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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灾害救济

时间:2023-03-14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此后十几年,仍重点用于灾民口粮等救济,但救济面较小,数额较少。县政府于2003年制定《环县灾民建房工作实施办法》,认真摸底规划,逐年组织实施。表16-2-1 1978—2009年环县自然灾害救济情况统计表单位:万元资料来源:环县民政局统计报表
自然灾害救济_环县人口志

一、自然灾害救济

共和国成立初期,按照“节约防灾,生产自救,群众互济,以工代赈,并辅之以必要的救济”的方针,环县组织灾民从生产自救中谋生,救灾款的发放过程,即是组织生产救灾的过程。

1954年开始,救灾工作的重点转向解决灾民吃、穿、住、医和转移安置等方面,救灾款的使用,采取与农村社会救济、预购、贷款相结合的办法,先预购,再贷款,最后不能解决的给予救济。1958年救灾对象由个人转向生产大队集体,救灾款直接发放到大队,由大队包干负责,调剂使用。救灾款主要用于补助社员集体食堂吃饭,或投入集体生产,难以解决灾民个人实际困难。1959年至1961年三年经济困难时期,群众生活极度困难,救灾款物的使用只限于救助灾区浮肿、干瘦、妇女子宫脱垂、小孩营养不良以及因灾引起的其他临时性疾病的治疗,全力以赴抢救人命。此后十几年,仍重点用于灾民口粮等救济,但救济面较小,数额较少。

改革开放以来,救灾资金逐年增多,除重点对受灾困难户(包括计划生育家庭)给予口粮救济外,还对因灾造成伤病医疗、危房维修等进行了救济。

1996年到2003年,全县在连年遭受特大干旱的同时,部分乡(镇)村连遭暴雨、冰雹袭击,造成农民住房(窑洞)塌毁严重。县政府于2003年制定《环县灾民建房工作实施办法》,认真摸底规划,逐年组织实施。2003年到2007年,连续安排救灾资金479.5万元,专项用于灾后恢复建房和危房(窑)维修改造。2008年5月12日汶川特大地震波及县内,又造成城乡居民房屋(窑洞)损坏严重,县政府积极争取和筹措安排灾后恢复重建资金,2008、2009两年共筹措安排5381.59万元。先后救助6165户重灾户新建房屋18495间、36990平方米(见表16-2-1)。

表16-2-1 1978—2009年环县自然灾害救济情况统计表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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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来源:环县民政局统计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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