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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中国城市化进程中的文化遗产保护

时间:2023-03-14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论中国城市化进程中的文化遗产保护杨剑龙改革开放后,在加快经济建设的过程中,中国加速了城市化进程。无论对于中国城市化的现状与发展的态度如何,改革开放后中国城市化的发展是有目共睹的,已成为中国在经济腾飞中社会发展的例证。在中国迅速走向城市化的进程中,如何注重文化遗产的保护已经成为一个十分突出的问题。在现代城市化进程中,对于文化遗产的破坏,酿成了难以弥补的重大损失。
论中国城市化进程中的文化遗产保护_都市文化

论中国城市化进程中的文化遗产保护

杨剑龙

改革开放后,在加快经济建设的过程中,中国加速了城市化进程。根据联合国人居署2008年10月23日发布的《2008/2009年世界城市状况》年度报告,中国城市化速度超世界两倍,世界一半城市化的人口都集中在中国(1)。前世界银行副行长斯蒂格利茨认为:中国包括城市化在内的社会转型与美国的高科技发展将成为影响21世纪人类社会发展进程最重要的事件(2)。中国的城市化已经得到了世界的瞩目。城市化与文化遗产保护已经成为世界城市发展的重要课题,如何在城市化进程中更好地保护文化遗产?如何在文化遗产保护中传承城市的文化传统?这是值得我们深入思考与研究的。

一、中国城市化进程

中国城市化的真正发展是从改革开放后开始的,自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将主要精力转到经济建设上后,加快了中国城市化的进程。

人们将改革开放至2007年的中国城市化分为三个阶段:较快发展阶段(1978—1983年)、快速增长阶段(1984—1991年)、平稳发展阶段(1992—2007年),尤其是1992年邓小平南方讲话提出开发上海浦东后,中国在加速市场经济的发展中,城市化的步伐不断加快。根据国家统计局公布的中国城市化的状况与数据:(1)城市数量快速增加。2007年末我国的城市量达656个(国有地级及以上城市287个,县级城市369个),比1978年增加462个。(2)大城市数量迅速增长。2007年我国地级及以上城市(不包括市辖县),比1978年增长1.2倍。(3)城市规模不断扩大。2007年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不包括市辖县)行政区域土地面积为62.2万平方千米,比1978年增长2.2倍,其中建成区面积达到2.8万平方千米。(4)城市人口不断增长。2007年我国城市市辖区人口(不包括市辖县)200万人以上城市数量达36个,比1978年增加26个;100万人—200万人城市达83个,比1978年增加64个。(5)小城镇数量迅速增长。1978年全国仅有建制镇2173个,且以县城关镇和工矿镇为主。2007年末全国共有建制镇19249个,比1978年增加17076个。(6)城镇人口比重不断扩大。2007年全国城镇人口达59379万人,城镇人口(居住在城镇地区半年及以上的人口)占总人口比重为44.9%,比1978年的17.9%提高了27个百分点。小城镇人口的比重由1978年的20%上升到45%以上(3)

据统计,2006年我国东、中、西部城市化水平分别为54.6%、40.4%和35.7%。分地区看,城市化水平最高的是上海,为88.7%,其次为北京和天津,分别为84.3%和75.7%(4)。至2007年末,中国城市化水平已达到44.9%(5)。在城市化的进程中,在原有的长江三角洲城市群、珠江三角洲城市群、环渤海城市群外,还逐渐出现了一些新的城市群:山东半岛城市群、辽中南城市群、中原城市群、长江中游城市群、海峡西岸城市群、川渝城市群和关中城市群等,成为中国城市化进程的表征。

虽然,对于中国城市化的发展速度有不同的看法,有的认为中国城市化速度具有超前状态,具有冒进的趋势,甚至在城市建设中有贪大的倾向,诸多城市在建设中追求大规模效应,诸如大沈阳、大济南、大昆明、大兰州、大贵阳、大烟台、大合肥、大广州、大郑州等。2005年我国就有183个城市正在规划建设现代化国际大都市(6)

有的认为中国城市化速度明显滞后,“到2000年,我国的城市化水平上升为36%,到2004年底突破至41%。与经济发展速度和规模、与工业化率(工业部门的收入占国民收入的比重)相比,中国城市化水平在整体上是偏低或滞后的;与发达国家相比,更是任重而道远。1998年,当我国的城市化水平还只有36%时,世界工业七国已经达到81%”(7)

无论对于中国城市化的现状与发展的态度如何,改革开放后中国城市化的发展是有目共睹的,已成为中国在经济腾飞中社会发展的例证。2005年,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周干峙预计2020年,我国城镇化率将达到50%—55%,到2050年可能达到60%—70%(8)

在全球化的背景中,城市化已经成为一种世界性的趋势。在中国迅速走向城市化的进程中,如何注重文化遗产的保护已经成为一个十分突出的问题。

二、文化遗产的破坏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社会的发展常常处在一种悖论中:GDP上去了,环境却被污染了,以牺牲环境为代价的经济发展,导致了生存质量的下降;老百姓荷包满了,精神却空虚了,极端自我主义的发展导致了欲望无限制的追求。同样,在城市化进程中也产生着悖论,在城市的快速发展过程中,却往往导致了文化遗产的被破坏。

城市化进程中对于文化遗产的破坏主要体现在如下方面:

(1)在城市扩展建设中破坏文化遗产

在城市的建设与扩展中,有的地方缺乏传承历史文化的意识,在将政绩工程看作唯一的动力时,往往忽视漠视文化遗产的保护,常常主观武断地拆毁有历史价值的遗址,酿成对于文化遗产的极大破坏。在城市发展的规划中,既缺乏专家的考察论证,也缺乏对于已有文化遗产的细致调查,以至于新楼还未崛起主事者就成为了历史的罪人。在诸多城市的扩展建设中,一些历史文物文化遗产屡屡被毁坏:福建莆田市级文物保护单位柯氏民居、莆田兴化府二忠祠、节孝祠、漳州东城门、漳州芗潮剧社旧址都被拆毁,泉州天后宫前德济门遗址、泉州德化窑、福州仓山严复墓都遭到不同程度的破坏(9)。黑龙江“纪家屯1号金代遗址”遭到施工损毁(10),山西省临汾民康制药厂住宅楼工程恶意破坏古城墙(11),徐州市在准备建高层建筑旧住宅拆迁时,被列为重点文物保护200多米的古城墙护城石堤遭到严重破坏(12)。就连具有深厚文化传统的首都北京,在城市建设中,一些具有历史文化传统的孟端胡同45号院果郡王的府第、香饵胡同、土儿胡同、明亮胡同、赵紫宸故居、粤东新馆、曹雪芹故居遗址等一系列古建筑都从地图上消失了(13)。在现代城市化进程中,对于文化遗产的破坏,酿成了难以弥补的重大损失。

(2)在城市大型工程中毁坏地下文物

在城市的建设与发展中,在建造机场、车站、地铁、体育馆、道路等大型工程中,往往缺乏文物意识,发现文物不报告、不停止施工保护现场,以至于使诸多地下文物惨遭破坏。重庆在改建江津市至綦江县二级公路时,将古遗址、古墓葬和古建筑等7处文物点无情地毁于推土机下,具有重要考古价值的下老堰坝商周遗址被毁,具有大足石刻风格的宋代石室墓损毁严重。涪陵至丰都高等级公路建设中,一座宋代双人合葬墓被毁(14)。沈阳市一家房地产开发公司未经批准擅自施工,致使一处大型汉代古墓葬群遭到破坏(15);湖南郴州近30座战国、汉代墓葬因建设方违规建设遭到损毁(16)。北京地铁四号线圆明园站施工破坏了100多米长的清代御路,首都机场三号航站楼和北京物流空港等工程在发现文物后仍强行施工毁坏文物,北京南站扩建、东直门交通枢纽、德内大街扩建、西直门交通枢纽、六里桥长途汽车站改造等工程都未进行文物勘探或发掘(17)。在城市化进程中,在这些大型工程开工之时,就决定了地下文物毁坏的命运。

(3)在旧城改造中破坏历史文化街区

在城市化进程中,旧城改造成为其中一项重要的内容,有的在旧貌变新颜中追求城市的现代色彩,有的在打造旅游品牌中改换古城旧貌,导致了历史文化街区被严重破坏。在许多城市的建设中,虽然也努力保护历史遗址,但是却破坏了周边的环境,使历史遗址在反差甚强的环境中成为文物孤岛:宁波天一广场上的古塔独立在现代建筑中;奉化溪口的玉泰盐铺,周边的老房子被拆除一空(18);上海徐家汇天主教堂被包围在重重现代高楼大厦中;上海音乐厅孤苦伶仃地伫立在广场上。商业化的操作往往改变了一些历史遗址的面貌,鲁迅故居被一条新建的商业街所环抱,失去了原先的历史色彩;沈从文故居前拓开了一条宽阔马路,已没有了石径古巷的韵味。在丽江、西塘等古城闻名遐迩后,在打造古城旅游品牌的驱使下,纷纷拆掉老屋,新建仿古建筑,在经济利益的驱动下,突出了商业色彩、旅游气息,而减少了历史韵味、文化底蕴,或破墙开店,或老屋加层,家庭旅馆到处可见,高档酒店鳞次栉比,西式新楼穿插于古巷中,现代广告高悬于古街上,甚至使一些古城建设面目相似缺乏个性,造成了对于一些历史文化街区的破坏。2003年,浙江省曾经对1983年公布的省内7380处历史文化遗产进行普查,竟然有44.6%遭到不同程度的破坏(19)。在旧城改造中对于历史文化街区的破坏已经成为一种屡见不鲜的现象,以至于在旧城换新貌中改变了古城的旧貌,消退了古城的文化传统。国家文物局局长单霁翔曾经感慨地说:“在推土机下一条条传统街道、一片片历史街区正逐渐消失,危旧房改造工程使历史文化街区遭到严重破坏。”(20)

(4)在整修历史遗址中破坏历史原貌

在城市化进程中,并非人们都忽略文化遗址的保护,但是在不少地方对于历史遗址与文物的整修中,却严重违反修旧如旧恢复原貌保护性维修的准则,在过度阐释中破坏了历史遗址,往往造成难以弥补的损失。陕西省靖边县有一国家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烟墩山烽火台,县文体事业局擅自请来施工队进行维修,用砖石、钢筋等建筑材料包砌烽火台,成为一种破坏性维修行为,导致国家重点文物北宋时期的长城烽火台被破坏(21)。宁德市霍童镇石桥村为迎接“中国隧道水利工程发明者黄鞠诞辰纪念大会”在该村的召开,未经向有关方面申请,就对隋代谏议大夫黄鞠墓进行重新建造,建成的墓竟是现代型的,完全破坏了历史文物(22)。在武当山古建筑道观——复真观里,武当山文管所竟然将古建筑改建成了一个三星级宾馆——“太子养生堂”,破坏了古建筑的景观(23)。在一些历史保护建筑的使用中,使用方竟然随意改变古建筑的结构,破坏了具有文物价值的历史保护建筑。广州某公司将全国重点文物A类保护建筑广州沙面法国东方汇理银行改建成高级酒店,拆毁了建筑内的各式壁炉和门窗,导致了重点文物的毁坏(24)。上海陕西南路30号的花园别墅马勒公寓是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却先后遭到两次大规模改建,2001年上海衡山(集团)公司将马勒公寓改建成小型精品酒店,地板被撬开、护墙板被拆毁,将这幢私人住宅改装成彻头彻尾的豪华饭店。2008年,马勒公寓又被大规模改建,花园挖水沟、主楼剩空壳,历史文物已面目全非了(25)。在历史遗址的整修中,我们看到了有关人员的无知无畏,从圆明园湖底防渗工程到“水洗孔庙”;从张家界武陵源的百龙天梯到都江堰建电站的规划,等等,都可以看到对于历史遗址历史文物价值的无视与无知。全国政协曾经组织“大运河保护与申遗”考察团,对运河边的京、津、苏、浙等省市进行了考察,专家们为运河沿线省市热衷于“打造”大运河而头疼,专家称:打造打造,一打一造,什么历史文物都给破坏了(26)

改革开放后,在中国社会迅速走向城市化进程中,有不少城市注重保护历史文物文化遗址,注重城市化进程中的文化传承,但是有诸多城市在城市扩建、大型工程、旧城改造、遗址整修中都发生了对于历史文物文化遗址的破坏现象,以至于有学者甚至认为:“人们通常认为中国现代史上对文物最大的摧残和破坏是‘文化大革命’,实际上,目前正在持续进行之中的对文物的破坏尤甚于‘文革’的破四旧。”(27)

三、文化遗产破坏缘由

中国城市化进程改变了城市的面貌、提高了人民生活水平,但是在一定程度上忽略了文化传承,尤其在不少城市建设中造成对于历史文物文化遗址的破坏甚至毁灭。

中国城市化进程中对于历史文物文化遗址的破坏,从根本上说其原因在于如下几方面:

(1)有关地方政府缺乏文化意识,在城市规划建设中破坏城市文化遗产

在城市化的进程中,许多地方政府为了城市的发展与建设,在缺乏科学发展观思路的主宰下,在政绩工程好大喜功的努力中,往往对于城市的发展规划缺乏科学的论证、深入的研究,常常主观武断地决定城市发展的规划,在缺乏整体研究与构想时,就决定某些街区的拆建、决定某些旧城的改造。在城市规划建设中,往往形成原有历史遗址氛围的被破坏,形成某些有历史文化价值的古城街区被破坏,在对商业化气息现代化色彩的追求中,在对某些景点过度旅游开发过程中,造成有的城市破坏原有的历史遗址,而打造一些不伦不类的伪遗址、假文物,既破坏了城市格局,也毁坏了自然环境,甚至使一些古镇老街简单化地变异为商品街、购物街,而消弭了其原本蕴涵的历史文化底蕴。

(2)有关施工人员缺乏文物意识,在野蛮施工中破坏历史文物文化遗址

在城市化进程中,建筑施工成为破坏城市文物历史遗址的重要方面,由于在诸多工程进行中,常常存在着工程包工甚至转包现象,为了工程进度与节省开支,缺乏对于地下文物的调查勘探,加上有关人员缺乏文物意识,在施工过程中发现地下文物的蛛丝马迹而不汇报,甚至发掘出相当数量的文物也不停止施工,在推土机的隆隆声中毁坏地下文物,酿成大量地下文物的破坏与流失。在一些有着悠久历史的城市街区,在不少工程的施工过程中,使一些具有相当历史价值与文化内涵的文物与遗址屡遭破坏。

(3)对于酿成破坏文物遗址的责任人员,缺乏具有法律规范和效应的严厉惩处

虽然1982年11月19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其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先后于1991年6月第七届、2002年10月第九届、2007年12月第十届作修订,对于违反文物保护法的肇事者承担法律责任予以规定。但是与刑事犯罪不同,犯罪与非罪、行政处分与法律惩处常常缺乏更为严格的区分,以至于常常形成惩处不力。如文物保护法中第六十九条:历史文化名城、街区、村镇的布局、环境、历史风貌等遭到严重破坏的,仅仅以撤销历史文化名城、街区、村镇称号,而“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仅仅是“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在城市化进程中,虽然我们常常建设起了现代化城市,使城市面貌日新月异,但是我们常常破坏了具有历史文化价值的文物与遗址,往往酿成不可饶恕的罪孽。

四、文化遗产保护对策

中国城市化进程中对于历史文物文化遗址的破坏,早就引起有关方面的重视。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专家委员会秘书长王景慧曾经说:“20年来,我国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工作有了很大发展,现在,保护历史文化名城已成为全社会相当普遍的舆论,对历史文化名城城市政府来讲已成为必要的政务工作之一。但是另一方面,在发展经济的大潮中,对历史文化遗产的破坏也是相当普遍的,甚至是空前的,所以有的学者说现在的形势是‘空前重视,空前破坏’。”(28)国家文物局局长单霁翔指出:“在推土机毫不留情的轰鸣中,在老房子轰然倒地的尘烟里,城市的历史记忆、社区的传统底片逐渐残缺不齐,最终面目全非。在前所未有的冲撞中,城市发展与文化传承经历着痛苦的纠缠。在城市化进程中加强文化遗产的保护应该成为我们关注的焦点。”(29)如何改变这种状况,如何从根本上根治城市化进程中历史文物文化遗址的破坏的境况?

笔者认为,针对近些年来城市化进程中历史文物文化遗址遭破坏的境况,需要从如下几方面着手:

(1)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城市发展与建设,加强地方政府的文化意识,将文物保护与地方政府的政绩结合起来。

城市的发展必须建筑在科学发展的基础上,应该根据该城市的历史与现实全面考虑建设与发展,应该尽可能地集中有关专家的意见和建议,在充分调查研究与科学论证的基础上,制定该城市发展与建设的规划。地方政府应该具有清醒的文化意识,在考虑城市经济发展中,必须应该考虑城市的文化内涵与文化建设。

(2)强化工程施工人员的文物保护意识,在施工过程中注重文物调查与保护,将文物保护贯彻至工程建设环节中。

城市建设过程中,必须对工程人员进行必要的文物保护的培训,尤其是对工程的负责人、承包者、技术人员等,这应该成为一个制度,使施工人员都具有文物保护意识。在施工过程中,一旦发现挖掘到文物的迹象,应该即刻停止施工、保护现场,将情况汇报给当地有关文物部门,立刻组织有关人员现场考察,再决定工程是否可以继续施工。对于保护文物有功者应该予以嘉奖,对于破坏文物的有关人员,应该予以处置,情节严重者应予以法律制裁。

(3)加大破坏文物事故的惩处力度,将行政处分与法律惩处严格区分,强调事故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我们的文物保护法在不断修订与完善过程中,对于惩处那些破坏文物者起到了惩处的重要作用。但是,我们仍然应该看到我们文物保护法中一些不够健全的地方,对于损害与破坏文物的事故缺乏应有的惩罚力度,尤其将行政处分与法律惩处缺乏严格的区分,以至于在城市化进程中,损坏与破坏文物的现象屡屡发生,一些重大事故的责任人往往仅仅以行政处分处置,甚至调动岗位却又委以重任,一些酿成文物破坏事故的当事人,也在给予法律惩处中缺乏严厉的惩处,既没有达到法律惩罚的目的,也没有能够引起社会广泛的重视。

改革开放30年来,中国社会的发展是有目共睹的,中国加快了城市化的进程也让世界瞩目。但是,我们也应该注意到许多城市在建设与发展中对于文化遗产的破坏,以至于割断了城市文化的命脉,损害了城市文化的整体格局,在中国社会注重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今天,我们必须对于中国城市化进程中的文化遗产的保护予以高度重视,只有这样我们才无愧于这个时代,只有这样我们才无愧于我们的子孙。

原载《中国名城研究》2010年第5期

杨剑龙,(1952— )男,上海市人。文学博士,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上海师范大学都市文化研究中心创始主任,上海师范大学人文与传播学院教授,上海市人民政府决策咨询特聘专家,当代上海文学研究中心主任。出版专著《旷野的呼声——中国现代作家与基督教文化》《文化批判与文化认同》《上海文化与上海文学》等。

【注释】

(1)翟烜:《中国城市化速度超世界两倍》,《京华时报》2008年10月31日。

(2)东征:《中非的三次心灵相遇》,《中国日报》2006年11月2日。

(3)彭仕:《国家统计局数据:中国城市数量规模不断扩大》,《羊城晚报》2008年11月5日。

(4)闻哲:《中国城市化进程加快》,《人民日报海外版》2007年9月27日。

(5)阮煜琳:《中国城镇化水平已达44.9%城市的总数下调为656个》,《中国新闻网》2008年3月31日。

(6)《中国需要多少个国际大都市?》,《天府早报》2007年3月9日。

(7)谢志强:《怎样看待我国的城市化速度》,人民网·理论频道2008年3月14日。

(8)《2020年我国城镇化率50%—55%》,《重庆时报》2005年9月26日。

(9)林光华:《福建文化遗产屡遭破坏 文物保护亟待加强》,《福建日报》2004年8月4日。

(10)曹霁阳:《黑龙江发生罕见文物破坏事件 施工损毁2处古遗址》,新华网2006年9月19日。

(11)曲志红、隋笑飞:《国家文物局公布2005年四起重点督办案件查办情况》,中国政府网2006年6月3日。

(12)《从徐州护城石堤到当前文化遗产保护的误区》,中国广播网2008年1月4日。

(13)吴小龙:《令人痛心疾首的文物破坏》,《世纪中国》2006年2月19日。

(14)张琴:《文物遗址夷为平地 推土机下文物遭受灭顶之灾》,《北京青年报》2005年8月31日。

(15)王军、盖琪:《文物破坏事件频发 建筑施工莫忘保护“地下历史”》,新华网2002年4月20日。

(16)熊远帆:《郴州地下文物在哭泣》,《湖南日报》2008年11月7日。

(17)吴狄:《北京南站扩建等大型工程破坏地下文物》,《新京报》2008年10月16日。

(18)张乐:《莫让文化遗产成为“文物孤岛”》,中国城市化网2005年12月20日。

(19)劳国强:《浙江省文化遗产近半遭到人为破坏》,《今日早报》2003年12月9日。

(20)喻菲:《旧城改造严重破坏历史文化街区》,新华网2006年5月31日。

(21)杨永存:《北宋烟墩山烽火台被人为“修”坏》,《西安晚报》2007年9月18日。

(22)孙丽晶:《霍童黄鞠墓的保护与破坏之争》,《宁德晚报》2008年7月17日。

(23)郭嘉轩:《建筑专家张良皋痛斥破坏武当山文物的行为》,新华网2002年12月17日。

(24)张演钦、代希奎:《内部建酒店 沙面遭“最严重文物破坏行为”》,《羊城晚报》2007年5月29日。

(25)《两次改建“伤筋动骨”历史建筑风貌“今非昔比”》,《文汇报》2008年7月21日。

(26)刘根生:《保护文化遗产切忌破坏式“打造”》,《西部时报》2006年7月12日。

(27)吴小龙:《令人痛心疾首的文物破坏》,《世纪中国》2006年2月19日。

(28)牛建宏:《城市历史文化遗产:三个层次的保护和弘扬——王景慧谈城市历史文化遗产的保护》,《中国建设报》2004年5月7日。

(29)万润龙、单霁翔:《文化遗产是城市发展资本》,《文汇报》2006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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