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中山对知难行易说的证明
二、孙中山对知难行易说的证明
1.据知行的界说以证明
上节几种对于知难行易说的批评,没有一种是企图根本推翻此说的,批评者的共同点乃在于否认此说的必然性与普遍性,而只承认此说为具有部分真理的常识。他们所以会有此种误解的原因,大约有二:一是,他们对于中山先生所谓知行的意义没有弄清楚;二是,他们看见中山先生只列举许多科学常识来作证明,便以为用常识作例证的理论,必仍是一种常识,没有普遍必然的效准。
我们现在要指出的就是中山先生虽未曾给知行二字予以严密的定义,但在他讨论饮食等十事的证明中,已将他所了解的知与行的意义解释得异常清楚明确,多少已可算得我们所谓“据界说以思想”的方法了。至于他列举常识的事例作证,乃是援切问近思的方法,取其易于理解,而他的根本论证并不建筑在常识上,乃建筑在分析浅近事实而求出知行的根本关系,以决定其难易所在的逻辑方法上。他由分析制造豆腐和吃豆腐的行易,了解豆腐的化学原理知识较难的浅近事实,可以知道凡知皆难于行或知难行易的普遍道理。这是由分析特殊事实,得其本质所在,因而获得普遍原则的方法。所以只要由分析浅近事例,将知与行的意义确定清楚,予以明确的界说,像几何学证明方法那样,即可以根据界说立论。如是则列举十大例证不为多。因为反复陈述,足以增加读者的了解与确知。即只举一个例证亦不为少,因为即在一个例证中,亦足以表明知行的普通性质及其难易的根本关系。(按:罗家伦著有《知难行易之科学基础》一小册,又举了许多科学的事例,多系心理学方面的,以证明知难行易,亦有可供参考处。不过须知论证的效准,乃建筑在对知难行易的性质的规定。事例的加多,并不能增加论证的力量。)
所以中山先生在原书前四章里提出的十个例证,就逻辑意义言,只是一个方法,一个证明。我们可以称之为据界说以证明的方法。因为在他所列举的十个例证中,他已隐约地充分将知与行的性质或意义界说明白了。假如你接受了他对于知与行的界说,你必须承认他的知难行易的说法有普遍的效准。我们试从他所提出的十证中去考察他对于知行的性质的认识或界说。
就以饮食为证,他所谓行是指动口动手寻常易行的动作。亦即“婴孩一出母胎则能之,鸡雏一脱蛋壳则能之,无待于教”的本能行为。而他所谓饮食之知乃是指知食物的化学原理,知生理卫生之学,换言之,是指科学知识而言。今持科学知识与本能行为而比较其难易,则知必难行必易,尚有何问题?兹为方便计,试列表如下,以明知行的性质,及其难易的关系:
举 例 行所指的对象 知所指的对象
(一)饮食 动口动手的寻常动 知食物的化学结构、
作,烹调的行动。 生理学、卫生学,
知烹调的学术原理。
(二)用钱 日常用钱的习惯,交 知道或发明经济学、
易、买卖的行为。 银行学、货币学。
(三)作文 执笔为文抒写情意。 知道或发明文法学
与理则学。
举 例 行所指的对象 知所指的对象
(四)建屋 建造屋宇的实际 知建筑学、建筑设
工作。 计及其对于实验物
理学、经济学、美
术学、卫生学与社
会学、心理学的
知识。
(五)造船 工匠之施工建造。 工程师之绘图设计。
(六)筑城 筑成万里长城的 设计建筑长城的精
工程。 确计划。
(七)开河 开凿运河的工程。 关于开辟运河的设
计、测量、经济、
医学种种知识。
(八)电学 使用电机的行为。 发明电磁学,新创
制电机。
(九)化学 作豆腐,制瓷器,炼丹 发明并知道以上各
等工作。 工作的化学原理。
(十)进化 人类利用进化原理以 达尔文二十年苦心
改良物种,利用厚生, 孤诣完成进化学说。
千百年而不知其道的
行为。
上面十个事例,一贯地昭示我们所谓知,完全是指真知,科学知识,原理知识,创造发明设计的知识。一般人所谓泛泛浅近之知,道听途说之知,空洞模糊之知,均不是他所了解的知之范围。所谓行是指不知自觉的本能行为,普通运动五官四肢的简易行为,依习惯而行、依命令而行、为需要逼迫、受知识指导的行为。把知与行两个名词所包含的确定意义弄清楚后,则凡知必难、凡行必易的道理,已可不辩而自明。
中山先生所谓知难,是指知事物所以然及其所当然之理难,求真知难,获得学说的知难,主义学说的创造、学术的发明、事业的设计难。所谓行易,是指不知而行易,知而后行亦易。就知行比较起来说,则获得真知难于不知而行。由之而不知其道的行为,易于知其所以然及其所当然之理的知识。创立主义、理解主义,难于奉行主义。发明学理难于应用学理的行动,设计及指导的工作难于依照计划接受指导的工作。根据上面这种对于知与行的概念或意义的分析,即可断言知难行易是一个有必然性与普遍性的命题,不仅是足以解释部分事实的常识。这个学说乃纯全基于分析考察客观事实而成立的理论。不仅是有宣传作用、有实用价值主观的一时的说法。
这是对于知难行易说最有力量,最富逻辑意义,最符客观事实的证明。这就叫做据知与行的界说以证明,亦可叫做由对知与行的性质或概念的分析去证明。这个证明是十大例证所昭示的。所以十证实等于一证。除十大例证所发挥的主要证明外,中山先生复不厌反复精详,提出其他富于意义与教训的证明。
2.由知识可贵证明知识难能[5]
大凡有价值者必难能,较少价值者必易为。难能故可贵,可贵因难能。这两者间虽无逻辑的必然关系,但至少可以说是常识上大家所公认的事实。假如我们确知知比行可贵,则可据以证明知必比行难能。这正符合17世纪大唯物论哲学家斯宾诺莎的一句名言,“一切高贵的事物,其难能正如它们的稀少一样”。中山先生确曾于无意间采取了由知之可贵证知之难能的原则。譬如以无线电为例,他指出用无线电通信,人人皆能办到。即使无线电的机生与制无线电的工匠,亦不是什么难能可贵的工作,“其最难能可贵者,则为研求无线电知识之人,学识之难关一过,则其他之进行,易如反掌矣”。研求无线电知识的人,较之机生工匠,显然为可贵,足证前者之知较诸后者之行为难能。他又附带举了西洋一个有趣味的故事作例,最足以活跃地表明这层道理。据说美国有某家人的水管偶生滞碍,请工匠修理。工匠一至,察出其滞碍原因,毫不费力即将水管恢复原状。索修理价五十元零四角。家主问其故,工匠曰,五十元为知识之值,四角为劳力之值。这可以说是由知识之贵于劳力,以证知识之难于行为的最好例子。
不用讳言,说知识比行为难能可贵,已隐约包含了孟子“劳心者(知者)治人,劳力者(行者)治于人”的意思。因为孟子这句话,早就见到了劳心者贵于劳力者和知难于行的道理。不过以现代眼光看来,这话须得加以补充修正,就是劳心者未必就是贵族,劳力者未必即是平民。因为贵族不一定劳心,平民不一定劳力。且现代生活的理想是劳心与劳力兼备而有适当的配合。单劳心而不劳力,则肢体习于偷惰;单劳力而不劳心,则知识近于愚昧,均不见得难能可贵。又劳心者如学者、思想家,不必就是统治者,劳心者更不一定是奴役劳力者的霸王。反之也就是解放或领导劳力者的领导或先觉。无论何项职业,均需要劳心与劳力配合,无论何项事功,均需要劳心者与劳力者合作。且不仅“士”是劳心者,亦有劳心的农工,如农学专家、工程师,皆可说是劳心的农工。亦不仅农工是劳力者,亦有劳力的“士”,科学家大都须调查、实验、探险以求知,亦可谓劳力的“士”。不过就兼备劳心劳力的同一人言,如上例中修理水管的人,他的知识之值,贵于他的劳力之值,他的知识的获得,难于他的劳力的行动罢了。
3.由人类文明进化的阶段以证明知难行易
在“知行总论”一章,中山先生对于知难行易说又提出一个新的证明。他将人类文明进化的过程分为三个阶段:第一,由莽昧进文明,为不知而行的时期;第二,由文明再进文明,为行而后知的时期;第三,自然科学发达以后,为知而后行的时期。这三个阶段,可以说是后来居上,愈来愈进步,由简趋繁,由易趋难。就个人求知的生活言,就人类的进步言,都显然是由行易而进于知难。由打破知难的难关,求事半功倍之效,可进而趋于行易的坦途。第一阶段,只是不识不知,但凭本能而生活,凭需要而动作,并未超过知难的关头的行易阶段。在这个时期,人与禽兽昆虫并无区别,皆是行而不知,或不知而行。第二阶段,则是由行为中得知识,由生活中得学问,由经验中得教训,这乃是人类特有的功能,而禽兽则永远陷于不知而行的黑暗中,无法突破行而后知的难关。行而后知,不仅是人与禽兽分界的关头,而且是划分先知先觉与后知后觉的界限。先知先觉者能自得师,能由行为中体会出知识学问来。而后知后觉者,每每不能“行而后知”,只能勉强作到“教而后知”或“学而后知”的程度。第三阶段,乃是有了先知先觉的创造发明或设计后,积累成知识学问,由教育的普及,学问的传播和宣传的推广,领袖人才的指导推动,然后产生大规模的行为,如物质的建设、社会的事业、群众的运动。故前一阶段,由行易而进于知难,只是少数天才的创获,而这一阶段则由少数天才突破知难的难关后,多数都可受知识的教导,而发诸实际的行为。所以这第三阶段,乃是科学发明与社会事业发展的伟大时期,实人类文明进步最高的时期。
我个人觉得中山先生这种根据知识发展的历程,以划分人类文明进步的阶段,较之孔德根据学术发展的历程,以划分人类文明进化的阶段,反而更为简单明了,平实无弊,富于提倡科学的教训。孔德分人类文明进化为神学时期、玄学时期、实证时期三阶段。第一,必须知道他所谓“神学”、“玄学”和“实证”的特殊意义后,方可了解他对于文明进步的看法。没有中山先生的说法那样简单明了!只消知道知与行的普通意义,便可明白人类文明进化的阶段了。第二,孔德的说法有一种易被误解而产生的流弊,就是缺乏文化常识之人,一耳食孔德之说,便以为一到了实证的科学时期,宗教将会消灭,哲学将被代替,广义的神学、玄学或形而上学将会根本绝迹了。有些一知半解的人,以为照孔德的说法,要提倡第三时期的实证科学,就非根本反对哲学与宗教不可。如有人说什么“哲学是坏的科学”,“哲学要关门”,“哲学家没有饭吃”等喧嚣一时的谬论。殊不知此并非孔德的原意,孔德亦自创实证哲学,自创人道宗教,足见彼并不根本反对哲学与宗教。而中山先生的说法,较平实而无孔德之流弊。因为决不会有人根据知而后行之时期,去根本推翻前面两个时期的不知而行,及行而后知者。中山先生的三时期,不惟不相反对,不相代替,且可兼而有之,并行不悖。譬如,当我们达到知而后行,根据科学知识、科学设计以指导行为建设事业的第三时期的时候,我们为需要所迫,则未尝不可根据信仰,作不(全)知而行的冒险行为。为节省脑力,听其自然计,亦未尝不可听其作行而不知的本能和习惯的生活。我们决不会为了注重知而后行,因而反对行而后知。反之,我们愈认识科学的价值,愈明了知而后行的需要,我们愈有不知而行的冒险精神,及行以求知的学习精神。所以我觉得中山先生的说法,注重知,而愈所以鼓励行,提倡科学,却并不反对自由的宗教信仰和哲学理论,较之孔德的说法实为平实无病,只是没有像孔德那样写几厚册书加以系统发挥罢了。
4.由人类的分工以证知难行易
紧接着上面的论证,中山先生又将人分为三类,他叫做三系,以表明知难而行易。他所谓三系的人如下:(一)先知先觉者,为创造发明;(二)后知后觉者,为仿效推行;(三)不知不觉者,为竭力乐成。后一系的人数较前一系的人数为多,足见其工作较前一系的人为易。第一系的人为发明家,第二系的人为宣传家,均列入知者一类,第三系的人为实行家。显然实行家的人数远多于知者的人数,故足见行远较知为易,知远较行为难。亦即是作不知不觉之行为易,有先知先觉之知难。这可以说是明白无疑的一个论证。不过,有一点须得解释的:他将人分为三系,乃注重在三种人分工与合作,并不是以知识的多少先后而分等级,有所谓知者阶级与行者阶级的划分。反之,他认为事实上实在有这三种聪明才力不平等的人,他的民权主义的提出,也就有促使这三种人分工合作,并补救这三种人间的不平等,以达到真平等的目的。他说:“有此三种人相需为用,则大禹九河可疏,秦皇之长城可筑。”又谓:“这三种人互相为用,协力进行,然后人类的文明进步才能够一日千里。”这是说三种人合作的好处。至于如何补救这三种人的不平等,以达到真平等的理想,他认为除在政治方法主张民权革命,以“平人事之不平”外,更须提倡服务的道德观念。“要调和三种的人,使之平等,则人人应该以服务为目的,不当以夺取为目的。聪明才力愈大的人,当尽其能力而服千万人之务,造千万人之福。……照这样做去。虽天生人的聪明才力有三种不平等,而人类由于服务的道德心理发达,必可使之成为平等了。”
此外中山先生的说法,尚有须得补充的小小困难,我们也不妨在此处明白提出。他说凡不知不觉的都是“实行家”,意思是指“不知而行”的“实行家”言,本无不可。但不知不觉的人,最容易陷于冥行、妄为、蠢动、暴动,如何能做革命和建国的实行家呢?中山先生的本意当是说,不知不觉的人一经加以教育、指导、宣传、组织后,便成为极有力量的实行家。但不知不觉的人的既经接受宣传,受过教育,有了组织,遵循先知先觉的领袖的指导,则已进而成为后知后觉的人了。所以真正讲来,革命建国的实行家,应是后知后觉的人,不是不知不觉的人。只能说,不知不觉的大众,是须加以训练组织,宣传指导,使成为实行革命的基本力量。这里可用“行”与“动”的区别[6]来加以补充。行是有目的有方法,简言之,有理智指导的动作,动是无目的无方法的机械运动。不知不觉的人,只能“动”,而不得称为“行”。只能作愚蠢偾事的盲动妄动者,不能作有目的有方法,以参加革命和建国大业的实行家。
中山先生自己亦复根据沉痛的经验说过:“呜呼!是岂予以理想太高哉?毋乃当时他人之知识太低耶!予不禁为之心灰意冷矣!”足见阻碍他的革命方略的进行,使他心灰意冷的人,就是当时那些不知不觉的党人,更足见,不知不觉的人,不惟不是实行家,而且是实行远大方略最大的障碍。不知不觉者不一定指目不识丁的平民。而伪知伪觉的人,每每浮嚣妄动,有时反自以先知先觉者自命,其误事较朴素而不知不觉的老百姓尤甚。而且中国今后建国的最大困难,就在于不知不觉的人太多。中国对日抗战之所以有胜利的把握,就是因为国民教育已比较普及,知识水准亦较前增高,抗战建国的共同纲领[7]深入人心,民族意识已渐渐觉醒。[8]并且不仅后知后觉的人方配称为实行家,而且事实上亦有很多先知先觉的实行家,有许多卓著功绩的大政治家、革命家、军事家,不仅实行方面有伟大的功绩,而且知识方面,每每有过人之卓识,故亦可称之为先知先觉的实行家。譬如:孙膑、吴起、戚继光等可算是军事学的先知先觉者,但他们同时又是能带兵作战,且卓著战绩的实行家。今谓先知先觉者为知者、理论家、理想家,而不知不觉者为行者、实行家,似乎不免有轻视实行家,抹煞先知先觉的实行家的嫌疑。不过,这一点不足为中山先生病。因为照知难行易的说法,知应是主,行应是从,知应是根本,行应是表现。任何政治家、军事家、革命家,实行方面的事功,都可以认为是他们知识方面的学问与识见的表现。他们实行上的丰功伟绩,就可以说是他们知识上的先知先觉的发挥。所以,凡是先知先觉的实行家,仍然不妨只标出他们识见过人之处而单称他们为先知先觉者。故中山先生的说法,似并不否认有先知先觉的实行家,亦无轻视实行家的嫌疑,而且有鼓励实行勇气的用意。
5.哲学史的证明
前面四点可以说是完全从事实与理论的探讨以证明知难行易。此外中山先生还有一个办法,就是援引中外古今哲学家的思想,以印证并赞助他自己的学说,表示这并不是他个人的主观意见,而乃是许多大哲,已“先得我心之同然”的普遍道理。这一点我们可以称之为哲学史的证明。在中国先哲中,他援引了孔子、孟子的话以印证他的说法。我近来并且发现程子、朱子亦是坚决主张知难行易说者,均已于上篇讨论知难行易可以适用于道德方面时,加以引用发挥,兹不重述。在当代西洋哲学中,中山先生曾提及与杜威的谈话,以资印证。他说:“当此书第一版付梓之夕,适杜威博士至沪,予特以此言询之。博士曰:‘吾欧美之人,只知知之为难耳,未闻行之为难也。’”杜威这句话确是代表他自己的看法的真话,后来于1929年,他曾刊行了一巨册重要著作,书名虽叫做《确定的寻求》,而内容乃是讨论知行问题的,他又给这书一个副题目叫做《一篇关于理论与行为合一的论文》。他这书的大旨是说,知识的确定,精神的安定,乃人类普遍的要求。但确定或安定须在实际的行为中寻求,不可向抽象的理论、主观的想望中寻求。换言之,须于动的生活中求安定,不可于静的沉思中求安定。返观西洋全部哲学史,他慨叹于无论古代哲学家也好,近代哲学家也好,经验派的哲学家也好,理性派的哲学家也好,他们的学派尽管不同,但是他们有一共同之点,就是他们都重知轻行,贵理论贱实践。这无异于说,杜威认为西洋哲学史上各派的哲学家,都共持知难行易之说。不过,他却并不十分赞成这种理论,他认为这是西洋哲学家——也可以说一切哲学家的通病,他要站在实用主义的立场,加以校正。他认为这些哲学家只求知识于知识之中,而不求知识于行为之中。他指出对于科学知识的性质的新认识,就是科学知识,不是从静观或冥想得来的,而是从动作、行为或实验中得来。杜威提出或者支持一种知识上的“手术论”,这就是说,我们每得到一种知识,或形成一个观念,都经过许多动手动足的“手术”或行为方始达到的。在某意义下,他实际上包含有“不行不能知”的意思。[9]杜威就是从科学知识所成立的道理而说的。所以,杜威并不根本反对知难行易说,也并非不重知识或理论,不过他认为理论与实践,知识与行为不可脱节罢了。所以他的思想亦归结到知行合一论。不过他的知行合一论,与王阳明的知行合一论恰好正相反对;王阳明认为“知是行之始,行是知之成”,杜威认为“行是知之始,知是行之成”。也许两说各有其是处,各有其特殊有价值的教训。不过,从理论根究起来,自以王阳明的学说较有逻辑的意义,而杜威的说法,则心理学的成分较多。我在“知行合一新论”一文中,对此点曾略有讨论,此处不多插入题外的话了。回到哲学史证明的本题,杜威不但本人赞成中山先生之说,[10]而且告诉我们回溯历史上各派的哲学家,皆共同赞成知难行易之说。我们知道,苏格拉底首先提出著名的“道德即是知识”的理论,意谓道德基于知识,知识是构成德行的先决条件。论者多谓“理论是行为的秘诀”一语,最足以表示希腊人重知的精神。所谓“理论是行为的秘诀”,意思就是要从理论的贯通里,去求行为的动力;要从学术的探讨里,去求征服自然指导人生的伟绩。也就是认为,伟大的事功,出于伟大的智慧;善良的行为,由于正确的知识。这种认知主行从,知体行用,亦即认识知难行易的传统思想,一直支配全部哲学史,甚至衍成重知轻行的偏见,到了杜威等人才稍加校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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