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能打断多少条“腿”
你能打断多少条“腿”?
台湾作家骆以军先生的作品,近来被内地出版社密集地引进,诸如《西夏旅馆》《遣悲怀》《我未来次子关于我的回忆》等。据报道,看了他的小说很容易出现如下症状:“噩梦连连、呕吐不止、干号大哭……”因为其中充满恐怖、暴力、变态的情节描写。有人将其归于“儿童不宜”一类。
骆先生显然也意识到了这一点,因此他严厉阻止自己未成年的孩子看自己的作品。对他们说“18岁前谁敢看我的书,我就打断谁的腿!”如果孩子犯了错,他就罚他们抄写鲁迅的文章,而不是自己的文章。骆先生对自己的孩子可说是呵护备至,但骆先生有否考虑过自己的作品对别的孩子会产生什么样的阅读效果呢?孟夫子说:“幼吾幼以及人之幼”,这才是真正的大爱之心啊。骆先生忽略了一个很实际的问题:他可以用“打断腿”威胁自家的孩子不看自己的书,他如何用有效的“威胁”来管住别人的孩子呢?因为他的作品不是“私房菜”,只供自家人食用的。作品一旦公开出版发行,就成了公共产品,面对的是全社会受众,其中包括未成年人在内。骆先生即使身上有千只手,能够用“打断腿”来遏制成千上万的青少年不看他的书吗?这种只扫“门前雪”而不管他人“瓦上霜”的态度,是否是一位负责任的作家应有的态度?
在有些国家对电影实行分级制,将那些充满色情、暴力的影片归于“儿童不宜”一类,只对成人开放;但我迄今还未听说有什么地方,对图书也实行分级制的,且不说这实际操作起来有多困难。因此,每一位写作者在为社会创造精神产品时,都不能不考虑如何面对心智尚未成熟、又具有一定阅读能力的青少年。在没有找到有效的管理机制的时候,我们只能希望作家在写作时自律,在作品中尽量避免出现“儿童不宜”的内容。
前不久,一位中学老师看了一部偶像级的80后作家写的青春文学作品后大为惊讶,认为这么一部“浅薄、丑恶、沉重、病态”、把成人世界描述得乌烟瘴气的作品,居然在青少年中畅销多年,却无人引起足够的警觉,我们的批评界对此类不利于青少年身心健康的作品,却完全处于失语的状态,是多么令人可怕?这位中学老师撰文批评该作品“是一种慢性毒药,是青春文学中的一朵恶之花,它将这么多丑恶的东西以温柔甜蜜伤感忧郁的煽情的方式无形中侵入年轻人纯洁的灵魂,这绝对是中学生不宜的……”
在一个儿童短篇小说创作研讨会上,我曾呼吁从事儿童文学研究和评论的专家,拿出一部分精力来对儿童读物中的“垃圾”、“地沟油”进行清理,“褒优贬劣,激浊扬清”,这样才能让有利于青少年心智成长的“花朵”获得舒展开放的空间。因为同样一亩三分地,如果杂草荆棘丛生,正常的果蔬菽麦就会被挤压得无法获得充分的养料和阳光。遗憾的是,在这个领域几乎听不到来自批评界的声音。
20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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