园林美的概念
1.3 园林美学特征
1.3.1 园林美的概念
园林美是指在特定的环境中,由自然美、社会美和艺术美相互渗透所构成的一种整体时空的综合美。它既通过山水、泉石、树木、花卉、建筑和构筑等客观物质实体的线条、色彩、体量、质感、肌理等属性表现出一种形态特征,直接作用于人的感官,给人以审美享受;又通过上述物质实体及其属性,形成变化丰富,灵活自由的风景空间,使人们在动态与静态的游赏活动中,获得美的身心感受;并且还为不同文化心理结构的观赏者 ,在选择和组织欣赏过程中,创造感情客观化的条件(图1-18)。
1.3.2 园林审美类型
(1)自然美 自然美指在构成园林整体美中,具有线条、色彩、体形、体量、比例、对称、均衡、生机、音响等必备条件的自然物之美。园林的自然美有两类:一是经过人工直接修饰、改造或再塑造的风景,它们“虽由人作,宛自天开”,仍然保持自然特征,使人从中获得自然美的感受。如中国传统山水园林、日本庭园和英国自然风景园林。另一种是未经过人的直接加工修饰,但通过人工选择、提炼和重新组织的大自然风景,如自然风景区、国家公园、自然公园等(图1-19、图1-20)。
图1-18 多种设计要素组合形成的时空艺术美
图1-19 公园人工自然美
图1-20 风景区天然自然美
(2)社会美 社会美指园林艺术的内涵美,这种内涵美源于生活。造园家运用一系列艺术法则,使景观体系的和谐之美不仅表现在外部形态上,还表现在精神实质中。这种精神内涵通过将社会生活中的道德标准和高尚情操寓于园林景物之中,或通过景区、景点命名来体现(图1-21、图1-22)。
(3)艺术美 艺术美指园林的一种时空综合艺术美。在时间艺术美方面,它具有诗与音乐般的节奏与旋律,能通过想象与联想,使人将一系列的感受,转化为艺术形象。在空间艺术美方面,它具有比一般造型艺术更完备的三度空间,既能使人感觉和触摸,又能使人深入其中,身临其境,观赏和体验它的序列、层次、高低、大小、宽窄、深浅等(图1-23、图1-24)。
(4)形式美 形式美指在园林整体美中,以感性特征直接引起人们视觉美感的形式。园林的形式美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园林的构成要素——山水、泉石、树木、花卉、建筑等的物质属性,如色彩、形状、质感、肌理等;二是园林的布局形式或不同风格,如规则式、自然式、混合式,或古典风格、现代风格等所形成的审美价值(图1-25)。
图1-21 北方皇家园林的气势恢宏之美(颐和园)
上:图1-22 江南私家园林的温婉隽秀之美(扬州个园)
中:图1-23(左) 颐和园秋景
图1-24(右) 颐和园冬景
下:图1-25 多种构成要素组合的形式美(广州云台花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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