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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商会史研究的回顾与展望

时间:2023-03-14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中国商会史研究的回顾与展望[1]马 敏 付海晏近20年来,中国商会史研究越来越为中外学者所瞩目,成为中国近代史研究的热点之一,并在很大程度上促进了城市史、经济史、社会史、现代化史诸研究领域的进展。总结已有中国商会史的研究成果,至少有如下数端值得学界重视。
中国商会史研究的回顾与展望_中国人文社会科学三十年——回顾与前瞻

中国商会史研究的回顾与展望[1]

马 敏 付海晏

近20年来,中国商会史研究越来越为中外学者所瞩目,成为中国近代史研究的热点之一,并在很大程度上促进了城市史、经济史、社会史、现代化史诸研究领域的进展。出于商会史研究的重要性,学界对既有商会史研究的回顾、反思以及尝试新突破的努力亦从未间断,自1984年以来有关商会史的综述或反思文章已有十余篇[2]。除部分文章对最近研究成果有所概述外,多数文章并未涉及。为进一步推进商会史研究,本文将在梳理最近商会史研究概况的基础上,对商会史研究做概略的回顾与展望。

一、20余年来中国商会史研究的概况与回顾

经过20余年的研究,中国商会史已经成为近代史研究较有重要学术价值与现实价值的显学。总结已有中国商会史的研究成果,至少有如下数端值得学界重视。

1.商会史研究资料的拓展与整理

历史研究从根本上讲是一种实证性研究,一切富有真正科学意义的研究,都必须以坚实的历史资料为依据。商会史研究之所以能在较短时间内取得较大的进展,与这一方面的研究一开始就利用了大量新近发掘出的商会档案分不开,换言之,商会档案的发掘与整理构成商会史研究的起点和基础。

从20世纪80年代起,北京、上海、天津、苏州档案馆都计划对本地商会档案进行整理,编成大型资料丛书供研究者使用。到90年代,这一困难重重的浩大工程终于有了结果。首先是天津市社会科学院和天津市档案馆合作,经过16年的辛勤耕耘,由胡光明、蓝长云主编的《天津商会档案汇编(1903—1950年)》全部出版发行,该书共5辑10册,总共1 000万字,在同类资料中实属罕见。与此同时,华中师范大学历史研究所与苏州市档案馆合作,在章开沅、刘望龄、叶万忠的主持下,共同整理苏州商会档案,拟编成6辑,时间跨度为1905—1956年,共约600余万字。现已编成晚清卷和北洋卷2辑,已于1991年、2005年出版,其余各卷也即将出版。此外,复旦大学历史系与上海市工商联和上海市档案馆合作,共同整理上海总商会档案,相关的成果也于近年内先后出版,如《上海总商会组织史资料汇编》、《上海总商会议事录》[3]。除此外,厦门、大理、绍兴、无锡等地商会档案也先后出版[4]

商会档案具有极高的史料价值,不仅是研究中国近代商会史的第一手原始资料,而且为研究近代中国社会的经济、政治、文化、教育、外交提供了大量原始资料。档案中有关工商业兴衰存废的记载,对研究近代民族工商业的发展具有重要参考价值;档案中有关商会在历次重大政治事件中的活动情况的记载,是研究中国商人的政治态度及其与政府关系的重要史料;由于商会主要设立于城镇,档案中的资料直接反映了近代中国城市的社会变化,对研究中国近代城市变迁和社会转型具有很高的史料价值。

总之,商会档案涉及中国近代社会近50年间的经济、政治、文化、教育和城市生活的变迁,据此可开辟出众多的研究领域,对提升中国近代史研究的水平意义重大。

2.中国商会史研究论著的渐增

在章开沅等前辈学者的倡导下,商会史研究开始受到国内学术界的重视,20世纪80年代的商会研究主要是一些单篇的论文[5],最早的有分量的商会研究专题论文,系徐鼎新先生于1983年在《中国社会经济史研究》上所发表的《旧中国商会溯源》一文,稍后,胡光明、朱英、马敏、虞和平等相继发表了一系列研究中国商会的文章,构成80年代商会研究的第一波。

90年代以来商会史研究进入热潮,其重要表征便是一批颇有分量的专题学术著作先后出版,其中包括:徐鼎新、钱小明合著《上海总商会史(1902—1929)》(上海社会科学出版社1991年版);朱英著《辛亥革命时期新式商人社团研究》(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1年版);虞和平著《商会与中国早期现代化》(上海人民出版社1993年版);马敏、朱英合著《传统与近代的二重变奏:晚清苏州商会个案研究》(巴蜀书社1993年版);马敏著《官商之间:社会剧变中的近代绅商》(天津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朱英著《转型时期的社会与国家——以近代商会为主体的历史透视》(1997年)等[6]。这些著作在80年代单篇论文研究的基础上,不同程度地运用现代化理论、社会组织系统论、法学理论和政治学理论,对中国商会的社会背景、组织结构、社会功能以及政商关系、商会与其他社团的关系、商会与城市发展、商会与中国早期现代化、中国商会与外国商会的比较、商会与中国资产阶级的成长等问题作了比较系统和深入的探讨,使90年代的中国近代史研究呈现出新的气象。

进入新世纪以来,商会史的研究有进一步发展的趋势。直接与商会史有关的著作频出,这些专著或在新的理论视野下做进一步的个案研究,或在地域、研究内容、研究时段等方面做新的拓展。新时期关于天津商会的研究专著迭出,如宋美云著《近代天津商会》(天津人民出版社2002年版)、应莉雅著《天津商会组织网络研究(1903—1928)》(厦门大学出版社2006年版)、庞玉洁著《开埠通商与近代天津商人》(天津古籍出版社2001年版)、张学军等著《直隶商会与直隶社会变迁》(西南交通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在视野拓展与内容精细方面,朱英、郑成林主编《商会与近代中国》(华中师范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冯筱才著《北伐前后的商民运动》(台湾商务印书馆2004年版)、徐鼎新著《近代中国商业社会追踪》(香港天马出版有限公司2006年版)均为近年来不可忽视的成果。在地域拓展方面,李柏槐著《现代性制度外衣下的传统组织——民国时期成都工商同业公会研究》(四川大学出版社2006年版)对成都商会做了新的探索。

3.研究地域的扩展

最初的商会史研究成果多集中于上海、天津、苏州等少数大城市,为拓展商会史的研究,学者的共识之一便是扩大研究地域,要加强内地商会尤其县以下小城镇商会的研究及海外商会的研究。

新世纪以来,商会史研究在地域方面有了显著的突破。边疆、内地诸多商会开始受到重视,并渐次有了较多的成果。

东北地区:日本学者上田贵子研究了民国初期奉天总商会的会员构成。傅丽波对“九一八事变”前奉天商会的历史做了初步系统的研究[7]。李云涛等人对解放前的沈阳商会也曾做了概述[8]

四川:邓小林研究了清末四川总商会的建立以及意义,并与上海总商会做了比较[9]。孙利霞在《成都市商会研究》的硕士论文中,大致勾勒出成都商会组织发展的轮廓[10]。李柏槐运用成都市档案馆所藏民国时期成都商会和同业公会的原始档案,就民国时期成都同业公会与商会的关系进行了探讨[11]

江西:张芳霖系统考察了江西商务总会[12]、民国江西南昌商社[13]以及商人与新生活运动[14]

山西:行龙教授研究了山西商会与地方社会的关系[15]。另外,对于山西商会与行会之间的关系,韩晓莉也有初步的研究[16]

广西:蒋霞对近代广西商会史做了初步的研究[17]。刘菊香研究了广西商会在抗日战争中的作用[18]。廖建夏研究了梧州商会在近代梧州市场发育中所起的重要作用[19]。此外,他还研究了新桂系与广西商会的关系[20]

云南:陈征平研究了在官商博弈中云南商会的应变轨迹[21]

安徽:宋燕对安徽总商会创始人宋德铭作了初步介绍[22]

汕头:陈景熙以1925年“废两改元”事件为中心,研究了清代末年至民国前期之间,地方货币控制权由地方金融行会易手于官方、商会的历史现象[23]

青岛:张树枫研究了青岛商会从产生到历经日本占据和北京政府、南京政府、八年抗战和解放战争等不同历史时期的概况[24]

山东:王音以历史档案为依据对清末民初济南商会的创建、发展及基本经济、政治活动进行了初探性研究[25]。此外,崔恒展、党明德对济南商会存续近50年的历史作了概述,认为济南商会与中国其他地方的商会一样,也发挥了不容抹杀的积极作用[26]。此外,叶汉明还研究了山东潍县商会,认为从潍县商会的个案中,“可隐约见到清末民初地方领袖从士绅到绅商、从绅商到商人的转型,也可推断出地方城市中‘公共领域’的出现及其发展局限”[27]

汉口:杨宁分析了20世纪30年代汉口商会特点[28]。张翼云撰文对汉口华商总会的内部情况包括起源变迁等作了详细介绍[29]

荆沙:徐凯希认为沙市商会自成立以来不仅在保护商民利益、救灾济贫、管理市场等社会经济生活领域发挥了重要作用,在活跃市民文化生活、引导社会风俗变迁等方面也是重要的社会力量[30]

厦门:周子峰系统研究了1937年以前厦门商会的发展概况[31]

杭州:冯筱才对1920年代的杭州总商会做了深入的考察,提出要从常态与变态的角度去考察商会的不同行为[32]

无锡:汤可可、蒋伟新、付海晏等人对无锡商会的概况、无锡商团以及部分职能做了初步研究[33]

苏中地区:袁晓霞对苏中地区近代商会产生发展的全过程及其历史原因、性质特征以及历史作用等进行较系统的探讨[34]

高阳:顾琳研究了直隶高阳商会,认为商会成立不久就致力于促进农村纺织业的发展,其在民国时期所创造的高阳“农村工业模式”,在全国范围内的农村工业化和实业救国运动中占据了“中心地位”。

除各地方商会的研究外,近年来对海外华商会的研究也开始起步,并取得相当多的成果。

关于海外华商会以及洋商会的研究,在2001年以前学界略有部分成果涉及:如袁丁曾研究了在泰国中华商会创办过程中清政府以及泰国政府的不同态度[35];刘天凤、刘宏曾研究了新加坡中华总商会[36];禹如键曾研究了菲律宾岷里拉中华商会[37],陈福寿介绍了菲律宾华商联合总会的成立始末、组织概况以及与中菲关系[38],此外劭世光、戴维·克里马克赛等均有专文研究[39]。何佩然女士对20世纪50年代兴起的香港新界沙田商会进行了个案研究[40]。赵祐志对日据时期台湾商工会进行了研究[41],等等。

近年来,学术界开始重视运用商会网络来研究海外华商会,相关成果也令人耳目一新。

蔡少卿教授运用一手商会档案研究了澳洲新南威尔士悉尼中华商会,认为悉尼中华商会在保护旅澳华商的利益、推进华商华侨融入澳洲社会、促进澳州的多元文化建设等方面都作出了应有的贡献[42]

林广志对澳门华商组织近代化的过程有较为翔实的论述[43]。李培德以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后首次香港华商总会换届选举风潮为个案研究了海外华商会与中国的关系,该文认为在香港华商总会的选举中,中国共产党和国民党均竭力加强对选举的影响以及华商总会的渗透,而香港华商也体现了二重的政治归属:既接受本地香港政府统治的现实,但不忽略香港与内地唇齿关系的利益,在某种意义上来说,华人需借助与内地的关系来巩固其在香港的领导社会地位[44]

关于菲律宾的菲华商联总会,近来相关的研究成果亦属不少。张存武、王国彰对商总的创立、功能与发展以及1998年商总的分裂有翔实的论述。二人还对商总成立之前的华社最高机构——马尼拉中华商会保护华侨的历史有所介绍[45]。最近朱东芹对商总发展史又有较为详细的研究,在题为《冲突与融合:菲华商联总会与战后菲华社会的发展》一书中,作者对自商总成立以来一直到2002年的历史做了系统研究[46]。有关商总的研究,在本文看来对其侨社领导地位以及内部冲突论述较多,对其经济职能稍显不足。

对于国内洋商会的研究,以往学术界已有部分成果对在华洋商会如上海、天津等地洋商会曾有提及[47]。近来吴义雄研究了广州外侨总商会,他认为该商会在其存在的两年多时间内,起到维护交易秩序、制订并实施交易规则、协调各方关系、维护外商利益的作用。它作为广州外商群体的代表,也卷入了中英交涉与冲突之中。其各种活动对中西关系的演变产生了一定的影响[48]

此外,在一些论文中,学者对洋商会的活动略有提及。如宋美云介绍天津洋商总会在1887年成立,当时在天津共有六个外国商会团体,其中以天津日本洋商会实力最大[49]。蔡晓荣曾介绍,1908年9月天津日本商业会所在成立后与天津商务总会合作共同组织商事仲裁机关,双方曾共同颁布《日清商事调停章程》。章程第一条规定:“在天津日清两国人,因关商工有纠葛不清而禀请调停者,天津日本人商业会议所会同天津商务总会试为判断。”[50]在详细介绍了日本商会(包括国内的主要商会以及在中国的日本商会)的相关资料的基础上,饭岛涉指出,日本商会是在日本对外关系特别是对中国关系的政治情势之强力左右之下发展其活动。19世纪末至20世纪初,日本商会与中国商会之间可以说有相当紧密的关系,然而到20世纪20年代,双方的对立趋于明显[51]

4.研究时段的延长

在如何推进商会史研究这一思考中,不少学者都曾提出要延长研究时段,尤其要重视民国中后期商会的研究。近年来较多的成果研究时段已经涉及了民国中后期,甚至到当代。

宋美云依据天津商会档案,对沦陷时期日本对天津商会的控制、整顿与天津商会组织和行为的嬗变与结局等问题进行了初步探讨[52]。任云兰研究了抗战胜利后的新旧交替时期(1945—1949年)天津工商界的概况[53]

朱英通过一些具体案例认为,苏州商会作为商办的民间社团,在民国初期的一系列发展,可以说从一个侧面反映了近代中国民间社会从传统向现代的演变进入到新的历史阶段[54]。对于苏州商会在南京国民政府初期(1927—1937年)的表现,王仲则认为商会在组织和观念两方面加速了现代化的进程[55]

萧小红研究了抗战前后中共路线的转变与上海城市的社会团体(1935—1941年)之间的关系,其中对上海商会也有所涉及[56]。魏文享研究了抗战时期国统区的经济统制相当程度上借助了商人团体等民间性组织资源来推进。这种使民间性商人团体承担过多公共职能的做法,对经济统制的推行及效果产生了极其复杂的影响[57]。此外,郑成林还研究了抗战胜利后成立的中华民国商会联合会[58]

上述研究成果表明,把研究时段延长,我们会发现在民国中后期更多的课题值得我们去研究。冯筱才也曾指出,由于现阶段商会档案多集中于20世纪40年代的现状,商会史研究重心应有所转移,并且会有更多新问题值得我们进一步努力探讨[59]。实际上,如果我们进一步放宽历史的视野,运用长时段的眼光来研究商会,就会打开商会史研究的新天空,更多丰富的内容值得我们进一步去做新的拓展。尤其是在商会研究受到经济学、社会学、法学等其他领域学者高度重视的大背景下,相应的成果更不容忽视[60]

马敏在《略论中国商会的现代转型》一文中,首次比较系统地研究了20世纪50年代以来中国商会的历史性转变,并且对工商联向民间商会转变提出了系统的建议:如加强工商联的民间性和经济性、独立性和自主性,依法办事保护会员权利,通过立法和组织重组实现商会组织系统的重新整合[61]。在《近代同业公会研究与当代中国的行业协会》一书中,朱英等对近代商会、同业公会向工商联、当代商会、行业协会的发展历程进行了详细分析,认为新中国建国以后政府对同业公会也进行了重组与整顿,使得同业工会转变为工商联,成为兼有统战性、民间性与经济性的组织[62]。魏文享、杨天树研究了武汉市工商联社会主义改组的个案[63]。刘建中也指出新成立的工商联具有相当浓重的政府管理色彩,是政府在过渡时期所采取的工商管理策略[64]。李文奎也研究了中国共产党对工商联政策的演变发展以及工商联在社会主义建设中所作出的重要贡献[65]。赖颂也强调当前工商业联合会职能的正确发挥滞后于迅速发展的客观实际,需要制订相关政策,用制度来保证商会职能的有效实现[66]。韩福国运用制度变迁理论和制度博弈分析的方法,认为非公有制经济的代理组织——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及民间商会(All-China Federation of Industry &Commerce,简称ACFIC)提供了国家与社会在制度博弈中的载体,从而使两者在制度变迁中的合作博弈得以实现,减少了制度成本[67]。张铁军则指出工商联在今后的改革中应当改变当前工商联(总商会)的政治统战性的“人民团体”和经济民间性的“中国民间商会”的“二位一体”的性质与职能定位,积极营建一个单一经济性的新型中国总商会组织[68]

在当代商会个案研究中,温州商会是最受学者关注的。到目前为止,直接研究当代温州商会的专著就有三部[69]。陈剩勇以20世纪90年代以来浙江温州新兴的民间商会为个案,考察了我国现阶段的民间自治性组织与民主的关系,认为温州民间商会组织和民营企业家阶层的基层民主实践,对中国的民主化进程的推进具有重要的理论价值和实践意义[70]。章万真[71]从制度经济学角度、吕明再[72]从国家—市场—市民社会角度、梅国富[73]从商会职能角度分别对温州商会做了个案研究。

陶庆对福街草根商会“民族志”的研究揭示中国宪政建设在文本宪法尚不能转化为有效政制之转型期间,民间组织与地方政府双方可以在既有文本宪法框架下主动互相接触;并通过协商民主范式变通相关政策法规,在交往理性中渐趋宽容与妥协,由此可以拓开当下中国国家与社会结构性良性互动关系的新路径[74]

在无锡,2001年,无锡市政府就主持召开了“商会与市场经济”国际研讨会,著名经济学家吴敬琏及众多工商界人士均与会。会议就商会的性质、商会组织建设及商会的作用等问题展开讨论,会议也有相关的成果问世[75]

在苏州,有学者从地方政府和商会等非营利组织关系的角度出发,选取三个同地方政府呈现不同关系模式的商会为个案,以合作主义和非营利组织理论为研究视角,重点探讨了转型时期我国地方政府与商会之间的关系,即两者是一种建立在地方政府主导与商会“官民二重性”基础上的合作关系[76]

在武汉,华中师范大学中国商会研究中心对武汉地区行业协会做了调查研究,多个调查报告受到相关政府部门的高度重视[77]

近来,随着商会研究日益受到各方的关注,商会年度报告也应运而生,为有关职能部门的决策提供了重要的借鉴[78]。另外,对于当代世界华商大会,学术界也有相关的成果,如柳时和认为世界华商大会成立的最大意义,是抽象的世界华商成为具体的政治经济实体,世界性华人社团欲持续发展,应使华人社团的活动与运作满足所有华人和有关国家,以符合他们的安全和经济利益需求[79]

此外,关于当代商会的定位、法律地位以及作用,相当多的论文均有所涉及[80]

5.中国商会史研究内容的新拓展

(1)关于商会的成员构成及领导权问题。

研究者们注意到,由于中国地域广阔,商会成员的具体社会成分比较复杂,必须作具体分析。总的来讲,在沿海地区和通商口岸新式商人(包括买办)的比例大一些,在内地城镇则旧式商人的成分更多,相对而言,观念也更趋保守。但由于各地的经济政治环境不同,近代化的程度不同,其成员构成又有所区别。如苏州商会领导成员基本上由典业、钱业、纱缎、绸缎四个行业的代表组成,其领导成员中不存在买办势力[81]。在天津则是另一番情形,早期由从事盐、粮、钱业等旧式商业的商人占主导地位,以后,洋行买办、洋货商人占据了商会的主要部门,进入北洋时期后,商会中盐商的势力重新抬头,新式工商业者的比例也有所增加[82]

在这一时期的研究中,绅商与商会的互动关系成为一个研究的关注点。徐鼎新提出商会的“绅商领导体制”的观点,他认为,自1902年成立上海商业会议会所开始,至1920年上海总商会大改组为止,上海商会大体上被一批“绅商”型的民族资本家所把持,基本上保持着绅商领导体制的格局。到1920年,一批新兴的工业资本家进入商会,长达18年的绅商领导体制终于解体,上海商会“由原来的绅商时代走向新的企业家时代”[83]。马敏也认为,绅商集绅与商的双重身份和双重性格于一身,成为联络官商、沟通上下、实际创办商会的主体。要透析晚清商会的性质与特点,把握其在中国“语境”下对西方母本的“变异”对商会与绅商互动关系的研究是一个关键点。绅与商这两种社会地位截然不同的社会群体,在19世纪末20世纪初形成了一个与半殖民地半封建过渡社会形态相适应的特殊的绅商阶层,该阶层集绅与商的双重身份和双重性格于一身,构成官与商的缓冲与中介。商会组织中的确存在一种明显的绅商领导体制。就绅商在商会中的地位和人数而言,称商会为绅商团体,似乎并不为过。他的结论是,由于商会绅商领导体制的组织特征,决定了中国商会本身不过是一种官督商办、亦官亦商的组织[84]

李达嘉认为,1920年上海商会的改组并非商会领导层新旧权力斗争的结果,而是商会选举制度使然[85]。李达嘉的研究表明如果单纯从新旧斗争变化来解读1924年以前上海商会的选举过于简单,从长期变化的趋势来看,商会选举的确一定程度上反映了新旧变化的趋势,朱英关于无锡商会选举的研究即是例证[86]。饭岛涉认为对领导层更迭的探讨,有助于我们深入了解商会的内部结构及运作机制,也为我们提供了一个讨论商会组织与活动的新视角,但同时指出如果忽略社会、经济等因素,单从制度层面来分析领导层的更迭是不全面的。

关于商会领导层选举的讨论,实质上关注的一个问题是如何辩证地看待商会领导群体,是否绅商身份就决定了商会严重软弱、保守和妥协特点?朱英指出,商会领导群体身兼各种功名虚衔并非落后保守的表现,部分商会领导人兼有买办身份也不是导致商会在反帝爱国运动中软弱妥协的决定性因素,商会领导群体以经济实力较雄厚的商董居多乃是自然而然形成的结果,也是中外商会的共同特征,并非工商界上层人物有意挟其实力控制选举和垄断商会领导权[87]

在讨论商会领导层改选时,关于商会选举制度的研究开始引起学界的重视。李达嘉在上述研究中曾提到,出于“劳役平均”的思想,上海商会在改选中推动了商会选举的制度化[88]。谢放的《清末民初苏州商会选举制度》是国内第一篇专门论述商会选举制度及其发展变化的研究成果[89]。随后,朱英以上海商会为个案对商会选举制度做了进一步的研究。朱英指出,具有近代特征的选举制度,在近代中国最早并不是出现在政治生活领域,而是率先实行于新式民间工商社团——商会之中。朱英指出,以往强调工商界上层人物挟其雄厚经济实力垄断商会领导权的结论,实际上与史实并不相符。在清末民初上海商会的选举中也未曾出现过严重的舞弊和贿赂行为,只是到20世纪20年代以后由于各方面因素的影响而开始形成派别纷争乃至选举风潮,尤其是受到内部不同派别背后政治军事力量的制约,才呈现出从常态向变态的演变趋向。

(2)有关商会的社会属性问题。

过去,有关商会的社会属性问题大致存在“官办机构”(仓桥正直等)、“半官方机构”(邱捷等)和“民间商人社团”(徐鼎新等)、“官督商办社团”(朱英等)四种不同的意见。

在20世纪90年代以来的研究成果中,一部分学者仍坚持过去的看法,但进行了新的论证。如彭帮富通过对北洋时期商会的历史作用进行考察后,同意仓桥正直等关于商会为“官办机构”的观点,指出:“商会是法定的官方团体,官府倡办商会的根本目的是造就维护自己统治的经济基础和阶级力量,于是商会除了按照政府的法律履行自己的职责外,还须向工商业者传达政府的有关指示,替政府推行新税,充当大小军阀筹款的工具。”[90]朱英从国家与社会互动关系的视角,对商会的构成和性质进行了重新审视,坚持认为晚清政府在商会的创办过程中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商会在20世纪初得以诞生,与清政府的倡导、鼓励有着非常密切的关系”。但“商会也是近代中国社会影响最大、市民社会特征也最突出的新型商人组织”,“新成立的商会经商人不断努力和抗争,基本上保持了民间法人社团的性质,具有较强的独立性和自主性,也表现出明显的自愿和民主原则,突出地体现出以契约性规章维持其内部运作的特征”[91],结论是商会仍属官督商办的新型民间社团。

但也有突破上述四种看法而另辟蹊径的。虞和平从法律观念的角度考察,认为中国近代商会组织并不是官方的或半官方的机构,也不是官督商办社团,而是一个商办的法人社团,具有明确的法人社团特征。他认为这种特征贯穿于商会的目的认同体系、成员资格界定、组织协调系统和社会整合功能之中,是商会组织的根本社会属性。他进一步指出:“商会依照政府的法定程序经由政府的批准而设立,有自己固定的组织机构和职能部门,有广大的会员,有自己能独立支配的财产和经费,有法定的权利、义务和活动范围,又由自己自愿发起,自定章程,自选领袖,自筹经费。因此,商会基本上是一种商办法人团体。”他批评道:“那种认为商会是官方、半官方机构或认为商会是官督商办社团的论者,恰恰是把上述商会的法人特征误看成是官方特征。”[92]

马敏则将动态的观点引入对商会组织社会属性的考察中,提出商会虽然在根本属性上系具有法人性质的民间商人组织,但同时又具有一定的半官方色彩,尤其在其创办的初期,官督或半官方色彩较为浓重,进入民国时期后,民办的程度越来越高,受官方控制的程度逐渐减弱,因此,其法人社团属性有一个逐步明晰的发展过程[93]

(3)有关商会与传统行会组织的关系问题。

在初期的商会研究中,受现代化理论的影响,一些研究者倾向于把近代商会与传统行会作为两种对立的组织来看待,认为前者是对后者的否定与突破,商会所体现的近代社团性质与行会所体现的传统工商组织观念是格格不入的。“近代商会和传统行会在某种意义上虽然可以说同属工商业机构,但商会的根本宗旨、基本职能、组织结构和总体特征等,都与行会截然相异。”“近代商会的产生,是对传统行会的一种历史否定。”即使两者有某种组织联系,也只是一种组织资源的“借用”关系,即商会在成立时往往是在会馆、公所的基础上组建,有的还存在所谓行帮会员。但商会与行会之间的密切联系,并不纯粹表现为商会受到旧式行会的制约和消极影响,同时还体现为商会对行会的影响与改造[94]

随后的研究对这种现代与传统截然两分的观点有所突破,比较注意行会组织自身的近代化过程。徐鼎新曾指出,会馆、公所等传统行会组织在日益增长的资本主义经济因素冲击和影响下发生了同行会本身传统原则相悖逆的变化。“千真万确的历史事实表明,19世纪末20世纪初,在上海若干行会组织里,近代资产阶级的灵魂已经深深地渗透它们的躯体中去了。”[95]虞和平进一步指出,自鸦片战争后,通商口岸的传统行会走上了近代化的历程,并在辛亥革命之前普遍成为商会的基层组织。行会加入商会后,虽然仍作为一种特定的专业经济社会组织独立存在,也保持着其特有的组织形态和功能,但已被纳入商会的组织体系和活动范围之中,其自身性质开始发生变化。讨论商会与行会的关系,必须注意到两者相互依赖的功能[96]

(4)有关商会与近代国家政权关系问题。

在这一问题上,争论最大的是中国究竟存不存在以近代商会为代表的市民社会和公共领域。与国外一些研究者认为近代中国并不存在市民社会的意见相反,多数中国商会研究者从实证研究出发,倾向于认为近代中国存在一个由商会等民间社团组织所代表的初期的中国式市民社会。

虞和平认为,近代中国虽然不存在完全类似于西方的市民社会,但是作为介于个人与政府之间的民间社会无疑是存在的。在谈及公共领域与市民社会的关系时,他认为公共领域应是市民社会的基础,应明确区分两者的界限,重点考察两者的互动关系,目前存在对两者不加区分、统而论之的情况。他强调,在研究公共领域和市民社会在中国的发展问题时,要以城市社会团体为主要研究对象,而商会又无疑最具代表性[97]。马敏认为,在晚清,因以商会为代表的民间工商社团和其他民间社会组织相互联结,实际上已形成一个以民间社团网络为核心的潜在的地方性“自治政府”,它不仅填补了封建官府所留下的权力空间,并且还在不懈地开拓更大的权力空间。这个所谓地方性“自治政府”,实质上就是中国式市民社会的早期形态。由于新兴资产阶级化绅商阶层占据了社会经济和政治中心地位,成为早期市民社会的直接缔造者和操纵者,因此,中国式的早期市民社会实质上是一个“绅商社会”[98]。为了进一步澄清围绕中国市民社会问题的种种疑问,朱英于专著《转型时期的社会与国家——以商会为中心的历史透视》一书中,对此一问题作了比较系统的探讨,亦倾向于认为中国近代存在一个以商会等新式社团为中心的市民社会,认为商会的诞生和发展证实了清末民初的中国不仅出现了市民社会的雏形,而且还有所扩充。市民社会是一个大系统,它既包括诸多像商会这样的民间社团,也包括这些社团外部互动形成的社会力量(朱英,1997)。这些,均极大地丰富了研究商会与国家政权的互动关系。

关于商会与政府之间的关系,近年来研究的一个重要主题便是商民协会运动。对于商民运动,除了一本专著和博士论文外,目前的研究主要为论文[99]。朱英教授指出,加强对商民运动的研究对中国近代史研究的拓展具有积极的作用,不仅帮助我们全面而客观地认识对这一时期国共两党开展的民众运动,同时直接有助于对商会史中的一系列重要问题做出符合历史实际的评价并得出客观的结论[100]

对于南京国民政府时期商会与政府的关系,张志东运用了国家社团主义的理论,提出了制度合作的概念[101]。小滨正子则运用社团理论分析了上海都市社会社团网络的形成以及重组等重要内容,认为包括商人团体内的社团重组是南京国民政府建立后的重要策略[102]

(5)商人外交与商会的社会活动。

近年,在虞和平先生的倡导下,商人外交受到学界的高度重视。虞和平、贾中福研究了中国商会代表团参加太平洋商务会议的情况,认为太平洋商务会议不仅是一次比较完整意义上的商人外交活动,而且是中国商人外交继“五四”时期之后的又一次跨越,对中国商人来说是第一次直接的国际商人外交活动[103]。朱英研究了中国商会参加国际商会以及首次出席国际商会会员大会的经过与表现,认为尽管南京国民政府建立之后,对民间团体的独立发展设置了一些障碍,但商会仍然在不利的政治环境中四面斡旋,并且在走向国际舞台方面跨出了值得重视的新步伐[104]

贾中福研究了1923年中国商标法交涉过程中中外商会的态度和行动,认为虽然中国商会和商人也以外交后援的方式积极参与其事,但中国商会所起作用都无法与外国商会相比[105]。魏国栋研究了天津商会反对中国与日本直接交涉山东问题,认为其对政府的外交决策及活动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106]

对于商会的社会功能,宋美云[107]、庞玉洁[108]、任云兰[109]从不同角度研究了天津商会的社会功能,赵宝爱、杨旻研究了济南商会的慈善活动[110],涂文学对商会和同业公会在市政建设中的重要作用亦有论述[111]。此外,赵炎才以天津商会和苏州商会为中心研究了商会在近代伦理道德重构中的重要作用[112]。李忠比较系统地研究了商会与近代教育的关系,认为商会以创办新式学堂、组建和参与组建新式教育社团、捐资教育和介入社会教育等形式,参与到近代教育的兴办过程之中;同时,鼓励其所属组织与个人积极参与近代教育活动,不仅推动近代教育的发展,而且对办学模式做出可贵探索[113]

(6)商会与华商网络问题的提出。

近年来,海外学者将网络论(Network Analysisi)和跨国主义(Transnationalism)等理论应用于商业史的研究之中,在亚洲商业网络、华商网络等研究方面取得相应的学术进展。但将商会纳入华商网络中进行研究,则是一种刚刚开始的新取向。刘宏在对新加坡中华总商会的研究中作了初步的尝试,从亚洲华商网络制度化的角度解读新加坡中华商会的功能,得出一些新的学术见解。他认为,新加坡中华总商会在亚洲商业网络制度化过程中扮演了关键的角色。“1949年之前,中国是新加坡中华总商会最密切的网络伙伴,‘二战’结束后的20年间,其地位则被马来西亚和印尼所取代。而其间,日本和东南亚国家以及中国的香港、台湾等地区也都属于总商会相关网络的范围之内,虽然它们在这种横向的制度化联系中处于次要地位。除了这种各国和各地区之间的互动模式之外,总商会还在区域化进程中起着关键的中介角色,并试图为东南亚的华人商会建立一个正式的和永久性的联络机构,以推动华商之间交流的系统化。”其结论是,以商会为代表的“制度化组织”,“在亚洲商业网络中扮演了不可或缺的角色”,“其中的很多职能已经远远超越了那些完全建立在个人和家族关系基础上的商业网络所能够达到的层次”[114]

近来,陈来幸在研究海外华商网络方面取得令人瞩目的成果。陈来幸认为,在商会网络机制中,海外华商网络是重要的一部分,在《海外华商会网络与环太平洋地区华侨社会》一文中,对海外华商会网络做了初步的比较研究,在《通过中华总商会网络论日本大正时期的阪神华侨与中日关系》一文中从整个华商商会网络的观点对日本大阪神户地区中华总商会做了初步的分析;在对梳理《华商联合报》相关史料的基础上,她认为1908年以上海商界为主的中国华商银行的发起和招股运动与华商联合报馆的成立是近代华商商会网络的起点[115]。最近,陈来幸依据清末民初《华商联合报》等商会报刊探讨了海外各地中华总商会的成立以及其功能,她认为海外中华总商会的成立代表了第一次半制度化的环太平洋地区网络的形成,其功能除了承担着联合群情、维持市面、补助商政和调处商事纠纷等经济职能,还管辖各种非商事的家族财产等民事纠纷,商照甚至护照的发行更显示海外华商会居于华侨社会领导地位[116]

国内学者对引入网络理论来研究商会问题也表现出初步的兴趣。徐鼎新在过去长期研究上海商会史的基础上,进一步利用网络理论来分析上海商会的组织结构与功能,指出,上海工商界从来就不是上海总商会的一统天下,而是由几个商会团体自成体系、协调配合、共谋工商权利的多头领导格局。除上海实际存在的南北两大商会组织外,上海各路商界总联合会以其异军突起的迅猛发展势头,与南北两大商会分庭抗礼,“这就是当时上海商会系统特有的多元网络结构”。结构与功能密不可分,因此,“我们在分析上海商会系统多元网络结构的同时,对上海总商会典型地体现出来的商会功能,不能不予以特别的关注”[117]。胡光明也对天津商会的组织网络进行了初步的分析。

宋美云以“网络结构”一方面考察天津商会在华北乃至全国商业贸易网络中的地位、作用以及相互之间的关系,另外一方面还分析了天津商会和商人与亚洲、西欧、美国商会和商人的互动关系,从更加广阔的时空范围揭示出天津商会与国内外商会之间建构的多重网络体系。

同样是以天津商会为个案,应雅莉提出了商会网络运行机制的概念,在此基础上运用新制度经济学的交易成本方法和博弈论解释了天津商会组织网络在区域市场经济中的经济功能。她认为天津商会的组织网络作为一种非市场组织,它的市场功能是减少区域市场交易成本。在区域商品与资本市场中,商会组织网络是区域市场在生产过程中反复涉及的规则和资源,并对其具有制约性和使动性[118]

二、今后商会史研究的几点展望

回顾最近中国大陆的商会研究,可以说成绩是颇为令人鼓舞的,这一领域的研究已成为近年来中国近代史研究的热门话题之一,并已初步形成了一支比较富有生机活力的研究阵容。尽管如此,商会课题的研究仍蕴含着发展潜力,还可作进一步的开拓和探讨。展望未来的商会研究,我以为还可从以下几方面作进一步的努力。

1.商会资料的进一步发掘

史料是史学研究的基础。相对全国为数众多的商会而言,目前已得到系统整理的天津、苏州、上海商会档案,只是商会档案的一小部分,还应当组织力量进一步发掘全国各地(包括香港、澳门、台湾三地)的商会档案资源。如近来发现在辽宁省档案馆、武汉市档案馆、四川省档案馆等也保存有数量较大的商会档案,这对研究这些地区的商会史无疑提供了极好的条件。对已经发掘出来的商会档案要加快整理、出版工作,尽快提供给研究者使用。

除档案资料外,当时商会所办的各种报刊,如《华商联合报》、《上海总商会月报》、《华商报》、《商业月报》等,也都是研究商会不可或缺的历史资料,值得进一步发掘。

在拓展资料方面,我们要高度重视海外华商会资料的收集与整理。如以在俄罗斯、朝鲜等国华商会为例,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藏有大量商会档案,尤其是在民国前后、俄国革命等重大历史时期华商会的角色以及与中俄贸易乃至外交等方面的关系均值得关注。

此外,对于外国商会在中国的情况,必须从长时段的眼光来考察近代以来外国商会在华情况,虽然已有部分成果涉及,但是总体而言,仍有待在进一步整理与发现相关资料的基础上,做长时段、精细的研究。以日本商会在华情况而言,资料较为集中的乃是抗日战争时期在沦陷区日本大量商会的成立。如在东北地区,在吉林、滨江、奉天等省,在哈尔滨、鞍山、锦州、大连、新京等地先后创立商工会,并办有各种月报,如哈尔滨商工会编有《北满经济月报》,吉林商工会议所办有《吉林商工月报》等等。

2.研究领域的拓展

今后商会史研究,除了继续加强横向研究领域的拓展,进一步加强长时段的研究外,也要加强研究领域的拓展。

在研究内容上,过去侧重对商会组织状况和政治活动的研究,对商会的经济活动、社会活动、民间外交活动虽有所涉及,但研究还不是十分深入、具体,未来的商会研究应在这方面有所突破,至少在以下几方面还可加强研究。

(1)商会的经济职能与振兴实业活动。

一般商会研究者都注意到,商会的职能系以“经济方面的职能为主”,但又超越了经济的范围,涉及社会生活的其他内容。也有的研究者归纳为商会具有“协调”、“管理”、“社会”三方面的功能,或认为商会具有“经济机能”、“行政辅助机能”、“自卫机能”这些社会功能,虽表述方式不同,但都注意到了商会在近代经济领域所发挥的重要作用。而且,商会自身也往往把保商利、扩商权、开商智,即辅助政府促进工商业的发展作为自己的宗旨和任务。但是,商会究竟是采取哪些措施,通过什么环节来具体促进地方经济的发展?商会与众多公司、企业的关系究竟如何?究竟有多少公司是通过商会来申请设立的?商会又给这些公司提供了什么样的保障服务?这类问题由于缺乏个案研究,仍显得若明若暗,很难讲清楚。

(2)商会的法制化建设进程。

商会不同于先前的会馆、公所等行会组织的特征之一,便在于它是在近代时代条件下依法设立的工商社团组织,至少在理论上,其存在受到法律的承认和保护,其活动应依据法律规范来进行,与晚清和民国时期的法制化建设密切相关联。

近年来已有学者注意研究清政府的经济政策和经济法规,但对商会在经济政策和法规实施中的角色和作用问题的研究却几乎近于空白。已有的经济政策研究,也大多局限于政策的制定和政策条文本身,而对政策的实施过程及实际效果却往往缺乏研究。商会档案中包括大量的商事纠纷档案,虽有学者已对之进行了初步的研究[119],但总的来讲还是研究得不够充分。若能加强这方面的研究,弄清诸如商事公断处、商会评议处之类的组织在商事调解和审理中所扮演的角色,或可有助于理解清末民初各项经济法规实施的实际效果,以及官方正式司法审判制度之外的体制外运作,而众所周知,这种“体制外运作”在中国这样一个有着几千年封建积习的古老国度,实际上是须臾不可或缺的。

另外,商会自身的立法活动也颇值得进一步加强研究[120]。如20世纪前期为从事民商事立法而进行的民商事习惯调查,可谓历时长久,规模巨大,前后赓续近20载。清末的调查始于1908年左右,持续至1911年,由修订法律馆总其事,各省成立调查局,拟有专门的调查规则和调查提纲,各地商会配合进行。民国的调查则始于1918年初,持续至1921年前后,由北洋政府司法部牵头,各省设立民商事习惯调查处,仍由各地商会配合从事,订有极其详细的调查和操作规则。两次集中调查组织严密,工作细致,艰苦卓绝,基本摸清了中国的民商事习惯,所获资料共近千册,汇编为《中国民事习惯大全》(1923年)和《民商事调查报告录》(1930年)等专书,对当时的民商事立法和司法产生了极大影响。对这样一次大规模的立法和司法调查活动,除有单篇介绍性论文外,基本没有进行多少深入的研究,而商会在其中所发挥的骨干作用,也缺乏细致的论述。

(3)商会与晚清市场的发展。

商会在中国大地的出现,显然与近代商品和市场经济的发展有密切的关系,某种程度上,可视作近代资本主义商品经济的制度化产物(尽管其中有许多传统因素的影响)。近年来,这方面的研究已有所加强。有的学者考察了上海商会在清末民初金融风潮中的作为,指出:“上海总商会充分发挥其经济职能,减少金融危机造成的损失,维护商品经济的正常运行,显示了商会组织对于上海社会经济生活须臾不可缺少的重要地位。”[121]有的研究者指出,“商会还是中外银行之间的主要中间人”,在1910年上海橡皮股票风潮中商会主动采取联合行动,为业已紧张的上海金融市场提供信用担保[122]。丁长清从国家宏观市场调控体系作用的角度,提出“近代商会——中国市场第二调控系统”的观点,认为,如果说对市场而言国家政权是第一调控系统,而商会等工商社团(包括商业会馆、公所及同业公会等)就构成了第二调控系统,规范着市场日常的交易规则、贸易行为,起着平准物价、缓和金融危机的作用[123]

但在商会对市场推动作用方面,还有许多文章可做。如商会在市场调查、商品改良与流通、税务管理,以及举办商品陈列所和组织商品博览会方面都做了大量的工作。目前对商会在商品博览会一类经济活动中的作用研究还很不充分,从若干博览会的档案来看,商会在展品征集、运输乃至博览会的组织和具体陈列、评奖上都起到了重要作用,这也是商会经济功能的具体体现。从晚清时期的武汉劝业奖进会(1909年)、天津劝工会(1909年)、南洋劝业会(1910年)到民国时期的上海国货展览会、西湖博览会(1929年)等国内举办的大型商品展览会、贸易会来看,商会均为实际的组织者和承办者,而官方主要是号召者和督促者。此外,商会在推动商人参加国外举行的大型世界博览会和形形色色的国际性博览会方面也起到了十分重要的作用,在民间各地商会是主要的操办者,而张謇一类商界领袖人物则是积极的推动者。尽管这方面存在大量的档案资料,但实质性的研究工作也才刚刚起步,需要更多的人投入这方面的研究。

(4)商会与同业公会的研究。

同国外的商会相比较,中国近代商会的特殊性之一,便在于它是从传统行会组织中直接生长出来的,与之存在千丝万缕的联系。而行会组织本身于近代也处于发展变化之中。到30年代,根据新颁布的同业公会章程,行会组织大多改造为依行业建立的同业公会,如1935年汉口的同业公会就有163所之多,到1938年武汉三镇的同业公会更多达339所。这些同业公会往往作为商会的基层组织而存在,被纳入商会的组织系统之中,加强了商会对各行业的控制。但是,到目前为止,对近代同业公会的研究基本上还是一个空白,仅有为数甚少的几篇单篇论文,多限于简单的介绍。目前亟需充分发掘为数甚巨的各地同业公会档案及相关资料,对近代同业公会的产生、发展及运作情况进行历史的考察,探明行业组织由行会向同业公会转变的历史缘由,分析同业公会对企业与社会经济发展的影响,厘清同业公会与商会、政府之间的关系,以及此类业缘组织对于政府加强行业管理与规范的作用。如果从同业公会的角度进一步拓展商会组织系统的构成,无疑对城市组织史的研究是很有意义的。

到20世纪80年代后期,在当代中国一些市场经济比较发达的地区,同业公会和行业协会一类组织又开始复苏,如何处理同业公会与工商联等组织的关系,成为一个新的问题。如果能从历史与现实相结合的角度,深入调查当代同业公会组织发展的原因,并与近代同业公会进行比较研究,对于正确规范当今行业组织的发展与作用更不乏现实意义。

(5)进一步深化商业网络和商会网络的研究。

恰如已有的某些研究所揭示的,由商会之间的相互联系而形成的商会组织网络,是整个亚洲乃至世界商业网络中的重要一环,许多跨地区的经贸活动便是在商会网络的参与和组织下完成的,因此,应通过研究弄清商业贸易网络与商人组织网络之间的实际联系,以深化有关商业网络的研究。大体上,商会组织网络是商业网络的制度化产物,在结构上,商会网络往往包括纵向和横向交叉连接的两个组织系统:纵向意义上的商务总会、分会、分所和作为其基础的会馆、公所等组织系统;横向意义上的地方商会之间的联系及地方商会与全国商会联合会的联系,内地商会与港、澳、台商会的联系,中国商会与各国华商总会之间的联系,各华商总会之间的联系。这些组织之间的联系,在广义上都可纳入商会网络的范围。关键是要找到这些网络之间的连接点和地域分布。其中,处于大商埠的商务总会通常构成地域性商会网络的连接点,起到“登高一呼,众山皆应”的领袖团体作用,因此,对商务总会的研究显得尤为重要。事实上,在商会组织网络与由公司、商行、银行、钱庄、票号(民国时期逐渐消失)构成的商业贸易网络、金融网络之间,也存在着某种实实在在的联系,揭示这些内在的联系及机制,正是网络研究所要解决的问题。

其次,通过商会之间的交流而展开的商人经济外交也是十分值得研究的一个课题,这种外交往往是政府之间正式外交的补充,不仅是商会史也是外交史研究的重要课题之一。在这方面,已经有了好的开端,关键是要继续深入下去。

(6)商会与城市史研究。

商会与近代中国城市社会的成长息息相关,商会研究理应成为今后城市史研究的重要内容。

目前的研究已经注意到商会在晚清市政建设,诸如清沟、排污、防火、交通等方面所起到的巨大作用,但对民国时期商会在市政建设方面的贡献则研究相对薄弱。从近来在哈尔滨、武汉等地发现的大量市政建设档案资料来看,民国时期的商会一如既往地在城市规划、城市卫生、市政设施、城市管理等方面发挥着极大的作用。随着这些档案逐步发掘出来,相信这方面的研究可以极大地丰富近代城市史研究的内容。

(7)商会与近代商业精神的培育。

尽管不像西方那样可以清楚地看到清教伦理在培育资本主义精神方面的巨大作用,但无论如何,在近代中国仍存在着融会古今中西而形成的中国近代商业精神。这种精神是许多近代企业赖以创业的无形资产。可以说,商会在培育近代商业精神方面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兴商学、办教育是各地商会的重要职能之一,也有文章进行过初步的探讨。而事实上,兴商学的目标是冲着提高近代商人素质,培育其新兴商业精神来的。苏州商会章程中说得很明白:“时至今日,所谓商战世界,实即学战世界。”经商与求学,商业与教育,皆密不可分,“学堂也,讲习所也,陈列所也,皆为商界下新种子也”。

如果能够将商会创办商业期刊、商业图书馆、商品陈列所、商业补习学校,以及举办不同内容的国货展览会,组织商人参加国际博览会等,同“商人之服务精神”的提高、商业新道德的养成等务虚方面的追求结合起来观察,我们对近代商会功能和作用的认识可能可以提升到新境界,开辟出一些饶有兴味的新课题。

(8)商会的现代变迁。

历史与现实之间存在着割不断的联系,研究历史是为了更清醒地认识现实。为此,必须把现代中国商会的重建问题提上研究日程。从晚清到民国时期,经过近50年的发展,中国商会形成了自己的一套比较完整的组织系统和网络联系,遍布中国各大中城市乃至穷乡僻壤。如果晚清到民国初年是中国商会最为活跃的时期,甚至一度成为形成中的市民社会的中坚,1927年以后,中国商会的政治作用有所削弱,但其社会影响力则继续存在。1949年新中国成立以后,中国的旧商会被改造成为工商联组织,其经济功能和社会功能逐步减弱,其政治功能转强,在建国初期的资本主义工商业改造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文革”期间,工商联形同虚设,几至于无。只是在改革开放的大潮中,工商联的作用开始重新得以发挥。但伴随着市场经济逐渐取代计划经济而成为主流,旧的工商联体系已明显不适应时代的要求,改制势在必行。于是有民间商会应运而生,与工商联一身二任。然而,挂上民间商会的牌子,并不意味着工商联已经完成了向民间商会的转换,要使工商联真正能够发挥民间商会的作用,还有大量的工作要做,有很多问题要研究。目前,亟需解决的,一是如何加强民间商会的法制建设,尽快促成新商会法的出台;二是如何理顺互不统属的各商会系统之间的关系,使之更加规范化、严密化,真正形成全国一盘棋。比如工商联系统的民间商会如何协调同贸促会系统的国际商会的关系,开展其国际业务和国际商会交往?进出口行业商会如何与其他行业的同业公会、行业协会乃至工商联相协调?而恰恰在这方面,商会历史的研究可以给我们提供许多有益的启示。

总之,从旧商会到工商联,又从工商联到民间商会,现代中国商会演变的历史轨迹颇值得深思,其间的经验教训也颇值得总结,中国民间商会一类社会中介组织的现状与未来更值得认真探讨。这一研究赋予中国商会史研究极其深刻的现实意义和重要的社会价值[124]

3.研究观念的调整

正如有的研究者所归纳的,中国商会史的研究之所以能够异军突起,在不长的时间中取得较好的学术成果,是因为广大商会史研究者能够勇于解放思想,更新观念,自觉地将社会学、社会心理学、法学等学科的相关理论引入史学研究,从而带来了探究视野的开拓和研究层次的提升。否则,“商会史研究只能是一种表象的陈述,而不能充分显示商会史研究应具有的特色”[125]

回顾起来,从理论架构看,过去中国商会史研究中主要应用的是社会学中的结构—功能理论,并深受现代化理论的影响。在这种理论架构的支配下,比较注重商会的社会属性、角色地位、组织结构、功能作用和商会中的现代性因素,相对较为忽略商会的复杂性和区域性,忽略其与传统相联系的一面,对引进的一些西方理论,如“公共领域”和“市民社会”理论,也有食洋不化之嫌。因此,商会研究要想深入发展,首先研究者的观念需要在发扬过去长处的基础上,进一步加以更新和调适,这是商会史研究更上一层楼的关键。

在思维方式和观念更新上,首先仍需在唯物史观的指导下,坚持和发扬系统、发展观。

现代思维方式的基本特征之一,便是由分析走向综合,由实体走向系统,在事物普遍联系的“语境”中来把握实体。商会史研究之所以能够取得某些突破,主要在于一开始就是从商会的大小系统中来界定商会的角色,而不是孤立地就商会谈商会,这样就出现了所谓商会功能的“放大”现象。例如,正是在考察商会组织系统与“市政在野权利网络系统”的关系时,自然而然地引出了中国式市民社会雏形的大问题。姑且不论讨论中的谁是谁非,单单这一问题的提出,便大大地拓展了商会研究的视野。如果能够在坚持系统思维方式的基础上,进一步引入已比较成熟的“网络论”、“跨国主义”、“跨文化研究”等新视野、新理论,更多地从区域的范围来考察商会的历史角色以及进行跨区域、跨文化的比较,我们的研究视野显然还可进一步放宽。

动态发展的观点也是一个最基本的观点。过去,商会的性质之争,似存在一个误区,便是非此即彼的价值判断,要么商会是官办机构,要么商会是民间法人社团,两者不容调和。官办机构便与封建性、传统性挂钩;法人社团便与现代性、进步性等同。殊不知历史上的实际情形往往更加复杂,商会的性质是否仍同样具有某种“历时性”特征,必须从商会组织的“具体历史演变过程”中“具体地”把握其性质与特点。换言之,从发展的观点来看,商会的性质或特征并非是一成不变的,不能绝对化地二分,或静止地看待其性质。从商会诞生之日起,民间社团组织与官方色彩便包孕于一身,存在“亦此亦彼”的过渡性特征。初期官督和官办色彩较浓,1906年左右普遍设立后,民间社团的性质增强,但官方色彩依然存在(如使用关防、绅商领导体制等)。20世纪20年代以后,民办的性质更强,但政治作用反倒不如清末民初大。因此,对商会的性质在基本定性判断的同时,更重要的是对其性质和特点作分阶段的研究,以得出更符合实际的结论。

其次,在研究范式和方法上,提倡总体史的研究。作为“新史学”根本研究范式的“总体史”,主要是就方法论意义而言的,是一种“新的研究方法、新的研究态度和新的研究视角”。其中视角的转换和视野的开阔又是最具关键性的,它主张对历史进行“全景式”和“全幅式”的把握。总体史固然强调宏观的、综合的、长时段的研究,具有“大历史”的特征,但它并不排斥微观的、具体的历史研究,而常以微观、具体的历史研究作为其载体。或者更确切地说,是小中有大、以小见大,把握和审视是宏观的,切入和描述是微观的,将宏观历史研究与微观历史研究、长时段研究与短时段研究有机地结合在一起,从而形成一种新的史学风格。比如,商会史研究和社会群体研究本来是非常具体的研究,但我们却可贯注“大历史”的精神,对之进行“总体史”的研究。所谓总体史的研究,也就是全方位的研究。即对一个具体的商会和活跃其中的商人,既可从经济史、政治史角度切入进行研究,也可从社会生活史、心态史、思想文化史角度切入进行研究,形成立体化研究格局。在研究方法上,也要采取多学科的研究方法,历史学、社会学、社会心理学、政治学乃至法学的各种理论和方法均可采用。这种研究的结果,是在一种新的视角和眼光之下,使某种具体的研究更趋精细化和精致化,展现历史的多面相、多维度,更接近于历史的客观真实。

所谓总体史的研究,也是一种“透视”法的研究。落实到商会史研究中,不能就商会看商会,而要透过商会看社会,看各种社会组织之间错综复杂的联系,看社会与政府之间的复杂关系(合作中的冲突与冲突中的合作俱在),看商会与整个城市生活之间的关系,看商会在近代社会发展中所扮演的角色和所起的作用,这样才能真正做到“以小见大”,真正能够体现和贯彻“总体史”范式的研究宗旨并深得其精髓。

再次,应坚持和发扬实事求是的实证学风,对商会作出更合乎中国历史实际的解释。

中国商会史研究的一个好处或长处,便是这一领域的研究一开始就是建立在实证研究的基础上,是从历史档案出发,对档案进行诠释。因此,这一领域的研究最有条件从中国的历史实际出发,建立自己的解释体系和话语体系。可以允许借鉴西方有用的概念,但又要防止食洋不化,避免掉进西方概念和西方话语的陷阱而不能自拔(如商会与市民社会的讨论中便有这样的现象)。

中国近代以来所发生的变化,是世界近代一体化发展的一部分,许多改革都是对西方的模仿、效法。晚清所拟订的商会章程就对西方商会和日本商会有根本性的借鉴。这一点从根本上决定了可以将西方的某些理论用于对中国近代社会和组织的分析。但这种分析毕竟要说明的是中国的问题,自然会有种种不同和变异,而不能削足适履,一味照搬。换言之,借用西方的概念必须结合中国历史的实际,赋予新的解释。例如“城市精英”、“地方精英”、“市民社会”等,都应作如是观。

当然,更理想的办法是“据之实情”,直接从中国历史本身中抽象出某些概念,确立某些关键词,从而真正建立中国自己的“话语”。如“绅商”,便是从文献中直接抽绎出的概念,设若能围绕这一关键词进行种种厘清和内涵外延的重建工作,或许有望形成“以我为主”的理论解释框架,目前这种能自成一格、土生土长的“理论框架”和“话语系统”实在是少之又少,这是中国史学的遗憾之一。在中国商会史研究中我们应当有足够的自信尽量减少甚至杜绝这种莫名的“遗憾”,因为从已有的研究成果看,中国商会的社会功能与政治功能甚至已经超越了西方的同类组织。这是学西方又超越西方的一个特例。

最后,应强调加强各国、各地区之间商会史研究的学术交流。

商会史研究事实上已成为一个国际性的学术课题,研究不同国家商会史的学者之间应加强交流,在不同国家和地区研究中国商会史的学者之间更应该加强彼此的交流。自中国商会档案陆续刊布后,已引起各地学者的普遍注意和浓厚兴趣。据不完全统计,大陆直接以商会为题或主要内容的博士论文已有近20篇[126]。此外,相关硕士论文更是超过此数。美国以及我国台湾、香港地区都有博士生以此为博士论文研究课题,并取得了很好的研究成绩。不同国家和地区的学者应取长补短,尽可能地为商会史研究提供更多的国际合作的机会。相信在国际学术界的通力合作下,商会史研究以及相关领域的研究一定可以取得更为长足的进展。

【注释】

[1]本文系教育部重大攻关项目“商会与近现代中国”以及2006年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近代无锡商会研究”的中期成果。

[2]朱英:《清末商会研究述评》,《史学月刊》1984年第2期;徐鼎新:《中国商会研究综述》,《历史研究》1986年第6期;赵洪宝:《近几年来大陆学者关于中国商会史的研究》,《近代中国史研究通讯》(台北)第16期;虞和平:《近八年之商会史研究》,《中国社会经济史研究》1995年第4期;马敏:《近十年来中国的商会史研究及其展望》,《近代史学刊》,华中师范大学出版社,2001年;《商会史研究与新史学的范式转换》,《华中师范大学学报》2003年第5期;朱英:《中国商会史研究如何取得新突破》,《浙江学刊》2005年第6期;冯筱才:《中国商会史研究之回顾与反思》,《历史研究》2001年第5期;冯筱才:《最近商会史研究之刍见》,《华中师范大学学报》2006年第5期;《名实·政治·人事——关于民初上海商人团体史研究的几点思考》,《近代史研究》2006年第4期;应莉雅:《近十年来国内商会史研究的突破和反思》,《中国社会经济史研究》2004年第3期;张芳霖:《中国近代商人、商会组织研究的问题意识与阶段性特点》,《江西社会科学》2004年第7期;魏文享:《大陆当代商会及海外华商会研究之评述》,《政大史粹》2005年第8期;《近代工商同业公会研究之回顾与展望》,《近代史研究》2003年第4期;刘芳:《近二十年来中国商会研究综述》,《历史教学问题》2006年第4期;王永进:《商会研究范式的回顾与反思》,《兰州学刊》2006年第11期;章开沅:《商会档案的原生态与商会史研究的发展》,《学术月刊》2006年6月号。

[3]上海市工商业联合会编:《上海总商会议事录》(全五册),上海古籍出版社,2006年。上海市工商业联合会、复旦大学历史系编:《上海总商会组织史资料汇编》(上下册),上海古籍出版社,2004年。

[4]厦门总商会、厦门市档案馆编:《厦门商会档案史料选编》,鹭江出版社1993年;大理市工商业联合会、白族自治州档案馆合编:《下关商会档案史料选编》,2001年;《绍兴县馆藏商会档案集锦》,中华书局,2004年;无锡市工商联、无锡市档案馆、无锡市比较研究咨询事务所编:《近代无锡商会资料选编》,无锡,内部稿,2005年8月。

[5]如冯崇德、曾凡桂所著《辛亥革命时期的汉口商会》,以及杨立强、沈谓滨著《上海商团与辛亥革命》(《历史研究》1980年第3期),皮明庥著《武昌起义中的武汉商会与商团》(《历史研究》1982年第2期)等,虽提供了大量的新资料与新史实,在辛亥革命史研究上有新的突破,但着重论述的显然是商会和商团在辛亥革命中的政治作用,而不是商会和商团本身。

[6]这期间台湾出版的商会史著作有:张桓忠:《上海总商会研究》,台北知书房出版社,1996年;邱澎生的博士论文:《商人团体与社会变迁:清代苏州的会馆公所与商会》,台湾大学历史学研究所,1995年;赵佑志:《日据时期台湾商工会的发展(1895—1937)》,台北稻乡出版社,1998年。

[7]载焦润明等:《近代东北社会诸问题研究》,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4年,第65—104页。

[8]李云涛、张岩峰、谭健、张杨:《解放前的沈阳商会》,《兰台世界》2004年第11期。

[9]邓小林:《略论清末四川总商会的建立及其意义——兼与上海总商会作比较》,《涪陵师范学院学报》2004年第1期。

[10]孙利霞:《成都市商会研究》,四川大学硕士论文,2004年。

[11]李柏槐:《民国时期成都工商同业公会研究》,四川大学博士学位论文,2005年。

[12]张芳霖:《清末江西创办商务总会考述》,《江西社会科学》2005年第3期。

[13]《民国时期南昌商会组织的分化与重组——南昌商社档案研究》,《历史档案》2004年第4期。

[14]《20世纪30年代的南昌商人与新生活运动——以南昌“商人节”为中心》,《历史档案》2005年第2期,第100—107页。

[15]行龙:《山西商会与地方社会》,《华中师范大学学报》2005年第5期。

[16]韩晓莉:《清末民初的山西商会与行会》,“商会与近现代中国国际学术研讨会论文集”,2004年9月,山西平遥。

[17]蒋霞:《近代广西商会述论》,广西师范大学硕士论文,2000年。

[18]刘菊香:《广西商会在抗日战争中的作用》,《广西社会科学》2003年第2期。

[19]廖建夏:《商会与近代梧州的市场发育》,《经济与社会发展》2004年第11期。

[20]廖建夏:《新桂系与广西商会关系述论》,《经济与社会发展》2006第6期。

[21]陈征平:《云南早期工业化进程研究(1840—1949)》,华中师范大学中国近代史所博士论文,2001年。

[22]宋雁:《安徽省总商会创始人宋德铭》,《江淮文史》2002年第1期。

[23]黄挺:《1933—1934年金融危机中的汕头市商会》,《汕头大学学报》2002年第3期。

[24]张树枫:《近代青岛的三大会馆与青岛商会》,载李长莉、左玉河主编:《近代中国的城市·乡村·民间文化——首届中国近代社会史国际学术研讨会论文集》,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6年。

[25]王音:《近代济南商会初探(1902—1927)》,两岸三地研究生论文。

[26]崔恒展、党明德:《济南商会的历史演进及其启示》,《济南大学学报》2005年第6期。

[27]叶汉明:《商会与民国时期的地方领袖:山东潍县的例子》,香港第三届中国商业史国际研讨会论文(未刊)。

[28]《20世纪30年代汉口商会特点论析》,《华中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4年第1期。

[29]张翼云:《汉口华商总会始末》,《武汉文史资料》2005年第12期。

[30]徐凯希:《商人组织与近代荆沙社会变迁》,“商会与近现代中国国际学术研讨会论文集”,2004年9月,山西平遥。

[31]周子峰:《近代厦门城市发展史研究》,第五章“商人与厦门社会:以厦门商会为个案考察”,厦门大学出版社,2005年,第174—242页。

[32]冯筱才:《近世中国商会的常态与变态:以1920年代的杭州总商会为例》,《浙江社会科学》2003年第5期。

[33]汤可可、蒋伟新:《推挽结构:近代地方商会与政府的关系——以无锡为例》,《近代史学刊》第一辑,华中师范大学出版社2001年版;《近代无锡商团的性质及社会功能》,《江南大学学报》2005年第3期;付海晏:《无锡商会与1929年国民救国会被捣毁风潮》,《华中师范大学学报》2006年第5期;《无锡商会与1935年国货流动展览会纠纷》,“近代中国经济发展:组织·结构·制度”学术研讨会会议论文,2006年8月,上海。

[34]袁晓霞:《近代苏中地区商会研究》,扬州大学中国近现代史专业硕士论文,2005年。

[35]袁丁:《清政府与泰国中华总商会》,《东南亚》2000年第2期,第32—36页。

[36]刘天凤:《新加坡中华总商会沧桑史》,《南洋文摘》第5卷第10期;刘宏:《新加坡中华总商会与亚洲华商网络的制度化》,《历史研究》2000年第1期。

[37]禹如键:《菲律宾岷里拉中华商会(Phipippine Chinese General Chamber of Commerce)研究(1904—1954)》,台湾政治大学历史研究所,1998年硕士论文。

[38]陈福寿:《菲华商联总会之研究》,中国文化大学民族学研究所,1980年硕士论文。

[39]劭世光:《新加坡中华总商会与菲华商总之比较研究》,1981年;戴维·克里马克赛:《菲华商联总会:在满足菲律宾社会和民间需要方面的贡献(1953—1980)》。

[40]何佩然:《地方经济力量的兴起与衰落——香港新界沙田商会的个案研究》,香港第三届中国商业史国际研讨会论文。

[41]赵祐志:《日据时期台湾商工会的发展(1895—1937)》,台北稻香出版社,1998年。

[42]蔡少卿:《澳洲鸟修威雪梨中华商会研究(1902—1943)》,《江苏社会科学》2005年第4期。

[43]林广志:《晚清澳门华商与华人社会研究》,暨南大学博士论文,2006年。

[44]李培德:《论海外华商会与中国的关系——以1940年代香港华商总会选举风潮为个案研究》,“商会与近现代中国国际学术研讨会论文集”,2004年9月,山西平遥。

[45]张存武、王国彰:《菲华商联总会之兴衰与演变:1954—1998》,台湾“中央研究院”,2002年。

[46]《冲突与融合:菲华商联总会与战后菲华社会的发展》,厦门大学出版社,2005年。

[47]熊月之在《上海通史》第5卷(上海人民出版社,1999年),周武在《论晚清上海的洋商与传教士》(《史林》1999年第2期),徐鼎新在《1902年在上海举行的中英“商约谈判”》(载前徐书),对上海“和明商会”均有所提及。宋美云、虞和平曾介绍到,1904年中国商会正式产生之前,外商已在广州、上海、香港、天津设立了六个洋商总会。参见《商会与中国早期现代化》,上海人民出版社,1993年,第62页。

[48]吴义雄:《广州外侨总商会与鸦片战争前夕的中英关系》,《近代史研究》2004年第2期。

[49]宋美云:《近代天津商会》,天津社会科学院出版社,2002年,第60—61页。

[50]蔡晓荣:《论清末商会对华洋商事纠纷的司法参预》,《学术探索》2006年第1期。

[51]饭岛涉:《日本商会与中国》,“商会与近现代中国国际学术研讨会论文集”,2004年9月,山西平遥。

[52]宋美云:《沦陷时期的天津商会》,《历史档案》2001年第3期。

[53]任云兰:《新旧交替时期(1945—1949年)的天津工商界述论》,《历史档案》2004年第3期。

[54]朱英:《民初苏州商会的发展演变》,《华中师范大学学报》2006年第5期。

[55]王仲:《民国时期商会自身的现代化(1927—1937)——以苏州商会为例》,《苏州大学学报》2006第1期。

[56]萧小红:《抗战前后中共路线的转变与上海城市的社会团体(1935—1941)》,《近代中国与世界——第二届近代中国与世界学术讨论会论文集(第一卷)》,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5年。

[57]魏文享:《商人团体与抗战时期国统区的经济统制》,《中国经济史研究》2006年第1期。

[58]郑成林:《抗战后中华民国商会联合会简论》,《华中师范大学学报》2006年第5期。

[59]冯筱才:《最近商会史刍议》,《华中师范大学学报》2006年第5期,第67—69页。

[60]魏文享对当代商会的研究状况有较多介绍,参见《大陆当代商会及海外华商会研究之述评》,台湾政治大学历史系编辑的《政大史粹》第8期,2005年6月。

[61]马敏:《拓宽历史的视野:诠释与思考》,华中师范大学出版社,2006年,第132—135页。

[62]朱英、马敏等:《近代同业公会研究与当代中国的行业协会》,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

[63]魏文享、杨天树:《国家介入与商会的“社会主义改造”——以武汉市工商联为例(1949—1956)》,《华中师范大学学报》2005年第5期。

[64]刘建中:《二十世纪五十年代广州工商社团组织》,第三届中国商业史国际学术讨论会论文,香港,2000年7月。

[65]李文奎:《中国共产党对工商联政策的回顾与思考》,华中师范大学硕士论文,2002年。

[66]赖颂:《工商联(商会)职能实现途径思考》,《四川省社会主义学院学报》2006年第1期。

[67]韩福国:《市场、组织与国家——中华全国工商联及民间商会(ACFIC)在制度博弈中的双重代理分析》,复旦大学博士论文,2004年。

[68]张铁军:《改革开放后中国商会研究》,东北师范大学2004博士学位论文。

[69]如陈剩勇、汪锦军、马斌:《组织化、自主治理与民主:浙江温州民间商会研究》,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4年;郁建兴、黄红华、方立明等:《在政府与企业之间——以温州商会为研究对象》,浙江人民出版社,2004年;郁建兴等:《民间商会与地方政府——基于浙江省温州市的研究》,经济科学出版社,2006年。

[70]陈剩勇:《另一领域的民主:浙江温州民间商会的政治学视角》,《学术界》2003年第6期;另外参见陈剩勇:《温州民间商会——一个制度分析学的视角》,《浙江大学学报》2003年第3期;《在政府与企业之间——以温州商会为研究对象》,浙江人民出版社,2004年;《温州民间商会——民主价值与民主发展的困境》,《开放时代》2003年第3期。

[71]章万真:《温州民间商会的运作机制研究》,浙江大学硕士论文,2005年。

[72]倪咸林:《治理视阈下的民间商会》,南京师范大学硕士论文,2006年。

[73]梅国富:《商会的职能和运行机理研究》,苏州大学硕士论文,2006年。

[74]陶庆:《福街的现代“商人部落”:走出转型期社会重建的合法化危机》,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7年;《地方政府与民间组织“正当妥协”的宪政维度——南方市福街草根商会的“民族志”视角》,《国际政治研究》2006年第3期。

[75]浦文昌等:《市场经济与民间商会——培育发展民间商会的比较研究》,中央编译出版社,2003年。

[76]纪中华:《转型时期我国地方政府与商会的关系》,苏州大学硕士论文,2005年。

[77]如朱英等:《武汉行业协会的发展、现状及对策》,2003年;马敏等:《双向合作与行业自治——关于武汉市餐饮业协会发展的建议》,2004年。

[78]黄孟复主编:《中国商会发展报告NO.1(2004)》,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5年。

[79]柳时和:《华人社团的跨国界发展——以“世界华商大会(WEEC)”为例》,台湾暨南国际大学东南亚研究所硕士论文,2001年。

[80]吴敬琏、江平主编的《洪范评论》第三卷第一辑曾以“商会与商会法”为主题做了专门探讨,对商会法的基本原则以及立法模式、天津商会、台湾商会等个案做了研究。详细参阅付海晏:《近六年来中国商会史研究概览(2001—2007)》,未刊论文。

[81]屠雪华:《略论清末的苏州商务总会》,《近代史研究》1992年第4期。

[82]胡光明:《论北洋时期天津商会的发展与演变》,《近代史研究》1989年第5期。

[83]徐鼎新:《从绅商时代走向企业家时代——近代化中的上海总商会》,《近代史研究》1991年第4期。

[84]参见马敏:《官商之间:社会剧变中的近代绅商》,天津人民出版社,1995年。

[85]李达嘉:《上海商会领导层改选问题的再思考》,载朱英、郑成林主编:《商会与近代中国》,华中师范大学出版社,2005年,第179页。

[86]朱英:《五四时期无锡商会选举风波》,《江苏社会科学》2007年第1期。

[87]朱英:《关于近代中国商会领导群体几个问题的再探讨》,《江汉论坛》2006年第8期。

[88]李达嘉:《上海商会领导层改选问题的再思考》,载朱英、郑成林主编:《商会与近代中国》,华中师范大学出版社,2005年,第164页。

[89]谢放:《清末民初苏州商会选举制度》,“近代中国社会群体与经济组织国际学术研讨会”论文,2005年10月,苏州。

[90]彭帮富:《北洋时期商会历史作用之考察》,《民国档案》1992年第4期。

[91]朱英:《转型时期的社会与国家》,华中师范大学出版社,1997年,第64、69页。

[92]虞和平:《近代商会的法人社团性质》,《历史研究》1990年第5期。

[93]马敏:《过渡形态:中国早期资产阶级构成之谜》,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4年,第175—177页。

[94]马敏、朱英:《浅谈晚清苏州商会与行会的区别及其联系》,《中国经济史研究》1988年第3期。

[95]徐鼎新:《清末上海若干行会的演变和商会的早期形态》,《中国近代经济史研究资料》第9辑,上海社会科学出版社,1989年。

[96]虞和平:《鸦片战争后通商口岸行会的近代化》,《历史研究》1991年第6期。

[97]胡光明等:《首届商会与近代中国国际学术讨论会综述》,《历史研究》1998年第6期。

[98]马敏:《官商之间:社会剧变中的近代绅商》,天津人民出版社,1995年,第285—286页。

[99]冯筱才:《北伐前后的商民运动》,台北商务印书馆,2004年;乔兆红:《1920年代的商民协会与商民运动》,中山大学历史系博士论文,2003年。

[100]朱英:《商民运动与中国近代史研究》,《天津社会科学》2005年第4期。

[101]张志东:《无功能状态的国家社团主义——国民党统治时期中国的商会与政府关系的理论模型》,载《商会与近代中国》,第221—224页。

[102]小滨正子:《近代上海的公共性与国家》,上海古籍出版社,2003年,第242页。

[103]虞和平、贾中福:《中国商会代表团参加太平洋商务会议述论》,《史学月刊》2004年第7期。

[104]朱英:《中国商会走向国际舞台的新步幅——中国商会加入国际商会的历程及影响》,载《近代史学刊》第一辑,另载《近代中国与世界——第二届近代中国与世界学术讨论会论文集(第二卷)》,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5年。

[105]贾中福:《1923年中国商标法交涉过程中的中外商会》,《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学报》2005年第4期。

[106]魏国栋:《天津商会与北洋政府对日交涉山东、旅大》,河北大学硕士论文,2005年;部分内容见《天津商会与胶济铁路的收回》,《云南社会科学》2006年第4期。

[107]宋美云:《近代天津商会》,天津社会科学院出版社,2002年,第287页。其中部分内容参见《论城市公共环境整治与非政府组织参与——以近代天津商会为例》,《天津社会科学》2006年第4期。

[108]庞玉洁:《开埠通商与近代天津商人》,天津古籍出版社,2004年,第190—222页。

[109]任云兰:《论华北灾荒期间天津商会的赈济活动(1903—1936)——兼论近代慈善救济事业中国家与社会的关系》,《史学月刊》2006年第4期。

[110]赵宝爱、杨旻:《济南商会的慈善公益活动述论(1905—1937)》,《济南职业学院学报》2006年第4期。

[111]涂文学:《“市政改革”与中国城市早期现代化》,华中师范大学博士学位论文,2006年。

[112]赵炎才:《中国近代商会伦理道德思想管窥——以天津商会和苏州商会为中心》,《江汉大学学报》2004年第2期。

[113]李忠:《商会与中国近代教育研究》,河北大学博士论文,2005年。

[114]刘宏:《新加坡中华总商会与亚洲华商网络的制度化》,《历史研究》2000年第1期,第110—111页、117页。

[115]陈来幸:《辛亥革命时期华商会网络的起点与其作用》,载中国史学会编:《辛亥革命与20世纪中国》,中央文献出版社,2002年。

[116]陈来幸:《试论海外中华总商会的功能与其演变》。

[117]徐鼎新:《近代上海商会的多元网络结构与功能定位》,香港第三届中国商业史国际研讨会论文。

[118]应莉雅:《天津商会组织网络研究(1903—1928)》,厦门大学出版社,2006年,第309—318页。

[119]马敏:《商事裁判与商会——论晚清苏州商事纠纷的调处》,《历史研究》1996年第1期;邱澎生:《禁止把持与保护专利:试析清末商事立法中的苏州金箔业讼案》,《中外法学》2000年第3期;付海晏:《民初苏州商事公断处研究》,《近代史学刊》第一辑;《民初商会舆论的表达与实践——立足于商事裁判权的历史研究》,《开放时代》2002年第5期;《从商事公断处看民初苏州的社会变迁》,《华中师范大学学报》2004年第2期;陶水木、郎丽华:《略论民国后期杭州商会的商事公断》,《商业经济与管理》2003年第11期;刘红娟:《近代中国商会商事公断处职能研究的启示》,《社会科学战线》2006年第3期;戴明荣:《浅谈商会参与仲裁机构的组建》,《开放时代》2001年第2期;蔡晓荣:《晚清华洋商事纠纷之研究》,苏州大学博士论文,2005年;张学军、孙炳芳:《直隶商会的法制活动述略》,《河北师范大学学报》2007年第2期;郑成林:《清末民初商事仲裁制度的演进及其社会功能》,《天津社会科学》2003年第2期;虞和平:《清末民初商会的商事仲裁制度建设》,《学术月刊》2004年第4期。

[120]已有的研究有朱英:《从抗争〈商会法〉看民初商会的发展》,“首届商会与近代中国国际学术讨论会”论文等。

[121]姚会元:《由稳定金融的作用看商会“官、民”间中介角色》,“首届商会与近代中国国际学术讨论会”论文。

[122]何必:《信用保证的中间人:上海商会在1910年金融危机中的作用》,“首届商会与近代中国国际学术讨论会”论文。

[123]丁长清:《近代商会——中国市场第二调控系统》,“首届商会与近代中国国际学术讨论会”论文。

[124]有关中国商会的现代演变,更详尽的阐释可参见马敏:《从商会到工商联——中国商会的现代演变》,“香港第三届商业史国际研讨会”论文,2000年7月,香港中文大学。

[125]赵洪宝:《近几年来大陆学者关于中国商会史研究综述》,台北《近代中国史研究通讯》第16期,1993年。

[126]白华山:《工商界·市政府·市党部》,复旦大学,2003年;乔兆红:《1920年代的商民协会与商民运动》,中山大学,2003年;魏文享:《民国时期的工商同业公会研究(1918—1949)》,华中师范大学,2004年;孙丽军:《行业协会的制度逻辑》,复旦大学,2004年:韩福国:《市场、组织与国家——中华全国工商联及民间商会(ACFIC)在制度博弈中的双重代理分析》,复旦大学,2004年;王仲:《强势国家与民间社团之命运》,苏州大学,2004年;李平亮:《卷入“大变局”》,厦门大学,2004年;曹莉萍:《清末民初的天津商会与津直社会变迁》,南开大学,2004年;应莉雅:《天津商会组织网络与区域市场经济变迁(1903—1928)》,厦门大学,2005年;张芳霖:《市场环境与制度变迁:晚清至民国的南昌商人与商会》,厦门大学,2005年;蔡晓荣:《晚清华洋商事纠纷之研究》,苏州大学,2005年;李柏槐:《民国时期成都工商同业公会研究》,四川大学,2005年;李忠:《商会与中国近代教育研究》,河北大学,2005年;周石峰:《近代商人与民族主义运动(1927—1937)》,浙江大学,2005年;江眺:《公司法:政府权力与商人利益的博弈》,中国政法大学,2005年;张铁军:《改革开放后中国商会研究》,东北师范大学,2006年;林广志:《晚清澳门华商与华人社会研究》,暨南大学,2006年;周石峰:《近代商人与民族主义运动(1927—1937)》,浙江大学,200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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