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生育率变化因素
妇女生育率变化是经济社会发展、文化教育普及和生育政策综合作用的结果,同时与妇女职业、生育观念和地理环境也有着密切关系。
(一)不同职业因素
育龄妇女从事的职业,对生育率有很大影响。这是由于不同职业妇女所处社会环境以及所属群体的生育观念、生活水平、文化程度不同所决定的。以2008年人口和计划生育年报统计为例,全县在职女性育龄职工2119人,其中生育一孩的1108人,占52.29%;生育二孩的802人,占37.85%;生育多孩的49人,占2.31%。全县从事农林牧副业的育龄妇女64357人,其中生育一孩的9526人,占14.80%;生育二孩的32097人,占49.87%;生育多孩的20442人,占31.76%。表明在职女性育龄职工生育率低于从事农林牧副业的劳动者育龄妇女生育率,且因劳动、工作条件好、强度小而生育一孩率高、多孩率低;劳动强度大、工作环境差的育龄妇女生育一孩率低、多孩率高。
(二)生育观念因素
生育观念的转变是社会进步的主要表现之一,是妇女生育率下降的基础因素。1998年以来,全县认真开展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并实行计划生育工作与发展农村经济相结合,与帮助群众勤劳致富奔小康相结合,与建设文明幸福家庭相结合,在宣传普及计划生育政策的同时,从农民切身利益出发,从提高农村妇女素质、提供生殖保健服务、帮助掌握生产技能、增加劳动就业机会、传播节育知识等多方面,引导农民转变生育观念,摆脱传统生育观念的束缚,接受新型生育观念,注重自身生活、生存与发展,主动控制生育数量,使妇女生育率明显下降。
(三)地理环境因素
地理环境对妇女生育率也有较大影响。在边远山区,交通不便,信息闭塞的地方,计划生育工作开展难度大,妇女生育率高。越是自然条件差、生活艰苦的地方,由于农业劳动强度大,对男劳动力的需求愿望越迫切,群众生育男孩或多生育的愿望越强烈。1990年第四次人口普查时,地理条件相对较好的曲子、木钵镇妇女总和生育率分别为2.78和3.76,而地域偏僻、条件较差的南湫、芦家湾乡妇女总和生育率分别为4.57和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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