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按伤害程度分级(二)按伤害程度分级这是根据管理部门的需要,将伤害程度分三级。指职工负伤后休息一个工作日以上,未构成重伤的。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均作为重伤处理。人体要害部位严重灼伤、烫伤、或虽非要害部位,但灼伤、烫伤占全身面积三分之一以上的。内脏损伤、内出血或伤及腹膜等。
按伤害程度分级
(二)按伤害程度分级
这是根据管理部门的需要,将伤害程度分三级。
1.轻伤事故
即一次事故只有轻伤的事故。指职工负伤后休息一个工作日以上,未构成重伤的。
2.重伤事故
即一次事故只有重伤无死亡的事故。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均作为重伤处理。
(1)经医生诊断成残废或可能成为残废的。
(2)伤势严重,需要进行较大手术才能挽救的。
(3)人体要害部位严重灼伤、烫伤、或虽非要害部位,但灼伤、烫伤占全身面积三分之一以上的。
(4)严重骨折(胸骨、肋骨、脊椎骨、肩甲骨、腕骨、腿骨和脚骨等因受伤引起骨折),严重脑震荡的。
(5)眼部受伤较重,有失明可能的。
(6)手部伤害:
a.大拇指轧断一节的;
b.食指、中指、无名指、小指任何一只轧断两节或任何两只各轧断一节的;
c.局部肌腱受伤甚剧,引起机能障碍,有不能自由伸曲的残废可能的。
(7)脚部伤害:
a.脚趾轧断三只以上的;
b.局部肌腱受伤甚剧、引起机能障碍、有不能行走自如的残废可能的。
(8)内部伤害。内脏损伤、内出血或伤及腹膜等。
(9)凡不在上述范围内的伤害,经医生诊查后,认为受伤较重,可根据实际情况参考上述特点,由企业行政会同基层工会作个别研究,提出初步意见,由当地劳动部门审查确定。
3.死亡事故
分重大死亡事故和特大死亡事故。
重大死亡事故:指一次事故死亡3-9人的事故。
特大死亡事故:指一次事故死亡10人以上的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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