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飞以“莫须有”罪被杀
君懦相奸 岳飞以“莫须有”罪被杀
绍兴十一年(1141年)正月,兀术率军攻打庐州。当时岳飞正在生病。宋高宗先后下达十七道诏书,催促岳飞率部前往救援。岳飞带病率军进抵庐州,金军“望风而遁”。宋高宗写信慰问岳飞,称“国尔忘身,谁如卿者?”之后,兀术领兵攻打濠州(治所位于今安徽省凤阳县东北临淮关)。岳飞奉命率部救援。兀术闻讯又率部逃遁。岳飞上奏宋高宗,请求乘金军南下国内空虚之机,再次率军北伐。
就在岳飞率部节节胜利准备夺回汴京,向黄河以北进军的时候,秦桧却策划把淮河以北地区重新割让给金国。秦桧生怕岳飞继续北伐打破他割地求和的计划,指使谏官奏请宋高宗下令北伐大军班师回朝。岳飞接到宋高宗令其撤退的诏书后,上书奏报说:“金军士气沮丧,丢盔弃甲,仓皇渡河北逃,而我军斗志旺盛,正奋力北伐,收复失地。眼下这样的态势,失而不可复来,千万不能放弃!”秦桧知道岳飞不肯退军,一天之内竟连续下达十二块金牌,强令岳飞回师。岳飞痛心疾首,流着眼泪仰天长叹道:“十年奋战得来的胜利成果,就这样被断送了!”
岳飞向来关爱将士,每次受到朝廷奖赏,他总是分给部下,丝毫不下自己腰包。岳飞平素教育其部众爱护老百姓,军中有“冻死不拆屋,饿死不卤掠”的禁令,深受民众拥护。岳飞率军被迫南撤时,当地老百姓拦路号哭,“哭声震野”。岳飞部众撤离后,其浴血奋战收复的州县又被金军占领。岳飞被召回后受任枢密副使。
五月,岳飞奉命同枢密使张俊一起去楚州部署边防“,俊晚年主和议,与秦桧意合”(《续资治通鉴》卷一百二十四)。他对岳飞功名卓著心存忌妒,借事暗中派人送信给秦桧,谗毁岳飞。秦桧大为恼火,对岳飞更为憎恨。
兀术知道岳飞志在收复中原,反对和议,写信给秦桧,称“必杀飞,始可和”。兀术的要求正合秦桧的心意。秦桧认为,不把岳飞除掉,不仅会阻碍宋、金两国议和,而且日后也会对他的地位形成威胁,决意借机谋杀岳飞。秦桧知道谏议大夫(主管议论朝政得失)万俟禼与岳飞积怨很深,指使万俟禼及中丞(最高监察机关长官)何铸等人弹劾岳飞,诬称金军进攻淮西时,岳飞率军抵达舒州(治所位于今安徽省潜山县)后不再前进,并想放弃山阳(位于今河南省焦作市东北)不去防守。据此,宋高宗于八月罢免岳飞枢密副使职务,削除其兵权。
九月,秦桧授意张俊,引诱鄂州都统制(军事将领)王贵诬告副都统制张宪“谋据襄阳为变”,“冀朝廷还岳飞复掌兵”。
十月,秦桧即以王贵等人诬告,以“张宪事”下令将岳飞及岳云逮捕。何铸受命审理此案,见到岳飞背上刺有“尽忠报国”四个大字,受到感动。他查阅岳飞案卷,没有找到其罪状,反过来奏称岳飞无辜。秦桧只好改令万俟禼主审。审讯人员忙碌了两个月,却找不到一条证据给岳飞定罪。岳飞受审期间,大理寺卿(最高审判机关长官)薛仁辅、大理寺丞(最高审判机关官员)李若朴、何彦猷联名上书,称岳飞无罪。薛、李、何三人受到万俟禼弹劾同时被罢官。宗正卿(主管皇族和外戚事务)士褭以全家百口生命担保岳飞无罪,被万俟禼弹劾,罢官流放,死在建州(位于今福建省建瓯市)。抗金名将韩世忠为岳飞蒙受冤屈愤愤不平,向秦桧质问:“岳飞到底犯了什么罪?”秦桧无言以对,以“莫须有”加以搪塞。韩世忠严正指出:“以‘莫须有’三字给岳飞定罪,怎么能说服天下人心?”秦桧生怕迫害岳飞的冤案再拖下去不好收场,于当年年底亲手写一字条交给狱吏。随后,岳飞在狱中遇害,时年三十九岁。接着,岳云和张宪被押往闹市斩首示众。天下民众听说岳飞被杀,无不为他流泪鸣冤。
曾经亲手写下“精忠岳飞”四个大字的宋高宗,从岳飞受陷入狱到含冤被害,竟未吭一声。显然,他存心以岳飞的鲜血换取同金人议和,以出卖道义和良知换取自己的苟安。岳飞曾经说过:“文臣不爱钱,武臣不怕死,天下就能太平。”然而,在高宗、秦桧当政时期,“不爱钱”、“不怕死”的文臣武将也只能是“空悲切”而已。
金军将领在岳飞面前饱尝败仗之苦,曾经哀叹说:“撼山易,撼岳家军难!”当岳飞被害的消息传到金国时,金军将领们如释重负,为之举杯庆贺。
宋孝宗(宋太祖七世孙、秀王赵偁之子)即位(1162年)后,为岳飞恢复名誉,下令在鄂州为岳飞建庙,追授他“忠烈”称号。嘉定四年(1211年),宋宁宗追封岳飞为鄂王。
《宋史》卷三百六十五《岳飞传》
卷二十七至卷二十九《高宗本纪四至六》
卷四百七十三《秦桧传》
《续资治通鉴》卷一百七《宋纪一百七》
卷一百二十一《宋纪一百二十一》
卷一百二十四《宋纪一百二十四》
【简评】
《宋史》作者脱脱等人认为:“飞北伐,军至汴梁之朱仙镇,有诏班师,飞自为表答诏,忠义之言,流出肺腑,真有诸葛孔明之风,而卒死于秦桧之手。盖飞与桧势不两立,使飞得志,则金仇可复,宋耻可雪;桧得志,则飞有死而已。”“高宗忍自弃其中原,故忍杀飞,呜呼冤哉!呜呼冤哉。”(《宋史》卷三百六十五)
清代学者王夫之认为:“岳侯之死,天下后世胥为扼腕。”“惜其处功名之际,进无以效成劳于国,而退不自保其身。遇秦桧之奸而不免,即不遇秦桧之奸而抑难乎其免矣。”“君非大有为之君,则才不足以相胜;不足以相胜,则恒疑其不足以相统。当世材勇之众归其握,历数战不折之威,又为敌惮;则天下且忘临其上者之有天子,而唯震于其名,其势既如此矣。而在廷在野,又以恤民下士之大美竞相推诩。犹不审,而修儒者之容,以艺文抒其悲壮。于是浮华之士,闻声而附,诗歌咏叹,洋溢中外,流风所被,里巷亦竞起而播为歌谣,且为庸主宵人之所侧目矣。”“主忌益深,奸人之媢疾益亟,如是而能使身安以效于国者,未之有也。”“岳侯诚有身任天下之志,以奠赵氏之宗祊,而胡不讲于此耶?”“岳侯受祸之时,身犹未老。使其弢光敛采,力谢众美之名;知难勇退,不争旦夕之功;秦桧之死,固可待也。完颜亮之背盟,犹可及也。高宗君臣,固将举社稷以唯吾是听,则壮志伸矣。”“故君子深惜岳侯失安身定交之道,而尤致恨于誉岳侯者之适以杀岳侯也。悠悠之歌诵,毒于谤讻,可畏矣夫。”(《宋论》卷十《高宗》)
毛泽东认为:“主和的责任不全在秦桧,幕后是宋高宗。秦桧不过执行皇帝的旨意。高宗不想打,要先‘安内’,不能不投降金人。文征明有首词,可以一读。是赵构自己承认:‘讲和之策,断自朕意,秦桧但能赞朕而已。’后来史家是‘为圣君讳耳’,并非文征明独排众议,他的《满江红》:‘慨当初,倚飞何重,后来何酷!果是功成身合死,可怜事去言难赎。’”(《毛泽东读书笔记》上“主和的幕后是宋高宗”,1957年6月同冒广生、舒湮的谈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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