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力培养选拔少数民族干部不断推动民族地区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
天祝县委组织部
大力培养选拔少数民族干部,是党的民族政策的重要内容,是党的干部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努力培养和造就一支政治上靠得住、工作上有本事、作风上过得硬、人民群众信得过的少数民族干部队伍,是进一步加强党的领导、夯实党在民族地区执政基础、全面贯彻党的各项民族政策的需要,事关民族地区跨越式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大局。近年来,天祝藏族自治县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干部工作方针政策,大力培养选拔少数民族干部,少数民族干部队伍不断发展壮大,各民族干部活跃在全县各个领域、各个行业,成为推动自治县经济社会发展的生力军,有力地巩固和保持了全县经济发展、社会进步、民族团结、宗教和顺、人民安居乐业的良好局面。
一、主要做法
(一)健全少数民族干部政策保障机制。近年来,天祝县将培养选拔少数民族干部队伍建设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纳入干部队伍建设和人才工作总体规划,进一步强化相关部门的工作职责,形成了党委统一领导,组织、统战、民族宗教部门各司其职,其他部门大力支持的齐抓共管的民族干部培养工作机制。制定了《天祝县培养选拔少数民族干部规划(2010-2015)》,明确了少数民族干部培养工作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具体措施,为少数民族干部的培养选拔制定了远景,提供了制度保障。
(二)认真落实少数民族干部培养选拔政策。《天祝藏族自治县自治条例》中,将少数民族干部配备使用作为一项重要内容,为少数民族干部的培养选拔提供了法律保障。县委也制定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培养选拔“三方面”干部工作的意见》,对少数民族干部的教育培训、实践锻炼、选拔使用提出了具体要求。在具体工作中,认真贯彻落实上述政策。目前,县上四大班子都配备了藏族干部,全县少数民族干部占干部总数的33.9%,县直序列部门少数民族科级干部占到42.5%,均高于少数民族人口所占比例。
(三)不断加大少数民族干部选拔使用力度。在选拔任用少数民族干部中,县委力求成熟一个,选拔一个,少数民族干部队伍不断壮大。特别是一大批优秀年轻少数民族干部被充实到各级领导班子中,形成了以中青年干部为主,梯次年龄结构、气质禀性相容和新老干部合作交替的正常化格局。2008年以来,先后任用干部215名,其中少数民族干部77人,少数民族干部已经成为推动自治县加快发展和维护稳定的骨干力量。同时,县委把少数民族后备干部培养选拔纳入全县后备干部队伍建设总体规划,及时调整补充了一批少数民族科级后备干部,其中藏族科级后备干部比例达到36.2%,基本能够满足领导班子优化结构的需要。
(四)着力拓宽少数民族干部来源渠道。县委全面贯彻《民族区域自治法》和三部委《关于进一步做好培养选拔少数民族干部工作的意见及规划》,在公开招聘大中专毕业生中,招录藏族干部的比例达到50%。2008年以来,先后招考554名大中专毕业生到事业单位工作,招录公务员10人,其中藏族6人,引进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26名,拓宽了少数民族干部的来源渠道。
(五)不断加大政策宣传和教育培训力度。县委以组织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活动为契机,在少数民族干部中深入开展党的理论方针政策学习教育活动。每年举办15个左右的干部培训主体班次,累计培训少数民族干部3400人次。采取上挂、下派、学习考察等方式,先后组织3500多名干部赴发达地区学习考察,邀请30多名国内外知名学者到天祝讲学和现场指导,选派35名优秀青年干部到省市直部门挂职锻炼。认真实施藏区“百乡千人”培训工程,从2009年起已连续三年共选派78名乡镇干部到白银挂职锻炼,其中选派少数民族干部39名,并计划用5年时间,使所有乡镇干部挂职锻炼,以全面提升少数民族干部领导发展的能力水平。
(六)加强对少数民族干部的监督管理。及时了解少数民族干部的思想、工作情况,注意处理好两个关系:一是处理好“放手用”和“从严管”的关系。工作中充分信任,放手使用,注意保护他们的积极性,支持他们创造性地开展工作。而对于缺点和问题,属于工作方法方面的,在及时提醒的同时,引导他们总结教训,克服不足,促进他们在实践中逐渐成熟;属于思想作风方面的问题,则毫不留情的批评指正,决不姑息迁就。二是处理好“建机制”和“练内功”的关系。一方面以制度建设为抓手,全面落实各项制度,严格党内生活,增强群众观念,努力解决重使用、轻管理问题。另一方面,重在激励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监督的自觉性,通过考核奖评、责任激励等方法,表扬一批学习勤奋、工作扎实、实绩突出的少数民族干部,同时,也指出干部队伍中存在的问题,对照先进找差距,不断完善自我。
二、存在的问题
一是少数民族干部总量不足。全县少数民族干部仅占全县总人口的1%,尤其是懂本民族语言的少数民族干部数量有限。二是结构不合理。专业结构上,文科类较多,理工农医类偏少,尤其缺乏工程、农业和经济类专业技术人员;行业分布上,党政部门、中小学校比重较大,农业、水利、林业和经贸系统比例偏小;专业技术职称结构上,初级职称的比例大,中级的人数较少,高级的更少。三是少数民族干部基础教育相对薄弱。对少数民族干部基础教育抓得力度不够,落后山区的少数民族孩子,由于家庭贫困等原因,能考取大学的人凤毛麟角,很多少数民族干部参加工作后靠成人教育和党校培训补课,从基础教育上就落后于汉族干部。四是少数民族干部的领导水平和工作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少数民族地区经济社会欠开发、欠发达,落后的生产生活方式与封闭半封闭的自然社会环境互为因果,使一部分少数民族干部的思想观念、思维方式长期滞留在一个较为落后的水平线上。部分少数民族干部缺乏学习进取精神,不注重政治理论学习和业务知识的积累与更新,对新知识、新办法敏感度不够,在注重改造客观世界的同时,往往放松主观世界的改造等等。
三、对策与建议
(一)加强对培养选拔少数民族干部工作的组织领导。一要加强宣传。要加强对培养选拔少数民族干部的宣传,特别是加强对少数民族聚居地少数民族干部选拔培养的宣传。要把培养选拔少数民族干部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采取会议、出台政策文件等措施来加大对少数民族干部选拔培养的宣传力度,有目的地引导各单位党政一把手加强对少数民族干部选拔培养。二要明确工作责任。要建立少数民族干部选拔培养工作机构,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少数民族干部选拔培养的领导。各级组织部门要统筹抓好少数民族选拔培养工作,民族宗教部门要积极配合各级县委组织部门抓好少数民族干部选拔培养工作,制定好少数民族干部选拔培养工作计划。三要建立健全工作制度。要不断建立健全少数民族干部选拔培养联席会议制度、工作目标考核制度、日常工作督查制度等,推动选拔培养少数民族干部工作规范化、制度化。要通过选拔培养少数民族干部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在各级党政领导班子中营造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班子成员共同抓的工作格局。
(二)进一步加大优秀少数民族干部选拔任用力度。一要坚持择优选拔少数民族干部。结合班子调整,严格按照民族区域自治法的规定和上级党委的有关要求,进一步做好少数民族干部培养选拔工作,严格按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所规定的原则、条件、程序,坚持培养一个、成熟一个、选拔一个,真正把那些具有较强工作能力和决策水平,工作实绩突出的优秀少数民族干部选拔到各级领导岗位上来。同时,要积极营造少数民族干部成长的良好氛围,在班子配备时,同等条件下优先选拔任用少数民族干部,并对在重大活动中做出贡献的优秀少数民族干部要敢于破格提拔。二要坚持按比例配备少数民族干部。要在领导班子换届、届中调整期间,严格按照选配少数民族干部的具体要求,使少数民族领导干部配备数量在各级领导班子中达到比例要求。对没有达到比例要求的,要在领导班子成员调研时优先配备少数民族领导干部。三要有针对性配备少数民族干部。在配备少数民族聚居地乡镇党政领导班子时,要有针对性地选拔任用一批在当地群众基础好、有一定威望的少数民族干部到当地任职,这样更有利于工作的开展。四要在干部选拔任用时适当向少数民族干部倾斜。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在干部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工作中,适当放宽少数民族干部的报考条件,或按规定划出相应的名额和岗位进行定向选拔,为少数民族干部脱颖而出创造条件。
(三)不断拓宽少数民族干部教育培养的途径和渠道。切实加强少数民族地区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提高各级领导班子讲政治、讲大局的责任意识,增强大民族大联合的团结意识。不断完善干部教育培训制度。建议设立针对少数民族干部的专门培训项目,加大资金投入,分层次对少数民族干部进行多渠道、多形式的培训,重点培养高层次的专业技术人才和熟悉金融、外经外贸、工业经济和企业管理等方面的干部。大力开展“三个离不开”专题教育活动,全面提高少数民族干部的综合素质,真正使每一个干部都成为加快发展、维护稳定、促进和谐的工作标杆。
(四)建立一支数量充足、结构合理的少数民族后备干部队伍。一要建立少数民族后备干部人才库。县委组织部和县民族宗教部门要建立少数民族后备干部人才库,注意把那些具有培养潜质的优秀少数民族干部纳入后备干部人才库,有针对性地进行重点培养。二要建立健全管理制度。要建立健全一系列可操作性的少数民族干部管理制度,加强对少数民族干部的跟踪管理。要建立健全少数民族干部选拔培养联系会议制度,加强对少数民族干部培养选拔的协调沟通。各级组织部门和民族宗教部门要建立少数民族干部谈心制度,经常了解少数民族干部队伍的工作生活、思想情况以及他们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帮助他们解决工作生活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同时引导他们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要建立民族干部干部考核制度,加强对少数民族干部工作的督查考核,督促他们认真开展工作,在工作中逐渐锻炼提高。三要做到备用结合。在加强对少数民族干部管理的同时,要积极做到备用结合,对培养成熟的少数民族后备干部要适时提拔。在领导干部出现空缺时,要优先考虑从少数民族后备干部人才库中选拔领导干部,为少数民族干部选拔使用创造更多的机会。
(五)在复杂环境和生动实践中锻炼成长少数民族干部。要积极为少数民族干部营造一个想干事、能干事、办成事、办大事的良好工作环境,为少数民族干部开展工作提供资金、物质、人力等方面的支持。要有计划、有步骤地将少数民族干部安排到急、难、险、重的岗位工作,让他们通过在复杂的农牧区基层工作环境中接受锻炼,经受考验,提高能力。要有目的地对少数民族干部进行适时交流,让他们在不同的工作岗位锻炼,进一步增长见识、积累经验。要建立健全竞争激励机制,鼓励少数民族干部积极参与竞争,通过竞争来督促他们不断提高自己的能力素质。
(六)全面落实藏区各项优惠政策和干部待遇。少数民族地区海拔高,大多数地方终年冰雪覆盖,年平均气温低。由于长期在自然环境十分严酷的条件下工作和生活,民族地区干部职工生活成本高,医疗保健水平低。加之财政自给率低,国家要求地方财政负担的津贴政策无法全额落实。根据《国务院关于支持青海等省藏区经济社会发展的若干意见》、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藏区工作的若干意见》和《关于推进全省藏区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的实施意见》精神,建议全面落实增加基层政府机关、基层统战、民族宗教、公检法司人员编制和经费等优惠政策和藏族群众聚居区干部带薪休假、在岗轮休、体检和保健等干部待遇,以进一步拓宽干部来源,提高包括少数民族干部在内的民族地区干部的工作积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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