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写答辩状
怎样写答辩状
依照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5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或被上诉人,被告或被上诉人在收到之日起15日内提出答辩状。”
答辩状是当事人一项诉讼权利,不是诉讼义务;但被告人或被上诉人逾期不提出答辩状,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
答辩状的内容有:
1.标题:“民事答辩状。”
2.答辩人基本情况:
(1)写明答辩人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职业、工作单位和职务,住址等。
(2)若答辩人系无诉讼行为能力人,在其后写明其法定代理人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职业、工作单位和职务、住址及其与答辩人的关系。
(3)若答辩人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写明其名称和所在地址、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的姓名和职务。
(4)若答辩人委托律师代理诉讼,应在其项后写明代理律师的姓名及代理律师所在的律师事务所名称。
3.答辩缘由。写明答辩人因××一案进行答辩。
4.正文:
(1)答辩理由:
①要实事求是,要有证据。
②从实体方面针对上诉人的事实、理由、证据和请求事项进行答辩。
③全面否定或部分否定所依据的事实和证据,从而否定其理由和诉讼请求。
④一审被告答辩可从程序方面进行答辩:
a.提出原告不是正当的原告。
b.原告起诉的案件不属于受诉法院管辖。
c.原告的起诉不符合法定的起诉条件。
d.说明原告无权起诉或起诉不合法,从而否定案件。
(2)答辩请求:
①一审民事答辩请求主要有:
a.要求人民法院驳回起诉,不予受理。
b.要求人民法院否定原告请求事项的全部或一部分。
c.提出新的主张和要求,如追加第三人。
d.提出反诉请求。
e.如果答辩状中请求事项为两项以上,应逐项写明。
②对上诉状的答辩请求:支持原判决或原裁定,反驳上诉人的要求。
(3)证据:
有关举证事项,应写明证据的名称、件数、来源或证据线索。有证人的,应写明证人的姓名、住址。
5.结尾:
(1)致送人民法院的名称。
(2)答辩人签名。答辩人是法人或其他组织应写明全称,加盖单位公章。
(3)答辩时间。
(4)附项:应写明答辩状副本份数和有关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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