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写作的规律
写作,无论是作为一种技能,还是作为一门科学,都是可以被认识和掌握的。它并不神秘。世上没有所谓的先知先觉,正如鲁迅在《坟·未有天才之前》中所说:“其实即使天才,在生下来的时候的第一声啼哭,也和平常的儿童的一样,绝不会就是一首好诗。”纵然是文章高手、写作大家,也走过了一条艰辛的道路。他们和普通人一样,最初对写作也是满怀敬畏之心的,认为写文章、成为秀才,那是既神圣,又神秘的,属于高不可攀的事。最初他们的文章,也是幼稚肤浅、粗糙不堪的,从立意、构思到选材、行文,存在的毛病不一而足。就拿给报刊社投稿来说,每次投出去的稿件都像燕子一样准时飞回来,铅印的千篇一律的退稿信令他们面红耳赤。但随着他们的勤奋学习和刻苦钻研,慢慢便找到了写作的门路,摸到了写作的规律,命中率便一天天提高了。他们的名字接二连三地出现在报刊上,由写作中的必然王国走进了自由王国。这时,写作对于他们来说,就不再是一种负担和难题,反而成了一件充满乐趣的事,甚至成了生活的第一需要。
那么,写作的一般规律是什么呢?
1.“物-情-辞”,又称“双重转化率”
刘勰《文心雕龙·物色》中说:“情以物迁,辞以情发。”、“写气图貌,既随物以宛转;属采附声,亦与心而徘徊。”这段话讲了两个意思:一是明确提出写作的“物—情—辞”的转换关系;二是如何做好这种转换,就是“写气图貌”——再现客观外界的气象和风貌,要“随物以宛转”——随着事物的本来面貌而宛转与之相适应;“属采附声”——连缀辞采、谐和声律的语言表现,也要“与心而徘徊”——与内心的思想感情达到一致。刘勰的这种“物—情—辞”的转换认识,是他对文学写作过程的一个基本观点。从转换的过程来说,文学写作与其他文体写作过程一样,只是转换的个性特征不同,文学注重“情”和“辞”。
2.“物-感-思-文”,又称“三重转化率”
宋朝有个叫惟信的和尚,有次游览山水,他说当他初次见到这山水时“见山是山,见水是水”,当他在欣赏了山水后却“见山不是山,见水不是水”,到后来他说“山还是山,水还是水。”清代画家、文学家、扬州八怪之一的郑板桥曾提到自己的画画过程:“江馆清秋,晨起看竹,烟光、日影、露气,皆浮动于疏枝密叶之间,胸中勃勃,遂有画意。其实胸中之竹,并不是眼中之竹。因而磨墨、展纸、落笔,倏作变相,手中之竹,又不是胸中之竹也。”惟信和郑板桥的话其实间接地说出了写作过程的规律,那就是“物—感—思—文”立体复合发展状态下的三重转化:由写作内化到写作意化再到写作外化。
每一次写作都必须经过由物到意、由意到文的两次飞跃。第一次飞跃(即由物到意的飞跃)解决的是写作主体和生活间的矛盾,它是写作中的认识行为;第二次飞跃(即由意到文的飞跃)解决的是写作主体和文章间的矛盾,它是写作中的表现行为。为了完成这两次飞跃,写作主体的心里必须进行三次转化,也就是内化、意化和外化。所谓内化,就是变外物为内物,变身外之物为储存于脑中的感知之物,并使之被写作主体化解、容纳,它是写作的准备阶段,也称感知的积累阶段;所谓意化,就是在写作主体的心理作用下,将所感知的事物意态化,让它与主体的精神或思想融合,形成不同于外界原物的意念与形象,它是写作的设计亦即意象的孕育阶段;所谓外化,就是将孕育成形的意象,通过语言符号表达出来,使之定型为作品,使思维成果物态化,它是写作的完成亦即表意行文的阶段。写作主体只有超越了感知上、思维上和语言上的三道障碍,实现了三重转化,才能达到预期的写作目的。“三重转化”律,着重研究的是写作活动中写作主体的思想和心理流程,它构成了写作论的主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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