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通过产业合理布局深化区域城镇化进程和实现区域均衡发展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人口迁移流动的基本态势并没有发生变化。广东地区为核心的珠三角地区,江浙沪为核心的长三角地区,以及京津冀地区,以及以这三个都市区为依托的东部沿海地带,仍然是我国人口迁移流动的目标地区和主要吸纳地区。人口迁移流动从周边的省份包括贵州、四川、两湖地区、江西、安徽和河南相应向东部沿海地区的特大城市和城市群迁移,进一步增强了类似北京、上海等特大城市的人口集聚性,增强了东部主要城市群的人口集聚。这样的人口迁移模式表现出了我国经济产业的空间形态,也反映了我国经济产业发展的空间联动模式。
从宏观上,我国从改革开放以来人口迁移流动和城镇化发展的态势基本保持稳定。当我们更细致地考察不同地区的省内移民和省际移民,不同地区人口迁移流动相对强度,以及考察不同地区城镇化发展的速度和特点时,研究发现,不同区域的人口迁移流动和城镇化仍然表现出不同的特点。我国分省的人口迁移流动和城镇化发展主要可以包括五种不同的类型:
第一种类型是以北京、上海和天津为代表的特大城市人口高度集聚。这些巨型城市已经具有了较高的人口城镇化水平,因此城镇化的增长率并不高。但人口迁移流动总量上保持着加剧集聚的态势,巨型城市的规模不断扩大,并出现多中心城市发展的显著态势。迁移流动人口主要是跨省人口迁移,迁移流动人口中,从其他中小城镇转移过来的比重相对较高,迁移流动人口的受教育程度相对较高。
第二种类型是东部地区人口导入推动的区域性的快速城市化和城市群发展。这些地区包括江苏、浙江、广东、福建等省,这些地区处于城市化水平快速提高的城镇化中后期,具有大规模的省外人口迁入。近年来城镇化速度增长很快,区域性城市体系和城市群得到发展,特别是这些地区的城镇化进程和区域内领先性巨型城市结合,构成庞大的城市区域和城市群地区,构筑起强大的区域经济实力。
第三种类型是中部地区人口导出和本地城镇化混合的快速城镇化地区。这些地区包括河南、安徽、江西和两湖、重庆、四川等地区,多数地区省际人口净迁出。这些地区的城镇化水平在40%—50%,城镇化速度在全国增长尤其显著。从年度人口净迁入看,近年来进入地区城镇的迁移流动甚至强于东部地区城镇。在这个背景下,中部地区中小城镇和大城市发展很快,并形成了包括成渝都市圈、长珠潭城市群、武汉都市圈和中原城市群等新兴城市群地区。
第四种类型是从东北到北部和西北地区的人口迁移流动相对缓慢的本地城镇化地区。这些地区人口省际迁出迁入水平都相对较低,城镇化发展基本进入中后期,由于人口数量相对较少和资源环境条件的约束,本地农村人口进入城镇是城镇化主要动力。
第五种类型是西藏地区。西藏虽然城镇化起点较低,工业化水平很低,但是有着相对快速的人口省际迁入,并推动了当地的城镇化水平的提高。
上述分区域的人口迁移流动和城镇化发展的差异性,说明虽然我国人口迁移流动和城镇化的基本态势没有变化,东部地区仍然是人口迁移流动的集聚地区,但中部地区对人口迁移流动的吸纳和城镇化推进有着较大发展。中西部地区的城镇化速度甚至快于东部地区,说明中西部地区的城镇化发展已经对吸纳乡城转移人口发挥了更大作用,并一定程度上带动从东部地区的返回性迁移。不仅新增劳动力相对更多地在本地区就业,同时返回性的迁移流动人口中的多数人口已经不再回到农村地区,而同样在当地城市和城镇居住和就业,这些都构成推动中西部城镇化更快发展的重要力量。
中西部地区人口迁移流动和城镇化的更快发展是近年来我国人口迁移流动和城镇化出现的新现象。这对于平衡区域发展不平衡,对于解决中部和西部地区城镇化水平不足,以及缓解中西部农业地区的人地关系进展具有积极意义。中部地区更快的人口迁移流动和城镇化,也在一定程度上适应了东部地区产业结构升级所带来的产业转移,并通过增强劳动力市场竞争,推动东部地区的产业进一步提升。
因此可以认为,随着人口结构变动所带来的劳动力供求关系的改变,东部地区产业结构探索升级和产业转移,以及中部地区适应产业转移增强了人口乡城转移和城镇化发展,使得我国人口迁移流动和城镇化从20世纪80年代以来的单方向迁移和城镇化,逐步开启了区域转移和区域合作形态的多方向的人口迁移和城镇化格局。
另一方面来看,相对于改革开放以来城镇化发展是“让一些地区先集聚起来”,这样的人口迁移和城镇化格局,也带来我国区域发展的不平衡性进一步扩大。在当前时期,人口迁移流动和城镇化战略需要更强调区域联动,实现“共同协作的城镇化发展”。这种不同区域的经济协作和城镇化协调发展,不是说要将产业平均地分布到我国的不同区域中去,而是不同地区应该根据自身的资源禀赋和比较优势发展相适应的产业,以及在产业转移和产业链深化中发展相关的经济生产,从而通过在我国不同区域中深化产业分工和产业协作,在不同地区实现人口集聚和城镇化的发展。
不同区域中人口迁移和城镇化的差别性,也意味着在我国不同地区应该根据自身的产业发展水平和城镇化发展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地推动城镇化发展。中国是一个如此巨大的国家,其人口迁移流动和城镇化发展在不同地区表现出不同的特点,不同地区城镇化发展的阶段性不同,城镇化所面临的基本任务不同,以及不同地区人口迁移流动和城镇化关系不同,因此需要在城镇化过程中实施多样性和差别性的发展思路。例如在包括上海在内的东部沿海特大城市,应逐步推动多中心的城市体系和城市群的发展;而在中部地区和西部地区,以及在经济发展水平和市场腹地相对较低的东部地区,由于产业发展规模的约束,其城镇化可能还需要从就地城镇化发展起步,重视中小城镇的发展。不同地区城镇化发展和人口迁移流动的多样性,意味着不同地区城镇化发展战略需要采取多样化的模式,避免普遍实施整齐划一的城镇化规划。不仅要避免盲目扩大建成区面积而造成土地资源的浪费,也要避免忽视大城市的产业集聚性过多地强调小城镇战略,造成污染的扩大和土地利用的低效,以及造成弱化人口集聚和城市发展能力的提升。
因此,在中国未来的城镇化发展战略中,是继续实施中小城镇为主的城镇化战略,还是实施大城市和特大城市为主的城镇化战略,是难以下一个简单的结论的。总体上随着产业发展能力和经济容纳能力的增强,当前我国的城镇化发展应该逐步从小城镇和小城市模式向大城市和特大城市,乃至城市群的发展模式转变。大城市发展将是推动中国未来城镇化发展的主要力量。但是对于具体地区仍然要因地制宜,通过根据产业深化和产业分工,需要同时发展中小城镇和大城市,同时提升大城市和中小城镇,并实现大城市、特大城市和中小城市、小城镇的合理平衡及良好分工协作,从而在更大的城市区域实现整体发展,实现城市区域内部不同等级城市的相互支持和整体联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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