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受理投诉的条件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受理投诉的条件对符合下列条件的投诉,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在接到投诉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依法受理,并于受理之日立案查处:1.违反劳动保障法律的行为发生在两年内的。如果不符合此项规定,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在接到投诉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决定不予受理,并书面通知投诉人。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受理投诉的条件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受理投诉的条件
对符合下列条件的投诉,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在接到投诉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依法受理,并于受理之日立案查处:
1.违反劳动保障法律的行为发生在两年内的。
如果不符合此项规定,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在接到投诉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决定不予受理,并书面通知投诉人。
2.有明确的被投诉用人单位,且投诉人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是被投诉用人单位违反劳动保障法律的行为所造成的。
如果不符合此项规定,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应当告知投诉人补正投诉材料。
3.属于劳动保障监察职权范围并由受理投诉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管辖。
如果不符合此项规定,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应当告知劳动者向有处理权的部门反映。
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应为举报人保密,对举报属实,为查处重大违反劳动保障法律的行为提供主要线索和证据的举报人,给予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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