舍生取义
舍生取义,就是指把正义、道义或崇高理想、高尚人格看得高于一切,关键时刻能为之而不惜牺牲自己的生命,从而显示出“粉身碎骨浑不怕”的大无畏精神和“感天地、泣鬼神”的英雄气概。在我国历史上,由于阶级对立和阶级斗争尖锐复杂,为社会正义和人类进步而进行斗争,总是非常的艰苦卓绝,也更多地需要付出生命的代价。“砍头不要紧,只要主义真,杀了夏明翰,还有后来人。”“任脚下响着沉重的铁镣,任你把皮鞭举得高高,我不需要什么自白,哪怕胸口对着带血的刺刀!人不能低下高贵的头,只有怕死鬼才乞求‘自由’;毒刑拷打算得了什么?死亡也无法叫我开口!对着死亡我放声大笑,魔鬼的宫殿在笑声中动摇;这就是我——一个共产党员的自白,高唱凯歌,埋葬蒋家王朝。”这是两首革命烈士的遗诗,前一首的作者叫夏明翰,湖南人,为了人民的解放事业,被敌人用火活活烧死;后一首的作者叫陈然,四川人,牺牲在歌乐山渣滓洞反动派的集中营里。夏明翰出身豪门,陈然是个大学生。平心而论,在旧社会,他们不属于压在最底层的劳苦大众,甚至不难找一条丰衣足食的出路,苟且偷生,然而为了更多的同胞能有做人的权利,能像人一样地活着,为了全中国的解放事业,他们献出了自己年轻宝贵的生命。
今天,我们的社会虽然已发生了巨大的历史变化。但由于国际国内的阶级斗争在一定范围内依然存在,由于多种社会矛盾仍很复杂,善与恶、正义与邪恶的斗争有时还很尖锐,为坚持真理和正义,为祖国的繁荣和人类的进步,有时会需要我们作出崇高的献身,因此,我们仍需要继承和发扬见义勇为以至舍生取义的崇高美德。这就要求我们要有强烈的责任感,凡是对国家、人民、集体有利的事就去做;有强烈的正义感,对坏人坏事敢于斗争,培养见义勇为、敢于献身的牺牲精神;有强烈的为人民服务观念,乐于助人、多做好事;有高度的自觉性,从身边小事做起,从我做起,能识大体顾大局,不计较个人得失。
我们崇尚舍生取义的英烈们,是因为他们把能使绝大多数人的解放、幸福作为自己人生最大的快乐。为了更多人的幸福,他们甘愿舍弃自己的幸福乃至生命,充分体现了中华民族的善良品德。我们鄙弃贪生怕死、苟且偷生、见利忘义,是因为这种人把自己的快乐建立在别人的痛苦之上,为了个人一己之利,可以置国家、民族大义于不顾,他们的行径是与假恶丑连在一起的,他们的灵魂是丑陋和肮脏的,我们当然要鄙视和唾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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