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制定家庭德育目标的过程中,应坚持以下三个方面的协调统一:一是坚持统一性和层次性的结合。统一性的实质是坚持家庭德育目标的阶级性和政治性,要求家庭德育目标与国家、社会的德育目标保持一致;层次性是指家庭德育目标的制定要遵循德育心理学所揭示的个体成长成才的层次性和多样性规律,要贴近实际、贴近生活,使家庭德育目标纵向连接,横向贯通,螺旋上升,形成贯穿于个体一生的层次性鲜明的目标体系的集合。二是坚持社会本位与个人本位的统一。家庭德育目标既要强调社会对个体在政治、思想、道德方面的“要求”,强调家庭德育的社会目的、国家利益,又要维护个体的自身权益,充分考虑促进个体发展的目的;既要体现个体的“工具价值”,又要体现个体的“本体价值”,是社会本位和个体本位的和谐统一。三是坚持认知与行为的统一。家庭德育是一种实践性非常强的教育活动,注重道德认知能力和道德实践能力的协调发展是其重要目标。因此,家庭德育力图将道德认知能力、判断能力的培养与道德实践能力训练有效结合,强调在家庭场景中运用所学的道德知识判断实际生活中的道德难题并付诸行动,不把道德教育停留在空洞的说教层面,真正做到知行合一。
在上述价值原则导向下,笔者认为家庭道德教育的目标应包括以下几个主要方面:一是培养孩子具备基本的道德认知、道德判断、道德践行的能力,这是家庭道德教育的基本目标,只有具备了这一条件后,才有可能称得上是道德教育。二是具有健康的人格。健康的人格涉及最基本的人生态度以及对待他人的态度,是个体全面自由发展的关键一环,塑造孩子健康的人格是家庭道德教育区别于其他类型道德教育的显著特征。三是懂得社会的基本规范。家庭是人生的第一所学校,个体在家庭生活互动中最初习得对待自我与他人的基本规范,如诚实守信、尊老爱幼、勤奋勇敢、平等公正等。四是懂得共同生活,学会生存。1996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提出21世纪的人才应具有“学会认知、学会做事、学会共同生活、学会生存”的基本素质,即“教育的四大支柱”。笔者认为对于家庭道德教育目标而言,要从小开始培养小孩的团结合作精神,培养小孩与其他人共同生活的能力;培养小孩用道德的方式解决自身所面对的各种矛盾,为以后顺利进入社会做好准备并能很好地在未来社会中生存下来。
三、正确认识家庭道德教育中人的主体性本质
中国有“德育为先”的传统,但传统的家庭德育是以家族、社会为价值依归,家庭德育的实施主要围绕社会需要和集体要求来进行,教导个体敛其行、慎其言、弱其欲,完全按照社会规范去言、去行、去思,而自由自主的个性表达则被看成是“调皮”“捣蛋”。受传统封建“家长制”流毒的影响,当今社会的不少家长还有把小孩当作自己私有财产的思想,忽视了对小孩独立人格和主体性地位意识的培养,偏离了正确的德育方向。
“如果说在当代西方社会,人的发展趋势主要是由独立的个人走向具有类意识的健全的人,那么在当代中国,人的发展趋势主要是由依附性的个人走向具有独立人格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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