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璧微瑕话课程
上海教育出版社出版的七年级语文课本第二学期试验本现代文篇目中朱自清先生的《背影》成了“名家名篇”唯一的“保留节目”,这一“绝唱”足见《背影》魅力之经久。
二期课改对语文教材的编写,坚持了历来的好传统,即要求入选的现代文篇目“语言文字规范”,“思想內容健康”,“力求文质兼美”。之所以将“语言文字规范”作为选文的必要条件,目的在于让学生在语言学习的过程中,“掌握语言运用的规范,感受、体验优秀作品的语言魅力,以有利于学生语言潜能的开发和语文素养的全面提高。”(参见《上海市中小学语文课程标准》,以下简称《课程标准》)
然而,不论课改前后,入编语文课本的所谓“素有定评”的“名家名篇”中出现文理不通的篇目历来都有,《背影》也在其中。对此,不少语文老师曾向有关部门提出修改意见,但每每都如泥牛入海。新《课程标准》在其课程评价中明确指出:“课程评价包括对课程教材的评价”,“课程教材应该根据社会经济科技发展的变化及时予以修订,以形成课程教材不断改善和更新的机制。”据此而论,既然对于选文中落后的不合时宜的东西须作与时倶进的修订,那么,选文中文法、逻辑之类的错误自然也应该在纠正之列。笔者正是心悦于这样的课程意识,拙笔才乐意献丑。
《背影》的语病相对集中在第六节。第六节共20句话,其中第1、第2、第17和第19句均为引原话,且都采用“某某某说”在句首的引用方式,按引话格式规定,在“某某某说”之后应统一用冒号。而实际情形是第一处用逗号,后三处用冒号,这般不明就里的不统一自然会误导学生。此其一。
第7句是一句长句,“我看见他戴着黑布小帽,穿着黑布大马褂,深青布棉袍,蹒跚地走到铁道边,慢慢探身下去,尚不大难。”句中的“看见”一词虽说是浅显而明白,倘若咀嚼起来却令人颇费思量。因为文中的儿子对父亲的这身穿戴,理该在两人一起出门、一起过江、一起进车站等等场景中早有所见所感了,直到在车厢里才作交待,显然不合时宜,似应改为“又看见”为宜。不过,这样一改,细究一番后还是觉得不妥,按原句中清一色的逗号的表达作用看,“看见”的对象除了父亲的这身穿戴,还包括父亲的行动,如此一改,老问题看似解决了,新问题又来了,父亲“蹒跚地过铁道”明摆着是第一回看见,加个“又”字顾了此却失了彼,终难以圆说。再从另一个角度去推测,假如说这里的“看见”原本是让它与第7段中的“我读到此处,在晶莹的泪光中,又看见那肥胖的、青布棉袍黑布马褂的背影”中的“看见”形成前后呼应,同样不好说,因为第7段中写作者看到父亲的背影是虚写,“看见”实际是“重现”、“浮现”的意思。此其二。
最难理解的一句是“我望着他走出去”。从句子的外部结构看似是兼语句,然而它的前一个动词不具指令性,前后行为之间又并无明确的因果联系,不具备兼语句所必需的条件。句中的“望”字更是个难缠的角儿。“望”通常表向远处看,父亲回走之初,父子间的距离自然是有限的,就算父亲下车后走了一小段路,仍在较近的距离内,用“望”字实在不好说。另外,“望”作为及物动词,对象一般是人、景、物,所以,“望着”与主谓词组“他走出去”也难以构成动宾关系。假设“望着”和“走出去”同属“我”发出的动作,其所要表达的意思就是“我望着他,我走出去”,那么,原句应作句式杂糅论处。如若将句中的“望”字改为“跟”字,便成为一句无歧义的连动句,一则,有关我的行踪交代得更清楚,又使后面的“他走了几步,回头看见我”便说“进去吧”有了充分依据;二则,儿子回送父亲当在情理之中,或许那时的情景也正如这样。此其三。
还有,“背影混入来来往往的人里”改成“背影混入来来往往的人群里”才符合现代汉语语法规范。此其四。
尽管《背影》中的文理不通的现象只是白璧之微瑕,但我们总不该将名人笔下的瑕疵当作美人痣来欣赏吧。课本课本,课程之本,翻一翻全书,本册课本在编的二十六篇现代文作品中,就有七篇标有“有删节”、“略有改动”、“有改动”的字样,窃以为,为教材建设计,这样处理完全有必要。情同此理,为课程计,更为学子谋,我们大可不必替名家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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