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全国性文艺评奖制度改革的意见》已经发布,其所针对的都是近些年文艺评奖中最突出、社会反映最强烈的问题。这些问题,不但观众、听众、读者不满,文艺界自身也非常反感。
评奖泛滥容易导致权威性的缺失,可当评奖总数量被压缩和遏制后,其子项和每项的获奖数量又常常大幅增加,这是前些年文艺界评奖中最常见的现象。数量的膨胀与评奖不公有关,不公的原因就是人情、干预,有时还涉及贪腐。
有的单位热衷设奖是意图借此敛财,有的则是想借机抬高自身地位,有的奖项泛滥是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有的则是因为内幕太多:赞助单位要照顾、领导打招呼的要照顾、名人要照顾、颁奖所在地要照顾……于是,大奖之下分设奖项数量众多,甚至接连出现“双黄蛋”“三黄蛋”等。这样的照顾,结果是人人不满。
奖项越少越有权威,获奖数量越少越有价值,这个道理大家都明白,但一到评奖时总是刹不住,这与评委也有关系。对评委而言,不仅外来的请托接二连三,自己都互相拜票,你给我的关系投一票,我自然会替你的关系多打几分。实在相持不下了,只得增加获奖数量。这种请托,即使是公开打分、闭门投票,都无法挡住。
这些年,评奖中的猫腻不时被揭露,有实名举报,有舆论披露,还有一看就不对头的,但似乎仍难以遏制。这是因为评奖过程中缺少严谨的评审机制、科学合理的评价标准、严格有力的监督检查。类似评委是怎么来的,为什么要聘请这些评委等问题,就很少见到一个像样的说法。评委的门槛都降低了,评奖质量怎么可能上去?评委会的组成常常是一群熟人,相互间都有利益瓜葛,公正如何实现?监督检查往往也是近亲监督,就算有人举报了,本单位、本地区、本团体,派个同事、上下级、老熟人跑来,当然不可能铁面无私。现在还时兴请公证处出面,但很多评奖即使公证了,也出了问题,或者数量照样泛滥,可见公证未必公正。
评奖不公还容易导致个人利益、小团体利益凸显。许多地方老是那几个编导排节目,下面又总是固定的团队,这些人早成了获奖专业户。只要他们出场,获奖十拿九稳,而他们中有些人与评奖主办单位有千丝万缕的联系。
如今,《关于全国性文艺评奖制度改革的意见》发布,对评奖的各个方面做出了严格规定,采取有力措施、提出科学要求,从根源上保证了文艺评奖的健康发展。过程公正了,文艺评奖方能服众,并成为推动多出精品、多出人才,促进社会主义文艺繁荣发展的重要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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