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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集权的加强

时间:2023-05-14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中央集权的加强武帝时中央集权的政治体制得到加强和巩固,以选举制度为标志的文官官僚体制也进一步完善;武帝又着力削弱以丞相为首的朝臣官员的权力,初步建立影响深远的“内朝”制度,专制皇权得以强化。武帝为了维护国家统一,加强中央对地方的统治,采取了许多措施。“内朝”地位日益重要,临驾于“外朝”之上,实际上是皇权的进一步加强。武帝即位后,下令中央和地方的主要行政长官“举

中央集权的加强

武帝时中央集权的政治体制得到加强和巩固,以选举制度为标志的文官官僚体制也进一步完善;武帝又着力削弱以丞相为首的朝臣官员的权力,初步建立影响深远的“内朝”制度,专制皇权得以强化。

汉武帝像
汉武帝(前156~前87),姓刘名彻,景帝子。最初封胶东王,7岁时被立为皇太子,公元前 141年即位。

∷推恩令

景帝平定“七国之乱”,虽然削弱了诸侯王的势力,但有的王国仍连城数十,地方千里,对中央政府构成威胁。武帝为了维护国家统一,加强中央对地方的统治,采取了许多措施。元朔二年(前127),武帝采纳大臣主父偃的建议,实行“推恩令”。所谓推恩,就是诸侯王可将其封地分封给继承王位的嫡长子以外的子弟,建立侯国,并上报朝廷,由皇帝制定侯国名号。按定制,侯国是由郡管理的。这样做的结果,王国的面积不断缩小,再也无力与中央政府抗衡。元狩元年(前122),武帝颁布“左官律”和“附益之法”。前者规定王国官为“左官”,以示其等级低下,压制诸侯王属下官吏的地位,严厉惩罚为诸侯王服务的犯罪官吏;后者严格限制士人、宾客与诸侯王的交往,严禁朝廷官吏依附诸侯王,以防范诸侯王结党营私。自此之后,诸侯王只能衣食租税,不得参与政事;汉初以来诸侯王尾大不掉的局面,得以彻底改变。

泰山瀑布
武帝时期西汉走向极盛,文治武功光耀千古。元封元年(前110),汉武帝东行齐鲁,到泰山封禅。封禅是古代帝王表明自己受命于天所举行的祭祀天地的典礼,一般在泰山举行。古人认为只有立有丰功伟业的帝王才有资格封禅。次年,武帝东巡,又祭祀了泰山。图中是泰山的黑龙潭瀑布。

∷“内朝”与“外朝”

大司马印
大司马在西周时就有设立,原为高级军事长官。武帝元狩四年(前119),改为荣誉性的加官号,冠于大将军、骠骑将军、车骑将军前。最初被授予这个官号的都是功勋卓著的大臣,例如卫青为大司马大将军,霍去病为大司马骠骑将军。

司隶校尉印
司隶校尉是武帝征和四年(前89)设置的官职,最初管理在中央官府服役的徒隶,也领有军队,有权捕治罪犯。后来司隶校尉不再领兵,掌管纠察京都百官和京师附近地区的犯法行为,职权渐重。

龙凤纹重环玉佩
南越王墓出土。玉佩呈圆形,以圆圈分隔为内外两圈,各透雕一游龙、凤鸟。

汉初,丞相均由功臣封侯担任,地位极尊,权力甚重。武帝亲自主持朝政后,有意削弱丞相权力,改变丞相位尊权重的传统。他频繁任免丞相,在位54年间,先后用相12人。除4人在任上正常死亡外,其他的或免职,或有罪自杀,或下狱处死。朝臣对丞相一职,避之唯恐不及;当被封授丞相时,更有痛哭流涕、力辞不任之人。武帝还特意从身份低微的士人中破格选拔人才,给予侍中、常侍等加官,让他们出入宫禁,侍从左右,顾问应对,参议要政。这些近臣,相当于皇帝的宾客、幕僚。皇帝信任的高级将领,如大将军卫青、骠骑将军霍去病等,也往往参议机要。相对于以丞相、御史大夫和九卿为首的“外朝”行政机构而言,皇帝左右亲信人员构成的这个班子称为“内朝”。重要政事,先由“内朝” 在宫廷内做出决定,然后让“外朝”官员去执行。“内朝”地位日益重要,临驾于“外朝”之上,实际上是皇权的进一步加强。

木雕独角兽
这件独角兽,原是彩绘的,形象古朴,刀法简练。

∷任酷吏、严刑法

秦朝信行法家学说,以重刑峻法推行政令、治国理民;但过于严酷,以至百姓无所措其手足,终日兢兢,难以自保。汉初君臣居安思危,反思秦亡的教训,以黄老“清静无为”、“与民休息”等宗旨为治国方略,先是“约法三章”,后有萧何定律,以求扭转秦朝法重之弊。至武帝时,汉初以来的“法治”局面发生重大改变,酷吏政治兴起。武帝任用张汤、杜周等为代表的一批执法官吏,借他们之手,来达到加强皇权、推行政令、安定地方等目的。这些人善于揣摩武帝心意,舞文弄法:对于皇帝要释放的人,就法外开恩,为其开脱;对于皇帝要严厉惩罚的人,则严刑逼供,陷之死地。但酷吏政治并 非一无是处。在“盗铸钱”问题上,或有奉行法律、严厉打击盗铸行为之吏;在打击强宗豪族方面,其间或有不畏强暴、秉公执法之人。酷吏之弊在于重刑任法,过于血腥残酷。诸多酷吏深文周纳,陷人于死地,甚至广为罗织,株连达数千家之多。所以任酷吏、严刑法势必激化社会矛盾。

∷十三州部刺史

为了有效控制地方,武帝进一步完善秦朝所创的御史监察制度,于元封五年(前106),在全国统治重心三辅(京兆尹、冯翊、扶风)、三河(河南、河内、河东)和弘农以外的各地区设定13个监察区,称为州部。每州部设刺史一人,以监察地方政治,加强中央对地方的控制。十三州部,分别是冀州、青州、兖州、徐州、扬州、荆州、豫州、益州、凉州、幽州、并州、交趾州和朔方州。征和四年(前89)武帝又设立司隶校尉一职,负责督察三辅、三河和弘农郡,职权与部刺史相当。刺史、司隶校尉由中央掌管监察的御史大夫督导,直接听命于皇帝。刺史最初没有固定治所,每年八月巡视所部郡国,考察吏治,打击豪强。刺史秩六百石,位在大县的县令之下,但出巡时却代表朝廷,故职权极重,所到之处,郡国守相及诸侯王无不侧目。刺史制度,因为其“大小相制、内外相维”的长处,有利于中央政令的贯彻执行,也有利于考绩黜陟地方官员。

十三刺史部
西汉武帝元封五年(前106),除京师附近7郡外,将全国100余郡国分为并州、青州、扬州等十三刺史部,简称“十三部”,也称“十三州”,每部设一刺史,负责巡查境内官吏和强宗豪右。到了东汉以后,十三州逐渐由监察区转变为行政区划,刺史也变成了地方军政长官。

大型玉饰
汉代文物,广州南越王墓出土。从广州南越王墓出土的玉器,不但制作精细,而且结构和用料都十分讲究,显示了南越文化崇尚玉器的 传统特色。

∷察举制度

西汉王朝建立之初,朝廷公卿和地方郡县官员大都从列侯以下的贵族中选任,是典型的“高门政治”。武帝时期,大体完成由“高门政治”向“选贤政治”的转变。武帝通过一系列诏令和措施,革除靠资历出身而取官的陋习,废除列侯拜相之制,削夺丞相的除吏权,建立以察举制为核心、以征辟制等多种途径为辅的选官制度。其实文帝就曾诏令诸侯王、公卿、郡守举荐“贤良能直言极谏者”。武帝即位后,下令中央和地方的主要行政长官“举荐贤良方正直言极谏之士”。元光元年(前134),他又下诏策试贤良,并明确规定郡国须察举的人数,后又规定郡守不荐举者,论罪免官。对被举荐人的考试方法有对策、射策两种,对策命题,射策抽题。考试内容,儒生学者考经学,官吏考章奏。根据考试成绩的优劣,酌情任用。察举的科目很多,有孝廉、茂才、贤良方正、文学、明经等。察举标准,也就是著名的四科取士:德行、博学、法令练达、刚毅有武略。

举孝廉图
秦汉选官为察举制,孝廉、茂才等常科和特科成为察举制实践的具体途径。下为汉墓壁画《举孝廉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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