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惠高后时期文学编年(前—前)
第一章 高惠高后时期文学编年(前209—前180)
沛公元年壬辰,秦二世元年,前209
刘邦四十八岁,嬴胡亥二十一岁,郦食其六十三岁,伏生五十六岁,孔鲋五十六岁,张苍四十八岁,辕固二十六岁,项羽二十四岁,韦孟十六岁,申公十六岁,刘濞七岁,刘盈二岁
1.刘邦起兵,立为沛公,作《帛书射城上与沛父老》。
《史记·高祖本纪》:“高祖,沛丰邑中阳里人,姓刘氏,字季。”集解《汉书音义》曰:“讳邦。”又十二年:“四月甲辰,高祖崩长乐宫。”集解引皇甫谧曰:“高祖以秦昭王五十一年生。”秦昭王五十一年,即周赧王五十九年(前256)。《汉书·高帝纪》十二年:“夏四月甲辰,帝崩于长乐宫。”臣瓒曰:“帝年四十二即位,即位十二年,寿五十三。”据臣瓒说,高帝十二年(前195)五十三,则生于秦庄襄王三年(前247),与皇甫谧注不同。《历代帝王生卒年表》用臣瓒说。然学界一般从皇甫谧说,此从之。
又《高祖本纪》秦二世元年:“秦二世元年……于是樊哙从刘季来。沛令后悔,恐其有变,乃闭城城守,欲诛萧、曹。萧、曹恐,踰城保刘季。刘季乃书帛射城上,谓沛父老曰”云云。沛人杀沛令而纳刘邦,欲以为主,“于是刘季数让。众莫敢为,乃立季为沛公”。集解徐广曰:“高祖时年四十八。”
2.嬴胡亥巡游刻石,作《诏李斯冯去疾》。
《史记·秦始皇本纪》三十七年:“太子胡亥袭位,为二世皇帝。”“二世皇帝元年,年二十一。”据此,胡亥生于秦王政十八年(前229)。又:“二世东行郡县,李斯从。到碣石,并海,南至会稽,而尽刻始皇所立刻石,石旁著大臣从者名,以章先帝成功盛德焉”云云。
3.孔鲋往从陈涉,谏陈王勿轻敌。
《史记·孔子世家》:“子慎生鲋,年五十七,为陈王涉博士,死于陈下。”陈王死于二世二年(前208),时孔鲋五十七岁,则生于秦昭王四十三年(前264)。《史记·儒林列传》:“陈涉之王也,而鲁诸儒持孔氏之礼器往归陈王。于是孔甲为陈涉博士。”集解徐广曰:“孔子八世孙,名鲋字甲也。”《汉书补注》引《孔丛答问篇》:“子鱼名鲋甲,陈人或谓之子鲋,或称孔甲,独乐先王之道,讲习不倦。陈胜起兵于陈,陈余以鲋贤,说陈王往聘之。陈王乃遣使者赍千金加束帛,以车三乘聘焉。张耳亦谓子鱼宜速来,以佐王业。子鱼遂往,至陈,王郊迎,而执其手与议世务。”《史记·秦始皇本纪》二世元年:“七月,戍卒陈胜等反故荆地,为张楚。胜自立为楚王,居陈。”
《资治通鉴》二世元年:“陈王既遣周章,以秦政之乱,有轻秦之意,不复设备。博士孔鲋谏曰:‘臣闻兵法:不恃敌之不我攻,恃吾不可攻。今王恃敌而不自恃,若跌而不振,悔之不及也。’陈王曰:‘寡人之军,先生无累焉。’”
4.项羽从项梁起兵于吴。
《史记·项羽本纪》:“项籍者,下相人也,字羽。初起时,年二十四。其季父项梁,梁父即楚将项燕,为秦将王翦所戮者也……于是籍遂拔剑斩守头……于是梁为会稽守,籍为裨将,徇下县。”又汉五年(前202):“项王已死。”集解引徐广曰:“项王以始皇十五年己巳岁生,死时年三十一。”项羽生于秦始皇十五年(前232),故本年二十四岁。《史记·秦始皇本纪》二世元年:“项梁举兵会稽郡。”
5.叔孙通谀二世,亡秦归薛。
《史记·叔孙通列传》:“叔孙通者,薛人也。秦时以文学征,待诏博士。”集解晋灼曰:“《楚汉春秋》名何。”陈胜起山东,使者以闻,二世召博士诸儒生问陈涉反事,皆曰反,叔孙通独言群盗,鼠窃狗盗耳,“于是二世令御史案诸生言反者下吏,非所宜言。诸言盗者皆罢之。乃赐叔孙通帛二十匹,衣一袭,拜为博士。叔孙通已出宫,反舍,诸生曰:‘先生何言之谀也?’通曰:‘公不知也,我几不脱于虎口!’乃亡去,之薛”。陈胜反于本年,叔孙通之谀当在其时。
6.蒯通说范阳令、武信君。
《汉书·蒯通传》:“蒯通,范阳人也,本与武帝同讳。”陈胜起兵后,使武臣略赵地,通说徐公降武臣,又说武臣优待先降者,则边城必相率而降。“通说范阳令徐公曰……徐公再拜,具车马遣通。通遂以此说武臣。武臣以车百乘,骑二百,侯印迎徐公。燕赵闻之,降者三十余城,如通策焉。”《汉书·张耳陈余传》:“(武信君)乃引兵东北击范阳。范阳人蒯通说其令徐公降武信君。又说武信君以侯印封范阳令。”
7.赵佗作《移檄告横浦阳山湟溪关》。
《汉书·南粤传》:“南粤王赵佗,真定人也。”又:陈胜起兵后,佗受任嚣之命,行南海尉事,“嚣死,佗即移檄告横浦、阳山、湟溪关曰”云云。
8.郦食其约六十三岁。
《史记·郦食其列传》:“郦生食其者,陈留高阳人也。好读书,家贫落魄,无以为衣食业,为里监门吏。”后郦生见沛公,自言“年六十余”。《史记·高祖本纪》:二世三年沛公西过高阳时,郦食其“乃求见说沛公”。以五计余,二世三年(前207)郦食其六十五,则生于周赧王四十四年(秦昭王三十六年,前271),本年六十三岁。
9.伏生约五十六岁。
《史记·儒林列传》:“言《尚书》自济南伏生。”索隐按:“张华云名胜,《汉纪》云字子贱。”又:“伏生者,济南人也。故为秦博士。孝文帝时,欲求能治《尚书》者,天下无有,乃闻伏生能治,欲召之。是时伏生年九十余,老,不能行,于是乃诏太常使掌故朝错往受之。”陈蜚生《先儒年表》:“按王益之《汉帝年纪》称,错受书在文帝前十年。是文帝前十年先儒已九十余。纵余仅一龄,以历推之,先儒当生于周赧王五十五年辛丑。”《历代人物年里碑传综表》、《中国文学史大事年表》等从之。然陈氏以一计余的做法,偏差较大,故本书以五计余。如此,文帝前十年(前170)伏生约九十五岁,则当生于秦昭王四十三年(周赧王五十一年,前264),本年五十六岁。
10.张苍约四十八岁。
《史记·张丞相列传》:“张丞相苍者,阳武人也。”“孝景前五年……苍年百有余岁而卒。”以五计余,景帝五年(前152)张苍一百五岁,则生于秦昭王五十一年(周赧王五十九年,前256),本年四十八岁。《历代人物年里碑传综表》、《中国文学史大事年表》系张苍生于此年。
11.辕固约二十六岁。
《史记·儒林列传》:“清河王太傅辕固生者,齐人也……今上初即位,复以贤良征固。诸谀儒多疾毁固,曰‘固老’,罢归之。时固已九十余矣。”辕固征于建元元年(前140),以五计余,他时约九十五岁,则生于秦始皇十三年(前234),本年二十六。
12.申公约十六岁。
《汉书·儒林传》:“申公,鲁人也……至,见上,上问治乱之事。申公时已八十余。”申公征于建元元年(前140),以五计余,他时约八十五岁,则生于秦始皇二十三年(前224),本年十六岁。
13.韦孟十六岁。
《汉书·韦贤传》:“韦贤字长孺,鲁国邹人也。其先韦孟,家本彭城。”后载其《讽谏诗》曰:“嫚彼显祖,轻兹削黜。”《在邹诗》曰:“我之退征,请于天子,天子我恤,矜我发齿。赫赫天子,明哲且仁,悬车之义,以洎小臣。”应劭曰:“古者七十悬车致仕。”又《汉书·楚元王传》:“王戊稍淫暴,二十年,为薄太后服私奸,削东海、薛郡。”王戊二十年(景帝二年,前155)削二郡而不悔改,韦孟失望,悬车徙邹,时年七十,则生于秦始皇二十三年(前224),本年十六岁。
14.刘濞七岁。
《史记·吴王濞列传》:“吴王濞者,高帝兄刘仲之子也……高帝十一年秋……刘仲子沛侯濞年二十。”高帝十一年(前196)刘濞二十岁,则生于秦始皇三十二年(前215),本年七岁。
15.刘盈二岁。
《汉书·惠帝纪》:“孝惠皇帝,高祖太子也,母曰吕皇后。”荀悦曰:“讳盈之字曰满。”《史记·吕太后本纪》惠帝七年(前188):“秋八月戊寅,孝惠帝崩。”集解皇甫谧曰:“帝以秦始皇三十七年生,崩时年二十三。”刘盈生于秦始皇三十七年(前210),则本年二岁。梁廷灿《历代名人生卒年表》定于二世三年,不确。
16.冒顿作《习射令》,自立为单于。
《史记·匈奴列传》:“(头曼)单于有太子名冒顿。后有所爱阏氏,生少子,而单于欲废冒顿而立少子,乃使冒顿质于月氏。冒顿既质于月氏,而头曼急击月氏。月氏欲杀冒顿,冒顿盗其善马,骑之亡归。头曼以为壮,令将万骑。冒顿乃作为鸣镝,习勒其骑射,令曰”云云。“从其父单于头曼猎,以鸣镝射头曼,其左右亦皆随鸣镝而射杀单于头曼,遂尽诛其后母与弟及大臣不听从者。冒顿自立为单于。冒顿既立。”集解徐广曰:“秦二世元年壬辰岁立。”
沛公二年癸巳,秦二世二年,前208
刘邦四十九岁,嬴胡亥二十二岁,郦食其六十四岁,伏生五十七岁,孔鲋五十七岁,张苍四十九岁,辕固二十七岁,项羽二十五岁,韦孟十七岁,申公十七岁,刘濞八岁,刘盈三岁
1.李斯作《上书对二世》、《上书言赵高》、《狱中上书》,腰斩咸阳。
《史记·李斯列传》:“李斯者,楚上蔡人也。”其子由为三川守,吴广等西略地,过三川而李由不能禁。“使者覆案三川相属,诮让斯居三公位,如何令盗如此。李斯恐惧,重爵禄,不知所出,乃阿二世意,欲求容以书对曰”云云,是为《上书对二世》。“是时二世在甘泉,方作角抵优俳之观。李斯不得见,因上书言赵高之短曰”云云,是为《上书言赵高》。“赵高案治李斯……斯所以不死者,自负其辩,有功,实无反心,幸得上书自陈,幸二世之寤而赦之。李斯乃从狱中上书曰”云云,是为《狱中上书》。“二世二年七月,具斯五刑,论腰斩咸阳市。斯出狱,与其中子俱执,顾谓其中子曰:‘吾欲与若复牵黄犬俱出上蔡东门逐狡兔,岂可得乎?’遂父子相哭,而夷三族。”《史记·秦始皇本纪》二世二年:“下去疾、斯、劫吏,案责他罪。去疾、劫曰:‘将相不辱。’自杀。斯卒囚,就五刑。”
李斯作品:《汉书·艺文志》小学:“《苍颉》一篇。”本注:“上七章,秦丞相李斯作。”又:“《苍颉》七章者,秦丞相李斯所作也。”又春秋家:“《奏事》二十篇。秦时大臣奏事,及刻石名山文也。”《全秦文》辑入二十三篇,三篇编年,另二十篇作于秦始皇时,未编年。
2.孔鲋去世。
《史记·儒林列传》:“于是孔甲为陈涉博士,卒与涉俱死。”《史记·秦始皇本纪》二世二年:“杀陈胜城父。”《汉书·孔光传》:“(孔)顺生鲋,鲋为陈涉博士,死陈下。”《汉书·儒林传》补注引《孔丛答问篇》:“子鱼以霸王之业劝之,王悦其言,遂尊为博士,为太傅,凡仕六旬,老于陈。”
孔鲋作品:《隋书·经籍志》一:“《孔丛》七卷,陈胜博士孔鲋撰。”
3.张良以《太公兵法》说沛公。
《史记·留侯世家》:“留侯张良者,其先韩人也……景驹自立为楚假王,在留。良欲往从之,道遇沛公。沛公将数千人,略地下邳西,遂属焉。沛公拜良为厩将。良数以《太公兵法》说沛公,沛公善之,常用其策。良为他人言,皆不省。良曰:‘沛公殆天授。’故遂从之,不去见景驹。”《汉书·高帝纪》本年:“东阳宁君、秦嘉立景驹为楚王,在留。沛公往从之,道得张良,遂与俱见景驹。”
4.叔孙通从怀王。
《史记·叔孙通列传》:“及项梁之薛,叔孙通从之。败于定陶,从怀王。”《史记·秦始皇本纪》二世二年:“二世益遣长史司马欣、董翳佐章邯击盗,杀陈胜城父,破项梁定陶。”叔孙通从怀王当在本年项梁败死之后。
5.戚夫人归沛公。
《汉书·高五王传》:“高皇帝八男……戚夫人生赵隐王如意。”《汉书·外戚传》:“后汉王得定陶戚姬,爱幸,生赵隐王如意。”按《史记·高祖本纪》二世二年:“使沛公、项羽别攻城阳,屠之。军濮阳之东,与秦军战,破之。秦军复振,守濮阳,环水。楚军去而攻定陶,定陶未下。”沛公之得定陶戚姬,当在此时,因为明年戚姬即生如意。《史记·吕太后本纪》:“及高祖为汉王,得定陶戚姬。”《史记会注考证》梁玉绳曰:“此言定陶,则姬为济阴人。而魏苏林注,谓清河国有妃里。《水经注》廿七卷又谓:夫人生于洋川。”又引程大昌《考古编》云:“疑姻家因乱自定陶徙洋川,而高祖以王汉中时得之。”显误,因为明年戚姬即为高帝生如意,而高祖王汉中尚在后年。高帝得戚姬当在定陶,不在汉中。
沛公三年甲午,秦二世三年,前207
刘邦五十岁,嬴胡亥二十三岁,郦食其六十五,伏生五十八岁,张苍五十岁,辕固二十八岁,项羽二十六岁,韦孟十八岁,申公十八岁,刘濞九岁,刘盈四岁,刘如意一岁
1.秦二世死于望夷宫。
见《史记·秦始皇本纪》二世三年。
二世作品:《全秦文》辑入三篇,一篇编年,另二篇《令蒙毅》、《令蒙恬》作于始皇三十七年(前210)。
2.项羽诛宋义,作《斩宋义出令军中》。
《史记·项羽本纪》:项梁死后,宋义为上将军,项羽为鲁公,为次将,救赵。行至安阳,留四十六日不进。宋义送其子相齐,身送之无盐,饮酒高会。天寒大雨,士卒冻饥。于是“项羽晨朝上将军宋义,即其帐中斩宋义头,出令军中曰”云云。“当是时,诸将皆慴服,莫敢枝梧。”
3.郦食其作《踵军门上谒》;往说武关秦将。
《史记·郦食其列传》:郦生见沛公骑士,请其引见沛公曰:“臣里中有郦生,年六十余,长八尺,人皆谓之狂生,生自谓我非狂生。”遂见沛公,献计下陈留,号为“广野君”。又:“初,沛公引兵过陈留,郦生踵军门上谒曰”云云。《史记·高祖本纪》二世三年,沛公西过高阳,郦食其“乃求见说沛公……及赵高已杀二世,使人来,欲约分王关中,沛公以为诈,乃用张良计,使郦生、陆贾往说秦将,啖以利,因袭攻武关,破之。”
4.陆贾亦往说武关秦将。
见上。按《汉书·陆贾传》:“陆贾,楚人也。以客从高祖定天下,名有口辩,居左右,常使诸侯。”
5.张苍初从沛公。
《史记·张丞相列传》:“及沛公略地过阳武,苍以客从攻南阳。”《史记·高祖本纪》二世三年:“战洛阳东,军不利,还至阳城,收军中马骑,与南阳守齮战犫东,破之。”张苍之从沛公,当在沛公攻南阳时。
6.刘如意出生。
《汉书·高五王传》:“高皇帝八男……戚夫人生赵隐王如意。”《史记·汉兴以来诸侯王年表》高祖九年:“初王隐王如意元年。”《史记·张丞相列传》:“戚姬子如意为赵王,年十岁。”高祖九年(前198)如意十岁,则生于本年。
汉高帝元年乙未,前206
刘邦五十一岁,郦食其六十六,伏生五十九岁,张苍五十一岁,辕固二十九岁,项羽二十七岁,韦孟十九岁,申公十九岁,刘濞十岁,刘盈五岁,刘如意二岁
1.沛公入关,作《入关告谕》。
《汉书·高帝纪》:“元年冬十月,五星聚于东井。沛公至霸上。秦王子婴素车白马,系颈以组,封皇帝玺符节,降枳道旁……十一月,召诸县豪杰曰”云云。
2.萧何收秦图书。
《史记·萧相国世家》:“萧相国何者,沛丰人也。”又:“沛公至咸阳,诸将皆争走金帛财物之府分之,何独先入收秦丞相御史律令图书藏之。沛公为汉王,以何为丞相。项王与诸侯屠烧咸阳而去。汉王所以具知天下厄塞,户口多少,强弱之处,民所疾苦者,以何具得秦图书也。”《汉书·高帝纪》本年:“沛公至霸上……萧何尽收秦丞相府图籍文书。”
3.项羽屠烧咸阳,秦博士官书被毁。
《史记·高祖本纪》本年:鸿门宴后,“项羽遂西,屠烧咸阳秦宫室,所过无不残破。秦人大失望,然恐,不敢不服耳。”《史记·项羽本纪》本年:“居数日,项羽引兵西屠咸阳,杀秦降王子婴,烧秦宫室,火三月不灭。”案《史记·秦始皇本纪》三十四年(前213)李斯言:“非博士官所职,天下敢有藏诗、书、百家语者,悉诣守、尉杂烧之。”可见博士官书不在禁毁之列。《汉书·百官公卿表》:“奉常,秦官,掌宗庙礼仪……又博士及诸陵县皆属焉。”秦宫室被焚,奉常官署内的博士官书未能幸免,因此项羽焚烧咸阳是中国文化史上继秦始皇焚书之后的又一次大浩劫。林剑鸣先生《秦汉史》指出:“秦始皇虽下令焚书……但官府藏书尚能安全无恙,刘邦入关,萧何入丞相府收其所藏图籍律令,但对博士所藏之书并未过问,乃由他们‘收而保之’。只有项羽放的‘三月不灭’之大火,终将绝大多数图书付之一炬……这对中国文化所造成的损失,是无法弥补的。”[1]
4.叔孙通归项王。
《史记·叔孙通列传》:“怀王为义帝,徙长沙,叔孙通留事项王。”《史记·项羽本纪》:“汉之元年四月,诸侯罢戏下,各就国。项王出之国,使人徙义帝,曰:‘古之帝者地方千里,必居上游。’乃使使徙义帝长沙郴县。”叔孙通归项羽当在义帝徙后。
5.张良作《遗项王书》、《又以齐反书遗项王》。
《汉书·张良传》:“时汉王还定三秦,良乃遗项羽书曰”云云,是为《遗项王书》。“又以齐反书遗羽,曰”云云,是为《又以齐反书遗项王》。“项羽以故北击齐。良乃间行归汉。汉王以良为成信侯。”《汉书·高帝纪》本年:“时张良徇韩地,遗羽书曰:‘汉欲得关中,如约即止,不敢复东。’羽以故无西意,而北击齐。”
6.项伯护沛公,后人作《公莫舞》。
《宋书·乐志》:“《公莫舞》,今之巾舞也。相传云项庄剑舞,项伯以袖隔之,使不得害汉高祖。且语庄云:‘公莫。’古人相呼曰公,云莫害汉王也。今之用巾,盖像项伯衣袖之遗式。”其辞载《乐府诗集》卷五十四。按《史记·项羽本纪》本年:鸿门宴上,“项庄拔剑起舞,项伯亦拔剑起舞,常以身翼蔽沛公,庄不得击”。
7.有司作《巫山高》。
《汉书·高帝纪》本年:“汉王既至南郑,诸将及士卒皆歌讴思东归。”《汉书补注》先谦曰:“《宋书·乐志》载汉《铙歌》十八曲,其一《巫山高》云:‘巫山高,高以大;淮水深,难以逝。我欲东归,害梁不为。我集无高,曳水何梁。汤汤回回,临水远望。泣下沾衣,远道之人心思归。谓之何?’此歌盖将士所作。曰‘淮水深’者,其家在淮上耳。”
汉高帝二年丙申,前205
刘邦五十二岁,郦食其六十七岁,伏生六十岁,张苍五十二岁,辕固三十岁,项羽二十八岁,韦孟二十岁,申公二十岁,刘濞十一岁,刘盈六岁,刘如意三岁
1.高帝作《发使告诸侯》、《重祠诏》。
《汉书·高帝纪》本年:汉王东伐项羽,为新城三老董公所说,“于是汉王为义帝发丧,袒而大哭,哀临三日。发使告诸侯曰”云云,是为《发使告诸侯》。《汉书·郊祀志》:“二年,东击项籍而还入关……悉召故秦祀官,复置太祝、太宰,如其故仪礼。因令县为公社。下诏曰”云云,是为《重祠诏》。
2.刘盈立为皇太子。
《汉书·惠帝纪》:“帝年五岁,高祖初为汉王。二年,立为太子。”《史记·高祖本纪》本年:“汉王之败彭城而西,行使人求家室,家室亦亡,不相得。败后乃独得孝惠,六月,立为太子,大赦罪人。令太子守栎阳,诸侯子在关中者皆集栎阳为卫。”
3.叔孙通归汉,号稷嗣君。
《史记·叔孙通列传》:“汉二年,汉王从五诸侯入彭城,叔孙通降汉王。汉王败而西,因竟从汉。叔孙通儒服,汉王憎之;乃变其服,服短衣,楚制,汉王喜……汉王拜叔孙通为博士,号稷嗣君。”按《史记·高祖本纪》二年:“汉王以故得劫五诸侯兵,遂入彭城。”
4.随何请说黥布。
《史记·高祖本纪》本年:“随何往说九江王布,布果背楚。楚使龙且往击之……是时九江王布与龙且战,不胜,与随何间行归汉。”《汉书·高帝纪》二年:“汉王西过梁地,至虞,谓谒者随何曰:‘公能说九江王布使举兵畔楚,项王必留击之。得留数月,吾取天下必矣。’随何往说布,果使畔楚。”《史记·黥布列传》言之在三年。然彭城之败在二年,故说布当在其时。
5.乐人习《巴渝舞》。
《后汉书·西南夷列传》:“至高祖为汉王,发夷人还伐三秦。秦地既定,乃遣还巴中,复其渠帅罗、朴、督、鄂、度、夕、龚七姓,不输租赋,余户乃岁入賨钱,口四十。世号为板盾蛮夷。阆中有渝水,其人多居水左右。天性劲勇,初为汉前锋,数陷阵。俗喜歌舞,高祖观之,曰:‘此武王伐纣之歌也。’乃命乐人习之,所谓《巴渝舞》也。”《晋书》卷二十二《乐志》:“汉高祖自蜀汉将定三秦,阆中范因率賨人以从帝,为前锋。及定秦中,封因为阆中侯,复賨人七姓。其俗喜舞,高祖乐其猛锐,数观其舞,后使乐人习之。阆中有渝水,因其所居,故名曰《巴渝舞》。舞曲有《矛渝本歌曲》、《安弩渝本歌曲》、《安台本歌曲》、《行辞本歌曲》,总四篇。”按《史记·高祖本纪》,元年定雍地,“二年,汉王东略地,塞王欣、翟王翳、河南王申阳皆降”。至此三秦定,乃封范因,使乐人习《巴渝舞》。
汉高帝三年丁酉,前204
刘邦五十三岁,郦食其六十八岁,伏生六十一岁,张苍五十三岁,辕固三十一岁,项羽二十九岁,韦孟二十一岁,申公二十一岁,刘濞十二岁,刘盈七岁,刘如意四岁
1.郦食其请立六国后,说魏使齐,作《请说齐王》。
《史记·留侯世家》:“汉三年,项羽急围汉王荥阳,汉王恐忧,与郦食其谋桡楚权。食其曰”云云。《汉书·高帝纪》三年:“项羽数侵夺汉甬道,汉军乏食,与郦食其谋桡楚权。食其欲立六国后以树党,汉王刻印,将遣食其立之。以问张良,良发八难。汉王辍饭吐哺,曰:‘竖儒几败乃公事!’令趋销印。”《史记·魏豹列传》:“汉败,还至荥阳,豹请归视亲疾,至国,即绝河津畔汉。汉王闻魏豹反,方东忧楚,未及击,谓郦生曰:‘缓颊往说魏豹,能下之,吾以万户封若。’郦生说豹,豹谢曰”云云。《史记·高祖本纪》:“三年,魏王豹谒归视亲疾,至即绝河津,反为楚。汉王使郦生说豹,豹不听。”
《史记·郦生列传》:“(汉王)乃从其画,复守敖仓,而使郦生说齐王曰”云云,是为《请说齐王》。“广以为然,乃听郦生,罢历下兵守战备,与郦生日纵酒。”
2.蒯通说韩信击齐。
《史记·淮阴侯列传》:“(韩)信引兵东,未渡平原,闻汉王使郦食其已说下齐,韩信欲止。范阳辩士蒯通说信曰……于是信然之,从其计,遂渡河。”《史记·高祖本纪》三年:“淮阴已受命东,未渡平原。汉王使郦生往说齐王田广,广畔楚,与汉和,共击项羽。韩信用蒯通计,遂袭破齐。”
3.随何与黥布归汉。
《史记·黥布列传》:随何至淮南,“楚使者在,方急责英布发兵,舍传舍。随何直入,坐楚使者上坐,曰:‘九江王已归汉,楚何以得发兵?’……数月,龙且击淮南,破布军。布欲引兵走汉,恐楚王杀之,故间行与何俱归汉。”《汉书·高帝纪》三年:“随何既说黥布,布起兵攻楚。楚使项声、龙且攻布,布战不胜。十二月,布与随何间行归汉。”
4.张苍从击陈余。
《史记·张丞相列传》:“从淮阴侯击赵,苍得陈余。赵地已平,汉王以苍为代相,备边寇。”《汉书·高帝纪》:“三年冬十月,韩信、张耳东下井陉击赵,斩陈余,获赵王歇。置常山、代郡。”
汉高帝四年戊戌,前203
刘邦五十四岁,郦食其六十九岁,伏生六十二岁,张苍五十四岁,辕固三十二岁,项羽三十岁,韦孟二十二岁,申公二十二岁,刘濞十三岁,刘盈八岁,刘如意五岁,刘恒一岁
1.高祖作《数项羽十罪》、《下令恤士死者》,又作《武德舞》。
见《汉书·高帝纪》本年。又:“汉王下令:军士不幸死者,吏为衣衾棺敛,转送其家。四方归心焉。”师古曰:“以仁爱故。”《汉书·礼乐志》:“《武德舞》者,高祖四年作,以象天下乐己行武以除乱也。”
2.郦食其被烹。
《史记·郦生列传》:“淮阴侯闻郦生伏轼下齐七十余城,乃夜度兵平原袭齐。齐王田广闻汉兵至,以为郦生卖己……齐王遂烹郦生,引兵东走。”《汉书·高帝纪》:“四年冬十月,韩信用蒯通计,袭破齐。齐王烹郦生,东走高密。”
郦食其作品:《全汉文》辑入两篇,已编年。
3.蒯通说齐王韩信参分。
《史记·淮阴侯列传》:韩信破龙且军后,项羽使武涉说韩信背汉,“武涉已去,齐人蒯通知天下权在韩信,欲为奇策而感动之,以相人说韩信曰……蒯通说不听,已详狂为巫”。《史记·高祖本纪》四年:“项羽闻龙且军破,则恐,使盱台人武涉往说韩信。韩信不听。”
4.陆贾请太公于项羽。
《汉书·高帝纪》本年:“汉遣陆贾说羽,请太公,羽弗听。”《史记·项羽本纪》汉之四年:“是时,汉兵盛食多,项王兵罢食绝。汉遣陆贾说项王,请太公,项王弗听。”
5.张苍为赵相。
《史记·张丞相列传》:“已而徙为赵相,相赵王耳。”《汉书·高帝纪》四年:“汉立张耳为赵王。”
6.刘恒出生。
《史记·孝文本纪》:“孝文皇帝,高祖中子也。”集解《汉书音义》曰:“讳恒。”又:“后七年六月己亥,帝崩于未央宫。”集解徐广曰:“年四十七。”文帝后七年(前157)四十七,则生于高祖四年。《汉书·外戚传》:“高祖薄姬,文帝母也……始姬少时,与管夫人、赵子儿相爱,约曰:‘先贵毋相忘!’已而管夫人、赵子儿先幸汉王。汉王四年,坐河南成皋灵台,此两美人侍,相与笑薄姬初时约。汉王问其故,两人俱以实告。汉王心凄然怜薄姬,是日召,欲幸之。对曰:‘昨暮梦龙据妾胸。’上曰:‘是贵征也,吾为汝成之。’遂幸,有身。岁中生文帝。”
7.有司作《战城南》。
《宋书·乐志》载《战城南曲》四:“战城南,死郭北,野死不葬乌可食。为我谓乌,且为客豪,野死谅不葬,腐肉安能去子逃?水深激激,蒲苇冥冥。枭骑战斗死,驽马裴回鸣。梁筑室,何以南?何以北?禾黍而获君何食?愿为忠臣安可得?思子良臣,良臣诚可思,朝行出攻,暮不夜归。”写诗人因战士阵亡而不得礼葬,警告君王将不可再得“忠臣”,君王悔悟,致礼亡魂。这可能正是本年《下令恤士死者》之后“四方归心焉”的表现。
8.初为算赋。
《汉书·高帝纪》本年:“八月,初为算赋。”如淳曰:“《汉仪注》民年十五以上至五十六出赋钱,人百二十为一算,为治库兵车马。”
汉高帝五年己亥,前202
刘邦五十五岁,伏生六十三岁,张苍五十五岁,辕固三十三岁,项羽三十一岁,韦孟二十三岁,申公二十三岁,刘濞十四岁,刘盈九岁,刘如意六岁,刘恒二岁
1.高帝即皇帝位,作八诏:《下令立韩信为楚王彭越为梁王》、《下令赦天下》、《答诸侯王韩信等上尊号》、《立吴芮为长沙王诏》、《以亡诸为闽粤王诏》、《罢兵赐复诏》、《赦田横令》、《诏卫尉郦商》。
《汉书·高帝纪》本年:“于是诸侯王及太尉长安侯臣绾等三百人,与博士稷嗣君叔孙通谨择良日二月甲午,上尊号。汉王即皇帝位于氾水之阳。”
前七诏见《高帝纪》本年。其中《赦田横令》一文,《全汉文》未辑。《诏卫尉郦商》见《汉书·田横传》:“汉灭项籍,汉王立为皇帝,彭越为梁王。(田)横惧诛,而与其徒属五百人入海,居岛中。高帝闻之,以横兄弟本定齐,齐人贤者多附焉,今在海中不收,后恐有乱,乃使使赦横罪而召之。横谢曰:‘臣烹陛下之使郦食其,今闻其弟商为汉将而贤,臣恐惧,不敢奉诏,请为庶人,守海岛中。’使还报,高帝乃诏卫尉郦商曰”云云。
2.项羽作《歌》,自杀。
《史记·项羽本纪》:“项王军壁垓下,兵少食尽,汉军及诸侯兵围之数重。夜闻汉军四面皆楚歌,项王乃大惊曰:‘汉皆已得楚乎?是何楚人之多也!’项王则夜起,饮帐中。有美人名虞,常幸从;骏马名骓,常骑之。于是项王乃悲歌慷慨,自为诗曰:‘力拔山兮气盖世,时不利兮骓不逝。骓不逝兮可奈何,虞兮虞兮奈若何!’”遂突围,后自刎乌江。按《史记·高祖本纪》:“五年,高祖与诸侯兵共击楚军,与项羽决胜垓下……项羽卒闻汉军之楚歌,以为汉尽得楚地,项羽乃败而走,是以兵大败。使骑将灌婴追杀项羽东城。”
项羽作品:《汉书·艺文志》兵家:“《项王》一篇,名籍。”《全汉文》与《汉诗》各辑入一篇,已编年。
3.虞美人作《和项王歌》。
《史记·项羽本纪》:“(项王)歌数阙,美人和之。项王泣数行下,左右皆泣,莫能仰视。”正义引《楚汉春秋》云:“歌曰:‘汉兵已略地,四方楚歌声。大王意气尽,贱妾何聊生。’”按此为现存汉代最早的五言诗,后人颇疑之。然《楚汉春秋》系汉初陆贾所撰,至唐犹存,见录于《隋书·经籍志》。张守节作《史记正义》时见之,不容轻易否定。
虞美人作品:《汉诗》辑入一篇,已编年。
4.刘敬说都关中,作《上书谏高祖》。
《史记·刘敬列传》:“刘敬者,齐人也。汉五年,戍陇西,过洛阳,高帝在焉。娄敬脱輓辂,衣其羊裘,见齐人虞将军曰:‘臣愿见上言便事。’……于是虞将军入言上。上召入见,赐食。已而问娄敬,娄敬说曰……上疑未能决。及留侯明言入关便,即日车驾西都关中。于是上曰:‘本言都秦地者娄敬,娄者乃刘也。’赐姓刘氏,拜为郎中,号为奉春君。”《晋书·段灼传》:“灼前后陈事,辄见省览。然身微宦孤,不见进序,乃取长假还乡里。临去,遣息上表曰……”其中言“昔汉高祖初定天下,于时戍卒娄敬上书谏曰”云云,是为《上书谏高祖》。《史记·高祖本纪》五年:“高祖欲长都洛阳。齐人刘敬说,及留侯劝上入都关中,高祖是日驾,入都关中。”
5.张苍为代相,从击臧荼。
《史记·张丞相列传》;“(张)耳卒,相赵王敖。复徙相代王。燕王臧荼反,高祖往击之,苍以代相从攻臧荼有功。”《汉书·高帝纪》本年:“秋七月,燕王臧荼反,上自将征之。九月,虏荼。”
6.随何辩己功,为护军中尉。
《汉书·英布传》:“五年,布与刘贾入九江,诱大司马周殷,殷反楚。遂举九江兵与汉击楚,破垓下。项籍死,上置酒对众折随何曰腐儒,‘为天下安用腐儒哉!’随何跪曰:‘夫陛下引兵攻彭城,楚王未去齐也,陛下发步卒五万人,骑五千,能以取淮南乎?’曰:‘不能。’随何曰:‘陛下使何与二十人使淮南,如陛下之意,是何之功贤于步卒数万,骑五千也。然陛下谓何腐儒,‘为天下安用腐儒’,何也?’上曰:‘吾方图子之功。’乃以随何为护军中尉。布遂剖符为淮南王。”此后随何事不可考。
7.阳城延开始计划修建长安宫城。
《汉书·百官公卿表》本年:“军正阳咸延为少府,二十一年卒。”《汉书·高惠高后文功臣表》:“梧齐侯阳城延,以军匠从起郏,入汉,后为少府,作长乐、未央宫,筑长安城先就,侯。(高后元年)四月乙酉封,六年薨。”可见从高帝五年到高后六年(前202—前182)期间,阳城延一直担任少府,主持修建皇宫及长安城。本年高帝定都长安,阳城延开始修建长安宫城。
8.伏生归乡。
《汉书·儒林传》:“秦时禁《书》,伏生壁藏之。其后大兵起,流亡。汉定,伏生求其书。”《先儒年表》:“先儒由阳谷归里,当在此数年中。”本年天下大定,伏生之归或在其时。
9.田横门人作《薤露》、《蒿里》。
《古今注》卷中:“《薤露》、《蒿里》,并丧歌也。出田横门人。横自杀,门人伤之,为之悲歌。言人命如薤上之露,易晞灭也。亦谓人死魂魄归乎蒿里。故有二章,一章曰:‘薤上朝露何易晞,露晞明朝还复滋,人死一去何时归。’其二曰:‘蒿里谁家地?聚敛魂魄无贤愚,鬼伯一何相催促,人命不得少踟蹰。’”《乐府古题要解》卷上:“《薤露歌》,亦曰《薤露行》;《蒿里传》,亦曰《蒿里行》,亦曰《泰山吟行》。右丧歌旧曲,本出于田横门人歌以葬横。”按《汉书·高帝纪》五年:“初,田横归彭越。项羽已灭,横惧诛,与宾客亡入海。上恐其久为乱,遣使者赦横,曰……横惧,乘传诣洛阳,未至三十里,自杀。”
10.《曹丘生引楚人谚》出现。
《史记·季布列传》:季布为气任侠,有名于楚,为项羽将,数窘汉王。及项羽灭,高祖购求季布千金。后被赦免,孝文时为河东守。恶楚人曹丘生,寄书谏窦长君勿与交。然曹丘生固请长君书,欲往见季布。季布果大怒,待曹丘。曹丘至,即揖季布曰:“楚人谚曰:‘得黄金百斤,不如得季布一诺。’足下何以得此声于梁楚间哉?”曹丘生言季布得此声于梁楚间,当在为项羽将时,而本年项羽死,故以本年为此语出现的下限年。
11.《长沙人石虎谣》出现。
乐史《宋本太平寰宇记》卷一一四“长沙县”条:“石虎在县东四里,每食仓廪。当吴芮为王之时,仓廪废耗。芮以生肉祭之,后截其头截其身,由是长沙人谣曰:‘石虎头截,仓廪不阙。’”《史记·汉兴以来诸侯王年表》本年:“二月乙未,初王文王吴芮元年。薨。”
汉高帝六年庚子,前201
刘邦五十六岁,伏生六十四岁,张苍五十六岁,辕固三十四岁,韦孟二十四岁,申公二十四岁,刘濞十五岁,刘盈十岁,刘如意七岁,刘恒三岁
1.高祖作七诏:《赦诏》、《上太公尊号诏》、《择立齐王荆王诏》、《赐韩王信书》、《封爵誓》、《又与群臣刑白马而盟》、《丹书铁券》;改制《文始舞》,作《昭容乐》、《礼容乐》。
前三诏见《汉书·高帝纪》本年。《赐韩王信书》见《汉书·韩王信传》:汉六年韩王信都晋阳,“秋,匈奴冒顿大入围信,信数使使胡求和解。汉发兵救之,疑信数间使,有二心。上赐信书责让之曰”云云。《封爵誓》见《汉书·高惠高后文功臣表》:“初以沛公总帅雄俊,三年然后西灭秦,立汉王之号,五年东克项羽,即皇帝位,八载而天下乃平,始论功而定封……封爵之誓曰”云云。“于是申以丹书之信,重以白马之盟。”《又与群臣刑白马而盟》见《汉书·王陵传》:高后欲立诸吕为王,问陵。陵曰:“高皇帝刑白马而盟曰:‘非刘氏而王者,天下共击之。’”又见《汉书·周亚夫传》:窦太后欲侯其兄,景帝与丞相计之,亚夫曰:“高帝约‘非刘氏不得王,非有功不得侯。不如约,天下共击之。’”按《汉书·高帝纪》本年:“甲申,始剖符封功臣曹参等为通侯。”《丹书铁券》见《太平御览》卷五百九十八引陆贾《楚汉春秋》曰:“高帝初侯者,皆书券曰:‘使黄河如带,泰山如砺,汉有宗庙,无绝世也。’”
《汉书·礼乐志》:“《文始舞》者,曰本舜《招舞》也,高祖六年更名曰《文始》,以示不相袭也。”“高祖六年又作《昭容乐》、《礼容乐》。《昭容》者,犹古之《昭夏》也,主出《武德舞》。《礼容》者,主出《文始》、《五行舞》。”
2.萧何作《汉律》九篇,又定书令。
《汉书·刑法志》:“汉兴,高祖初入关,约法三章曰:‘杀人者死,伤人及盗抵罪。’蠲削烦苛,兆民大说。其后四夷未附,兵革未息,三章之法不足以御奸,于是相国萧何捃摭秦法,取其宜于时者,作律九章。”《后汉书·崔骃列传》:“昔高祖令萧何作九章之律,有夷三族之令,黥、劓、斩趾、断舌、枭首,故谓之具五刑。”《晋书·刑法志》:“汉承秦制,萧何定律,除参夷连坐之罪,增部主见知之条,益事律《兴》、《厩》、《户》三篇,合为九篇。”按高帝本年大封功臣,令叔孙通制朝仪。萧何定汉律,当在其时。
又定书令。《汉书·艺文志》:“汉兴,萧何草律,亦著其法,曰:‘太史试学童,能讽书九千字以上,乃得为史。又以六体试之,课最者以为尚书、御史史、书令史。吏民上书,字或不正,辄举劾。’六体者,古文、奇字、篆书、隶书、缪篆、虫书,皆所以通知古今文字,摹印章,书幡信也。”
3.张苍为计相,始正律历,为北平侯。
《史记·张丞相列传》:“迁为计相,一月,更以列侯为主计四岁。是时萧何为相国,而张苍乃自秦时为柱下吏,明习天下图书计籍。苍又善用算律历,故令苍以列侯居相府,领主郡国上计者。”又:“张苍为计相时,绪正律历。”按《史记·汉兴以来将相名臣年表》六年:“张苍为计相。”《史记·高祖功臣侯者年表》北平侯张苍:“六年八月丁丑,文侯张苍元年。”
4.张良等序次兵法。
《汉书·艺文志》:“汉兴,张良、韩信序次兵法,凡百八十二家,删取要用,定著三十五家。”按韩信本年由楚王降为淮阴侯,居长安。张良与其序次兵法,当在其时。《汉书·高帝纪》本年:“人告楚王信谋反,上问左右,左右争欲击之。用陈平计,乃伪游云梦。十二月,会诸侯于陈,楚王信迎谒,因执之……上还至雒阳,赦韩信,封为淮阴侯。”
5.叔孙通征鲁生,起朝仪。
《史记·叔孙通列传》:“群臣饮酒争功,醉或妄呼,拔剑击柱,高帝患之。叔孙通知上益厌之也,说上曰:‘夫儒者难与进取,可与守成。臣愿征鲁诸生,与臣弟子共起朝仪。’高帝曰:‘得无难乎?’叔孙通曰:‘五帝异乐,三王不同礼。礼者,因时世人情为之节文者也。故夏、殷、周之礼所因损益可知者,谓不相复也。臣愿颇采古礼与秦仪杂就之。’上曰:‘可试为之,令易知,度吾所能行为之。’于是叔孙通使征鲁诸生三十余人……遂与所征三十人西,及上左右为学者与其弟子百余人为绵蕞野外。习之月余,叔孙通曰:‘上可试观。’上既观,使行礼,曰:‘吾能为此。’乃令群臣习肄,会十月。”下文即叙七年群臣朝十月之事,故起朝仪当在本年。
6.盖公为齐相国曹参师。
《史记·曹相国世家》:“高帝以长子肥为齐王,而以参为齐相国……参之相齐,齐七十城。天下初定,悼惠王富于春秋,参尽召长老诸生,问所以安集百姓,如齐故诸儒以百数,言人人殊,参未知所定。闻胶西有盖公,善治黄老言,使人厚币请之。既见盖公,盖公为言治道贵清静而民自定,推此类具言之。参于是避正堂,舍盖公焉。其治要用黄老术,故相齐九年,齐国安集,大称贤相。”《史记·乐毅列传》:“乐臣公学黄帝、老子……乐臣公教盖公。盖公教于齐高密、胶西,为曹相国师。”《史记·齐悼惠王世家》:“高祖六年,立肥为齐王。”
7.蒯通为齐相国曹参客。
《汉书·蒯通传》:“至齐悼惠王时,曹参为相,礼下贤人,请通为客。”
8.刘交为楚王。
《史记·楚元王世家》:“楚元王刘交者,高祖之同母少弟也,字游……高祖六年,已禽楚王韩信于陈,乃以弟交为楚王,都彭城。”《汉书·楚元王传》:“楚元王交字游,高祖同父少弟也。好书,多材艺。少时尝与鲁穆生、白生、申公俱受《诗》于浮丘伯。伯者,孙卿门人也。及秦焚书,各别去……汉六年,既废楚王信,分其地为二国,立(刘)贾为荆王,交为楚王,王薛郡、东海、彭城三十六县,先有功也……元王既至楚,以穆生、白生、申公为中大夫。”
9.申公为楚中大夫。
见上。
汉高帝七年辛丑,前200
刘邦五十七岁,伏生六十五岁,张苍五十七岁,辕固三十五岁,韦孟二十五岁,申公二十五岁,刘濞十六岁,刘盈十一岁,刘如意八岁,刘恒四岁,刘章一岁,贾谊一岁,晁错一岁
1.高帝作《疑狱诏》。
《汉书·刑法志》:“高皇帝七年,制诏御史”云云。按荀悦《汉纪》载于十年,王益之《西汉年纪》从之。此从《汉书》。
2.萧何治未央宫。
《汉书·高帝纪》本年:“二月,至长安。萧何治未央宫,立东阙、北阙、前殿、武库、大仓。上见其壮丽,甚怒,谓何曰:‘天下匈匈,劳苦数岁,成败未可知,是何治宫室过度也!’何曰:‘天下方未定,故可因以就宫室。且夫天子以四海为家,非令壮丽亡以重威,且亡令后世有以加也。’上说。自栎阳徙都长安。置宗正官以序九族。”
3.叔孙通朝仪大获成功,为奉常,定汉仪法。
《史记·叔孙通列传》:“汉七年,长乐宫成,诸侯群臣皆朝十月……于是高祖曰:‘吾乃今日知为皇帝之贵也。’乃拜叔孙通为太常,赐金五百斤。”《汉书·百官公卿表》本年:“博士叔孙通为奉常。”《汉书·礼乐志》:“汉兴,拨乱反正,日不暇给,犹命叔孙通制礼仪,以正君臣之位。高祖说而叹曰:‘吾乃今日知为天子之贵也!’以通为奉常,遂定仪法,未尽备而通终。”
4.阳城延主持的未央宫、长乐宫落成。
见上。
5.胡宽营新丰。
《西京杂记》卷二:“太上皇徙长安,居深宫,凄怆不乐。高祖窃因左右问其故,以平生所好,皆屠贩少年,酤酒卖饼,斗鸡蹴鞠,以此为欢,今皆无此,故以不乐。高祖乃作新丰,移诸故人实之,太上皇乃悦。故新丰多无赖,无衣冠子弟故也。高祖少时,常祭枌榆之社。及移新丰,亦还立焉。高帝既作新丰,并移旧社,衢巷栋宇,物色惟旧。士女老幼,相携路首,各知其室。放犬羊鸡鸭于通涂,亦竞识其家。其匠人胡宽所营也。移者皆悦其似而德之,故竞加赏赠,月余,致累百金。”《汉书·地理志》京兆尹:“新丰,骊山在南,故骊戎国。秦曰骊邑。高祖七年置。”
6.《平城歌》出现。
《汉书·匈奴传》:高后时,冒顿遗高后书,高后大怒,樊哙请击之。季布曰:“哙可斩也!前陈狶反于代,汉兵三十二万,哙为上将军,时匈奴围高帝于平城,哙不能解围。天下歌之曰:‘平城之下亦诚苦,七日不食,不能彀弩。’”《汉书·高帝纪》本年:“遂至平城,为匈奴所围七日,用陈平秘计得出。”
7.陈平献计解平城之围。
《史记·陈丞相世家》:“卒至平城,为匈奴所围,七日不得食。高帝用陈平奇计,使单于閼氏,围以得开。高帝既出,其计秘,世莫得闻。”集解引桓谭《新论》曰:“高帝见围七日,而陈平往说閼氏,閼氏言于单于而出之,以是知其所用说之事矣。彼陈平必言汉有好丽美女,为道其容貌天下无有,今困急,已驰使归迎取,欲进与单于,单于见此人必大好爱之,爱之则閼氏日以远疏,不如及其未到,令汉得脱去,去,亦不持女来矣。閼氏妇女,有妒媔之性,必憎恶而事去之。此说简而要,及得其用,则欲使神怪,故隐匿不泄也。”
8.刘敬谏击匈奴,为关内侯。
《史记·刘敬列传》:“汉七年,韩王信反,高帝自往击之……上使刘敬复往使匈奴,还报曰:‘两国相击,此宜夸矜见所长。今臣往,徒见羸瘠老弱,此必欲见短,伏奇兵以争利。愚以为匈奴不可击也。’是时汉兵已逾句注,二十余万兵已业行。上怒,骂刘敬曰:‘齐虏!以口舌得官,今乃妄言沮吾军。’械系敬广武。遂往,至平城,匈奴果出奇兵围高帝白登,七日然后得解。高帝至广武,赦敬,曰:‘吾不用公言,以困平城。吾皆已斩前使十辈言可击者矣。’乃封敬二千户,为关内侯,号为建信侯。”
9.刘章出生。
《汉书·高五王传》:“齐悼惠王子,前后凡九人为王:太子襄为齐哀王,次子章为城阳景王。”《史记·齐悼惠王世家》:“朱虚侯年二十……其明年,高后崩。”按高后八年崩,崩前一年(前181)刘章二十,则生于高帝七年。《中国文学史大事年表》系于六年,不确。
10.贾谊出生。
《史记·贾生列传》:“贾生名谊,洛阳人也。”又:“居数年,怀王骑,堕马而死,无后。贾生自伤为傅无状,哭泣岁余,亦死。贾生之死时年三十三矣。”集解徐广曰:“怀王死于文帝十一年。”“岁余”之后即文帝十二年(前168),时贾谊三十三岁,则生于高帝七年。
11.晁错可能出生于本年。
《史记·晁错列传》:“晁错者,颍川人也。”其生年不可考,《中国文学史大事年表》以为出生于本年,姑从之。
汉高帝八年壬寅,前199
刘邦五十八岁,伏生六十六岁,张苍五十八岁,辕固三十六岁,韦孟二十六岁,申公二十六岁,刘濞十七岁,刘盈十二岁,刘如意九岁,刘恒五岁,刘章二岁,贾谊二岁,晁错二岁,公孙弘一岁
1.高帝作《复吏卒限制衣冠令》、《立灵星祠诏》。
《复吏卒限制衣冠令》见《汉书·高帝纪》本年。《立灵星祠诏》见《汉书·郊祀志》:“二年……后四岁,天下已定……其后二岁,或言曰周兴而邑立后稷之祠,至今血食天下。于是高祖制诏御史”云云。汉二年之后六年,即汉八年。
2.公孙弘出生。
《史记·平津侯列传》:“丞相公孙弘者,齐菑川国薛县人也,字季……建元元年,天子初即位,招贤良文学之士。是时弘年六十。”建元元年(前140)弘六十,则生于高祖八年。
汉高帝九年癸卯,前198
刘邦五十九岁,伏生六十七岁,张苍五十九岁,辕固三十七岁,韦孟二十七岁,申公二十七岁,刘濞十八岁,刘盈十三岁,刘如意十岁,刘恒六岁,刘章三岁,贾谊三岁,晁错三岁,公孙弘二岁,刘长一岁,主父偃一岁
1.高帝作《捕赵王张敖诏》、《所述书天子所服第八》;为太上皇上寿。
《史记·田叔列传》:“汉下诏捕赵王及群臣反者。于是赵午等皆自杀,唯贯高就系。是时汉下诏书”云云,是为《捕赵王张敖诏》。《全汉文》系于高帝八年,误,因为张敖事发于九年。《所述书天子所服第八》见《汉书·魏相传》(详后萧何条)。《史记·高祖本纪》:“九年,赵相贯高等事发觉,夷三族。”“未央宫成。高祖大朝诸侯群臣,置酒未央前殿。高祖奉玉卮,起为太上皇寿,曰:‘始大人常以臣无赖,不能治产业,不如仲力。今某之业所就孰与仲多?’殿上群臣皆呼万岁,大笑为乐。”
2.萧何作《天子所服议》。
《汉书·魏相传》载魏相上书引高帝《所述书天子所服第八》曰:“大谒者臣章受诏长乐宫,曰:‘令群臣议天子所服,以安治天下。’相国臣何、御史大夫臣昌谨与将军臣陵、太子太傅臣通等议”云云,是为《天子所服议》。按《汉书·百官公卿表》本年,萧何由丞相迁相国,叔孙通由奉常迁太子太傅,而周昌明年免御史大夫,故系此文于本年。
3.叔孙通为太傅。
《史记·叔孙通列传》:“汉九年,高帝徙叔孙通为太子太傅。”《汉书·百官公卿表》高帝七年:“博士叔孙通为奉常,三年徙为太子太傅。”
4.刘如意为赵王。
《史记·汉兴以来诸侯王年表》高帝九年:“初王隐王如意元年。”《汉书·高五王传》:“赵隐王如意,九年立。”《汉书·诸侯王表》赵隐王如意:“九年四月立。”按《汉书·高帝纪》载此事于七年:“辛卯,立子如意为代王。”王益之《西汉年纪》从之。此用九年说。
5.刘敬使匈奴和亲,作《作丹书铁券与匈奴分土界》;谏徙大族于关中。
《史记·刘敬列传》:高帝患匈奴,刘敬乃建和亲之策,“上竟不能遣长公主,而取家人子名为长公主,妻单于。使刘敬往结和亲约。刘敬从匈奴来,因言……上曰:‘善。’乃使刘敬徙所言关中十余万口。”《汉书·高帝纪》九年:“十一月,徙齐楚大族昭氏、屈氏、景氏、怀氏、田氏五姓关中,与利田宅。”《北堂书钞》卷一百四引《三辅故事》云:“娄敬为高车使者,持节至匈奴,与其分地界,作丹书铁券曰:‘自海以南,冠盖之士处焉;自海以北,刚强之士处焉。’”此后刘敬事不可考。
刘敬作品:《汉书·艺文志》儒家:“刘敬三篇。”《全汉文》辑入二篇,已编年。
6.田何徙杜陵。
《汉书·儒林传》:“自鲁商瞿子木受《易》孔子,以授鲁桥庇子庸。子庸授江东轩臂子弓。子弓授燕周丑子家。子家授东武孙虞子乘。子乘授齐田何子装。及秦禁学,《易》为筮卜之书,独不禁,故传受者不绝也。汉兴,田何以齐田徙杜陵,号杜田生。”师古曰:“高祖用娄敬之言徙关东大族,故何以旧齐田氏见徙也。初徙时未为杜陵,盖史家本其地追言之也。”《汉书·艺文志》易家:“汉兴,田何传之。”
7.刘长出生。
《史记·淮南列传》:“淮南厉王长者,高祖少子也,其母故赵王张敖美人。高祖八年,从东垣过赵,赵王献之美人。厉王母得幸焉,有身……及贯高等谋反柏人事发觉,并逮治王,尽收捕王母兄弟美人,系之河内。厉王母亦系……及厉王母已生厉王,恚,即自杀。”据《汉书·高帝纪》,贯高事发在汉九年(前198)十二月,厉王母一同被系,其间生下刘长。按当时以十月为岁首,十二月为本年第三个月。
8.主父偃约生于本年。
《史记·主父偃列传》:“主父偃者,齐临淄人也。”又载其发迹之后言:“臣结发游学四十余年,身不得遂,亲不以为子,昆弟不收,宾客弃我,我厄日久矣。且丈夫生不五鼎食,死即五鼎烹耳。吾日暮途远,故倒行暴施之。”按结发,指成年,《礼记·曲礼》:“男子二十,冠而字。”郑玄注曰:“成人矣,敬其名。”主父偃二十结发,之后游学四十余年,则发迹时六十余,故曰“日暮”。《汉书·主父偃传》末句略异:“吾日暮,故倒行逆施之。”师古曰:“暮言年齿老也。”偃发迹于元光元年(前134)上书武帝时,以五计余,时年六十五,则生于本年。
汉高帝十年甲辰,前197
刘邦六十岁,伏生六十八岁,张苍六十岁,辕固三十八岁,韦孟二十八岁,申公二十八岁,刘濞十九岁,刘盈十四岁,刘如意十一岁,刘恒七岁,刘章四岁,贾谊四岁,晁错四岁,公孙弘三岁,刘长二岁,主父偃二岁
1.叔孙通制宗庙乐。
《汉书·礼乐志》:“高祖时,叔孙通因秦乐人制宗庙乐。大祝迎神于庙门,奏《嘉至》,犹古降神之乐也。皇帝入庙门,奏《永至》,以为行步之节,犹古《采荠》、《肆夏》也。干豆上,奏《登歌》,独上歌,不以筦弦乱人声,欲在位者偏闻之,犹古《清庙》之歌也。《登歌》再终,下奏《休成》之乐,美神明既享也。皇帝就酒东厢。坐定,奏《永安》之乐,美礼已成也。”宗庙乐乃祭祀先人之乐,既言高祖时制乐,而本年高祖父崩,制乐之事,或在其时。《史记·高祖本纪》本年:“七月,太上皇崩栎阳宫。楚王、梁王皆来送葬。赦栎阳囚。更命郦邑曰新丰。”
2.郦邑更名为新丰。
见上。
3.唐山夫人作《房中祠乐》。
《汉书·礼乐志》:“又有《房中祠乐》,高祖唐山夫人所作也。周有《房中乐》,至秦名曰《寿人》。凡乐,乐其所生,礼不忘本。高祖乐楚声,故《房中乐》楚声也。”《房中祠乐》或与本年制宗庙乐同时,姑系于此。
汉高帝十一年乙巳,前196
刘邦六十一岁,伏生六十九岁,张苍六十一岁,辕固三十九岁,韦孟二十九岁,申公二十九岁,刘濞二十岁,刘盈十五岁,刘如意十二岁,刘恒八岁,刘章五岁,贾谊五岁,晁错五岁,公孙弘四岁,刘长三岁,主父偃三岁
1.高帝作五诏:《择立代王诏》、《定口赋诏》、《求贤诏》、《择立梁王淮阳王诏》、《立赵它为南粤王诏》。
见《汉书·高帝纪》本年。
2.张良作《与四皓书》。
《殷芸小说》卷二:张良与四皓书云:“良白:仰惟先生”云云,是为《与四皓书》。“四皓答书曰”云云,是为《答张良书》。张良在信中希望四皓不要使“九门之外,有非常之客”,或为承高祖《求贤诏》而请四皓之作。四皓则请“守兔鹿之志,终其寄生之命也”,谢绝张良之请。
3.四皓作《答张良书》,辅太子。
见上。又《汉书·王贡两龚鲍传》:“汉兴有园公、绮里季、夏黄公、甪里先生,此四人者,当秦之世,避而入商洛深山,以待天下之定也。自高祖闻而召之,不至。其后吕后用留侯计,使皇太子卑辞束帛致礼,安车迎而致之。”《史记·留侯世家》:高帝欲废太子刘盈,吕后使吕泽强要张良画计,乃令使人奉太子书,卑辞厚礼,迎此四人。“汉十一年,黥布反,上病,欲使太子将,往击之。四人相谓曰……于是上自将兵而东。”布反在本年七月,其前尚有九个月,四人之至当在其时。
4.《时人为应曜语》出现。
《广韵》十六蒸:“汉有应曜,隐于淮阳山中,与四皓俱征,曜独不至。时人语之曰:‘南山四皓,不如淮阳一老。’”
5.蒯通被捕,不久获释。
《史记·淮阴侯列传》:“高祖已从(陈)狶军来,至,见信死,且喜且怜之,问:‘信死亦何言?’吕后曰:‘信言恨不用蒯通计。’高祖曰:‘是齐辩士也。’乃诏齐捕蒯通……乃释通之罪。”《史记·高祖本纪》十一年:“春,淮阴侯韩信谋反关中,夷三族。”此后蒯通事迹无考。
蒯通作品:《汉书·蒯通传》:“通论战国时说士权变,亦自序其说,凡八十一首,号曰《隽永》。”《汉书·艺文志》纵横家:“《蒯子》五篇。名通。”
6.陆贾使南越,迁太中大夫,作《新语》。
《史记·陆贾列传》:“陆生至,尉他椎结箕踞见陆生……赐陆生橐中装直千金,他送亦千金。陆生卒拜尉他为南越王,令称臣奉汉约。归报,高祖大悦,拜贾为太中大夫。陆生时时前说称《诗》《书》。高帝骂之曰:‘乃公居马上而得之,安事《诗》《书》!’陆生曰:‘居马上得之,宁可以马上治之乎?且汤武逆取而以顺守之,文武并用,长久之术也。昔者吴王夫差、智伯极武而亡;秦任刑法不变,卒灭赵氏。乡使秦已并天下,行仁义,法先圣,陛下安得而有之?’高帝不怿而有惭色,乃谓陆生曰:‘试为我著秦所以失天下,吾所以得之者何,及古成败之国。’陆生乃粗述存亡之征,凡著十二篇。每奏一篇,高帝未尝不称善,左右呼万岁,号其书曰《新语》。”《汉书·高帝纪》本年:“使陆贾即授玺绶,(赵)它稽首称臣。”
7.赵佗立为南粤王。
见上。又《汉书·两粤传》:“高帝已定天下,为中国劳苦,故释佗不诛。十一年,遣陆贾立佗为南粤王,与剖符通使,使和辑百粤,毋为南边害,与长沙接境。”“佗”字在高帝本年诏书里作“它”。《西京杂记》卷三:“尉佗献高祖鲛鱼、荔枝,高祖报以蒲桃锦四匹。”
8.朱建谏黥布勿反。
《汉书·朱建传》:“朱建,楚人也。故尝为淮南王黥布相,有罪去,后复事布。布欲反时,问建,建谏止之。布不听,听梁父侯,遂反。”布反在本年七月,朱建之谏当在其前。
9.刘长为淮南王。
《史记·淮南列传》:“高祖十一年七月,淮南王黥布反,立子长为淮南王,王黥布故地,凡四郡。上自将兵击灭布,厉王遂即位。”按《史记·高祖本纪》本年七月,“淮南王黥布反,东并荆王刘贾地,北渡淮,楚王交走入薛。高祖自往击之。立子长为淮南王。”《史记·汉兴以来诸侯王年表》本年:“十二月庚午,厉王长元年。”
10.刘恒为代王。
《史记·孝文本纪》:“高祖十一年春,已破陈狶军,定代地,立为代王,都中都。”《史记·高祖本纪》十一年:“于是乃分赵山北,立子恒以为代王,都晋阳。”
11.刘友为淮阳王。
《汉书·高五王传》:“诸姬生赵幽王友。”“赵王友,十一年立为淮阳王。”《史记·汉兴以来诸侯王年表》十一年:“三月丙寅,初王友元年。”《史记·高祖本纪》十一年:“夏,梁王彭越谋反,废迁蜀;复欲反,遂夷三族。立子恢为梁王,子友为淮阳王。”
12.刘恢为梁王。
见上。又《汉书·高五王传》:“赵共王恢。十一年,梁王彭越诛,立恢为梁王。”
汉高帝十二年丙午,前195
刘邦六十二岁,伏生七十岁,张苍六十二岁,辕固四十岁,韦孟三十岁,申公三十岁,刘濞二十一岁,刘盈十六岁,刘如意十三岁,刘恒九岁,刘章六岁,贾谊六岁,晁错六岁,公孙弘五岁,刘长四岁,主父偃四岁
1.高祖作六诏:《择立吴王诏》、《置秦始皇楚王陈胜等守冢诏》、《议立燕王诏》、《立南武侯织为南海王诏》、《布告天下诏》、《手敕太子》;又作《大风》、《鸿鹄》二诗;崩。
前五诏见《汉书·高帝纪》本年。《手敕太子》见《古文苑》卷二,其中言太子“友四皓”,“以如意母子相累”,则当作于本年。《文心雕龙·诏策》:“汉高祖之《敕太子》,东方朔之《戒子》,亦顾命之作也。”
《史记·高祖本纪》十二年:“高祖还归,过沛,留。置酒沛宫,悉召故人父老子弟纵酒,发沛中儿得百二十人,教之歌。酒酣,高祖击筑,自为歌诗曰:‘大风起兮云飞扬,威加海内兮归故乡,安得猛士兮守四方!’令儿皆和习之。”是为《大风歌》。《史记会注考证》:“李善曰:‘风起云飞,以喻群凶竞逐而天下乱也;威加四海,言已静也。夫安不忘危,故思猛士以镇之。’朱熹曰:‘《大风歌》,正楚声也,亦名三侯之章。自千载以来,人主之词,未有若是壮丽而奇伟者也。’”《史记·留侯世家》:四皓从太子入见高帝之后,“上目送之,召戚夫人指示四人者曰:‘我欲易之,彼四人辅之,羽翼已成,难动矣。吕后真而主矣。’戚夫人泣,上曰:‘为我楚舞,吾为若楚歌。’歌曰:‘鸿鹄高飞,一举千里。羽翮已就,横绝四海。横绝四海,当可奈何!虽有缯缴,尚安所施!’歌数阙,戚夫人嘘唏流涕,上起去,罢酒。”是为《鸿鹄歌》。
又《高祖本纪》本年:高祖击黔布时为流矢所伤,行道病,病甚。“四月甲辰,高祖崩长乐宫。”皇甫谧曰:“高祖以秦昭王五十一年生,至汉十二年,年六十二。”
高帝作品:《汉书·艺文志》儒家:“《高祖传》十三篇。高祖与大臣述古语及诏策也。”诗家:“高祖歌诗二篇。”《全汉文》辑入三十七篇,三十六篇已编年,《夷三族令》待考。加上严氏失辑的《赦田横令》,实际编年者三十七篇。《汉诗》辑入二篇,已编年。
2.四皓侍太子燕。
《史记·留侯世家》:“汉十二年,上从击破布军归,疾益甚,愈欲易太子……及燕,置酒,太子侍。四人从太子,年皆八十有余,须眉皓白,衣冠甚伟。上怪之,问曰:‘彼何为者?’四人前对,各言名姓,曰东园公、甪里先生、绮里季、夏黄公。上乃大惊,曰:‘吾求公数岁,公辟逃我,今公何自从吾儿游乎?’四人皆曰:‘陛下轻士善骂,臣等义不受辱,故恐而亡匿。窃闻太子为人仁孝,恭敬爱士,天下莫不延颈欲为太子死者,故臣等来耳。’上曰:‘烦公幸卒调护太子。’四人为寿已毕,趋去。”《汉书·王贡两龚鲍传》:“四人既至,从太子见,高祖客而敬焉,太子得以为重,遂用自安。”此后四皓事不可考。
四皓作品:《汉诗》辑入二篇,未编年。
3.叔孙通护太子,复为奉常,定宗庙仪法。
《史记·叔孙通列传》:“汉十二年,高祖欲以赵王如意易太子,叔孙通谏上曰……高帝曰:‘吾听公言。’及上置酒,见留侯所招客从太子入见,上乃遂无易太子志矣。高帝崩,孝惠即位,乃谓叔孙生曰:‘先帝园陵寝庙,群臣莫习。’徙为太常,定宗庙仪法。”荀悦《汉纪》本年:“叔孙通为太常,定园陵、宗庙及高祖庙诸仪法,奏《武德》、《文始》、《五行》之舞。”《汉书·百官公卿表》本年:“太子太傅叔孙通复为奉常。”
4.惠帝即位,作《重吏禄诏》。
《汉书·惠帝纪》:“十二年四月,高祖崩。五月丙寅,太子即皇帝位,尊皇后曰皇太后。赐民爵一级……又曰:‘吏所以治民也,能尽其治则民赖之,故重其禄,所以为民也。今吏六百石以上父母妻子与同居,及故吏尝佩将军都尉印将兵及佩二千石官印者,家唯给军赋,他无有所与。’”
5.吕雉立为皇太后。
见上。按《汉书·外戚传》:“高祖吕皇后,父吕公,单父人也,好相人。高祖微时,吕公见而异之,乃以女妻高祖,生惠帝、鲁元公主……高祖崩,惠帝立,吕后为皇太后。”
6.戚夫人被囚,作《舂歌》。
《史记·吕太后本纪》:“高祖十二年四月甲辰,崩长乐宫,太子袭号为帝……吕后最怨戚夫人及其子赵王,乃令永巷囚戚夫人,而召赵王。”《汉书·外戚传》:“高祖崩,惠帝立,吕后为皇太后,乃令永巷囚戚夫人,髡钳衣赭衣,令舂。戚夫人舂且歌曰:‘子为王,母为虏,终日舂薄暮,常与死为伍!相离三千里,当谁使告汝?’”
7.朱建徙长安。
《汉书·朱建传》:“汉既诛布,闻建谏之,高祖赐建号平原君,家徙长安。”《汉书·高帝纪》本年:“冬十月,上破布军于会缶,布走,令别将追之。”又:“汉别将击布军洮水南北,皆大破之,追斩布番阳。”朱建之徙,当在本年黔布被诛之后。
8.刘濞为吴王。
《史记·吴王濞列传》:“上患吴、会稽轻悍,无壮王以填之,诸子少,乃立濞于沛为吴王,王三郡五十三城。已拜受印,高帝召濞相之,谓曰:‘若状有反相。’心独悔,业已拜,因拊其背,告曰:‘汉后五十年东南有乱者,岂若邪?然天下同姓为一家,慎无反!’濞顿首曰:‘不敢。’”《史记·高祖功臣侯者年表》沛侯刘濞:“十二年十月辛丑,侯濞为吴王。”
9.申公从师入见高祖于鲁南宫。
《汉书·高帝纪》本年:“十一月,行自淮南还。过鲁,以大牢祠孔子。”《汉书·儒林传》:“申公,鲁人也。少与楚元王交俱事齐人浮丘伯受《诗》。汉兴,高祖过鲁,申公以弟子从师入见于鲁南宫。”《全汉文》三十七载刘向《孙卿书录》:“春申君死而孙卿废,因家兰陵。李斯尝为弟子,已而相秦,及韩非号韩子,又浮丘伯,皆受业为名儒。”
惠帝元年丁未,前194
刘盈十七岁,伏生七十一岁,张苍六十三岁,辕固四十一岁,韦孟三十一岁,申公三十一岁,刘濞二十二岁,刘如意十四岁,刘恒十岁,刘章七岁,贾谊七岁,晁错七岁,公孙弘六岁,刘长五岁,主父偃五岁
1.刘如意为吕后所害。
《史记·吕太后本纪》惠帝元年十二月,“帝晨出射。赵王少,不能早起。太后闻其独居,使人持酖饮之。黎明,孝惠还,赵王已死。”《西京杂记》卷一:“惠帝尝与赵王同寝处,吕后欲杀之而未得。后帝早猎,王不能夙兴,吕后命力士于被中缢杀之。及死,吕后不之信。以绿囊盛之,载以小軿车,入见,乃厚赐力士。力士是东郭门外官奴,帝后知,腰斩之,后不知也。”按《汉书·高五王传》:“(王赵)四年,高祖崩,吕太后征王到长安,鸩杀之。”高帝九年(前198)如意为王,至此四年。
2.戚夫人为吕后残害。
《史记·吕太后本纪》:“赵王已死……太后遂断戚夫人手足,去眼,煇耳,饮瘖药,使居厕中,命曰‘人彘’。”《汉书·五行志》上:“惠帝四年十月乙亥,未央宫凌室灾;丙子,织室灾。刘向以为元年吕太后杀赵王如意,残戮其母戚夫人。”
戚夫人作品:《汉诗》辑入一篇,已编年。戚夫人又善歌舞。《西京杂记》卷一:“高帝、戚夫人善鼓瑟击筑。帝常拥夫人倚瑟而弦歌,毕,每泣下流涟。夫人善为翘袖折腰之舞,歌《出塞》、《入塞》、《望归》之曲,侍婢数百皆习之。后宫齐首高唱,声入云霄。”又卷三:“戚夫人侍儿贾佩兰,后出为扶风人段儒妻。说在宫内时,见戚夫人侍高帝,尝以赵王如意为言,而高祖思之,几半日不言,叹息凄怆,而未知其术,辄使夫人击筑,高祖歌《大风诗》以和之。又说在宫内时,尝以弦管歌舞相欢娱,竞为妖服,以趣良时。”
3.刘友为赵王。
《汉书·高五王传》:“赵隐王如意死,孝惠元年,徙友王赵。”《史记·汉兴以来诸侯王年表》:“淮阳王徙于赵,名友,元年,是为幽王。”《中国文学史大事年表》系于高祖十二年,不确。
4.张苍为淮南相。
《史记·张丞相列传》:“黥布反亡,汉立皇子长为淮南王,而张苍相之。十四年,迁为御史大夫。”又:“高后崩……以淮南相张苍为御史大夫。”《中国文学编年史》据此“逆推十四年,至此年则为其相淮南王之年”,可从。
惠帝二年戊申,前193
刘盈十八岁,伏生七十二岁,张苍六十四岁,辕固四十二岁,韦孟三十二岁,申公三十二岁,刘濞二十三岁,刘恒十一岁,刘章八岁,贾谊八岁,晁错八岁,公孙弘七岁,刘长六岁,主父偃六岁
1.萧何去世。
《史记·萧相国世家》:“孝惠二年,相国何卒,谥为文终侯。”
萧何作品:《全汉文》辑入二篇,一篇编年,《令诸大夫》待考。
2.民作《画一歌》,颂曹参萧何。
《史记·曹相国世家》:“参代何为汉相国,举事无所变更,一遵萧何约束……百姓歌之曰:‘萧何为法,媾若画一;曹参代之,守而勿失。载其清净,民以宁一。’”《汉书》媾作讲,净作靖。《汉书·百官公卿表》本年:“七月辛未,相国何薨。七月癸巳,齐相曹参为相国。”《通鉴》、《汉纪》系此歌于本年,此从之。
3.《房中乐》更名为《安世乐》。
《汉书·礼乐志》:“高祖乐楚声,故《房中乐》楚声也。孝惠二年,使乐府令夏侯宽备其箫管,更名曰《安世乐》。”“《安世乐》鼓员二十人。”
惠帝三年己酉,前192
刘盈十九岁,伏生七十三岁,张苍六十五岁,辕固四十三岁,韦孟三十三岁,申公三十三岁,刘濞二十四岁,刘恒十二岁,刘章九岁,贾谊九岁,晁错九岁,公孙弘八岁,刘长七岁,主父偃七岁
1.高后作《报匈奴冒顿书》。
《汉书·匈奴传》:“孝惠、高后时,冒顿浸骄,乃为书,使使遗高后曰”云云,是为《遗高后谩书》。“高后大怒,召丞相平及樊哙、季布等,议斩其使者,发兵而击之。樊哙曰:‘臣愿得十万众,横行匈奴中。’问季布,布曰:‘哙可斩也!……今歌吟之声未绝,伤痍者甫起,而哙欲摇动天下,妄言以十万众横行,是面谩也。且夷狄譬如禽兽,得其善言不足喜,恶言不足怒也。’高后曰:‘善。’令大谒者张泽报书曰”云云,是为《报匈奴冒顿书》。“冒顿得书,复使使来谢曰:‘未尝闻中国礼义,陛下幸而赦之。’因献马,遂和亲。”按樊哙卒于惠帝六年,其前唯本年有和亲记载。《汉书·惠帝纪》本年:“以宗室女为公主,嫁匈奴单于。”
2.冒顿作《遗高后谩书》。
见上。
3.复置监察御史。
《通典》卷三十二“州牧刺史”条:“秦置监察御史。汉兴,省之。至惠帝三年,又遣御史监三辅郡,察词讼,所察之事凡九条。监者二岁更之,常以十月奏事,十二月还监。其后诸州复置监察御史。”
惠帝四年庚戌,前191
刘盈二十岁,伏生七十四岁,张苍六十六岁,辕固四十四岁,韦孟三十四岁,申公三十四岁,刘濞二十五岁,刘恒十三岁,刘章十岁,贾谊十岁,晁错十岁,公孙弘九岁,刘长八岁,主父偃八岁,董仲舒一岁
1.惠帝立张后。
《汉书·惠帝纪》:“四年冬十月壬寅,立皇后张氏。”师古曰:“张敖之女也。”《汉书·外戚传》:“孝惠张皇后。宣平侯敖尚帝姊鲁元公主,有女。惠帝即位,吕太后欲为重亲,以公主女配帝为皇后。”
2.除挟书律。
《汉书·惠帝纪》本年:“省法令妨吏民者;除挟书律。”应劭曰:“挟,藏也。”张晏曰:“秦律敢有挟书者族。”
3.伏生发书,得《尚书》二十九篇。
《史记·儒林列传》:“秦时焚书,伏生壁藏之。其后兵大起,流亡,汉定,伏生求其书,亡数十篇,独得二十九篇,即以教于齐鲁之间。学者由是颇能言《尚书》,诸山东大师无不涉《尚书》以教矣。”《先儒年表》本年:“先儒之求书得书,教于齐鲁,当自是年三月以后始。”从秦始皇三十四年(前213)焚书至此二十二年,典籍渐渐复出,古文化渐渐复兴。
4.颜贞出《孝经》。
《隋书·经籍志》一:“遭秦焚书,(《孝经》)为河间人颜芝所藏。汉初,芝子贞出之,凡十八章。”《经典释文叙录》:“(《孝经》)亦遭秦焚烬,河间人颜芝为秦禁藏之。汉氏尊学,芝子贞出之,是为今文。”《孝经注疏》卷一:“按《孝经》遭秦坑焚之后,为河间颜芝所藏。初除挟书之律,芝子贞始出之。”
5.董仲舒出生。
《史记·儒林列传》:“董仲舒,广川人也。”《汉书·叙传》:“抑抑仲舒,再相诸侯,身修国治,致仕悬车,下帷覃思,论道属书,谠言访对,为世纯儒。”按《礼记·王制》:“七十致仕。”班固《白虎通义》卷六“致仕”条:“臣年七十,悬车致仕者,臣以执事趋走为职,七十阳道极,耳目不聪明,跂踦之属,是以退老去,避贤者路,所以长廉远耻也。悬车,示不用也。”则班固认可七十致仕的说法,故董仲舒致仕时当为七十岁。据魏文华先生《儒学大师董仲舒》一书的考证,董仲舒致仕约在武帝元狩元年(前122)。[2]仲舒时约七十岁,则生于惠帝四年。
惠帝五年辛亥,前190
刘盈二十一岁,伏生七十五岁,张苍六十七岁,辕固四十五岁,韦孟三十五岁,申公三十五岁,刘濞二十六岁,刘恒十四岁,刘章十一岁,贾谊十一岁,晁错十一岁,公孙弘十岁,刘长九岁,主父偃九岁,董仲舒二岁,刘嫖一岁
1.阳城延主持修建长安城完成。
《汉书·惠帝纪》本年:“春正月,复发长安六百里内男女十四万五千人城长安,三十日罢。”又:“九月,长安城成。”从元年到五年经过三次(元年、三年和五年)大规模地修建,长安城完成。《三辅黄图》卷一言汉长安城:“高三丈五尺,下阔一丈五尺,上阔九尺,雉高三坂,周回六十五里。城南为南斗形,北为北斗形,至今人呼汉京城为斗城是也。”据今人计算,城高三丈五尺,合今八点零五米;下阔一丈五尺,合今三点四五米;上阔九尺,合今二点一七米;雉高三坂,合今六点九米;周回六十五里,今测为二万五千七百米[3]
2.沛宫为原庙,令歌《大风歌》。
《史记·高祖本纪》:“及孝惠五年,思高祖之悲乐沛,以沛宫为高祖原庙。高祖所教歌儿百二十人,皆令为吹乐,后有缺,辄补之。”《汉书·礼乐志》:“初,高祖既定天下,过沛,与故人父老相乐,醉饮欢哀,作‘风起’之诗,令沛中僮儿百二十人习而歌之。至孝惠时,以沛宫为原庙,皆令歌儿习吹以相和,常以百二十人为员。”
3.刘嫖出生。
《史记·外戚世家》:文帝窦皇后“生女嫖,后生两男……孝文帝立数月,公卿请立太子,而窦姬长男最长,立为太子。立窦姬为皇后,女嫖为长公主。”则刘嫖是刘启之姐,而刘启生于惠帝七年(前188,详后)。以常情而论,刘嫖可能比其弟大两岁,约生于惠帝五年。
惠帝六年壬子,前189
刘盈二十二岁,伏生七十六岁,张苍六十八岁,辕固四十六岁,韦孟三十六岁,申公三十六岁,刘濞二十七岁,刘恒十五岁,刘章十二岁,贾谊十二岁,晁错十二岁,公孙弘十一岁,刘长十岁,主父偃十岁,董仲舒三岁,刘嫖二岁
惠帝七年癸丑,前188
刘盈二十三岁,伏生七十七岁,张苍六十九岁,辕固四十七岁,韦孟三十七岁,申公三十七岁,刘濞二十八岁,刘恒十六岁,刘章十三岁,贾谊十三岁,晁错十三岁,公孙弘十二岁,刘长十一岁,主父偃十一岁,董仲舒四岁,刘嫖三岁,刘启一岁
1.惠帝崩。
《史记·吕太后本纪》:“七年秋八月戊寅,孝惠帝崩。”皇甫谧曰:“帝以秦始皇三十七年生,崩时年二十三。”《汉书·惠帝纪》本年:“秋八月戊寅,帝崩于未央宫。”臣瓒曰:“帝年十七即位,即位七年,寿二十三。”
惠帝作品:《全汉文》辑入一篇,已编年。又有《四皓碑》一篇。《文章缘起》:“汉惠帝《四皓碑》。”
2.高后称制,欲王诸吕。
《汉书·高后纪》:“惠帝崩,太子立为皇帝,年幼,太后临朝称制,大赦天下。”《史记·吕太后本纪》:“孝惠帝崩。发丧,太后哭,泣不下。留侯子张辟强为侍中,年十五,谓丞相曰:‘太后独有孝惠,今崩,哭不悲,君知其解乎?’丞相曰:‘何解?’辟强曰:‘帝毋壮子,太后畏君等。君今请拜吕台、吕产、吕禄为将,将兵居南北军,及诸吕皆入宫,居中用事,如此则太后心安,君等幸得脱祸矣。’丞相乃如辟强计。太后悦,其哭乃哀。吕氏权由此起。”《史记·汉兴以来诸侯王年表》本年:“初置吕国。”显见欲王诸吕。
3.陆贾病免。
《汉书·陆贾传》:“孝惠时,吕太后用事,欲王诸吕,畏大臣及有口者。贾自度不能争之,乃病免。以好畤田地善,往家焉。”按《汉书·王陵传》:王陵“为右丞相二岁,惠帝崩。高后欲立诸吕为王,问陵。”王陵以高帝之约反对,陈平等则支持。“于是吕太后欲废陵,乃阳迁陵为帝太傅,实夺之相权。陵怒,谢病免,杜门竟不朝请。”《汉书·百官公卿表》高后元年:“十一月甲子,右丞相陵为太傅。”陆贾病免,当在此背景之下。
4.叔孙通去世。
《汉书·百官公卿表》本年:“奉常免。”师古曰:“名免也。”高帝十二年通为奉常,至此易人,通卒当在其时。《汉书·礼乐志》:“以通为奉常,遂定仪法,未尽备而通终。”又:“今叔孙通所撰礼仪,与律令同录,臧于理官,法官又复不传。”
叔孙通作品:有《仪品》、《汉仪》。《史记·叔孙通列传》:“定宗庙仪法,及稍定汉诸仪法,皆叔孙生为太常所论著也。”“叔孙通希世度务制礼,进退与时变化,卒为汉家儒宗。”《论衡·谢短篇》:“高祖诏叔孙通,制作《仪品》十六篇何在?”《后汉书·曹褒列传》:“章和元年正月,乃召褒诣嘉德门,令小黄门持班固所上叔孙通《汉仪》十二篇。”
5.刘启出生。
《史记·孝景本纪》:“孝景皇帝者,孝文之中子也。母窦太后。”集解引《汉书音义》曰:“讳启。”《汉书·外戚传》:“孝文窦皇后,景帝母也……至代,代王独幸窦姬,生女嫖。孝惠七年,生景帝。”
高后元年甲寅,前187
伏生七十八岁,张苍七十岁,辕固四十八岁,韦孟三十八岁,申公三十八岁,刘濞二十九岁,刘恒十七岁,刘章十四岁,贾谊十四岁,晁错十四岁,公孙弘十三岁,刘长十二岁,主父偃十二岁,董仲舒五岁,刘嫖四岁,刘启二岁
1.高后作《除重罪诏》。
见《汉书·高后纪》本年。
2.阳城延封为梧侯。
《史记·孝景间侯者年表》梧侯阳城延:“以军匠从起郏,入汉,后为少府,作长乐、未央宫,筑长安城,先就,功侯,五百户。”“(高后)元年四月乙酉,齐侯阳城延元年。”《史记·吕太后本纪》:“(元年)四月,太后欲侯诸吕,乃先封高祖之功臣……少府延为梧侯。”
高后二年乙卯,前186
伏生七十九岁,张苍七十一岁,辕固四十九岁,韦孟三十九岁,申公三十九岁,刘濞三十岁,刘恒十八岁,刘章十五岁,贾谊十五岁,晁错十五岁,公孙弘十四岁,刘长十三岁,主父偃十三岁,董仲舒六岁,刘嫖五岁,刘启三岁,刘武一岁
1.高后作《议定列侯功次诏》。
见《汉书·高后纪》本年。
2.陈平作《奏议定列侯功次》。
《汉书·高后纪》本年:高后下诏议定列侯功次之后,“丞相臣平言”云云。按《汉书·陈平传》:“陈平,阳武户牖乡人也。少时家贫,好读书,治黄帝、老子之术。”
3.张良去世。
《史记·留侯世家》:“后八年卒,谥为文成侯。”集解徐广曰:“文成侯立十六年卒。”从高祖六年(前201)至此,是为十六年。
张良作品:《全汉文》辑入二篇,已编年。
4.刘章为朱虚侯。
《汉书·高五王传》:“明年,惠帝崩,吕太后称制。元年……明年,哀王弟章入宿卫于汉,高后封为朱虚侯,以吕禄女妻之。”《汉书·王子侯者表》朱虚侯章:“(高后二年)五月丙申封。”
5.刘郢客为宗正,学于浮丘伯。
《汉书·儒林传》:“吕太后时,浮丘伯在长安,楚元王遣子郢与申公俱卒学。”《汉书·百官公卿表》高后二年,“上邳侯刘郢客为宗正,七年为楚王。”据《汉书·诸侯王表》,孝文二年(前178)刘郢客嗣为楚王。其前从高后二年到文帝元年他在长安为宗正期间,与申公从浮丘伯卒学。
6.申公学于浮丘伯。
见上。又《史记·儒林列传》:“吕太后时,申公游学长安,与刘郢同师。”
7.刘武约生于本年。
《史记·梁孝王世家》:“梁孝王武者,孝文皇帝子也,而与孝景帝同母。母,窦太后也。孝文帝凡四男:长子曰太子,是为孝景皇帝;次子武。”刘武与刘启同母,而启生于惠帝七年(前188)。以常情而论,刘武可能比刘启小两岁,约生于本年。
高后三年丙辰,前185
伏生八十岁,张苍七十二岁,辕固五十岁,韦孟四十岁,申公四十岁,刘濞三十一岁,刘恒十九岁,刘章十六岁,贾谊十六岁,晁错十六岁,公孙弘十五岁,刘长十四岁,主父偃十四岁,董仲舒七岁,刘嫖六岁,刘启四岁,刘武二岁
高后四年丁巳,前184
伏生八十一岁,张苍七十三岁,辕固五十一岁,韦孟四十一岁,申公四十一岁,刘濞三十二岁,刘恒二十岁,刘章十七岁,贾谊十七岁,晁错十七岁,公孙弘十六岁,刘长十五岁,主父偃十五岁,董仲舒八岁,刘嫖七岁,刘启五岁,刘武三岁
1.高后作《废少帝诏》。
见《汉书·高后纪》本年。
高后五年戊午,前183
伏生八十二岁,张苍七十四岁,辕固五十二岁,韦孟四十二岁,申公四十二岁,刘濞三十三岁,刘恒二十一岁,刘章十八岁,贾谊十八岁,晁错十八岁,公孙弘十七岁,刘长十六岁,主父偃十六岁,董仲舒九岁,刘嫖八岁,刘启六岁,刘武四岁
1.贾谊闻于郡中。
《史记·贾生列传》:“年十八,以能诵诗属书闻于郡中。吴廷尉为河南守,闻其秀才,召置门下,甚幸爱。”
2.赵佗自称南武帝。
《汉书·两粤传》:“高后时,有司请禁粤关市铁器……于是佗乃自尊号为南武帝,发兵攻长沙边,败数县焉。”《汉书·高后纪》:“五年春,南粤王尉佗自称南武帝。”
高后六年己未,前182
伏生八十三岁,张苍七十五岁,辕固五十三岁,韦孟四十三岁,申公四十三岁,刘濞三十四岁,刘恒二十二岁,刘章十九岁,贾谊十九岁,晁错十九岁,公孙弘十八岁,刘长十七岁,主父偃十七岁,董仲舒十岁,刘嫖九岁,刘启七岁,刘武五岁
1.少府阳城延去世。
《汉书·高惠高后文功臣表》梧侯阳城延:“(高后)六年薨。”阳城延主持修建了西汉的长乐宫、未央宫和长安城,“堪称为古代之伟大建筑家”[4]
高后七年庚申,前181
伏生八十四岁,张苍七十六岁,辕固五十四岁,韦孟四十四岁,申公四十四岁,刘濞三十五岁,刘恒二十三岁,刘章二十岁,贾谊二十岁,晁错二十岁,公孙弘十九岁,刘长十八岁,主父偃十八岁,董仲舒十一岁,刘嫖十岁,刘启八岁,刘武六岁
1.高后作《议昭灵等尊号诏》。
见《汉书·高后纪》本年。
2.赵王刘友作《歌》,去世。
《史记·吕太后本纪》:“七年正月,太后召赵王友。友以诸吕女为后,弗爱,爱他姬,诸吕女妒,怒去,谗之于太后,诬以罪过,曰:‘吕氏安得王!太后百岁后,吾必击之。’太后怒,以故召赵王。赵王至,置邸不见,令卫围守之,弗与食。其群臣或窃馈,辄捕论之。赵王饿,乃歌曰:‘诸吕用事兮刘氏危,迫胁王侯兮强授我妃。我妃既妒兮诬我以恶,谗女乱国兮上曾不寤。我无忠臣兮何故弃国?自决中野兮苍天举直!于嗟不可悔兮宁早自财。为王而饿死兮谁者怜之!吕氏绝理兮托天报仇。’丁丑,赵王幽死,以民礼葬之长安民冢次。”《汉书·诸侯王表》赵幽王友:“徙赵,十四年,高后七年,自杀。”
刘友作品:《汉书·艺文志》赋家:“赵幽王赋一篇。”《汉诗》辑入一篇,已编年。
3.刘恢为歌诗四章,自杀。
《史记·吕太后本纪》本年:“梁王恢之徙王赵,心怀不乐。太后以吕产女为赵王后。王后从官皆诸吕,擅权,微伺赵王,赵王不得自恣。王有所爱姬,王后使人酖杀之。王乃为歌诗四章,令乐人歌之。王悲,六月即自杀。”《史记·汉兴以来诸侯王年表》梁王十六年:“徙王赵,自杀。”
4.朱虚侯刘章作《耕田歌》。
《史记·齐悼惠王世家》:“朱虚侯年二十,有气力,忿刘氏不得职。尝入侍高后燕饮……已而曰:‘请为太后言耕田歌。’高后儿子畜之,笑曰:‘顾而父知田耳。若生而为王子,安知田乎?’章曰:‘臣知之。’太后曰:‘试为我言田。’章曰:‘深耕穊种,立苗欲疏;非其种者,锄而去之。’吕后默然。”
5.陆贾交欢陈平与周勃。
《汉书·陆贾传》:“吕太后时,王诸吕,诸吕擅权,欲劫少主,危刘氏。右丞相陈平患之,力不能争,恐祸及己。平常燕居深念。贾往,不请,直入坐,陈平方念,不见贾。贾曰……为陈平画吕氏数事。平用其计,乃以五百金为绛侯寿,厚具乐饮太尉,太尉亦报如之。两人深相结,吕氏谋益坏。陈平乃以奴婢百人,车马五十乘,钱五百万,遗贾为食饮费。贾以此游汉廷公卿间,名声藉甚。”《通鉴》系此事于本年,可从。
高后八年辛酉,前180
伏生八十五岁,张苍七十七岁,辕固五十五岁,韦孟四十五岁,申公四十五岁,刘濞三十六岁,刘恒二十四岁,刘章二十一岁,贾谊二十一岁,晁错二十一岁,公孙弘二十岁,刘长十九岁,主父偃十九岁,董仲舒十二岁,刘嫖十一岁,刘启九岁,刘武七岁
1.高后崩。
《史记·吕太后本纪》本年:“七月中,高后病甚……辛巳,高后崩。”《汉书·高后纪》本年:“秋七月辛巳,皇太后崩于未央宫。”
高后作品,《全汉文》辑入五篇,已编年。
2.刘章诛吕产。
3.代王刘恒立为天子,作《即位赦诏》。
《史记·吕太后本纪》:诸吕被诛之后,“乃相与共阴使人召代王。代王使人辞谢。再反,然后乘六乘传。后九月晦乙酉,至长安,舍代邸。大臣皆往谒,奉天子玺上代王,共尊立为天子。代王数让,群臣固请,然后听。”《汉书·文帝纪》:“高后崩,诸吕谋为乱,欲危刘氏。丞相陈平、太尉周勃、朱虚侯刘章等共诛之,谋立代王……闰月己酉,(代王)入代邸……遂即天子位。群臣以次侍。使太仆婴、东牟侯兴居先清宫,奉天子法驾迎代邸。皇帝即日夕入未央宫。夜拜宋昌为卫将军,领南北军,张武为郎中令,行殿中。还坐前殿,下诏曰”云云。
4.陈平作《上代王即位议》。
《汉书·高后纪》本年:诸吕诛后,大臣迎代王,“闰月己酉,(代王)入代邸。群臣从至,上议曰:‘丞相臣平、太尉臣勃……’”
5.张苍迁御史大夫。
《史记·汉兴以来将相名臣年表》高后八年:“御史大夫苍。”《史记·张丞相列传》:“高后崩,(曹窋)与大臣共诛吕禄等。免,以淮南相张苍为御史大夫。”
【注释】
[1]林剑鸣《秦汉史》,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3年版,220页。
[2]魏文华《儒学大师董仲舒》,北京:新华出版社2000年版,185页。
[3]何清谷《三辅黄图校注》,西安:三秦出版社1995年版,64页。
[4]林剑鸣《秦汉史》,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3年版,29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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