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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代中国社团兴起的社会背景

时间:2023-03-14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目前全国范围内正式登记注册的社团和民办非企业单位共35.4万多家。中国社团作为全球社团革命的一个有机组成成分,其兴起有着复杂的背景。同时,改革开放之前中国的总体性社会社会结构分化程度较低、分化速度较慢,社会的中间力量缺失。
当代中国社团兴起的社会背景_城市整合:社团、政府与市民社会

1.1.2 当代中国社团兴起的社会背景

从历史渊源上来看,中国是一个有着悠久历史文化传统的文明古国,有着极为悠久绵延的民间结社和民间公益活动的历史源流及其原型。早在20世纪初,中国社会就出现了大量的民间组织,如行业协会,互助与慈善组织,学术性、政治性以及文艺性组织,同时还出现了一些带有神秘面纱的“会党”等。新中国成立后,中国共产党根据社会主义原则对民间结社进行了彻底的清理和整顿。这一阶段有两个方面的变化对民间组织的发展带来了重大的影响:一方面是一部分民间组织的政治化,一些政治倾向明显的团体被统称为人民团体;另一个重要的变化是一大批“封建组织”和“反动组织”被新政权根据新的法律规定而加以取缔。

中国民间组织发展真正步入正轨是在改革开放以后。自70年代末开始,在中国大地上开始了一场深刻的经济、社会变革,其核心是以市场经济体制取代计划经济体制。改革开放以前,在计划体制下,国家垄断了几乎全部的社会资源,形成了“强国家——弱社会”的总体性社会。改革开放20多年来,中国确立了市场经济机制的主导地位,进入到了后总体性社会阶段。其标志就是由于中国“自由流动资源”和“自由活动空间”的出现,使得社会也成为提供资源和机会的相对独立的源泉,并出现了私营业主、个体工商户等相对独立的社会力量。同时,改革开放政策的全面推行,使中国的经济、政治、社会生活以及文化观念发生了巨大的变化,这种变化为中国民间组织的发展提供了巨大的空间。在社会经济和文化生活中,公民个人和组织兴办的社会团体如雨后春笋般涌现,其中尤以经济性和社会文化性社会团体为主。进入90年代以后,中国经济体制的转轨和政府职能的转变为民间组织的发展提供了更为广阔的空间。根据民政部国家民间组织管理局提供的最新资料显示,截止到2006年10月底,中国经合法程序登记注册的县以上各级各类社团共19.1万多家。目前全国范围内正式登记注册的社团和民办非企业单位共35.4万多家。(9)社团组织已经并正在成为中国社会经济发展中的一支重要力量,以及解决社会问题时必不可少的社会机制。近年来,中国社团组织活跃在学术性研究、行业性管理、社区自治管理、国际性合作与交流、慈善事业、环保事业等各项社会事业和社会领域中,对促进中国社会问题的解决、提供中国公民社会参与的渠道、满足多元化的社会需求、促进社会的组织创新和制度创新等都发挥了积极的功能。

中国社团作为全球社团革命的一个有机组成成分,其兴起有着复杂的背景。

第一,社团组织作为市民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现代工业社会下的产物。

虽然像慈善团体等类似的传统民间公益组织在传统社会也早已存在,但是现代意义上作为市民社会重要组成部分的社团组织却是出现在现代工业社会。社团的出现标志着社会已成为资源配置的重要一极,而社会资源显然与政府权力的让度密切相关。在此,美国政治学家罗伯特·达尔指出,政府公共权力的治理边界直接受着政治资源的配置方式的影响。在传统的农业社会,政治资源呈“累积—集中”式散布,政府能轻而易举地垄断社会中重要的政治资源,由此所导致的社会利益分化不足使其自身难以孕育出成熟的、能够染指公共事务治理的非政府组织,社会权力不能有效地制约公共权力,政府成了公共事务治理的核心力量;而在现代工业社会,政治资源呈“弥散—辐射”式散布,非政府组织能够在政治资源的配置中占有一席之地,这样,多元利益中政治的“合法印章”就使得原来传统的“封闭—单子式”政府逐渐演变成了现代的“开放—参与式”政府,与此相适应,政府公共权力的治理边界不得不在适当的领域缩减,而作为社会自治力量代表的非政府组织也就在适当的领域扩张,并成为公共事务治理领域中的“关键加入者”。(10)而随着市场逻辑、法治理念在现代社会中的进一步扩展,传统“自上而下”式的政府权力授予模式被打破,来自下面的和外部的压力不仅增强了社会权力对政府公共权力的控制力度,同时为非政府组织的发展提供了更大的发展空间。

第二,中国的改革开放为社团的发展提供了一定的制度空间和主体力量。

改革开放前的中国,国家通过“单位制”、“街居制”、人民公社制等一系列的制度安排,垄断了绝大部分的资源,并控制了几乎所有的社会空间,形成了孙立平先生所谓的“总体性社会”。由于“总体性社会”中社会缺乏必要的资源和空间,社会发育程度很低,人们依附在一个个单位体制下面,社会组织没有任何发育的空间和赖以生存的条件。从而真正意义上的民间组织没有合法性,也根本无法立足,或即使有所谓社团,也只是有名无实依附于政府的行政组织。在这样的“总体性社会”中,国家直接面对民众,中间缓冲层面缺失,社会自治和自组织能力受到了剥夺和抑制。孙立平先生还认为,改革开放以后,由于体制改革所释放出来的“自由流动资源”和所提供的“自由活动空间”出现,形成了“后总体性社会”。在“后总体性社会”中,国家与社会的关系已不是铁板一块,由于市场的逐步发育、完善,市场开始成为一个相对独立的提供资源和机会的源泉,民间社会力量在此基础上开始发育,而国家权力逐步由一种无限权力转化为有限权力。国家对社会空间和资源的控制权力逐步让渡给市民社会,随着“单位”制度逐步解体,社会中介组织从国家的让渡中,找到了可以发展的空间和可以利用的资源,所以基于公民社会基础上的非政府组织就有了发展的基础。同时,改革开放之前中国的总体性社会社会结构分化程度较低、分化速度较慢,社会的中间力量缺失。改革开放之后,中国由总体性社会向分化性社会转变,特征之一就是出现了大量的利益群体,特别是中产阶级作为中间阶层开始崛起,这就为社团组织的出现提供了不可缺少的主体力量。

第三,经济体制的市场化改革为中国社团的发展提供了必要的体制基础。

独立、自主的社团只有在市场经济社会条件下才能产生、存在并得以发展。改革开放之前,中国计划经济体制在所有制方面的特点是公有制占绝对主导地位。改革开放后,开始了经济领域的市场化改革。这就打破了所有制主体的单一化的格局,出现了所有制主体多元化的局面,并相应的出现了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主等相对独立的社会力量和利益群体,当它们发展到一定程度时,必然会进一步产生组织化的要求。同时,市场经济的发展要求其生产、分配、交换、消费均须按照市场经济主体的意志自由进行,而不应受到政府和行政力量的干预,市场经济的发展必然培育出独立的主体力量;另外,市场经济体制是对生产力发展的巨大解放,它结束了计划经济时代的短缺经济,带来了社会财富的极大增长,特别是增强了民间社会的经济力量,这也为主要依靠民间捐助和政府支持的社团的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经济后盾。

第四,政府职能的转变为中国社团的发展提供了契机和动力。

政府职能转变是政府机构改革的核心内容,其实质是要重新划定政府与市场、政府与企业的边界,实现政企、政事、政社分开,这样一些原来由政府直接承担的不该管、干不好、干不了的职能就逐渐转移出来,由市场和社会来承接,而把政府职能切实转变到宏观调控、制定产业政策、规范市场,提供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的方面上来,这就为第三部门的产生提供了广阔的空间。90年代,中国政府提出了“小政府、大社会”的政府改革目标模式,为中国第三部门的发展提供了很大的社会需求和相应的部分资源。行政审批制度的改革是中国此次政府职能转变的切入点,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实质是制约政府权力,放松政府对企业和社会的规制,从而为中国第三部门的成长营造了宽松的行政环境。同时,依法行政的法治观念又为中国第三部门的健康发展提供了制度支持。

第五,公民意识和志愿精神的觉醒为中国社团的成长奠定了文化基础。

伴随着中国经济市场化和社会多元化进程的推进,公民的参与热情在逐渐提高,公民自由、自主、自治、志愿服务的意识觉醒并被逐步培养起来。中国自古就有社会自组织和自愿结社的传统,随着中国由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的转轨,随着政府逐步退出许多社会控制领域,自上而下人为的行政控制越来越少,公民通过各种形式参与经济、社会乃至政治过程的机会越来越多,热情越来越高。在此过程中人们的自由权利得到了认同,自主精神得到大力弘扬,自主机制得到培育,志愿服务的社会风尚逐渐形成,推动了社会资本的建设,从而为中国第三部门的产生、成长和社会自治的转型奠定了文化基础。

第六,入世为中国社团的发展带来了机遇和挑战。

加入世界经济贸易组织,首先为行业性社团的建立和发展带来了机遇。行业社团是市场经济发展产物,入世之后将扮演越来越重要的角色,如协助政府立法和制定WTO规则;帮助企业开拓市场;规范行业竞争,协调行业发展;利用WTO许可的方式保护国内产业;充分利用WTO争端解决机制解决贸易纠纷等,行业社团的这些职能是政府所不能取代的,因此入世刺激了中国行业社团特别是官办式行业社团的成立。不仅在国际经济贸易,而且在国际民间交往中,社团组织都起着政府所无法取代的作用。1995年世界妇女大会在中国召开,这次由国际NGO组织的论坛,不仅在中国推广了NGO的知识,而且引发了中国自下而上的NGO组织的发展。同时,入世也为中国社团争取更多的外来援助提供了可能性。当然中国社团的发展在入世后也面临着更多的挑战:来自海外的竞争者出现了,对其专业化能力的要求提高,必须适应国际惯例和参与国际竞争的转型需要,加强自身能力建设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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