终身学习的内涵
《规范》的第六条是“终身学习”,是教师专业发展的不竭动力。终身学习是时代发展的要求,也是教师职业特点所决定的。教师必须树立终身学习理念,拓宽知识视野,更新知识结构;潜心钻研业务,勇于探索创新,不断提高专业素养和教育教学水平。
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国际教育发展委员会于1972年提出了以《学会生存——教育世界的今天与明天》为主题的报告,指出未来教师角色转换的一般趋势:第一,在教学过程中,更多地履行多样化的职能,更多地承担组织教学的任务。第二,从一味地强调知识的传授转向重视组织学生学习,最大限度地开发社区内部的新的知识资源。第三,注重学习的个性化,改进师生关系。第四,实现教师间更为广泛的合作,改进教师的关系。第五,更广泛地利用现代教育技术,掌握必需的知识技能。第六,更密切地与家长和其他社区成员合作,更经常地参与社区生活。第七,更广泛地参加校内服务和课外活动。
这份报告提出后,“学习化社会”和“终身教育”的理念在整个世界传播。次年,美国卡耐基高等教育委员会发表了《迈向学习社会》一书,具体地描述了学习社会的构想,说明了从传统学习向新的学习方式转变的原则。进入20世纪90年代,出现了两份有名的阐发学习变革的报告书,一份是欧洲联盟于1995年发布的白皮书,题为《教与学:迈向学习社会》,它的目的是指导1996年即欧洲终身学习年的各项学习活动。另一份报告书《学习:内在的财富》,是由联合国教科文组织21世纪教育委员会发布的,它实际上是新世纪的学习宣言书,全面阐述了国际社会对人类未来和学习问题的理解。
目前,终身学习已成为一种保障经济、社会和人可持续发展的核心因素,成为社会持续发展的重要指标。建立终身学习的体系不仅是2l世纪教育改革和发展的共同趋势,而且已经成为新世纪人力资源开发与管理的必由之路。终身学习既是人们适应变革的重要前提,又是优化智力资本、提高生存能力的必由之路,更是提高个人整体素质、实现全面发展的先决条件。一个适应知识经济时代的人必须是一个终身善于不断吸收知识、运用知识和创新知识的人。教师是知识的传播者,是行为的示范者,只有全面发展的教师才能培养出全面发展的学生。建设学习型社会,教师应当率先成为终身学习的模范;教师群体应当率先成为学习型组织的模范;教师终身学习体系应当率先成为全民终身学习体系和学习型社会的模范。教师教育作为教育事业的工作母机,事关教育改革发展的全局和建设更高水平小康社会目标的实现,我们应从战略的高度认识教师教育优先发展的地位。党和政府将建立和完善终身学习体系、建设学习型社会作为重要工作目标,对以培养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的教师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在新时期,教师必须转变观念,培养终身学习、不断创新的素质,树立与时俱进的精神,不断学习,不断更新知识,调整知识结构,博学知新,努力促进自身的全面发展,从而为更好地培养全面发展的学生服务。
全球化时代,知识更新周期之短、更新数量之大超过了人类历史上的任何时期,因此,需要策略性地刷新知识“为我所用”,即教师以学习者自身的主体性和目的性唤醒其对客体知识的选择意识和主宰意识。换言之,从被动的知识驭“我”到主动的“我”驭知识和“我”用知识,构成了新旧知识价值观的本质区别——知识的价值不在于系统认知、承纳和记忆,更在于建立在有所舍弃和有所选取基础上的归类、提炼、运用和创新。
作为教师,不但要终身更新自己的观念,拓展自己的知识面,完善自己的知识结构,而且要终身将学习与工作结合起来。要不断磨砺自己的思想品格,积淀自己的人文底蕴,提升自己的整体素质,使自己始终跟上社会发展的需要,成为人们终身学习的榜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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