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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维护人格尊严

时间:2023-04-09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专题3:依法维护人格尊严对应的课标内容标准◎了解法律保护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能够自觉尊重他人,运用法律维护自己的人格尊严。人格尊严是人格权中的核心权利,集中体现为名誉权、肖像权、姓名权、隐私权。收到短信后,王某将梁某告上法庭。法院判决梁某向王某赔礼道歉。

专题3:依法维护人格尊严

对应的课标内容标准

◎了解法律保护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能够自觉尊重他人,运用法律维护自己的人格尊严。

◎知道法律保护公民个人隐私,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披露未成年人的个人隐私,能够自觉地尊重别人的隐私。

考什么——知识点详解

●人人享有人格尊严

我们每个人都有人格和尊严,法律赋予并保护每个公民人格尊严权。人格尊严是人格权中的核心权利,集中体现为名誉权、肖像权、姓名权、隐私权。

●维护名誉权

我国法律明文规定公民享有名誉权。我国法律保护公民的名誉权不受侵害,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得侮辱或诽谤他人。公然谩骂他人,大庭广众之下讽刺、嘲笑、挖苦他人,往他人身上泼赃物等,都属于侮辱行为;无中生有、捏造事实中伤他人等行为,是诽谤行为。凡此种种,既是不尊重他人、贬低他人人格、使他人名誉受损的侵权行为,又是不尊重自己、损害自己形象的不道德行为。

●维护肖像权

公民依法享有对自己肖像的支配权,包括肖像制作权、使用权和获酬权。公民的肖像权不容侵害,未经本人同意,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例如,不准擅自将他人的肖像用做广告或杂志封面,或印在挂历上,否则构成侵权。除此之外,恶意毁损、玷污、丑化公民的肖像,或利用公民肖像进行人身攻击等,也属于侵害肖像权的行为。

当肖像权受到侵害时,我们要拿起法律武器,追究侵权人的责任,必要时可以提起诉讼讨还公道。

●维护姓名权

姓名权是公民依法享有决定、使用、变更姓名,并且排除他人侵害的权利。年满18周岁的成年人都有权自主决定自己起什么名字,有权决定使用自己的姓名或笔名、艺名,有权依照规定变更姓名。

法律禁止他人干涉、盗用、冒用他人姓名。盗用他人姓名是指未经他人同意或授权,擅自以他人的名义实施某种活动,以抬高自己身价或谋取不正当利益。冒用他人姓名是指使用他人的姓名,冒充他人进行活动,以达到某种目的。无论是盗用还是冒用他人姓名,都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我们既要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姓名权,又要尊重他人的姓名权。

●维护隐私权

隐私权,是指公民依法享有私人生活安宁和私人信息保密的权利。隐私权赋予公民对其个人秘密的自由决定权,它划定了个人空间与公共空间的界限,维护了个人的人格独立和人格自由。法律保护公民的隐私权,能够促进社会和谐,维护社会的安定。

公民的住宅属于公民个人的生活领域,未经本人允许,任何人不得擅自侵入或非法监听、监视,执法人员不得无视法定程序非法搜查;公民有权对个人信息保密,如依法不公开自己的身体状况、家庭关系、储蓄密码等,并禁止他人非法搜集、传播和利用自己的私人信息;公民有权对个人通信内容保密,对自己的信件、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禁止他人擅自查看、刺探或公开。公民有权自主决定利用自己的个人信息从事有益于社会的活动。

在我国,未成年人同样享有隐私权。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明确规定,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披露未成年人的个人隐私。

我们要增强自我保护意识,管理好含有自己隐私的物品,不随意公开或披露个人的隐私。当个人隐私权受到侵害时,我们应勇敢地拿起法律武器,采用自行与侵权人协商、请求司法保护等方式,要求侵权人停止侵害、赔礼道歉;若因此造成较大的精神痛苦,还有权要求精神损害赔偿。

我们不希望别人披露自己的隐私,同时也要自觉尊重别人的隐私。能够自觉尊重别人的隐私,是现代文明的标志,是社会进步的体现,也从一个侧面反映出一个人的法律素质和道德境界。

怎样学——学习方法点拨

●学习本部分内容,没有必要刻意记忆法律概念,但必须要了解法律对维护公民名誉权、肖像权、姓名权、隐私权的有关规定。

●此部分内容与我们每个人的日常生活密切相关,学习过程中一定要注意由知到行,重在践行。

●把握此部分内容,关键是明确法律既保护我们的权利,同时又约束我们的行为。一方面要明确生命健康权、肖像权、姓名权、名誉权、隐私权,是公民的权利,受法律保护。另一方面,我们又要尊重别人的生命健康权、肖像权、姓名权、名誉权和隐私权。

怎么考——典型题例分析

【题例1】王某与梁某曾因生意产生过矛盾。一天,王某收到了一条梁某发来的带有严重人格侮辱的短信。收到短信后,王某将梁某告上法庭。法院判决梁某向王某赔礼道歉。回答1—2题。

1.梁某的行为侵犯了王某的( )

A.人格尊严 B.隐私权 C.名誉权 D.肖像权

2.该案例启示我们要( )

A.依法行使权利,自觉履行义务  B.学会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C.让短信远离我们的生活     D.通过打官司维护公民合法权益

——威海市2009年中考题

〖解题指导〗用发短信的方式侮辱人,无疑是侵犯他人人格尊严的行为,第1题的正确选项是A。第2题中的选项C观点不正确。梁某的行为不涉及依法行使权利的问题,王某也不涉及自觉履行义务的问题,因此,选项A不符合题意。比较B和D,B所表达的意思比D切合题意。

〖答案〗1.A,2.B

【题例2】下列做法属于侵犯公民人格尊严的是( )

①小刚长得矮胖,有的同学叫他“武大郎”,他很难过

②学校将优秀学生刘畅的照片刊登在校报上

③小王在银行取款时,工作人员让他站在一米线外排队

④小叶上学迟到,却向值周老师谎称是同学小林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①④

——鸡西市2008年中考题

〖解题指导〗人格尊严集中体现为名誉权、肖像权、姓名权、隐私权。选项①中,起污辱性绰号,侵犯了小刚的人格尊严;选项②中,学校的行为是为了表彰刘畅同学,不涉及侵权;选项③中,银行工作人员让小王站在一米线外排队,是为了保护他人的隐私权;选项④中的小叶侵犯了小林的姓名权。

〖答案〗D

【题例3】阅读材料,简要回答。

小林经常偷看同学小明的日记,并将其内容在同学中公开。小明知道后,认为这是不尊重自己的侵权行为,非常气愤,于是就在大庭广众之下讽刺、挖苦、谩骂小林。

运用有关法律知识,对他们的言行进行简要评价。

——呼伦贝尔市2009年中考题

〖解题指导〗对小林、小明言行进行评价的前提要求是“运用有关法律知识”,因此,要从法律的视角来评判言行的是非曲直。小林偷看小明的日记并公开传播,侵犯了小明的隐私权,是一种违法行为,应负相应的法律责任;小明用“讽刺、挖苦、谩骂”的方式对待小林,不但没有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反而侵犯了小林的名誉权,同样是违法行为,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答案〗(1)我国法律保护公民的隐私权,侵犯他人隐私权的行为,要受到法律的追究。小林的行为是侵犯小明隐私权的违法行为,也是一种不道德的行为,不仅要受到道德的谴责,还应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2)我国法律保护公民的名誉权不受侵害,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得侮辱或诽谤他人。小明的隐私权受到侵犯时,应依法维权(或答:要求小林停止侵害、赔礼道歉……),不应该侮辱、诽谤和谩骂他人。小明的行为不仅是不道德的,也是侵犯他人名誉权的违法行为,应该受到道德谴责,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练哪些——中考真题及模拟题精练

一、选择题。(在每题列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项是最符合题目要求的。)

1.小张长得矮胖,同学小孙给他起了个“武大郎”的外号。对此,小张心里很难受。但小孙却认为,起外号是件很平常的事,无可指责。小孙的言行错在他不懂得给人起侮辱性外号是属于( )

A.侵害公民人格尊严的行为  B.侵害公民姓名权的行为

C.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行为  D.侵犯公民肖像权的行为

2.《上海市未成年人保护条例》规定:“学校在义务教育阶段,不得张榜公布学生的考试成绩名次。”这主要是为了( )

A.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  B.体现法律的强制性

C.保护未成年人的荣誉权   D.体现公民权利的平等性

3.某市一名妇女在商场盗窃时被当场抓获,该商场保安人员让她挂上“女盗贼”的牌子当街示众4个多小时。对此认识正确的是( )

A.该妇女违反了法律,理应受到这样的惩罚

B.商场保安人员的做法是同违法分子作斗争的表现

C.商场保安人员这样做起到了教育广大人民群众的作用

D.商场保安人员的做法侵犯了这名妇女的人格尊严

4.中学生小强期中考试三科不及格,班主任在班会上批评小强“学习不努力,简直比猪还笨”。该老师的做法侵犯了小强的( )

A.人身自由权 B.人格尊严权 C.智力成果权 D.隐私权

某校教师刘某将成绩差的学生安排在标有“差生席”的座位上。回答5—6题。

5.刘某的做法违反了未成年人保护法中有关_________保护的规定。( )

A.家庭 B.学校 C.社会 D.司法

6.这些学生要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可以采用的方法有( )

①找这位老师协商 ②向学校领导反映 ③刑事诉讼 ④民事诉讼

A.①②③ B.②③④ C.①②④ D.①③④

7.下列属于侵犯公民肖像权的是( )

A.小强请擅长绘画的同学为自己画像

B.小峰涂抹同桌的照片并把它钉在书桌上

C.小洁将自己的照片设置成电脑屏幕的背景

D.小梅用自己的生活照作素材制成贺卡送给好友

提起照片“大眼睛”,人们都知道它是我国著名的公益事业——希望工程的标志。照片中的小姑娘叫苏明娟,她那渴望读书的双眼曾打动无数同胞,令千万善心人士为失学的孩子重返校园而慷慨解囊。然而有两家厂商却为了推销治疗近视眼的药品,用电脑技术给希望工程的“大眼睛”戴上了一副宽边眼镜。回答8—9题。

8.希望工程宣传图片使用了大眼睛姑娘苏明娟的肖像,却没有构成对其肖像权的侵权,这是因为( )

A.刊发照片能够为苏明娟营利  B.能提高苏明娟的知名度

C.刊发照片不以营利为目的   D.苏明娟得到了希望工程的捐助

9.上述两家厂商为了推销治疗近视眼的药品,而给希望工程的标志性形象“大眼睛”苏明娟戴上宽边眼镜。这一行为侵犯了苏明娟的( )

A.专利权 B.肖像权 C.隐私权 D.生命健康权

最近,小龙在学校里遇到了一些烦心事:同学小河无中生有地说自己考试时作弊;同桌小强偷看了自己的日记,并将自己的秘密在同学中传播。回答10—11题。

10.上述材料中列举的行为,侵犯了小龙的( )

①姓名权 ②名誉权 ③隐私权 ④肖像权

A.①② B.②③ C.①②④ D.①③④

11.对此小龙的正确做法应该是( )

A.找人“收拾”小河  B.散布小强有偷窃行为,予以报复

C.听之任之,不予理睬 D.报告老师,请求帮助

某班丢了40元“爱心基金”,有同学建议组织全班同学举报“小偷”,王浩因为去捐款箱前“看了一下”,而被“举报”成了“小偷”。回答12—13题。

12.班上同学的这一行为侵害了王浩的( )

A.肖像权 B.名誉权 C.生命健康权 D.隐私权

13.假如你是这个班的学生,对“举报小偷”这一行为你会( )

A.坚决抵制 B.有意回避 C.积极参与 D.及时报警

14.“一米线”是银行、邮局等窗口服务行业为防止客户的个人账号、储户密码等信息被泄漏而采取的防范措施。这一措施维护了公民的( )

A.肖像权 B.荣誉权 C.姓名权 D.隐私权

15.网络是把双刃剑,学生上网成瘾,不仅荒废学业,而且会带来一系列心理疾病和社会问题。为此,一些学校纷纷成立了“心理咨询室”,开设了“悄悄话信箱”。这一做法( )

①维护了学生的名誉权      ②维护了学生的隐私权

③体现了对未成年人的学校保护  ④体现了对未成年人的社会保护

A.①③ B.②③ C.①② D.③④

16.当你的日记被他人偷看,当你的住宅被他人偷窥,当你的信件无故被他人截留、拆阅……你是否意识到这是侵犯了你的( )

A.人身自由权 B.名誉权 C.隐私权 D.姓名权

17.在网络高速发展的今天,少数人为达到个人企图,经常解密他人电子邮箱密码,窃取他人电子邮件。这种行为( )

①侵犯了公民的姓名权        ②侵犯了公民的隐私权

③侵犯了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  ④侵犯了公民的名誉权

A.①③ B.②③ C.①④ D.②③④

18.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30条规定: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披露未成年人的个人隐私。这表明( )

①个人隐私受法律保护   ②法律只保护未成年人的隐私

③公开他人隐私是违法的  ④公开他人隐私只是违反道德的行为

A.①②③ B.②④ C.①③ D.①③④

19.当自己的隐私受到非法侵害时,我们可以( )

①自行与侵权人协商解决    ②请求司法保护

③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  ④要求侵权人立即停止侵害并赔礼道歉

A.①④ B.③④ C.①②③ D.①②④

20.某校女生王某因忌妒同寝室的另一名女同学,便用有照相功能的手机偷拍了这个同学在寝室内的各种生活照片,在同学中传看并散布一些诋毁性的语言。王某侵犯了其同学的( )

①生命健康权 ②肖像权 ③隐私权 ④名誉权

A.①②③ B.①②④ C.②③④ D.①③④

二、非选择题

21.阅读材料,简要回答。

赵明:“小王忌妒我的成绩,故意污蔑我考试作弊,同学们议论纷纷,我心里很难受,想想也算了,身正不怕影子斜。”

李新:上次我去商场,在商场内看了一下并没有看到自己所需要的商品,在出门时被商场保安截住,保安说:“商场经常丢东西,对可疑者要进行搜查。”我想反正自己没偷东西,于是同意保安的搜查,以此证明自己的清白。

(1)赵明和李新的什么权利受到侵害?

(2)赵明、李新两名同学身上存在的共同问题是什么?请对赵明、李新遇到事情后的行为进行评析。

22.简要回答。

早晨,小林匆忙赶往学校,眼看快要迟到了,他就闯了红灯,被交警拦下,要记录姓名。他灵机一动,谎报了同学小立的名字,交警信以为真。

如果你是小林的朋友,知道了上述情况,你打算如何劝告?

23.观察漫画,回答问题。

(1)四幅图片中的行为分别侵犯了公民的哪种人格尊严权?

(2)如果遇到类似的侵权行为,你应该怎样维护自身的权利?

24.简要回答。

某校在网上开设了一个“百事通”信箱收到了许多同学的来信,现在,请你来当主持人为他们排解一些成长中的烦恼和疑惑。

(1)你的答复:

①妈妈_________________,

理由:_____________________

②众人_________________,

理由:_____________________

(2)你的答复:

①_____________________

②_____________________

25.以例说法。

张某的商店丢了部分物品,张某认为是附近开小超市的郭某所为。一天晚上,张某带人闯入郭某的超市里强行将郭某带到他的商店进行讯问,两个多小时以后才将郭某放回,致使郭某身心受到极大伤害。郭某将张某告上法院。法院经过认真的调查取证,认定郭某没有偷张某的物品,张某侵犯了郭某的合法权益,判处张某有期徒刑一年,责令张某公开向郭某道歉,消除影响。

(1)张某侵犯了郭某的什么权利?

(2)法院的判决说明了什么?

(3)张某和郭某的合法权益都受到侵犯,但事后采取的方式不一,其结果也各异,从中你受到了什么启示?

26.以案说法。

2009年3月,即将从天津师范大学毕业的罗彩霞,面临着因名字和身份证号被盗用而无法获得教师资格证书以及毕业证等问题。其原因是:2004年高考后,湖南省邵东县公安局原政委王峥嵘通过非法途径,让其女儿冒名顶替她,被贵州师范大学录取,使罗彩霞当年失去了上大学的机会。在获知此事后,罗彩霞拒绝了王峥嵘私了的要求,向公安机关报案,并向法院提起诉讼。在媒体的监督和司法机关的介入之下,王峥嵘已被刑事拘留。

(1)上述案例中罗彩霞的哪些公民权利可能被侵犯?

(2)运用所学知识,说明该案例对我们有何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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