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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起屠童案拷问我们什么

时间:2023-05-13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我们且不论王永来在村政府里为什么寻找不到相关的人员,要是寻找到了又会怎么样呢?全社会都看清了屠童案的劣性特质,凶犯们几乎都彻底抛弃了传统的“冤有头债有主”和“一人做事一人当”式的追责伦理而以大开杀戒为快事,明显带有境外那种滥杀无辜的恐怖色彩,不能不引起我们的高度警觉。相关报导说,尚庄惨案发生后,每天有4名警察驻守尚庄小学,24小时值班。我们有那么多警力吗?

六起屠童案拷问我们什么

从去冬今春以来全国各地多起有关现代“断桥”报导引发的对工程伦理的关注到因赵振裳死而复活让赵作海重见天日引发的对司法伦理的关注,从富士康“11跳”引发的对现代企业管理伦理的关注到新世纪第二个十年始的春夏里不到50天发生6起校园屠童案引发的对行政伦理的关注,以及近些年来由医患矛盾引发的医学伦理讨论、由有偿家教等问题引发教育伦理讨论、由离婚率居高不下等问题引发的婚姻伦理讨论、由商品过度包装等问题引发的商贸伦理讨论等等,无不都明白无误地启示着全社会:伦理问题,已成为我们今天“要注意解决造成这些问题的一些深层次的原因”时所不应该绕开也无法绕开的关键问题。

发展总是不平衡的,业已取得的发展成果不可能令所有的人有同等的满意度。大众期盼的公平公正的社会机制远未完善,贫富悬殊和分配不公不均的问题短时期內不可能有彻底的改观。社会现实难以尽善尽美,尤其是各级地方政府在权力运行中发生的老作为、不作为、假作为、乱作为造成的庸政、懒政、空政、腐政等现象依然时有发生,这在一定程度上损害了并继续损害着政府的自身形象,不可避免地降低了政府行为的公信度。

《战国策·赵策二》中说,“制国有常,而利民为本”,因为国家“强由民力,财由民出”。故而政府者,实为沟通社稷民众的桥梁,身为政府部门的公务人员,理应是国家与人民利益的体现者和维护者。就如韦伯斯特在其《关于福特决议案的第二次演说》中所说的那样,“人民政府属于人民,来自于人民并服务于人民。”因而,行政伦理的失范必然会成为公众心头的痛中之痛,相应地,对行政伦理失范的防范纠偏工作理该成为当前各项伦理规范的重中之重。

人的思想情绪不是人头脑里固有的。在我们由温饱向小康过渡,由农耕经济向工业经济、知识经济迈进的社会转型期內,上述这些普遍存在的伦理失范现象对于现实社会中的任何一个人都是严峻的考验。同样需要我们重视的是,大众的心理承受能力不可能一般强弱,更不可能永恒不变。对此,我们必须要有足够清醒的分析判断。一方面,广大人民群众对改革开放事业是基本满意的,心理情绪是积极向上的,对发展前景是十分乐观的。另一方面,大众中因少数人为富不仁而产生的仇富心理、因部分干部脱离漠视群众而形成的蔑官心理、因强行拆迁等造成的逆反心理、因房价等物价上涨过快造成的幸福感下降的心理、因下岗失业生活无着造成的失落心理等等普遍存在。上述种种不健康心理一旦失控,势必会成为社会不安定因素,少数极端者制造的祸端已是触目惊心。如若诸如此类的病态心理为不良势力所利用,其危害无疑会更加严重。这也就是说,伦理的失范会制造出新的失范伦理,从而有可能在更大的范围内危害社会的和谐发展。

时势与环境既然能造就英雄,自然也可能会造出歹徒坏蛋。而歹徒与坏蛋决不是天生的,人之初时的那份“心本恶”人皆有之。一个人由人生、事业的起落到伦理的失范,也许不是一蹴而就的,但从伦理失范到行为失控有时却是在瞬间完成的。就如清人朱锡绶所说:“素深沉,一事坦率便能贻误;素和平,一事愤激便足取祸。”据说,因不满拆迁补偿而一手制造尚庄小学惨案的凶手王永来在闯进尚庄小学前,曾到村委会找过领导,寻不见村委会干部才转而闯入学校。这至少可以说明,王永来在行凶之前还抱着一丝和解的希望,虽已有作案的心理准备,但人性尚未完全泯灭,理智还处于可控势态。倘若村政府(当然包括其它各级政府)建有完备的人文关怀机制、群众利益诉求机制、调解劝慰疏导机制和心理危机干预机制(显然这些不仅仅是信访办、司法调解组织和劳动仲裁机构的职能),倘若那天王永来极度不满的心理情绪能得到及时妥善的梳理化解,悲剧或许是可以避免的。

我们且不论王永来在村政府里为什么寻找不到相关的人员,要是寻找到了又会怎么样呢?制造9死4伤南平惨案的凶犯郑民生在庭审中口口声声将悲剧的肇始归咎于“社会的冷漠”,十分耐人寻味。而再次出人意料的竟是这股“冷漠”之气在惨案发生后继续降着温一一“恰恰还有一些部门在推责”,怎不叫人不寒而栗!郑民生从一个失意失爱失业失衡的弱者骤变为杀人恶魔,虽事发于特定的一刻,但他反社会人性的底色上早已烙印着心灵扭曲长时间得不到疏导而积聚起来的邪恶戾气,他甚至觉得自己只是一头被一根根无形的鞭子不住抽打着的牲口,正是这种精神意念上的凌迟痛感使他屠刀乱砍时有了弱肉强食式的快感而变得格外凶残。据此我们认为,对于群众中存在的过大过激的心理情绪,凡得不到适时合理疏导的,应该实行问责追究制。

全社会都看清了屠童案的劣性特质,凶犯们几乎都彻底抛弃了传统的“冤有头债有主”和“一人做事一人当”式的追责伦理而以大开杀戒为快事,明显带有境外那种滥杀无辜的恐怖色彩,不能不引起我们的高度警觉。在现代社会中,常会有这样的情况发生,处于错综复杂矛盾纠纷漩涡中的当事一方,有时很难找到明确的“头”或“主”,或者虽有明确的“头”和“主”,但属强势一方,处于弱势的一方与之理论的机会都没有。弱势者于是不惜采取强蛮手段的恶念往往是在这样的情势下催生出来的,而且,作案动机一旦抛却具体的针对性就泛化地指向社会,首选便是毫无防备的最没有抵抗力的人群。相关报导说,尚庄惨案发生后,每天有4名警察驻守尚庄小学,24小时值班。如果说在非常时期作出这样的“严防死守”是可以理解的话,那么,在平常时期呢?我们有那么多警力吗?再说,歹徒就专盯校内,不会在校园之外的车站、超市、菜场、文化场所等处下手?显然,上述“严防死守”这样的“马后炮”只是权宜之计,绝非上策。

人们不会忘记,2004年的4月到10月,在北京、江苏以及湖南等地,曾先后发生过7起校园凶案,造成100多名未成年学生死伤。在这众多的校园凶杀案中,还有一个不容忽视的问题是凶犯们面对死刑几乎都不见一丝后悔之意。可见,“人固有一死”,或可以为大义而成为英雄斗士,或可以为私利而成为罪犯死囚。究其心理原因,诚如明代薛暄在《读书录》中所指出的:“人心宽平则光明,狭险则幽暗。”若要人心宽平,大而言之,需要公平公正的社会大环境,小而言之,需要衣食无忧的安生保证。和物极必反之理一样,但凡遭遇不公、不平、又心狭的卑微者更容易生发不平之心态,此等心态恶化到怨毒抱恨仍难解时,就会驱使人去走极端,或划车毁物,或静坐闹事,或跳楼轻生,或投毒泼酸,或挟童屠童……对社会的安定团结与和谐发展造成难以弥补的极坏影响。如何化解卑微者们的不平之心态,使之从“狭险”的“幽暗”中走向“宽平”和“光明”,无疑是当下亟待研究解决的一个重大社会课题,尽全力解决好这一课题方是长治久安之上策。

理性平和的社会情绪和阳光宽平的国民心态对全社会的安定团结关系重大。人民的安危,群众的冷暖,握有公共权力的各级人民政府的工作人员不去关心,谁去关心?公务人员理应成为热爱人民群众的模范,理该自觉践行比社会大众更高要求的伦理道德。正如上海大学社会学系教授、上海社会学学会会长邓伟志所说:“在道德教育和道德活动中,关键在上面。领导的以身作则是无声的命令。宣传不如力行,言传不如身教,要有真心诚意的工夫,才可得到修齐治平的结果。”广大群众也一致认为,在所有人群的道德伦理的建树中,以廉政勤政为核心内容的行政道德伦理建设永远是第一位重要的。这无疑是我们亟待解决的深层次问题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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