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法人行动”与组织理论研究
组织古已有之,人类对组织的研究也可以追溯到千年以前,但是作为一个相对独立的研究领域,却是约半个世纪以来的事情,而且,到目前为止,组织研究也并没有像某些社会科学一样成为一门所谓“独立的、单纯的组织科学,各种组织研究自然涉及并反映各个学科关于组织的信念,组织研究所形成的各种理论和观点也没有办法构成一个系统……任何学科都不可能将“组织”独占为本学科的独特研究对象”。[1]不过,社会学对组织的研究似乎是最为理所当然的事,作为一种主要的社会现象和“社会事实”,组织在社会生活中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人们公认,现代社会是一个高度组织化的社会,每个人都不可能完全脱离组织的影响,要研究人类社会就必然会涉及组织现象。
在社会学的历史上,迪尔凯姆(1858—1917)、韦伯(1864—1920)、马克思(1818—1883),以及当代社会学家布劳等人在组织研究领域内都做出了杰出的贡献。
迪尔凯姆对组织研究的影响主要来自他1893年出版的《劳动分工论》(De La Division Du Travail Social)。全书论述了工业社会中劳动分工的作用、原因和分工的各种变体,强调从农业社会向工业社会的结构转变以及随着专业化成长的等级制度和相互依赖关系。而且,他通过分析自杀与工业社会的关系,阐述工业化对人类生活的冲击和影响,并由此强调组织的正式和非正式的区别、分工的规则性,以及劳动分工对人类“社会需要”的满足等,从而把人类的生产组织和社会生活紧密联系在一起。这样的视角启发了后来的工业组织心理研究、组织行为研究、组织的经济性和社会性冲突等研究领域。
如何解释工业社会的特质也是韦伯学术探索的一个中心内容,他对组织研究的影响主要在于有关科层制的理论描述。在《经济与社会》和《社会组织与经济组织理论》中,韦伯比较系统地阐述了人们称之为理想科层制的组织理论。韦伯认为,与封建社会比较,工业化的首要特点是走向“理性”的社会和经济过程。早期的社会权威主要来自个人魅力和传统的社会结构力量,但是,“理性化”却使得权威的产生走向非人格化和脱离传统。在韦伯那里,组织理性和技术理性被相提并论,总的目标是提高效率,他启发了后来者从组织的技术层面寻求效率,并因此产生了一批从组织结构、分工、职责等角度进行探讨的研究成果。
马克思对组织研究的深远影响体现在劳动异化的理论观点之上。在《政治经济学批判》和《资本论》中,马克思指出,人类为了生存而劳动,为了生存而协作,在劳动和协作中共同构成了人与自然的关系和人与人之间的关系(生产力和生产关系),进而构成了社会和文化的世界(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在人和人的关系中,资本家占有资本(而资本是构成早期工业生产的控制性要素),并且很自然地成为工人的主人,他们通过雇用、解雇、挑动竞争、制定报酬等级等等,直接控制工人的生产行为和社会行为。换句话说,在资本家那里,工人与其他生产要素一样,是企业成本的一部分,为了提高效率以便获得更多的利润,在企业中,工人的行为已经超出了资本家控制的范围,而成为被市场驱动的一部分,即由工人生产的产品所能够获得的利润在控制工人变成了自己劳动的奴隶。马克思的理论至少为后来的组织研究提供了这样几个核心概念:控制、合作、冲突、权力分配、组织与环境,并对工业社会学、组织研究中的冲突理论提供了丰富的理论源泉。
从20世纪50年代开始,官僚主义的概念逐渐被组织的概念所代替,在这个过程中,帕森斯和默顿的影响不可低估。帕森斯将组织的分析引入社会结构和社会体系的整体理论中,他认为,组织是社会大体系中的次级体系,他们同其他社会体系一样,都是为了实现某些特殊的社会目的而设计并建立起来的。组织要实现“适应”“执行”“整合”“再现标准和价值”等四项功能,与其他组织保持密切的相互关系,以保证整个社会体系的运行与发展,帕森斯对组织的分析是建立在抽象的理论模式基础之上,他“强调的是组织追求的目标和为了整个社会体系和谐运转而承担的职能”。[2]这种功能主义的导向并不十分关心组织内的成员及其行为。
在当代社会学家群体中,布劳是对社会组织问题最为关注的学者之一。他的著作大部分都是关于科层制的各种分析,只不过他的着眼点是社会结构的角度,并以此为基础将社会交换理论推进到一个新的阶段。布劳的研究首先源于对韦伯思想的继承,例如科层制在社会各个层面的扩展,及其在提高组织效率、促进组织的合作与控制等方面不容置疑的作用等。同时,他也进一步发现和印证了科层制组织的低效率刚性模式,保守主义、对革新的抵制等所谓的“反功能”命题。不过,对于如何解决科层制收益与成本的矛盾、科层制的发展前途等焦点问题,布劳也未能提供明确的答案。
学者周雪光曾经总结了当代组织社会学研究的三种不同的“理论思路”:一是“效率机制”,即个人和组织的行为是为了追求利益的最大化;二是“合法性机制”,即个人或组织最关心的不是效率问题,而是如何得到承认,取得合法性,以此获得组织的生存;三是“社会网络机制”,这个理论框架认为组织或个人所处的具体社会关系网络影响到他们的行为。[3]前两种理论分别以新古典经济学和新制度经济学的思想为基础。这三种机制有时同时存在,互不影响,有时共存互补,有时则互相竞争,互相替代。无论怎样,对于研究者而言,最重要的是能够通过这些理论框架进行对照,比如可以“把不同的解释逻辑放在一个具体问题上加以比较”,[4]从而获得更加科学、深入的分析。
我们再来看科尔曼的研究。在科尔曼的理论体系中,“法人行动者”在形式上均表现为一定的组织体,法人行动就是个人与组织、组织与组织之间的互动过程,因此,科尔曼对法人行动的分析同样也属于社会组织理论的范畴。当前很多组织研究的起点是韦伯的“科层制”,科尔曼在分析当代法人组织的运行特征之前,也考察了韦伯的科层制概念,他认为,在韦伯的分析框架中一味强调严格的等级制度和职位构成,强调组织功能与个人利益的一致性和组织的高效率,而忽略了占据各个职位的个人并没有将自己的资源完全转让,仍然可以利用剩余的资源为自身的利益服务。强调行动各方的资源、利益和理性选择的过程,这是科尔曼在法人组织研究中的核心线索,也是科尔曼理性社会行动理论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当然,当前组织理论研究中所涉及的问题是纷繁复杂的,在组织研究这一层面,科尔曼的法人行动也并没有涵盖其所有方面,只是在以下几个问题上展现了自己独特的理论路线和应对策略,而这些对于当代中国组织问题的探讨均有不同程度的启发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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