阶级斗争与民族认同
锁井镇这一叙事空间在《红旗谱》中占据着中心位置,可以视为一种关于“中国故事”的书写形态。事实上,不仅在《红旗谱》中,在赵树理的《李家庄的变迁》,在丁玲的《太阳照在桑干河上》,在周立波的《暴风骤雨》和《山乡巨变》,也在柳青的《创业史》中,有关中国革命史的书写都有着一个突出的空间主体,尽管不同小说中的主要人物在这一空间中占据的位置并不完全相同。这些空间常常表现出较为明确的地域色彩,小说叙事对民族形式的追求也使得这些空间的具体性得到进一步强化;但同时,这些空间也被有意识地作为民族形象的化身或缩影,使得它们的故事超越了自身的具体性。《红旗谱》对锁井镇的书写,表现得尤为明显。这里必然产生的问题是:特定地域的故事是如何自然地被接受为关于“中国”的表征的?更进一步地说,强调民族认同的故事中,如何处理阶级斗争必然带来的分化倾向呢?
在一般的情形下,民族认同与阶级斗争似乎处在尖锐的对立状态中。如本尼迪克特·安德森指出的,民族主义的特点在于,民族总是被想象为一个“共同体”和一种“深刻的、平等的同志爱”[93]。而阶级斗争则强调的是社会群体因在社会结构中所处的分化位置而彼此对抗,并且这种分化是超越民族—国家界限的。关于中国共产党的政治立场的一般叙述是:抗日战争爆发后,共产党的基本原则从阶级斗争转向“民族统一战线”,主要的政治认同方向从阶级转向为民族;而从40年代后期国共内战开始后,则再度把主要认同维度转向阶级。这种理解的含混之处在于,它把阶级与国族认同对立起来,同时也不能很好地理解中国共产党在抗战期间形成并一直延续到新中国的国族认同,与一般的民族主义形态的差别。这也是需要再度关注并重新解读“民族形式”论争的原因。新的“民族形式”必须在两个维度上展开:一是相对于国际共产主义运动和马克思主义普遍话语的民族性,一是相对于国内文化民族主义话语的阶级性。很大程度上,这就是毛泽东将新民主主义文化界定为“民族的科学的大众的文化”的原因。柄谷行人曾提出,作为民族—国家之想象共同体的nation一词,包含着两个侧面的含义:其一是“建立在血缘和地缘上之共同体”,常被译为汉语中的“民族”;另一则是“脱离了此种血缘和地缘性共同体的诸个人(市民)而构成的”现代契约关系,常被译为汉语中的“国民”。他认为,“如果没有超越血缘和地缘的普遍性契机,nation是无以确立的”,但同时仅仅有这一“理性的侧面”还不够,还必须“根植于如亲族和族群那样的共同体所具有的相互扶助之同情心”[94]。尽管柄谷行人论述的是资本主义民族—国家的构成,不过在很大程度上,中国共产党基于新民主主义文化而构想的新中国,也表现出这样两个侧面的结合,即基于阶级维度的作为政治共同体的“国民”即“工农劳苦大众”,和基于民族维度的作为文化共同体的“民族”即“中国作风与中国气派”。在这里,相对于资本主义民族—国家,被改变的是“公民权”(即“国民”面向)的政治—阶级维度,相应地,其文化共同体(即“民族”面向)的想象方式也发生了变化。
从这样的理论视角来看,当基于现代阶级认同的革命主题,在锁井镇这一基于地缘与血缘的民族共同体空间中发生时,关键的问题不在于革命源自锁井镇的内部还是外部,而在于锁井镇自身便是一个在民族—国家这一装置内被发明的现代空间。换一种说法,锁井镇正是一个协调阶级与民族认同,并经由地方文化所建构的共同体想象的空间。在很大程度上,它成为了一个协调“中国”与“革命”的象征性空间。而它的书写与想象方式,正是革命主题与民族形式这两者在特定历史语境中结合而彼此建构的产物。当锁井镇被作为中国革命的实际主体时,它就已经不再是一个仅仅基于地缘和血缘认同的共同体空间了。而且,它也并不简单地处在作为现代认同政治的阶级斗争主题的对立面上。就小说的叙事而言,它力图表明:在这个地缘与血缘共同体空间内部,就蕴含着阶级斗争的分化政治,即作者所谓“朴素的阶级观点和阶级本能带来的反抗性”[95]。现代革命则扮演着推进并完善这一内部分化的功能。因而最有意味的地方就在于,小说叙事将那些历史现象指认或叙述为“阶级斗争”。
《红旗谱》开篇的“楔子”朱老巩大闹柳树林,如梁斌所言,其意图是“以阶级斗争概括全书”[96]。不过,如果我们具体地分析故事所描述的冲突事件之历史内涵的话,会发现其中包含的历史想象并不完全吻合革命史关于阶级斗争的经典叙事。朱老巩和冯兰池的冲突,起源于作为村长和千里堤堤董的冯兰池利用职权损公肥私,试图砸掉作为四十八村公有财产证物的大铜钟,从而独吞四十八亩公田。朱老巩出头护钟,不为“私仇”而为“公愤”。不过他维护的并不是特定阶级或阶层的利益,而是四十八村村民的公共利益。值得注意的是,这里所谓的“公”乃是传统乡村自治世界的自我管理,而冯兰池作为现代国家基层管理者的形象,则意图破坏这一乡村公共秩序。从这样的角度来看,正是作为“现代”国家代理人的冯兰池才是恶势力,而朱老巩维护的恰恰是乡村世界自发存在的管理秩序。这种所谓的“公”与“私”,并不完全是现代意义上的“阶级斗争”,而更像是乡村自治世界与杜赞奇所谓的代表现代国家渗透乡村的“赢利型经纪人”[97]之间的斗争。
就小说的革命主题而言,将故事的开端放在朱老巩保护古钟,而不是朱老忠或严运涛遇到共产党贾湘农,所带来的最大困扰倒不在于两套话语秩序的碰撞,而在于它将革命的发生叙述为一种古老秩序的被损害,也就潜在地预设了革命的目标或许就在于那一古老秩序的“复归”。显然,在这里,革命的理想似乎并不是朝向未来,而是一个逆行的回归过去的“倒置”的乌托邦;革命的功能,则不在摧毁一个旧世界,而在复活并重组既有乡村世界的理想。古钟上的铭文铭刻的不仅仅是四十八亩公产的所有权,它几乎可以被视为源自远古的理想秩序,也就是传统和公理世界的化身。
冯兰池在整部小说中,一直在扮演的是那个传统乡村伦理秩序的“砸钟人”,而并不是一般阶级斗争叙事中那个罪大恶极的阶级敌人。霸占脯红鸟不成而抓了大贵的兵,想娶春兰为妾不成而挑唆老驴头去败坏春兰和运涛的名声,趁运涛下狱而强买去了严家“宝地”,承包锁井镇地区的割头税而当了包头商——这是小说所写冯兰池的主要罪状。在考虑如何设计朱严两家与冯兰池的矛盾冲突时,作家梁斌有意识地避开“催租逼债”这样的情节,尽管他认为这是“地主和农民关系中最尖锐的矛盾”,但只是因为不想也写成“白毛女”,所以才改写为脯红鸟事件。[98]不过,这里显然并不完全是避免情节重复的问题,因为是写“催租逼债”还是写玩鸟风俗,事实上涉及如何叙述中国农民革命发生的历史原因。在毛泽东的经典叙述中,农民与地主之间尖锐的租佃关系和地主放高利贷压迫农民,是农民革命的关键成因。[99]不过这样的阶级剥削在《红旗谱》中很少得到呈现。小说的主人公并不是老套子那样的贫雇农,而主要是朱老忠、严志和、伍老拔、朱老星这样的自耕农或农村小手工艺者。小说的主要故事情节,也并不是地主和佃农之间的阶级斗争,而是自耕农反抗代表国家盘剥农民的乡村劣绅。
这里带出来的理论问题,不仅是《红旗谱》的文学叙事与毛泽东的经典政治论述之间的偏差问题,更关涉到中国革命的普遍叙事与不同区域/地域的社会状况之间的差异问题。显然,毛泽东关于中国革命的经典论述,建立在一种关于阶级和社会分化的社会学普遍模式的基础上,尽管这种叙述本身也是基于特定的地域经验而被建构出来(比如《湖南农民运动考察报告》更吻合于南方农村状况,《中国革命与中国共产党》与西北农村经验的关系等)。对于中国乡村社会的地域性差异的关注,构成了80年代以来中国历史研究,尤其是社会史、历史人类学、经济史等研究领域关注的重要问题。这突出地表现在费孝通、秦晖、王铭铭、赵世瑜等人的研究著作中,也表现在海外中国学研究者如黄宗智、杜赞奇等人的研究中。对地域差异的关注,并不能完全改写阶级斗争的普遍叙事模式,但却使阶级斗争的具体形态发生了变异。表现在文学叙事上,则是作家基于特定地域生活的历史经验,与其试图达成的普遍阶级叙事主题之间的关系,需要做更为复杂化的理解。
在很大程度上应该说,《红旗谱》关于滹沱河畔锁井镇农民生活的呈现,倒是更为吻合社会史研究著作对于华北农村基本状况的描述。比如杜赞奇的研究提出,不同于华南地区和西北地区,华北农村的农民主要是自耕农而非佃农,因此主要的社会矛盾不是地主和佃农之间的阶级斗争,而是农民对国家苛捐杂税的反抗。“农民暴动的主要目的是反对苛捐杂税,而不是阶级斗争。”造成这一现象的关键原因,在于乡村政权的“内卷化”,即国家政权对乡村的渗透,是通过类似于冯兰池这样的“赢利型经纪人”即所谓“土豪”、“劣绅”、“恶霸”为中介的,这加重了农民的负担,构成了乡村社会的主要矛盾。[100]《红旗谱》所表现的这种“历史真实性”,也是小说的基本特色。事实上,不同于那种简单地将其视为“政治写作”或“转述式文学”的评价,50—70年代诸多的社会主义现实主义经典小说,对其时代的表现在某种程度上都具有人类学、社会学的深度。梁斌多次强调《红旗谱》所叙事件的真实性,以及这一叙事空间与自己华北平原上的故乡之间的密切关系。这种穷其一生累积的经验和学养所完成的小说,尽管可能使许多人成为“一本书作家”,但这些作品的“纪实性、自传性”,却可能呈现出别样的社会与历史的丰富性。《红旗谱》对华北农村社会冲突状况的表现,也可作如是观。
《红旗谱》的主要叙述对象并不是贫雇农而是自耕农或农村小手工艺者,在有意或无意的层面上,就构成它与经典的阶级斗争叙事可能发生偏差的关键所在。某种程度上应该说,《红旗谱》所书写的农村革命,事实上一直没有超越“国民革命”的层次。与那些表现土地革命的小说不同,如果说《白毛女》书写的是“旧社会把人变成鬼,新社会把鬼变成人”的社会革命主题的话,那么《红旗谱》所书写的则主要是传统乡村的地缘与血缘共同体秩序与现代革命之间的复杂关系。地主和农民之间的斗争,被改写成了对这种传统乡村秩序的破坏与维护之间的斗争;而“革命”也成为了对被颠倒的秩序的再颠倒。它的功能和意义并不像80年代以来的新启蒙思潮所理解的那样,对地主阶级的打击便是对乡村社会的破坏,而是在改造既定权力关系结构的基础上,重建乡村社会的活力。如果说存在着对于“村社宗法组织”的争夺的话,对于共产党革命而言,其目标乃是制衡传统的地主阶级(在现代社会学理论中称之为“乡绅”,亦即阶级斗争理论中的“土豪劣绅”),扶植新的乡村力量管理农村。朱老巩与冯兰池所代表的冲突,某种程度上变成了乡村社会传统秩序及其破坏者之间的斗争。这里涉及的是对于“革命”的特定的、历史的理解方式。
贾湘农第一次向运涛解释的“革命”是:“腐朽的军阀政客们,不能推动社会前进,只能是社会的蟊贼。受苦的人们,工人,农民,就要起来打倒他们,自己管理自己。”可以说,朱老巩所维护的铜钟上的铭文,便是这种“自己管理自己”的实践。因此,看起来朱老忠和严运涛等两代新人的革命理想,并未超越或远离朱老巩的斗争目标。尽管方式不同(个人赤膊上阵、打官司、依靠共产党),但却似乎分享着同样的革命理想。而这理想由于早就铭刻在了古钟之上,因此它看起来更像一个由古而今的“倒置”的乌托邦。陈建华对“革命”和revolution这两个关键词意义流变的考察,[101]显示它们最早在中国与西方的各自历史语境中,都包含有“回复到被破坏的天理(道)”这样的内涵。这一乌托邦想象的暧昧之处,在于“未来”与“过去”关系的某种倒置,即现代世界的愿景建立在对“过去”的重新想象基础上。自然,当一种远古的革命理想在现代视野中被重新提出时,它本身就已经是“现代的”,因此这一“倒置”的乌托邦并不意味着“复古”,而是对过去的理想的重新建构,是在既有历史中找到了那个从远古延续至现在并伸展向未来的有机体。从这个角度可以说,《红旗谱》所书写和想象的“革命”,既来自贾湘农这个外来者所带来的现代理想,也来自铜钟这个锁井镇世界自身的铭文和古老律法,尤其是这两者的汇合、交换和互动。也正是在这里,朝向未来的乌托邦和朝向过去的“乡愁”得以暧昧地相遇。
更值得分析的是,尽管贾湘农关于“革命”的解释出自中国革命史上的北伐运动,不过这种对“国民革命”意义的阐释,却有着不着痕迹的改写和重构。费约翰写道,“1920年代的国民革命以政治革命开始,针对的是帝国主义和封建主义,却以社会革命而告终,其矛头对准的是地方自治运动的社会基础”,即构成军阀政治社会基础的地方“士绅”阶层。[102]“国民革命”在《红旗谱》的叙述中,具有打倒冯兰池这样的劣绅和土豪,而由锁井镇农民们自己管理自己这样的含义。这也被理解为“革命”的具体含义。这里面隐含着国家革命与阶级革命的双重议题。费约翰曾提出,“对于联邦体制下民族(可能)瓦解的担忧”,在国民革命中催生了“阶级斗争”这一新的基本原理:“阶级斗争将统一国家,否则,分裂的危险也许将更加严重。阶级斗争被视为一项中央集权国家模式基础上的民族建构事业”。[103]这也就意味着,如果说土豪劣绅乃是军阀地方自治和分裂国家政权的社会基础的话,那么革命阶级就成了统一民族—国家的最合法主体。正是在这一层面上,阶级斗争与国家建设具有了同一性。因此,《红旗谱》中朱严两家对冯兰池这样的地方恶霸和劣绅的斗争,不仅是阶级斗争,也是建立新的民族—国家的斗争。阶级斗争在这里,同时也是争夺谁是更合法的国家主体的斗争。有意味的是,到小说第三部大团圆结局中,“翻身”确实被理解为统治秩序的颠倒——“形势好了,咱也就翻了身了。冯贵堂过去一跺脚四街乱颤,现在他也该下地狱了”,和政权由地主冯家转移到了朱严代表的农民手中——“如今孩子们有的当了县委书记,有的当了县长,有的当了队长,你又当了参谋长”。
阶级斗争与民族—国家认同之间互相声援的关系,在《红旗谱》中是以不同方式被加强的。尽管被称为“革命史诗”,然而《红旗谱》一个很少为人讨论的重要特点是,其叙事情节上的重心,事实上一直倚重于抗日所带来的民族主义合法性。自第一部反割头税运动之后,保定二师学潮的动因是学生要求抗日,其背景是1931年九一八事件;第二部中的高蠡暴动,其动因不是反抗苛捐杂税和阶级斗争,而是为组织队伍迎接红军北上抗日,而农民们进入地主家抢夺枪支的理由,也是出于维护民族独立的需要;更有意味的是,小说第三部结束在抗战爆发后的国共合作,离去的人们纷纷回到锁井镇展开抗日活动。小说最早的构思还打算写“抗日民主根据地的黄金时代”,写“两面政策和地道战”,最后写“土地改革”,不过这些后续的长篇最终因为“人物和性格成长不能再有所变化,只有写故事,写过程,也就没有什么意思了”[104],而被作家梁斌放弃不写了。显然,在这里,人物并不是“在历史中成长”,他们的性格在抗战爆发之前就获得了其完整性。这或许也意味着,并不需要等到土地革命,这些人物的阶级性就已经完成了。这也就使得小说关于革命史的叙述,一直与抗战史重叠在一起。阶级斗争的合法性,其实一直倚重的是民族主义认同和重建民族—国家的合法性。
从这样的纵深来看,《红旗谱》关于革命史的叙述,事实上完成的是阶级斗争与民族认同的双重叙述,并且阶级斗争的合法性是由民族认同来确立的。小说赋予锁井镇以超越于作为阶级主体的人物的重要位置,并将叙述的开端放置于冯兰池砸钟和朱老巩护钟的冲突,就显得别有意味。在很大程度上,锁井镇正是“中国”的象征,它不仅划定了阶级斗争的叙事范围,也成了阶级斗争合法性的来源。农民和地主的冲突不只是阶级冲突,这种斗争更关联到谁是更合法的民族—国家主体。而所有叙述中最有意味的地方在于,相对于革命和阶级斗争主题的叙事性和建构性,锁井镇这个历史空间和它的意义秩序是充分自然化的。它的历史自足性和秩序的有机性,使得阶级斗争和革命在其中扮演的,更像是维护其古老的公理世界这样的功能。不过,显然从来就不存在所谓“自然的”因而是非人为建构的对象,尤其在文学文本所虚构的世界中。因此,这个充分自然化的对象,其实恰是建构最为成功的对象,它使得自己好像是“天然如此”。这其实正是“民族气魄”、“生活叙事”在小说中扮演的真正角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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