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道德教育
(一)道德教育的研究取向
在我国道德教育理论研究中,道德教育概念与道德概念一样,一直没有一个公认的界定,也许永远都找不到一个公认的界定。出于不同的研究目的,对道德教育下不同的定义,作出不同的解释,这本是无可厚非的。但是,如果我们因此在具体的研究中,都把道德教育看成是一个不证自明的概念,那就成问题了。由于道德教育内涵丰富,研究取向不同而研究的具体内容差异甚大,如不明确自己的研究取向,很容易表面皇皇而论,实际却因对象缺失而陷入逻辑混乱、空泛不实的怪圈。
从目前的研究现状来看,根据研究取向大致可以把道德教育研究分为三类,第一类是从道德的取向研究道德教育,第二类是从教育的视角研究道德教育,前者可以称为道德教育研究的道德取向,后者可以称为道德教育研究的教育取向。此外,还可以把道德与教育结合起来研究,称其为道德—教育取向,构成了道德教育研究的第三类取向。由此可知,三类不同取向的道德教育研究意味着有三类不同的道德教育概念。[1]道德教育研究的教育取向,即从教育的角度研究道德教育,将道德视为一个自明的前提,侧重对教育之内在规定性的揭示,并沿此规定性对道德教育进行理论解释。道德教育研究的道德取向,即从道德的角度研究道德教育,将教育视为一个自明的前提,侧重对道德规定性的揭示,并沿此规定性对道德教育进行理论梳理和解释。道德教育研究的道德—教育取向,即把道德教育之道德与道德教育之教育有机联结起来思考,侧重对教育之道德目的与道德之教育目的进行揭示,并对此提出理论思考和解释。
总体来看,由于三种取向内具三种不同的“轨迹”而呈现出不同的“景致”,我国当前的道德教育理论研究也因此而区分为“三大阵营”。道德教育研究取向昭示我们,必须牢牢把握道德教育理论研究的逻辑出发点,才有可能取得明晰而深刻的研究成果,才有可能深入并拓展道德教育理论研究,促进道德教育学科的建设和发展。本书主要是从教育取向对中国当代家庭道德教育进行研究。
(二)道德教育的目的
人认识世界的目的是为了改造世界,改造世界的目的是为了更好地满足自己的需要。无论认识世界还是改造世界都是人的本质力量的确证,都与教育行动密切相关。每一种教育行动的产生,都伴随着教育目的的设定。教育目的是教育活动的灵魂,制约着教育内容、手段、方法以及教育成果的实现。对于教育目的而言,学术界有两种流行的看法:“一种认为,严格意义上的教育是一种或多或少独立的事业。它的目的对其自身来说是一种内在的东西。第二种看法则是对这种独立性提出疑问。持这种观点的人认为,没有什么正当理由可以把教育与广阔的社会分离开来,实质上教育是为社会生活作准备的,它为社会提供未来的工作者及公民。”[2]作为一种特殊教育实践活动的道德教育,由于它在根本上关涉到一个社会总体的信仰、世界观等价值取向,因此,与其他任何类型的教育相比,其自身的独立性和目的性丧失的程度都更严重,所呈现出来的工具性倾向都更为明显。因此,道德教育最容易处于失真状态。
处于失真状态下的道德教育不是以人自身的发展作为教育的目的,而是以社会规范,或以宏大的社会发展目标,或以统治阶级的意志作为教育目的。这样的道德教育以一种先验预设的方式“预制”某种终极的理想或价值,并以此来规制和要求现实的人去适应并实现它。这样的道德教育把个体的道德发展纳入到社会发展的洪流中,个体成为社会发展的附庸,个体失去了独立性、内在规定性和目的性,因此这种失真的道德教育的目的不是成就了有道德的人,而是成就了某种理想或某种历史。
沦为社会发展目的附庸的道德教育,由于丧失了自身的目的,而表现为“泛政治化”和“泛知识化”倾向。泛政治化的道德教育主要表现为道德教育的目标定位、教育原则、教育方法、评判标准等方面都以政治目的为最终归宿。在目标定位上,泛政治化的道德教育把传授一个社会或一个政党的思想观点或政治准则作为自身的首要目的,这种观点把“德育”定义为“把一定社会的思想观点、政治准则和道德规范,转化为受教育者个体的思想品德的社会实践活动”,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