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荣誉的确立
教育荣誉既是社会对教师履行教育责任的肯定和赞扬,又是教师本人在履行责任后道德情感上的满足。因而,教育荣誉的形成和确立,一方面需要社会提供必要的客观条件,另一方面要求教师正确对待荣誉。
(一)教育荣誉确立的社会条件
1.充分认识教师职业的重要作用和意义
教师,是一种培养、塑造新一代人的特殊职业,它的地位、作用和意义集中体现在人类精神文明成果的继承、发展、传播上。人类精神文明具有很强的历史继承性,因为它的传递、发展只有通过教育的途径才能实现,而教育的具体执行者主要就是教师。教师通过有目的的教育教学活动,在尽可能短的时间里将人类精神文明的成果传递给新一代人,以便在他们身上培养出社会所期望的品质和才能,从而培育出一批又一批劳动者,人类的物质文明、物质生产也正是由此得到延续和发展的。因而,人类文明源远流长,但如果没有教师,就会断线、枯竭;人类的社会生活代代相传,但如果没有教师,就会陷入愚昧、野蛮。全社会上上下下,对教师职业的崇高地位和重要作用应有深刻的认识和理解,公正客观地评价教师劳动的价值。只有这样,教师才会感到自己所从事的职业是无上光荣的,是具有重要社会价值的。
2.落实《教师法》,切实提高教师的社会地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的颁布,为教师崇高的社会地位提供了法律保障。《教师法》对教师的权利、待遇和奖励作出了明确的规定,而教师要真正享有这一切,还需要有关各方切切实实地贯彻落实《教师法》。各级政府、全社会应共同努力,从经济、政治、文化等各方面提高教师的社会地位,关心教师切身利益,改善教师的生活、工作条件,使教师真正成为人人羡慕的职业。
3.在全社会形成尊师重教的良好风尚
教育荣誉能促进全社会各方面的力量尊师重教、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反过来,教育荣誉的形成和确立,也有赖于全社会尊师重教、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的良好风尚。从这方面讲,社会良好的尊师重教风尚是教育荣誉得以确立的重要的社会思想基础。因此,社会各方力量要进一步倡导尊师重教之风,鞭挞和纠正轻视教师、损害教师利益的行为,为广大教师增强教育荣誉感营造一个良好的社会环境。
(二)教师要正确对待教育荣誉
教育荣誉是建立在教育责任基础上的重要伦理范畴。教师在确立教育荣誉问题上,要采取正确的态度。
1.把履行教育责任作为荣誉的前提和出发点
教育荣誉既然是履行教育责任后社会所给予的肯定、赞扬和褒奖,那么,它就必须以履行教育责任为前提。没有履行一定的教育责任,没有为教育事业、为社会作出一定的贡献,社会就不会给予荣誉。获取教育荣誉是履行教育责任的结果,履行教育责任是获取教育荣誉的基础和前提,两者地位不能颠倒。每个教师都必须把争取荣誉和积极履行责任紧密结合起来,把履行责任作为争取荣誉的出发点。教师应把教书育人、培养合格人才和高素质劳动者作为自己对国家和人民的应尽义务,树立高度的责任感,努力为社会作出更大的贡献。
2.正确处理好个人荣誉和集体荣誉的关系
人才的培养需要一个较长时期的复杂劳动过程,也是一个教师个体与教师集体相互协作的劳动过程。这说明,人才的培养既需要教师个人的主观努力,也离不开教师集体力量的发挥。因而,教师可以而且应该关心个人荣誉,但是关心个人荣誉必须与发展集体荣誉统一起来,决不能漠视集体荣誉,更不能以损害集体荣誉来换取个人荣誉。应该认识到,教师个人荣誉的取得,离不开集体的努力,教师个人荣誉不但是集体荣誉的体现,而且是集体荣誉的一个组成部分。所以,社会和集体应当鼓励个人建功立业,争取荣誉,而且要尊重和保护个人正当的荣誉感与自尊心。同时,也要引导和教育教师正确对待个人荣誉,不能为了荣誉而弄虚作假、沽名钓誉,更不能为了个人的荣誉而损害他人和集体荣誉;应当把自己和其他教师看成是一个整体,通过争取集体荣誉来争取个人荣誉,把个人荣誉与集体荣誉有机结合起来。
实例研讨
小王老师的变化
某小学青年教师王某,事业心比较强,教学基本功扎实,教学业务过硬。分配进校不久,就担任学校教改实验班的班主任并承担教改实验的科研任务。由于他的刻苦努力,第一个实验周期结束时,他所任教的班级学生成绩进步显著,受到学校领导、同事及家长的一致称赞。王老师觉得自己成功了,渐渐滋长了骄傲自满的情绪。平时,与同事们的交流少了,在教研组的集体教研活动中,常常表现得相当自负,听不得别人的建议,总认为自己的观点最正确。他班上的学生也在私下议论:“王老师的意见不好提”“王老师跟以前不一样,不跟我们亲近了”。学生家长也反映:“小王老师有点拿架子了。”有一次,班上几个同学的家庭作业没完成,王老师发现后大发脾气,罚这几个学生面壁半天,等他们的家长来校写了保证书,王老师才肯罢休。从此以后,这几个同学不但不听他的话,而且还想着法捉弄他,给他难堪。一次语文课上,其中的一个学生不知从哪儿找来几个繁难的异体字问王老师,王老师不认识这几个字,回答不了,觉得很没面子,于是就大声训斥这个学生,叫他不要捣蛋。结果教室里一阵哄笑,王老师非常恼火,他忍受不了教室里的喧闹,竟然扔掉课本,赌气摔门而出。事后,王老师很苦恼,他自己认为对教学是认真的,就是对学生“狠”了点,那也是为了他们好啊。他百思不得其解。更为难堪的是,学期期终考试,班级成绩落到了全年级最后,原先想方设法将孩子挤进他班的家长,又纷纷托人找关系要求将孩子从王老师班上转出。
假期里,老校长多次找小王谈心,帮助他找出身上存在的不足,分析失败的原因。更多的是小王老师在感到痛苦、内疚的同时,不断反省自己一年来的教育行为。他终于明白了,问题的关键在于自己没能正确评价自己,缺乏“自知之明”,导致自己角色定位不准确。第二学期,王老师调整了心态,更调整了自己的教育教学行为,他很快又找回了自我,取得了令人瞩目的好成绩。
案例分析:
案例中王老师的失败就在于他成功以后,缺乏正确的自我评价,不能正确地认识自己,过高地评价了自己的能力和作用,从而忽视了自我职业道德的修养,导致了人际关系特别是师生关系的紧张,影响了自己的工作态度,进而直接影响到教育教学的效果。一个教师,如果对自己没有正确的评价,没有自知之明,不仅会导致自己的角色定位不准确,还会导致教育行为的偏差。比如,案例中的王老师在课堂上与学生发生的冲突,就是因为他未能对自己的实际教学做出客观的全面的评价,潜意识中认为自己教学基本功好,因此,才会做出不是自己不会,而是这个学生对自己不尊敬、“捣蛋”的错误判断,结果产生了不正当的举动,他自己还想不通。如果教师有了自知之明,能正确地评价自己,即使课堂上回答不了学生的问题,也会适时地提醒自己:世界上没有无所不晓的人,不要把回答不了学生的问题看成是丢人的事,自己可以通过课后查阅资料再告诉学生,这样,教师的教育行为就会变得有条不紊了。至于王老师忍受不了教室的喧闹而摔门离去,则更是由于他缺乏正确的自我评价,缺乏自知、自信、自我控制等职业道德修养的必然结果。
此例中的王老师惩罚未能完成作业的学生,在王老师看来,他是严格要求学生的,他是为了学生们好的,而学生们不理解,他自己更是“百思不得其解”。其实,在现实生活中,像王老师这样“恨铁不成钢”而好心办坏事的现象相当普遍。究其原因,仍然是教师在评价自己时没有解决好主观动机与客观效果的矛盾。
值得庆幸的是,案例中的王老师在校长的真诚帮助下,通过自己的深刻反省,终于发现了自身的缺点所在,找到了问题的症结,并采用正确自我评价,解决了问题和矛盾,找到了人生的新坐标,取得了良好的教育教学效果。
可见,“人贵有自知之明”。一个教师如果没有正确的自我道德评价,缺乏自知之明,对创造性教育活动的顺利开展、对教师自身的进一步提高和发展,都是十分有害的。只有全面、历史、客观、发展地了解自己,才能正确评价自己的优缺点、长短处和得失,才能始终保持清醒的头脑,戒骄戒躁,勇往直前。
(资料来源:王荣德,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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