品的副产品。

在分配主产品和副产品的生产成本时,通常先确定副产品的生产成本,然后确定主产品的生产成本。确定副产品成本的方法有:不计算副产品扣除成本法、副产品成本按固定价格或计划价格计算法、副产品只负担继续加工成本法、联合成本在主副产品之间分配法以及副产品作价扣除法等。副产品作价扣除法需要从产品售价中扣除继续加工成本、销售费用、销售税金及相应的利润,即:

副产品扣除单价=单位售价-(继续加工单位成本+单位销售费用+单位销售税金+合理的单位利润)

如果副产品与主产品分离以后,还需要进一步加工,才能形成市场所需的产品。企业应根据副产品进一步加工生产的特点和管理要求,采用适当的方法单独计算副产品的成本。

【例14-19】 远洋公司在生产主产品的同时,还生产了某种副产品。该种副产品可直接对外出售,公司规定的售价为100元/千克。某月主要产品和副产品发生的生产成本总额为500 000元,副产品的产量为500千克。假定该公司按预先规定的副产品的售价确定副产品的成本。

副产品的成本=100×500=50 000(元)

主要产品应负担的成本=500 000-50 000=450 000(元)

【例14-20】 远洋公司在生产主要产品——甲产品的同时,附带生产出P产品,P产品分离后需选一步加工后才能出售。20×5年10月共发生联合成本160 000元,其中:直接材料80 000元;直接人工40 000元;制造费用40 000元。P产品进一步加工发生直接人工费2 000元;制造费用3 000元。当月生产曱产品1 000千克并全部完工,P产品200千克,P产品的市场售价150元/千克,单位税金和利润50元。

假定甲产品10月无月初在产品。根据资料,按P产品既要负担进一步加工成本,又要负担分离前联合成本的方法计算甲产品成本和P产品成本:

P产品应负担的联合总成本=200×(150-50)-(2 000+3 000)=15 000(元)

P产品应负担的直接材料=80 000×(5 000÷160 000)=7 500(元)

P产品应负担的直接人工=40 000×(15 000÷160 000)=3 750(元)

P产品应负担的制造费用=40 000×(15 000÷160 000)=3 750(元)

甲产品应负担的联合总成本=160 000-15 000=145 000(元)

甲产品应负担的直接材料=80 000-7 500=72 500(元)

甲产品应负担的直接人工=40 000-3 750=36 250(元)

甲产品应负担的直接人工=40 000-3 750=36 250(元)

副产品成本计算单如表14-13所示,生产成本计算单如表14-14所示。

表14-13 副产品成本计算单

表14-14 生产成本计算单

根据表1414,编制结转完工入库产品成本的会计分录如下:

主、副产品的区分并不是绝对的,甚至可以相互转化。例如,焦炭与煤气就取决于企业的生产目标,以生产煤气为主的企业,煤气为主产品,焦炭为副产品;而以生产焦炭为主的企业,则焦炭为主产品,煤气为副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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