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贽以“异端”自居
李贽号卓吾,别号温陵,明晋江(位于今福建省泉州市)人,自述出生后母亲便去世,七岁起随父亲“读书歌诗,习礼文”。十二岁那年,在《老农老圃论》的应试文章中,对孔子辱骂向他请教种地的学生樊迟为“小人”提出质疑(《焚书》卷三《卓吾论略》)。
明嘉靖三十一年(1552年),李贽考中举人。之后,他出任共城(治所位于今河南省辉县市)教谕(主管学校教育)、南京(明故都,位于今江苏省南京市)国子监博士(朝廷主办的最高学府教官)。隆庆四年(1570年),李贽受任南京刑部员外郎(朝廷主管刑事的部门内设机构副长官,虚职)。此间,李贽与大理右寺丞(最高审判机关官员)耿定向相识交往。
万历五年(1577年),李贽受任姚安(治所位于今云南省姚安县)知府(行政长官)。李贽为官清廉。他在姚安官府的木柱上贴出两副对联,安民告示。其一为:“从故乡而来,两地疮痍同满目;当兵事之后,万家疾苦总关心。”另一联为:“听政有余闲,不妨甓运陶斋,花栽潘县;做官无别物,只此一庭明月,两袖清风。”(上海辞书出版社《元明清诗鉴赏辞典》《石潭即事》鉴赏文)李贽为官不肯听从巡抚(行省行政长官)号令。巡抚对李贽十分厌恶,以其剃去头发奏请朝廷责令他辞职。李贽当了三年知府,除“俸禄之外,了无长物”(《焚书》附明·袁中道《李温陵传》)。
李贽博览群书,对传统文化多有否定。在《王阳明先生道学钞》一文中,他称“余自幼倔强难化,不信学,不信道,不信仙、释,故见道人则恶,见僧则恶,见道学先生则尤恶”(见《中国大百科全书·哲学·李贽》)。他认为《诗经》、《尚书》、《礼记》、《乐经》、《周易》、《春秋》六经及《论语》、《孟子》等书之所以广泛流传,是因为史官“过为褒崇”,不可以作为“万世之至论”(《焚书》卷三《童心说》);历代奉行的“政、刑、德、礼”,是少数人“强天下使从己”。只有让“天下之民各遂其生,各获其所愿有”,“好恶从民之欲而不以己之欲”,方可称为礼。(《李氏文集·道古录上》,转引自《中国大百科全书·中国文学·李贽》)李贽声称:“无见识人,多以异端目我,故我遂为异端,以成彼竖子之名。”(《焚书》卷二《与曾继泉书》)
李贽拒绝以儒学正统思想规范自己的言行。步入仕途后,他不受礼教和官府制度约束,我行我素,“含垢忍耻,游戏仕路”(《焚书》卷四《豫约·感慨平生》)。由此,他在县里任职,与县令、提学(主管教育)搞不好关系;在刑部任职,与尚书(部门长官)、大理卿(最高审判机关长官)搞不好关系;做知府,又与巡抚、道员(介于省与州之间的行政长官)搞不好关系,以致“受尽磨难,一生坎坷,将大地为墨,难尽写也”(《豫约·感慨平生》)。
万历九年(1581年),李贽应辞职回乡的原南京右都御史(最高监察机关长官,虚职)耿定向邀请,携家人去黄安(位于今湖北省红安县)讲学。
万历十二年(1584年),李贽将家属打发回原籍,只身住进麻城(位于今湖北省麻城市)芝佛院研读佛经。李贽自称“平生不爱属人管。夫人生出世,此身便属人管了”,“入官,即为官管矣。弃官回家,即属本府本县公祖父母管矣”,“我是以宁飘流四外,不归家也”,“然出家遨游,其所游之地亦自有父母公祖可以管摄得我”,“终不如落发出家之为愈”。(《豫约·感慨平生》)李贽也知道“世之念佛修西方者可笑”,“知其非往生之路”。(《豫约·早晚守塔》)但他还是入寺当了和尚。殊不知寺庙亦有受戒、素食等规章制度,有住持、前后堂首座等管理头目。李贽进入寺庙虽然很大程度上摆脱了“官管”,却不得不接受“僧管”。他叛儒念佛,不仅没有解脱苦恼,反而陷入痛苦的深渊。在《豫约·感慨平生》一文中,李贽写道:“呜呼!余之落发,岂容易哉!余唯以不肯受人管束之故,然后落发,又岂容易哉!写至此,我自酸鼻,尔等切勿以落发为好事,而轻易受人布施也!”其实,李贽入寺为僧后并没有接受佛教清规戒律的约束,而是放荡不羁,为所欲为。
李贽入寺后与其家人断绝往来,在很大程度上摆脱了世务干扰,得以静心写作。此间,他完成其主要著作《藏书》、《续藏书》、《焚书》、《续焚书》。晚年,李贽著述不辍。他在《释子须知序》中写道:“余今年七十又五矣,旦暮且死,尚置身册籍之中,笔墨常润,砚时时湿,欲以何为耶?因与众僧留别。”“盖以报答大众二十余年殷勤。”(《续焚书》卷二)
万历二十四年(1596年)[1],李贽离开麻城芝佛院,流浪北方,辗转山西沁水(位于今山西省沁水县)、大同(位于今山西省大同市)等地,后返回麻城被逐,入居北京(明都城,位于今北京市区)西山极乐寺。万历二十九年(1601年),李贽应其友人原御史(最高监察机关官员)马经纶的邀请,寄居通州(位于今北京市通州区)马经纶家,带病著述《九正易因》。
万历三十年(1602年)春天,礼科给事中(朝廷主管礼仪、教育部门的监察官)张问达上书朝廷弹劾李贽,称其“刻《藏书》、《焚书》、《卓吾大德》等书,流行海内,惑乱人心。以吕不韦、李园为智谋,以李斯为才力,以冯道[2]为吏隐,以卓文君为善择佳耦,以秦始皇为千古一帝,以孔子之是非为不足据,狂诞悖戾,不可不毁。尤可恨者,寄居麻城,肆行不简,与无良辈游庵院,挟妓女,白昼同浴,勾引士人妻女入庵讲法,至有携衾枕而宿者,一境如狂。又作《观音问》一书,所谓观音者,皆士人妻女也。后生小子喜其猖狂放肆,相率煽惑,至于明劫人财,强搂人妇,同于禽兽而不之恤”。明神宗随即以“敢倡乱道,惑世诬民”罪下令将李贽逮捕入狱,“其书籍已刻未刻,令所在官司尽搜烧毁,不许存留”。(清·顾炎武《日知录》卷十八《李贽》)
此时,李贽已病得很重,不能起身,只好躺着受审。疾病和狱难没有动摇李贽的意志,他在狱中写下《系中八绝》组诗,吟诗自慰:“病间始知身在系,几回白日几黄昏。”(《续焚书》系中八绝《老病始苏》)“杨花飞入囚人眼,始觉冥司亦有春。”(《续焚书》系中八绝《杨花飞絮》)
李贽“于狱舍中作诗读书自如”。三月中旬某日,他乘狱卒为其剃发之机,用剃刀割断喉管自杀。临断气前,狱卒问他何苦要自杀,李贽用手指在狱卒手心划写七个字:“七十老翁何所求。”(明·袁中道《李温陵
传》)
《明史》卷二百二十一《耿定向传》
卷二百四十一《张问达传》
【简评】
清代学者顾炎武认为:“自古以来,小人之无忌惮而敢于叛圣人者,莫甚于李贽。”(《日知录》卷十八)
笔者认为,李贽在古代文坛上是个特殊人物。他离经叛道,以异端自居,不信道教、亦不信佛教,尤其厌恶标志中国几千年思想文明和政治文明的儒学,主张让天下之民各遂其意,其实质是梦想返回到远古社会缺少人治的原始状态,这显然是荒唐的空想。他自知人生下之后即受社会秩序的制约,却拒绝接受任何约束。他弃官弃家,既不受官府制度管制,也不受家庭伦理限制,恣意放纵,为所欲为。然而,他最终还是没有逃脱社会的管束,以悲剧了此一生。
【注释】
[1]据《中国大百科全书·哲学·李贽》。
[2]李园是战国赵国人,以计谋送其妹与楚国宰相黄歇私通,受孕后由黄歇送入后宫,被楚考烈王立为王后。楚考烈王去世后,李园谋杀黄歇控制朝政。冯道是五代时人,历任后唐、后晋、后汉、后周及契丹等国将相,为官场不倒翁。卓文君是西汉富商之女,寡居后与才子司马相如私奔。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