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依附关系的加强
从奴隶社会到封建社会,人身依附关系的进一步解放是一个重要的进步。自从秦始皇统一中国、建立中央集权主义专制制度以来,随着历代中央集权的加强和统治秩序的完善,人身依附关系也在逐渐松弛。
元代以少数民族统治全国,他们在探寻统治方法的过程中,虽然有意识地学习了中原汉族先进的思想文化和统治经验,但还是保留了很多的落后制度。这些制度与元代的等级制度和民族压迫相结合,使得元代的人身依附关系较前代加强。
衣长58厘米,带袖宽107厘米。素罗地,刺绣图案共99个,分布于两肩及前胸部分。绣凤凰、牡丹、野兔、鹿、鱼、龟、仙鹤等图案。最引人注目的是表现人物的故事;一女子盘坐于柳下,凝视水中鸳鸯;一男子倚坐在枫树下;另有一女子从山间骑驴而过。这件夹衫,是元代刺绣艺术的杰作。
元代社会人身依附关系的加强主要有两个方面的表现。第一就是元代有明确的良民和贱民之分。贱民虽然不是奴隶,但其地位几乎相当于奴隶。元代独有的“驱口”,就是贱民阶层的一个重要部分,也是人身依附较强的阶层。“驱口”一般都是通过战争俘虏来的其他民族或国家的平民,也包含有本民族内部的破产者或者买来的人口。在元代,“驱口”主要用于家内服役,部分人从事农业、畜牧业和手工业生产。“驱口”及其子女都归主人所有,是主人的私有财产,在法律上有“诸人‘驱口’,与财物同”的规定。也就是说政府把“驱口”视同牲畜。“驱口”处在元代社会的最底层,他们不仅在法律上没有任何地位,而且还不得与良民通婚,他们与主人有着非常紧密的人身依附关系。
元代人身依附关系加强的第二个表现就是投下分封制度。投下分封制度是蒙元整个社会政治制度的重要一环,其类型主要有草原兀鲁思、汉地五户丝食邑、江南户钞制等。投下是指宗室诸王、驸马外戚以及勋臣等权贵所统辖的封地及人口。由于投下领主在其属地内有很高的政治经济特权,因而造成了各领主横征暴敛、肆无忌惮的压迫制度。一般情况下,领主统领着若干个千户,千户底下又有若干百户,其统治下的人民不能随意迁徙,对领主保持着严格的人身依附关系。
驱口和投下分封制度都是蒙古族处理对外征服战争中捕获的战俘的重要方式,也是蒙古族落后保守性的表现。这种制度覆盖面广,影响也很大,在很大程度上加强了底层人民对其上一层统治者的人身依附,是一种历史的倒退。
白玉镂空凤穿花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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