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要提倡学生自治
如果我们的大学里不能用自治的方法培养公民,而是用管制的方法造就顺民,那么这个共和国就有名不符实的可能。
现在的学生,恐怕很少有人知道成立“学生会”是什么意图了。其实,学生会的全称是“学生自治会”。它原本是学生自由组合的自治团体,并不像现在这样,好像是学校的一个附属机构。
说起学生自治,我想起几年前去北京的几所高校,正好碰上新生报到。新生入学,是各大学最忙乱的时候,许多院校都动用了保安人员来维持秩序。我注意到:一方面,护送新生的家长熙熙攘攘,跑前跑后,忙得不亦乐乎;另一方面,与忙忙碌碌的学校各职能部门相比,学生会显然要清闲得多。面对这种状况,我心中掠过一丝悲哀,我想,当年清华大学的新生入学时,是由老同学接待,并举行一种名为“拖尸”的有趣活动。为什么如今的学生就如此无能,如此被动呢?
后来看到陶行知在五四时期写的一篇文章,是谈学生自治的,才似乎找到问题答案。陶行知说:从国家来讲,公民自治是共和国的立国之本。共和政体与专制政体的最大区别,就在于前者由自治的公民组成,后者由被治的顺民组成。就社会而言,顺民被治,尚可苟安;公民自治,则可太平。危险的是,如果一个国家的人民已经有不甘被治的要求,又没有实行自治的能力,那将是最可怕的一种局面。因此在学校中培养学生的自治能力,是达到长治久安的必由之路。反之,如果我们的大学里不能用自治的方法培养公民,而是用管制的方法造就顺民,那么这个共和国就有名不符实的可能。
此外,陶先生还就学生自治的利弊、范围,以及它与学校的关系等问题谈了自己的看法。他认为,在学校中实行学生自治不是为了争权夺利,不是为了驾驭别人,更不是要与校方分庭抗礼。学生自治的目的,一是为了培养独立的人格,以改变专制时代大事小事都要由师长包办的习惯;二是为了让学生关心公众幸福、承担共同事务、明辨公共是非。他强调,凡是愿意做共和国公民的学生,只要大家不愿争权,而愿服务,不愿凌人,而愿治己,不愿对抗,而愿协助,不愿负气,而愿说理,就能把学生自治搞好。
抗日战争开始后,潘光旦随清华大学迁往长沙,然后又迁昆明,与北京大学、南开大学合组西南联大。正因为如此,才使中国教育弦歌不绝,才使中国学术文化得以延续。不久,潘光旦在《学生自治与学生自治会》一文中指出:“在流徙中的许多大学,最近至少有一部分又逐渐能比较的安居乐业起来了。学生自治的呼声与自治会的组织就是比较能安居乐业后的一种表现。这是忧患之中可以欣喜的一件事。”
为此,潘光旦把学生自治会分为三种形式:“一是在学生个人与团体生活方面做些修齐功夫的;二是替学生大众办事或当差的;三是被校外势力所支配和驱策的。第一种是真正的学生自治会,第二种谈不到一个治字,不妨叫学生自活会,即生活的一部分,不由学校统制,也不由个人分别处理,而由少数不怕事的热心分子代办。第三种谈不到一个自字,应当叫做学生被治会。”
接下来他分析说,第一种学生自治会最难得。所谓修齐功夫,是指教育的目的就是为了让学生在“理智生活方面是自知的,在情绪生活方面是自胜的”。古人所谓“自知者明,自胜者强”,也是这个意思。因此,一个身心健全的青年,当他发育到一定程度以后,对自己的性格和客观环境,就应该有所了解。这有利于他的自我控制。这样的人,就自己而言,是一个生活有节制的人;对社会来说,是一个“不同而和的分子”。学生自治会的作用,一方面是为了鼓励大家的自知与自胜,另一方面也是为了起督促与警戒作用。
第二种学生会也还不错。它的好处在于“练习组织,守法,表达公意等等”。但是,“自治应当是每个青年对内心的一种工作,而这些所谓服务的活动,却是一种外骛,一种舍己耘人的勾当”。当然,潘光旦也承认,“这勾当并不是根本不应当做”。但由于“这种外骛的学生会”过于关心别人和身外之物,因此我们不妨把它叫做“学生治人会”。
第三种就更糟糕了,因为它把学生放在被治的位置。为什么会出现如此现象呢?潘光旦分析说,这与“外来的有组织的势力”不断向学校渗透有关。正因为如此,潘光旦在这篇文章结尾时说:“我一向主张学生不入党……我如今借这个机会,一面奉劝大学的青年要明白自己的地位,要尊重一去不再来的青年时代,于理智方面力求自知,于情绪方面力求自胜,能自胜即能自治,能自治方能自强,一面更要替他们向外界的政治派别请命,让他们有一个真正能自治的机会。”
在文章最后,潘先生承认青年学生对三民主义应该有充分的了解,但要想做到这一点,首先应该在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哲学、历史学等方面打下一定基础。所谓“文法的学生应多习些自然科学,理工的学生应多习些社会科学与人文科学”,就是出于这样的考虑。当然他也承认,在通才教育的基础上,学生毕业后是否可以入党,那“就让他……自由抉择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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