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业体系的历史起源与圣西门的学说
第七章 实业体系的历史起源与圣西门的学说
本章的标题引发了一个问题,对这一问题的解答构成了圣西门理论体系的实证内容,现在,我们就来处理这个问题。
我们发现,这种新科学被限定在一个单一的问题上,它的兴趣与其说是思辨的,不如说是实践的。不过,圣西门至少是根据科学和实证的方法着手处理这一问题的,我们看到,他早就阐发了上述方法的基本规则。问题不在于发明一种从许多片段中得来的新体系,就像18世纪以及其他时期的乌托邦所做的那样,而只是通过观察去发现它在被制定出来的过程中究竟是什么。“人们不会创造出一种社会组织的体系,而是去感知那些已经形成的各种观念和利益的新的链条,并指出这一链条——这才是一切要务。”(1)圣西门经常回到一种自发的社会组织的观念上,尤其与银行的角色有关。(2)人们所能做的一切,就是去了解事物正在发展的方向;然后,再去区分构成当前状况的诸因素,哪些会越来越发展(哪些发展得更为彻底),哪些会越来越趋于消亡;最后,再认识到那些隐藏在过去的残余之背后的将来。要这样做,就必须去研究自从我们的社会得到明确确立以来的成长过程。根据圣西门的看法,恰恰是在中世纪,也就是11、12世纪,我们的社会得以形成,具有了所有的本质特征。所以,那个时代是“最适当的起点”,因为惟有“针对过去的哲学考察”,才能启蒙未来。那么,让我们看看那个时代的社会是什么样的,此后它们又是怎样演进的。
临近10世纪的时候,欧洲社会开始从蛮族入侵所导致的混乱中解脱出来,呈现出一种有组织的特征,之所以会产生这样的局面,是因为社会体制完全是围绕两个既相互有别、又密切关联的重心运转的。一方面,是军事力量的首领,他们构成了从此以后被称之为封建制度的势力,世俗社会的一切都紧紧隶属于他们的名下。所有财产,无论是物还是人,都掌握在他们的手中,所有劳动者,无论是单个的还是集体的,也都依附于他们。另一方面,神职人员则从普遍的和专门的角度控制着社会的精神取向。他们的学说和决断都被作为意见的指南;不过,能够压倒一切地确立其权威的,就是他们对普通教育和专业教育的绝对控制。换言之,社会的整个经济生活都依附于领主,而所有精神生活则都依附于牧师。前者绝对地支配着生产活动,后者绝对地控制着人们的良知。这样,社会的所有集体功能要么严格隶属于军事权力,要么严格隶属于宗教权威,而这种双重的服从就构成了社会组织。所以,圣西门才会将这种体制称为军事体制和神学体制;偶尔,他也会采用封建制和教皇制这样的表达方式。但是,尽管他论述了这种组织中所蕴含的限制性服从,却没有暗示这种组织只有通过暴力和压制的手段才能得以强制执行,或者得到维持。相反,他反复重申欧洲社会的这种安排是自发确立起来的,因为,惟有这种安排才对应于当时的文明状态。战争是漫长的。而这种安排则向各民族的活动开放了一个领域,对他们来说,这是让自己富裕的惟一途径;因此,很自然,只有那些有能力指导这种安排的民族才能被赋予最高的权威和尊敬。同样,因为神职人员是有学问的惟一群体,所以,这个群体对人们的心智施行一种绝对权力,是出于一种真实的需要。于是,这种双重的至上权力便是建立在事物本性的基础之上的。它相应于上述两个阶级至高无上的社会地位,这种地位不仅是真实的,也正是它的表达。
这就是起源。现在,让我们看一看这种组织在历史进程中会变成什么样子。
对任何一种社会体制来说,迈向颠峰之时就是开始衰落之日,这是个通则。在11世纪,精神权力和世俗权力都明确确立起来了;神职人员和封建领主的权威从来不能受到质疑。然而,就在那个时候,也形成了两种新的社会势力。它们反抗以往的各种势力,投入到与它们的斗争中,逐步摧毁它们,继而彻底瓦解掉上述体制,而构成这种体制的各个部分之所以会结合在一起,只因为它们都服从于上述双重权威强有力的作用。总之,这两股势力就是自由公社和精确科学。
封建组织的强势造成了实业阶级的从属地位,只是后来实业阶级取代了军事阶级。实业阶级没有其自己的影响力,它的整个取向都是从军事阶级那里接受而来的。所以,一切事物才会趋向于相同的目标。所有的经济生活都从属于战争和士兵的利益。不过,随着12世纪的到来,一场伟大的公社解放运动掀起了。村民们通过支付银币,使自身从封建领主的监控中摆脱出来。而且,他们全部是由工匠和商人组成的。于是,经济结构中的一个完整部分便发现它自己已经从其他部分中分离出来,此前,后者始终强制实行对前者的控制。自从这个部分转变成为一个专门的、相对独立的机构以后,村民们就可以开始过他们自己的生活,追求他们自己的特殊利益,不再受任何军事势力的摆布。结果,整个集体生活就不再像我们刚才所说的那样只是围绕着两个中心来运转了。
被解放出来的实业能够自由实现自己的性质,只为自己提出纯粹实业性的目标,这些目标不仅与上述体制曾经强加给它的目标是不同的,甚至还是矛盾的。
一种新的自成一类的力量,已经进入到社会体的核心,不论是就性质还是就起源看,它都与原有的组织有所不同,而且只能扰乱这种组织,它的出现将不可避免地使后者的功能产生紊乱,而且只有通过摧毁后者,它才能得到发展。与此同时,精确科学也由阿拉伯人传入到欧洲。阿拉伯人在他们所征服的欧洲部分土地上创建了学校,而且欧洲其他地区也很快模仿了这种做法。类似的机构也在所有欧洲国家兴起了,“意大利、法兰西、英格兰、德意志等地都建造了天文台、解剖室、自然史研究室。早在13世纪,培根就出色地造就了物理科学”。(3)在反对神职人员的过程中,一种新的团体逐渐形成了,很像先前那种旨在指导社会心智生活的团体。这些人就是学者。他们与神职阶层之间的关系,同那些获得解放的公社(也就是由工匠和商人组成的法团)与封建制度之间的关系完全相同。就这样,这两颗破坏的种子被埋进了神学—封建体制之中。事实上,从那个时候起,作为这种体制的动力之源的上述两股势力便开始走向衰落了。
尽管冲突从未停歇过,可是,若要这种冲突产生看得见的结果,依然尚需时日。旧体制既固若金汤,又具有强大的抵抗力;因为某些模糊不明的原因只能通过外在的和表面的效果直接显示它们的作用;实际上,它从未有过更大的辉煌。但是,在现实中,“这种荣光所依赖的全都是空洞的基础”。(4)正因为没有认识到这种暗地里的进程的重要意义,人们才会经常将中世纪视为一个黑暗时代,一种名副其实的理智意义上的黑夜笼罩着这个时代,所以人们才会说,随之而来的光明时代与之毫无关联。其实,恰恰是中世纪为现代铺平了道路。恰恰是中世纪培育了现代的胚芽。“倘若史学家能够更深入地分析和考察中世纪,他们就不会只告诉我们那个时代可见的部分。他们应该将所有后来生发出来的伟大事件的累积过程记载下来,他们也不应该认为16世纪以来的大发展是突然发生的和不可预见的。”(5)
与所有其他事实相比,有两个事实更有助于预见随后发生的一切:首先,是印刷术的发明,这一发明为科学提供了一件威力无穷的工具;其次,也是最重要的一点,就是哥白尼的发现,后来伽利略继承并证实了这一发现,它对神学体系所产生的相当广泛的影响,并没有得到充分的认识。圣西门认为:“事实上,整个神学体系的基础,都是这样一个假说:地球是上帝为人而造的,而整个宇宙又是上帝为地球而造的。如果排除了这一假说,那么所有宗教学说都将崩溃掉。而伽利略却证明:我们的星球是最小的行星之一,与其他的行星并无什么不同,都是围绕太阳运转的物质。这样,一切自然都是上帝为人而造的假设,对人们的善意产生了明显的震动,它与事实相悖,不可避免会显得荒谬,也很快会被人们推翻——连同以此为基础的所有信仰一并丢掉。”(6)事实上,即使人们没有证明宗教将不可避免地与新的概念发生冲突,这些概念也肯定会推翻那种已经被人们接受的观念体系,肯定会将人类从他所相信的他占据宇宙中心位置的观念驱逐到人类在宇宙中只处于边缘位置的观念上。毫无疑问,人类对人类中心论观念的抛弃——首先发生在自然科学中,后来由孔德引入人的科学中——已经成为科学最重要的成果之一,而且,它在引导人类精神发展的新方向上起到了最重要的影响。按照事物本来的样子科学地思考事物,不就是客观地进行思考吗?也就是说,为了尽可能精确地反思它们,应该放弃我们在事物中完全带有人的色彩的那些观念。简言之,这难道不是让人类的理智尊重事实吗?人们不能夸大发现的重要意义,发现会合乎逻辑地迫使理性呈现出科学所要求的面向世界的态度。
然而,不论这种初始的进化可能有多么重要,只有到了16世纪,通过使所有人都能够觉察到后果,那些反对旧制度的力量才能发现它们自身强大到足以公开现身的地步。最初,这些力量被引向对抗神学统治;在欧洲,路德及其共同的改革者们颠覆了被人们视为权力之一的教皇权威。与此同时,在普遍的意义上,他们也通过以下方式削弱了神学权威:“摧毁盲目信仰的原则,用审察权取代神学权威,这种最初限于一个狭窄范围之内的审察权,将不可避免地扩大,并最终将某个难以确定的领域包容进来。”(7)上述双重的变化不仅发生在那些皈依新教的人们之中,也发生在那些依然守持天主教信仰的人们之中。一旦这一原则确立起来,就会越过那些最初宣布这一原则的国家的界限。结果,原来将个人良知与教士权力维系起来的纽带变得松弛了,尽管还没有被彻底摧毁;社会体制的道德统一性无疑也变得不稳定了。
整个16世纪都始终贯穿着这种伟大的心智革命。只是到了这个世纪行将结束的时候,这种最初针对精神权力的斗争才进展到反对世俗权力的阶段。它几乎是在法国和英国同时发生的。在这两个国家里,这场斗争都是由普通大众领导的,世俗权力的两个分支的其中之一也是它的领导者。在英国,封建制度将其自身置入反对皇室权威队伍的最前列;在法国,王室则使其自身成为反对封建力量的同盟。确实,在两个国家的民众中,这种联盟最早都是以解放下层阶级而开始的;但是,仅仅到了17世纪,处于海峡两岸的这两个国家就开始公开地重新安置内部事务了;战争在光天化日之下展开了。在法国这边,先是黎塞留(Richelieu),后是路易十四摧毁了封建领主的权力;在英国那边,1688年革命爆发,尽可能地限制了皇室的权威,却没有推翻旧有的组织。这些事件所导致的最终结果,就是全面削弱了军事体制。该体制之所以会衰败,首先,是因为构成它的两个因素之间发生了分裂,它丧失了统一性,一种制度在没有发生衰落时是不可能解体的;其次,是因为在这些因素中,其中一个因素背离了这场摧枯拉朽般的战役。因此,尽管在这个时代,封建制度至少是在法国似乎燃起了炽热的火焰,实际上,在这些辉煌的外表之下隐藏着的是一种内在的退化变质状态,在随后的一个世纪里所发生的事件,很快就说明了这样一种状态。
事实上,直到那时,封建制度都始终只是受到部分攻击的目标,人们所针对的也是某个部分,先是反对它的精神权力,后是反对它的世俗权力。这一系列的打击尽管越来越猛烈,却总是有限的。但是,在18世纪,这样的打击已经变得非常深入了,封建秩序的抵抗也变得非常虚弱,以至于对它的攻击变得越来越普遍,并把矛头直接指向了其整体的社会组织。当时,人们看到宗教事务上的审察权原则已经扩展到了极限。神学信仰被“过于轻率、仓促和反复无常地,无疑这也是采取彻底遗忘过去的方式”完全颠覆了,“然而,最终它们也应该是这个样子,它们是不可能改变自己的”。(8)此外,所有科学所带来的发现,要比伏尔泰及其同事们的所有著作都更有助于产生上述结果,不论这些著作具有怎样的重要意义。(9)与此同时,人们的批评也从精神权力延伸到世俗权力的领域,尤其是因为皇室和神职人员之间存在一种密切的联系;这两种改革的基础是同一个学说。所以,我们看到从摄政时期到路易十五,从路易十五到路易十六,始终在从失败走向失败,并最终走向毁灭。
所以说,旧制度的历史从临近10世纪的时候就达到了成熟状态,直到大革命的前夜,它都向我们展示了一幅连续走向衰败的画卷。一方面,是我们看到的这种倒退的过程在展开,与此同时,另一种过程也以相反的方向发生了,其重要性毫不逊于前者。实业的力量和科学的力量虽然形成了,却没有通过破坏作用,也就是通过推翻旧的社会秩序独特地展现其自身。它们导致了另一种结果。它们没有限定自己去将良知和个人意志从核心部门中分离出来,直到那时候,核心部门还依然通过提供一个类似的方向而使它们成为单一体。但是,科学和实业已经获得了更多的能量,并成为公共活动的焦点和社会组织的中心。一些社会因素围绕着它们逐渐形成了,而那些越来越无力将这些要素维持在一种从属地位的旧势力,也不得不允许它们脱离出去了。在这些新的影响下,新的社会体制很缓慢地从处于瓦解过程之中的旧制度的怀抱里孕育而生了。
只要技术和工艺依然严格服从于神学和军事权威,依然不得不作为实现不属于其自身的目的工具,那么,这些势力就依然会阻碍它们的进步。但是,只要它们开始获得自由——这是由于民众获得了解放——它们就会飞速发展,它们发展得非常快,不久就会成为一股不容忽视的社会力量。逐渐地,整个社会都会落入对它们的依赖之中,因为一切都已经不可能离开它们。一旦战争成为一件错综复杂的和耗费巨大的事情,一旦战争所需要的不只是天生的勇气和某种性格上的倾向,而是需要金钱、机器和装备,军事力量本身就得依附于它们。实业的改良,科学的发明,最后是财富的积累,与天生的勇猛相比,越来越被证明是取得军事胜利更加不可或缺的要素。不过,当一个阶级赢得更重要的地位和尊重时,当它所履行的职能变得越来越必不可少时,它不可避免会对社会的方向和不断增长的政治权威起到更大的影响。事实上,这一切都已经发生了。人们逐渐看到,实业界的代表被允许进入政府委员会之中,他们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结果,他们在决定社会的一般进程中也就有了更大的份量。尤其是在英国,上述现象体现得更为明显。渐渐地,普通民众,或者说是那些只履行经济功能的阶级,首先获得了在征税表决中作为顾问发言的权利,然后是审议的发言权,再后在预算表决中的独享权利。他们本身接过了旧有世俗权力的最重要的功能,从此以后,他们也能够以一种符合自身利益的方式对社会的方向产生影响;他们可以修正社会的取向,因为他们与军事阶级所指向的目标全然不同。换言之,社会体制已经开始围绕一个新的中心运转了。(10)
不啻于此。封建权力的根本特权之一存在于司法管理之中。领主司法审判权是封建社会组织的根本特征之一。但是,一旦乡民们获得了自由,他们所获得的被认为是最重要的权利之一就是对司法审判的管理权。“从那时起,自治单位就形成了,并被委托接受这样的权利。它的成员是由市民指定的,并实行任期制。”确实,这些自治法庭的重要性在各种不同环境因素的影响下逐渐减少。但是,工商业事务依旧由他们负责。“这就是商业法庭的起源和性质,它起初只不过是一些自治单位而已。”(11)但是,在我们正在追踪的社会组织的发展过程中,这些法庭的出现却是一个很重要的事件。事实上,从这个时候开始,实业阶级就拥有了与其特性相一致的属于自己的司法机构,它有助于使正处于形成过程中的体制变得更完备。
不过,这种自发的组织不能归结为上述几个引人注目的组织的创建。它延伸到集体生活的每个细节之中,延伸到社会的整个人口之中,并以一种全新的方式对其施以影响。在公社获得解放之前,人们在世俗事务中只以军队的首领作为他们永久的领导者。但是,随着解放运动的开展,他们逐渐与这些军事首领分离开来,在手艺人的领导下组织起来。他们就命令与服从的规则问题与其他人讨价还价,这种规则没有成为僵硬的东西,而是用于保证生意交易的稳定性,而且,它与整个社会也是一致的。特别是,正是由于这种永久的军事制度,才使上述新的社会力量的组合能够彻底使自己从旧制度中分离出来,并成为独立的力量。事实上,从这一时刻起,军队的任务就是一种特殊的功能了,是从剩余人口中分离出来的。结果,“大量人口不再与军事首领有任何关联。他们只是以实业的方式组织起来。从事军事职业的人从来不会认为自己属于人民,而且别人也不会认为他属于人民。他从新体制的等级中进入旧体制的等级中,从公社的变为封建的,一切莫过于此。是他使自己不把自己当人,而不是由他以前作为其中一部分的那种体制造成的……看一看今天人民的状况吧,他将会看到除非通过实业中的首领,否则人民不再会与世俗事务维持一种直接和持续的关联。设想一下处于日常关系中的工人们吧,不论是在农业、制造业还是商业中,你都会发现他仅仅与农业、制造业或商业中的首领习惯性地保持联系,并处于一个更低的等级上。”(12)
随着实业的发展,科学也成长起来,并发展出一种与其自身特性相应的组织,这种组织与神学权威所允许的组织自然是很不同的。学者们成为受人尊敬的名流,皇室越来越形成了遇事就向他们请教的习惯。经过这些来来回回的咨询,当这种体系发展到顶峰的时候,一些重要的科学机构逐渐就创建起来了。这就是学院。此后,就兴起了各类“专门为学术设立的学校,在那里,可以说神学和形而上学的影响等于零”。“在宗教学说逐渐失去其影响的同时,越来越多的科学思想进入到普通教育之中。”(13)最后,就像实业组织一样,这种早期的学术组织也没有只将自身局限于社会的上层,而是扩展到广大民众之中。出于对学者群体的尊重,他们遵从学者的状态与以前遵从神职人员群体的态度是很相似的。“那些通过实业组织起来的民众不久就觉察到,他们通常生产出来的手艺产品与他们的神学观念根本没有什么联系……无论何地,只要他们与专家保持联系,他们就会丢掉凡事都向牧师咨询的习惯,他们渐渐养成的习惯,是让自己去接触那些拥有实证知识的人。”(14)这是因为,他们发现他们能够从专家提供给他们的建议中获益,所以,他们最终能够依照“学者们的一致意见,确立与人们在中世纪依据精神权力的指令所获得的自信程度相同的自信。恰恰根据这种新型的信仰,他们才会不断接受了地球运动、现代天文学理论、血液循环、光电同一性等现代科学知识”。圣西门总结道:“所以,这证明人民已经自发地确信并服从学者们在科学领域里的领导地位,就像他们在现世生活中视实业家为实业领域中的领导者一样。因此,我有理由得出这样的结论:民众的信心和社会等级在新的体制内一并发展起来了。”(15)
这种双重进化的结果可以概括如下:当古代社会体制在某种程度上失去前途时,另一种新体制在它的怀抱中形成了。旧社会本身之中孕育了新社会,它正处于形成过程中,每天都能获得更多的力量,变得更坚固。但是,这两种组织必然是彼此对立的。它们源于相反的力,指向相反的目标。前者本质上是侵犯性的、好战的,后者本质上是和平的。前者把其他民族视为需要毁灭的敌人;后者则倾向于把其他民族视为共同事业的合作者。前者的目标是征服其他民族,后者的目标是组织生产。同样,在精神事务上,前者吁求信仰,并强加信仰,而且不容人们争论,后者所召唤的是理性,甚至是信任,它要求一种心智上的服从,这种服从对理性来说是根本性的,是对进一步进行探索和检验的承诺。所以,这两种社会不可能没有矛盾地相互共存。尽管有这样的对立,但是,我们看到实业社会依然成功地为自己自发地提供了某种组织形式,只是这种组织形式很难令人充分满意罢了。
虽然受到了冲击,旧有的东西依然在各个地方存活下来,并与当前已明确确立起来的一切形成对立。封建势力和宗教势力被迫在社会的政治体制中给学者们和实业家们让出地盘。但是,造就这种体制是为了维护旧制度,而不是为了确立新制度着想的。实业尽可能地利用这种体制,却没有按照自己的想像,符合自己的需求真正创造出新的体制来取代前者。尽管它所提出的修改方案很值得关注,因为这些方案指出应该在多大程度上重新安置地产,但是,我们毕竟不能把这些修改看成是一种转变。为战争和破坏而设计的社会体制不可能让自己轻易适应那些根本上带有和平和生产特征的活动。因此,为了满足这些新的需要,就必须创造一种适当的政治秩序。同样,对处于形成中的新世界来说,旧有的道德和法律是不可信的;但是,如果缺少一种新的司法和道德秩序,那么新体制就不可能被认为已经组建起来,也不会自动产生出来。所以,只有科学实业社会才能达到从未存在过的一种恰当的社会组织。为了使这种组织能够成功地产生出来,就得一方面克服旧制度的惰性,另一方面去塑造新制度。只要还达不到这种双重的结果,各种混乱和冲突就会不可避免地变得更加严重,对整个社会造成影响。
这就是大革命前夜的状况,大革命就是在这种背景下爆发的。“这种巨大的危机根本不可能从某个孤立的事实中追究根源……颠覆政治体制的惟一原因,就是与古代制度相应的社会状况已经在总体上改变了性质。六百多年来逐渐发展起来的公民革命和道德革命,带来了政治革命,也使这场革命成为一种必然的趋势……如果有人坚持将法国大革命归结为某一根源的话,就必须追溯到公社解放和精确科学在西欧开始发育的那个时刻。”(16)是双重的需求导致了它的产生:从过去抽离出来的需求和组建现有体制的需求;大革命只是满足了前一种需求。它对旧制度成功地进行了最后一击。它废除了封建制度的所有残余,甚至是王室权威,以及来自旧有的世俗权力的所有残余。它为良知的自由赋予了它所隐含的司法结果,而此前,它只拥有道德制裁的威力。这一点已经被庄严地铭刻在我们的法律基石上。
但是,大革命在这块土地上这样清理一番后,却没有建立起任何新的东西;它宣称人们不必再被迫接受旧的信仰,却没有试图去详细阐明一种能够让所有心灵都能接受的新的理性信仰。它摧毁了政治权威所依赖的基础,却没有建立起其他稳定的基础;它宣告政治权力不再属于当时依然将权力垄断在手里的那些人,却没有将政治权力指派给任何明确的社会机构。换言之,它忽略了说明政治权力为什么是这样的,什么使这种权力构成了一种无主物(res nullius),一种适合于实现所有可能目标的工具,而不是一种带有确定目标的因素。这样一种活动具有如此独特的破坏性,远没有缓和那种曾经导致革命产生的社会危机,只能使罪恶变得更严重和令人更难以忍受。这是因为,一旦旧制度的所有残余都消失了,实业社会就会更明显地陷入缺乏组织的状况。一旦旧的社会纽带被彻底摧毁了,这种刚刚诞生的新社会脆弱的凝聚力就会变成一种更为严重的社会危害。为了达到目的,社会体甚至根除了绝大多数的纽带,它做得如此彻底(?),以至于它不再有任何纽带了。(17)当然,我们可以从这里引申出一种不确定性,一种作为革命时代之特征的被激怒的痛苦。圣西门说:“人们很久以来就已经感觉到那些旧有的、普遍的观念所处的无能为力的状态;这些观念的统治很久以来已经变得让人不安。人们不会原谅自己没有抛弃这种已经被贴上偏见标签的道德专制,但是,人们依然屈从于它,因为缺乏更好的替代品。”“与其说哲学家聪明,不如说他们无畏,他们用不成熟的打击来攻击过时的观点——无论如何,这种打击都是脆弱的和表面的——这种打击不仅使普遍的观念体系破碎掉了,也使社会分崩离析了。人们一致同意不再让任何旧的事物留存下来,他们相互分离,成为敌人。这是一种充满奇想的斗争,一种充满想像的战斗。”(18)这是大革命部分失败的一种表现。如果一个社会这样迷失了方向,它将无法存在下去。人们不久就会看到,会有某些东西从某些被摧毁的制度中死灰复燃。王室权威被重新确立起来。但是,过去的复生并不能构成一种解决方案。所以,曾经在大革命翌日提出来的问题,在19世纪初又被人们用与1789年大革命前夜相同的说法再次提出来,只是这时它变得更紧迫了。如果人们不希望看到一种危机带来另一种危机,不希望社会处于长期的愤怒状态,不希望社会最终几乎被瓦解,那么,这种结局对人们来说就显得更为急迫了。人们必须对此表明立场。要么彻底恢复旧体制,要么组建新体制。显然,这是一个社会性的问题。
正如我们所认为的那样,该问题不能用更深奥的方式提出来。这种历史分析的创造性在于,圣西门非常正确地感受到,自中世纪以来,在欧洲社会中自发产生的这些变化,不只是对社会某种特定的特征产生了影响,或者对统治机制的某个细节产生了影响,而且对社会有机体的基础也产生了影响。他知道,这种自由运动——法国大革命只不过是其发展的顶峰,在大革命爆发之前,这种运动就已经酝酿了几个世纪之久——不只是把除去公民身上沉重的镣铐作为自身的一个目标。他看到旧的事物秩序已经发生了解体,但这种解体并没有解决社会面临的核心问题,而是使对这种问题的解决变得更加急迫和必要。他知道要想重建社会,仅仅去摧毁旧制度中能够将社会统一起来的力量是不够的,一旦这种摧毁活动完成了,社会自身的平衡——这种均衡对社会来说是必不可少的,否则就可能向其他方面变化——在这个转折点上就会变得不稳定,在这种情况下,要想保持这种平衡就只有靠奇迹了,而最轻微的一阵风就能把它吹倒。因此,人们有必要在新的基础上按照一种并非只是重现旧体制的计划去重建社会。这样,我们就会发现,我们当代的那些重要问题是与我们历史发展的整个进程联系在一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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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如我们看到的那样,圣西门在评价法国大革命之作用的问题上可谓独具一格,甚至有时显得很严厉。例如,即使他认为大革命在某些方面是轻率的和仓促的,而且它无论如何都不能构成一种解决危机的方案,但是,如果我们在他的批评中看到的只是一种责难,那就是一种误解。首先,他假定这种原则是必然的和不可避免的;我们的历史,我们的整个历史从一开始就不过是这场革命漫长的准备。进一步说,他责备的是大革命时期的人们只是推翻了旧制度,却没有确定用什么来取而代之。他认为这种摧毁对创建一种新制度而言是不可或缺的,对他来说,八月四日之夜是历史中的一个伟大的日子。他指出,法兰西民族在“八月四日之夜通过废除所有源自奴隶制国家的旧制度,宣告自己已经走向成熟”。(19)另外,他也认为,法国大革命所产生的有益影响,就是使我们发现我们能够在相对有利的环境中看待社会性的问题。他说:“大革命所带来的那些正开始产生的重大道德影响,已经使法兰西民族生机勃勃地步入与政治的联系之中;人们不应该对他们今天在有机概念的问题上显得比英国人更为高明而感到惊奇。”(20)简言之,他所反对的不是大革命已经取得的成果,而是所有大革命可以完成却没有完成的工作,尤其是它必须完成的那些任务。
但是,大革命为什么会半途而废呢?是什么因素阻止它去取得那些积极的成果呢?圣西门对此所做的解释值得我们好好思考。
他说,在人的本性中,倘若没有中介,人们就不可能从一种学说转移到另一种学说,从一种社会体制转移到另一种社会体制。也就是说,让科学和实业的权威能够取代教士和封建制度的权威(前者开始形成之时,就是后者日趋衰弱之日),两者之间就必须构成“一种不合法的、短时间的、具有中介性质的世俗与精神权力,它的独特作用就是引导从一种社会体制向另一种社会体制的转变”。(21)于是,在封建体和实业体之间,便出现了一个律师阶层。律师同工人一样,最初都不过是封建领主的代理人而已。但是,他们逐渐形成了一个确定的阶层,自主性也在不断增加,他们的作用也因此与封建势力相对立,并“通过建立法律体系来改变后者,这种体系已经成为一种阻止上述势力发挥作用的有组织的体系”。(22)然后,一种平衡也被确立起来,它完全不再是封建意义上的;而且,军事权力也发现自己也受制于这些根据商人利益指定的限制和规则——因为后者必然会从用来反对他们的敌对势力的限制中获益。同样,在精神领域里,从神学的核心成长起来的形而上学家也将自己楔入实证科学和神职人员之间,他们很快就受到这两种精神的激励;而且,虽然他们从未停止将其推理建立在宗教的基础上,可他们却通过在法律和道德事务上确立审察权的方式改变了神学的影响。
这是两种中介性的和相互混合的势力,在大革命之前似乎独自占据了政治舞台,因为凭借他们模糊不明、含糊不清的特征,他们能够比其他势力更好地与当时含糊不清的文明状态相适应。毫无疑问,就这样,他们做出了最大的贡献,并在很大程度上促使科学和实业获得了最终的解放。幸亏有了律师阶层,劳动阶级才摆脱了封建法庭的压制。幸亏有了形而上学家,社会才能拥有越来越多的观念来维持自身,而不必让个人良知服从于神学学说。他们的权威如此重要,以至于法国大革命爆发时人们很自然地从他们那里接受指导。制造商和学者都认为,除了一古脑地将自己的事业委托给他们之外,再也没有更好的选择了。这样,那些从事法律和接受形而上学训练的人们,几乎独自构成了革命议会,并激励他们去行动。但是,在这种新的处境中,他们除了顺从他们的本性和他们的过去外,就不再会有其他作为了。直到那时,除了限制政府权力之外他们没有起过其他作用,他们不厌其烦地采取一些新的限制,直到通过限制将社会势力减少至零。但是,如果这些律师和形而上学家被充分准备和组织起来去领导这场革命来实现其最终目标的话,那么他们从人们需要创建的新体制中则什么也得不到。这是因为,尽管他们不了解这种体制,但他们却从过去中,从事物的旧秩序中继承了其学说的整个基础。法学家怎么能够让自己去接受一种与他们刚刚摧毁的秩序截然不同的社会秩序的概念呢?“他们绝大部分的政治意见都不可避免是从罗马法中,从我们君王的法令中,从封建习俗中,简言之,从大革命之前的所有法律中推导出来的。”(23)包括18世纪所有哲学学派在内的形而上学家,怎么能够创建出一个与某种特殊的社会状况相一致的观念与信仰体系来呢?当时他们仍然处于神学精神的影响下,这种精神仍然使他们充满活力,他们正在渴望寻求得到关于所有实际问题的绝对解决方案,而不考虑任何具体的时间和地点,不考虑任何历史条件。所以,这两种人的实际作用都只能是破坏。“当他们希望再进一步的时候,就不得不卷入有关可以想像得到的最好的政府这种绝对问题,他们总是受制于同样的习惯,把这样的问题看作是法学和形而上学的问题。始终充当他们一般政治学著作之基础的人权理论,也只不过是将高深的形而上学应用到高深的法学中而已。”(24)
我们可以看到,这种想像和评价律师阶层的历史角色的方式,不应该只归于圣西门的个人偏见,例如,一个富有直觉和创造力的天才会厌恶法学家们那多少有点枯燥的辩证法。法律是人们因为风俗和传统的影响已经接受了的社会关系形式,而且将成为人们固定的习惯。因此,法律所表达的是过去。从法律形成的方式看,法律所对应的与其说是那些努力确定自身的事物的状况,毋宁说是那些已经消失了的事物的状况。出于这种原因,法律通常会在许多情况下有效地阻碍社会改革计划,因此,那些具有监管法律之责的人似乎视革新者为敌人,而非合作者。
不过,除了这种非常一般的理由外,还有一个特殊的原因,使圣西门的感受特别富有活力。就像圣西门所设想的那样,正因为实业社会极端复杂,所以它所需要的组织也会同样复杂。正因为它必须灵活地适应不同时空条件下的环境,所以,它不可能在任何地方,无论现在还是将来都是相同的,尽管无论何地它所依赖的都是同样的非常一般的基础。它不可能被固定于僵硬的、确定的程式内;不可能让自己一劳永逸地服从于一种绝对的一致性和固定的规则。只有它的原则才能够受到精确的界定。因此,这种社会所要求的法律形式是不可能彻底与它所应用的社会事务分离开来的,以至于这种法律被认为是独特的和抽象的,并成为专门研究和详细讨论的对象。如果法律从其存在其中的那些特殊的、可变的具体社会事实中分离出来,那么它只能是盲目的程式,外在于它所忽视的现实。但是,法学家的视角却隐含了这种抽象。除了在法律能够从它所规定的社会功能中分离开来的意义上,否则,它们没有存在的理由。只有在这种条件下,才会存在一种有关建立一个专门职能体,即法学家这样的问题,由他们负责理解和解释法律的涵义。因此,既然在实业社会中这样的分离是不可能的,那么所谓的法学家也就不可能有一席之地。在这样一种体系中,只有而且惟有商人可以将法律的一般准则应用到多种多样的个别情形中去。因为只有他们才能足够靠近社会生活的细节,才能考虑法律与各种环境所有可能的结合状况,而不是笨拙地将清一色的条例强加给不同的境况。这样,人们就可以更好地理解圣西门为什么认为商业法庭的增多具有重要意义了。他从中看到的是一种新的司法组织的模型,在这种组织中,实业家们只把他们的法官看作同事和同僚,而法律专家的角色则被降低到了最低程度。出于上述基本的原因,法律专家不可能有效地履行指导社会演化的职责,因为他们缺乏领导社会达到自然目的所必须具备的条件,即与集体实在非常密切的接触。圣西门之所以对律师阶层持有怀疑的态度,是因为根据他的看法,在僵硬的法律准则与实业组织的无限灵活性之间,存在一种不匹配的地方。为了表达所有的细微差别和变化,法律必须通过实业嵌入到社会之中,决不能再成为专门功能的材料。
似乎很明显,现代社会高度发展的经济生活除非借助于一种法律体系,否则根本不可能被组织起来,这种法律体系应比法典更具适应性和可塑性,所以不能从它所适用的社会关系中分离出来。另一方面,在我们社会的实际管理中,法律人士不会扮演占据优势的角色,正如圣西门所看到的那样,这种优势的起源可以追溯到最早的反对封建制度的斗争中去。(25)
甚至当他们站稳脚跟后,圣西门的看法也依然值得注意。然而,在观念史中,他们依然代表了另一个重要的阶段。事实上,如果人们将他们与我们以前的论述联系起来看,就会得出结论说,根据圣西门的看法,欧洲社会已经相继经历了三种社会制度:神学的或封建的,形而上学的或法学的,以及实证的。在这一公式中,我们看到了后来孔德作为其学说之基础的著名的三阶段规律。无论如何,这些思想都来源于圣西门。
在上述政治革命中,若要有深刻的观察,就应该注意到这场革命不仅幸运地废除了封建专制,也预示着一种新形式的集体生活的到来。这个方面的最初尝试,就是建立在经济基础之上的社会组织。他有关设立常备军及其重要意义的观点也颇值得关注。
在历史发展的这种广阔场景中,若要指出它所包含的所有富于创造力的观念,得花费很大的精力。在基佐(Guizot)之前,圣西门第一个认识到了公社运动所具有的充分的社会意义,认识到了能够将其与大革命和当今问题联系起来的纽带。他也是第一个用公正的历史观来评判大革命作用的人,而不是像旧制度的辩护者那样,从一般的角度去谴责它,也没有像他同时代的自由主义者那样,去系统地颂扬它。在这一点上,孔德再次成为了他的后继者。总的来说,人们必须钦佩他彻底抛弃了所有偏见,他所发现的对历史连续性的感受在每个时期都扮演着角色,甚至是在最受到人们怀疑的中世纪也是如此,恰恰是在这个时期,从未中断过的转型过程将10世纪的社会与我们的时代联系在了一起。
【注释】
(1)Saint-Organisateur,IV,pp.178—180.
(2)Saint-Simon,L’Simon,Catéchisme des industriels,全书各处;Du Systéme industriel,V,pp.46—47.
(3)Saint-Simon,L’Organisateur,IV,p.84.
(4)Saint-Simon,L’Organisateur,IV,p.89.
(5)同上,p.89。
(6)同上,p.100。
(7)Saint-Simon,L’Organisateur,IV,p.89.
(8)Saint-Simon,L’Organisateur,IV,p.102.
(9)同上,p.105.
(10)Saint-Simon,L’Organisateur,IV,p.105.
(11)Saint-Simon,L’Industrie,Ⅲ,p.135ff.
(12)Saint-Simon,L’Organisateur,Ⅳ,p.149.
(13)Saint-Simon,L’Organisateur,IV,p.137.
(14)同上,p.153。
(15)同上,p.155。
(16)Saint-Simon,Du Systéme industriel,V,p.77.
(17)这里的原稿很不完整。——莫斯
(18)Saint-Simon,L’Industrie,Ⅱ,p.206.
(19)Saint-Simon,Catéchisme des industriels,V,p.12.
(20)Saint-Simon,De l’Organisation sociale,Ⅴ,p.148.
(21)Saint-Simon,Du Systéme industriel,V,p.80.
(22)同上,p.81。
(23)Sur la querelle des abeilles et des frelons,Ⅲ,p.219.
(24)Saint-Simon,Du Syst éme industriel,V,p.83.
(25)我们暂时还不知道封建制度消亡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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