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着草鞋的浪漫骑士
36.洪烛:穿着草鞋的浪漫骑士
但凡文人,大抵都是多情的,即便不多情,也是真性情,洪烛绝对算一个。
打开洪烛的博客,可以见其头像,照片中,他笑得很是开心,春风得意之感,真性情流露无遗,而博文中,他更多又以诗人自居,就更显真性情了。他配得上“诗人”称号,有作品为证,最新诗歌就有《仓央嘉措心史》,一首共计3000行的长诗,且已经准备出版付梓,他的博客也对此长诗进行了不定期连载,如:
没人看得见你头戴的王冠
但你自己能感受到它的份量
没人够得着你头顶星星的闪光
那是你亲手把这天上的钻石
镶嵌在王冠之上
……
此段名为“诗人的冰山”,博文名为“仓央嘉措:只看你一眼就浑身发烫”(96)。
博客中有他的微博链接,最新的微博清晰可见,也与“仓央嘉措”长诗有关:
“喜欢读诗写诗并认我为师学诗的亚洲超模冠军@解舒雅,一直热情帮我宣传新作《仓央嘉措心史》,应我之约为该书写了阅读感受。小姑娘的文笔真不错。”“有理想的90后孩子。跟我们19岁时一样,对文学充满热情。”“感谢小朋友总那么仗义地相助。出版社责任编辑对你的文章很满意。准备用作该书序言。出书时还会有一些宣传活动,继续帮忙。和诗歌相关的都是好事。”(97)
洪烛在博客中亦有直接贴出解舒雅小姑娘的相关文章,并粘贴了若干张小姑娘的照片,每张照片都有一段诗歌作为应和,第一段应和为:
“《仓央嘉措心史:相爱只有一天》@解舒雅:我的生命好像只有一天,就是遇见你的那天。生命中的第二天,就是比死亡更难受的离别。你的一年有三百六十五天,我只是其中某一天。所有的日子你都记住了,只把这一天交给了忘却。我生命的一天短得像瞬间,又长得像一百年。为遇见你,我花了比别人更多的时间—@洪烛长诗《仓央嘉措》(98)”
这些文字让我有些恍惚!首先说明,我并非八卦或者娱记,从文学的角度和审美的艺术出发,我觉得洪烛应该很是欣赏这位美丽的“解姑娘”的,此姑娘不但高挑漂亮,且才思过人,气质不凡!爱美之心,人皆有之,更何况是诗人!
洪烛有真性情,从他最喜欢的国外爱情诗歌也能见得一斑。
大学,初见普希金的《致凯恩》,他就如痴如醉,并在纸上重现一段相遇:
“俄国女郎凯恩,光洁地站在木头窗户前面,用梳子拉直蓬松的金色阳光。往壁炉里浇上半瓶香槟,屋子里便升起春天的声音。这真是奇妙的瞬间,窗外有一队雪橇抒情地滑行。她想起普希金就是在这铃声中走的,用沙哑的嗓音留下一句诺言,于是换上曳地的黑丝绒长裙,轻盈地穿过葡萄架覆盖的庭院。在那排沸腾如银汁的白桦林里,诗人答应要送她一件礼物。俄国女郎凯恩坐在黑篷马车上,就这样带着好奇的微笑,驶上米海洛夫斯克村新铺的道路……(99)”
时至今日,他说,他最喜欢的普希金诗歌作品还是《致凯恩》!
洪烛最喜欢的另外一首外国诗歌,是叶芝著名的《当你老了》!这是叶芝写给女演员毛特·岗的,但是,毛特·岗一生都没有答应叶芝的求爱。于是,洪烛有感而发说:“好好地活着,好好地爱,好好地写诗。怎么过都是一生,还有比做一个诗人更有意思的事情吗?即使梦想被拒绝或磕磕碰碰,也同样有意思呀。在生活中的被拒绝,有时比被接纳更能激发一个诗人的灵感。(100)”
这两首诗,一是“人生若只如初见”,一是“执子之手,与子偕老”!
洪烛最喜欢它们,倒真是印证了他的属于诗人的多情和深情!
博客空间中设置有“博上人家”,罗列着诗人祁人、英国姜丰等28位作家和朋友的博客链接,28位当中,诗人占据了大多数。这样看来,洪烛“铁了心”要做一个诗人,为何呢?想来,诗经中的《关雎》就是答案,“窈窕淑女,君子好逑”,这里的君子一定就是诗人了。纵观古今中外,诗歌最显真性情。
当然,如果从个人创作来说,洪烛不仅是位诗人,更是位散文家。
博客有“公告”,内容为他的自我简介:“洪烛原名王军,1967年生于南京,1979年进入南京梅园中学,1985年保送武汉大学,1989年分配到北京,现任中国文联出版社编辑室主任。中国作家协会会员。出有诗集《蓝色的初恋》《南方音乐》《你是一张旧照片》《我的西域》,长篇小说《两栖人》,散文集《我的灵魂穿着草鞋》《眉批天空》等十几种……获中国散文学会冰心散文奖、中国诗歌学会徐志摩诗歌奖、老舍文学奖散文奖、央视电视诗歌散文大赛一等奖等。”
散文占据了他著作的大多数,更给他带来一个个文学大奖,他自然不会忘散文。散文已经融进他的灵魂,他出口就是散文,一如美在他心;他出口都是情。翻看他最近的散文,就有“谁是世界第一美女?”文曰:“西方文明史为何有‘海伦情结’?是因为荷马史诗……荷马是否亲眼目睹过海伦的美貌,无法考证。但按道理说是不大可能的,因为他是个盲诗人。这并不妨碍他塑造出这位迄今为止全人类最美的女性,海伦的身上简直留有荷马的指纹。”(101)
洪烛的意思,荷马把海伦的身体“摸了个遍”,留下文字做指纹。
说了国外,再说国内。他有多篇博文都是关于古时宫里的那点事情,均和妃子宫女有关,比如杨贵妃玉环小姐。听听洪烛怎么说!他说,诗仙李白为何与杨贵妃闹出绯闻?这个我没听说过,但是,他说的头头是道!言曰:“中国古代四大美女中,闹绯闻闹得最厉害的,当数杨贵妃。她的绯闻男友都是大名人。”
他说,杨贵妃有俩“绯闻男友”,一为能武的安禄山,想来,当年玉环死在马嵬坡下可能也和这绯闻有点关系?另一人是能文的诗仙。贵妃眼里,李白是什么人?洪烛道:“杨玉环虽然是贵妃,骨子里还是有文艺女青年的情结,带着点追星族的好奇,观察着这个被民间称作天下第一诗人的李白。(102)”
这千年的贵妃,洪烛竟然是一眼就看穿了她!
太白又是怎样看玉环呢?二人第一次遇见,李太白酒后被召见,杨贵妃于牡丹花下见了诗仙,手持一朵牡丹,让其写诗歌。牡丹常见,杨贵妃却是头一次看见,于是太白眼睛就花了。太白心想:“别说皇帝让我写诗,即使皇帝不让我写诗,我也想写,我也要写!看到大美人,哥们又有灵感了:啊,生活多美好呀!看来这回来长安来对了,不仅美酒管够,美女还可以尽管看。这可不是一般的民间小妞,是皇家第一美女,我看的时候可要装得礼貌点、斯文点,别让我的眼神把她给惊着了……”就这么想着,李白一会儿假模假样地看看花,一会儿又眼睛都顾不上眨地看着杨贵妃。他看花时一点都没记住花的模样,看杨贵妃时那印象却刻骨铭心。套句俗话:看花时觉得花很远,看美女时觉得美女很近。(103)
说到底,文人总和饮酒作乐、花花草草脱不了干系,最离不开的还是美女。
洪烛也是凭着他的才情调侃,事情可能是有这么个事情,绯闻就谈不上了。我倒觉得可能是洪烛对玉环有意,“吃了干醋”,用文字调侃太白,调戏玉环。
真性情贵在“真”字,犹如太白“斗酒诗百篇”,洋洋洒洒,洪烛的博客有4890(104)篇博文,不知道他是否“也喝了酒”,大家也都喜欢洪烛,26440665的点击量在作家中名列前茅,而看过他的文字,我才感叹:难得洪烛真性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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