含冤被杀
兵败受牵 含冤被杀
二月,朝廷下令逮捕王化贞,罢免熊廷弼的职务,令其听候处理。不久,熊廷弼亦被捕入狱。四月,刑部尚书(朝廷主管刑事的部门长官)王纪等人奏请将熊廷弼、王化贞二人处死。
当时,司礼秉笔太监(宦官头目,代皇帝批阅奏章)魏忠贤在朝廷专权。熊廷弼托人传话给中书(最高行政机关官员)汪文言,许愿拿出四万金送给后宫宦官,请求缓刑。之后,熊廷弼收回这一许诺,没有向宦官兑现。魏忠贤听说后大为恼火。
魏忠贤早年曾为皇孙朱由校(即当朝皇帝明熹宗)的母亲王才人管理过伙食,又与朱由校的乳母客氏勾搭成奸。朱由校即帝位后,魏忠贤引诱他沉迷声色犬马,由此受到特殊宠信。魏忠贤专权乱政引起朝廷内外忠正之臣的义愤。
六月,左副都御史(最高监察机关副长官)杨涟上书弹劾魏忠贤二十四大罪状。魏忠贤随即假传圣旨,以“无人臣礼”的罪名将杨涟革职。魏忠贤知道,当初冯三元等人弹劾熊廷弼时,杨涟曾为熊廷弼讲过话。他下令将汪文言逮捕入狱,指使其党羽锦衣卫都指挥佥事(主管警卫、缉捕、刑狱的机构副长官)许纯显对汪文言严刑拷打,逼迫汪文言诬告杨涟曾收受熊廷弼贿赂。汪文言至死没有提供假证,许纯显便自编供词,诬告杨涟受熊廷弼贿赂二万。据此,魏忠贤下令将杨涟逮捕。
天启五年(1625年)七月,魏忠贤将杨涟害死在狱中,接着即对熊廷弼下毒手。他指使其党羽诬称熊廷弼的儿子“出入禁狱,阴谋叵测”,又令其亲信把一本名为《辽东传》的小册子拿给明熹宗看,诬告熊廷弼写作此书意在翻案。明熹宗不分是非,完全听信魏忠贤谗言,竟于八月下令将熊廷弼押往闹市斩首,并将其首级传送九大边镇示众。
天启七年(1627年)八月,明熹宗去世,其弟朱由检继位,是为崇祯帝。十一月,崇祯帝下令将魏忠贤迁至凤阳(位于今安徽省凤阳县),接着下令将其逮捕。魏忠贤畏罪自杀。
崇祯元年(1628年)秋天,工部主事(主管百工建造部门文秘官)徐尔一上书为熊廷弼申冤,称其“罪无足据,而劳有足矜”,请求为熊廷弼平反昭雪。崇祯帝没有同意。
崇祯二年(1629年)五月,大学士(宰相)韩俄等人上书再次为熊廷弼申冤,称“廷弼遗骸至今不得归葬,从来国法所未有”。“传首边庭,头足异处”,“身死尚悬坐赃十七万,辱及妻孥,长子兆珪迫极自刎。斯则廷弼死未心服,海内忠臣义士亦多愤惋窃叹”。“平心论之,自有辽事以来,诓官营私者何算。廷弼不取一金钱,不通一馈问,焦唇敝舌,争言大计。魏忠贤盗窃威福,士大夫靡然从风。廷弼以长系待决之人,屈曲则生,抗违则死,乃终不改其强直自遂之性,致独膺显戮,慷慨赴市,耿耿刚肠犹未尽泯。今纵不敢深言,而传首已逾三年,收葬原无禁例,圣明必当垂仁。臣所以娓娓及此者,以兹事虽属封疆,而实阴系朝中邪正本末”。崇祯帝看了韩俄等人这封奏书,发话准许熊廷弼之子将其父的首级领回老家安葬。
《明史》卷二百五十九《熊廷弼传》
卷二百三十八《李成梁传》
卷三百五《魏忠贤传》
卷二百四十四《杨涟传》
《明通鉴》卷七十六明神宗万历四十七年
明光宗泰昌元年
卷七十七明熹宗天启元年
卷七十八明熹宗天启二年
《明史纪事本末》补遗卷二《熊王功罪》
【简评】
《明史》作者张廷玉等人认为:“惜乎廷弼以盖世之材,褊性取忌。功名显于辽,亦隳于辽。假使廷弼效死边城,义不反顾,岂不毅然节烈丈夫哉!广宁之失,罪由化贞,乃以门户曲杀廷弼。”(《明史》卷二百五十九)
笔者认为,明晚期朝政腐败,建州女真部独立建后金国(清)后,明朝廷没有一个砥柱中流的人物能力挽狂澜,遏制其向南扩展,女真(后改为满族)贵族入主中原为历史大势所趋。就明历任辽东守将来说,熊廷弼算得上是佼佼者。他初任辽东经略,安抚军民,医治战败的创伤,练兵筑城,积极做好防守,辽东局势为之安定。姚宗文等人出于个人恩怨在朝廷煽动众御史对熊廷弼发起攻击,激起熊廷弼愤然辞职,明熹宗不辨是非,竟同意熊廷弼辞职。袁应泰的惨败使明熹宗意识到免去熊廷弼辽东经略职务是一大失误。他虽然重新起用熊廷弼为辽东经略,由于张鹤鸣等人从中作梗而未能让熊廷弼掌握实权,却听任不懂兵事的王化贞贸然领军出击。广宁乃至辽东失守,直接责任在王化贞,祸根在朝廷,以此给熊廷弼治罪实属冤枉。杨涟为熊廷弼讲公道话,完全出于正义,彼此并无私下交易。他弹劾魏忠贤祸国殃民,则出于对朝廷的忠诚。魏忠贤欲置杨涟于死地,硬把熊廷弼与杨涟扯在一起,使熊廷弼冤上加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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