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兴赴地方查案贪赃
清(都北京,位于今北京市区)嘉庆四年(1799年)正月,给事中(侍从皇帝、负责收纳奏章、协理监察事务)广兴和王念孙弹劾军机大臣(参与议论军政大事)和珅贪赃违法,受到嘉庆帝赏识。此后,广兴被提为副都御史(最高监察机关副长官),转任刑部侍郎(朝廷主管刑事的部门副长官)。
广兴受到重用后私欲膨胀,不再以国法约束自已的思想行为。他多次赴山东、河南查办违法贪赃案件,竟然纠贪自贪,肆意敛财,很快走向其仕途末路。
嘉庆十三年(1808年)冬天,太监鄂罗哩弹劾广兴扣减宫中绸缎供应。嘉庆帝令鄂罗哩向广兴传话,广兴坐着与鄂罗哩发生争执。鄂罗哩又奏告广兴“坐听谕旨”。嘉庆帝大为恼火,下令将广兴革职,令其回家自省。
接着,嘉庆帝密令山东(治所位于今山东省济南市)巡抚(行政长官)百龄调查广兴在山东办案期间有无劣迹。
不久,百龄奏报称:“广兴赴山东审案时,任性逞威,吃住招待要求档次很高,稍不如意便对接待官员大动肝火,严加斥责。全省为他摊派出差费用共有数万两白银。广兴临回京前,又收受各府、县馈赠的银子达数千两。”嘉庆帝大为吃惊,下令将广兴逮捕审讯,又令河南(治所位于今河南省开封市)巡抚清安泰详查广兴去河南查案时有无违法情况。
清安泰查实后奏报说:“广兴在豫,起居饮食无不挑剔。他前后三次来豫审案,每次差旅费用均需一万两银子,都是从府、县挪借垫用的。广兴每次回京前,公家都得送给他二千两银子作为返程花销,这些银子是从全省各地摊派的。”
嘉庆帝看了清安泰奏章更为气愤,下令查抄广兴的家产。大学士(宰相)长麟等人查抄后奏称:广兴房产很多,财物尤其丰富,除现银及借出有帐银七千余两外,尚有存放局(江苏铸钱局)银三万七千两,还有整玉如意(长柄前有五指的搔痒器具)六把,洋呢羽缎等衣料一千多件。
嘉庆帝以广兴“赃私累累”,令大学士会同刑部严加审讯。广兴始终狡辩,毫无悔罪之意。
嘉庆十四年(1809年)正月十二日,嘉庆帝下令将广兴处以绞刑,没收其全部家产。
《清史稿》卷三百五十五《广兴传》
《清通鉴》卷一六五清仁宗嘉庆十三年
【简评】
广兴纠贪自贪,自投法网。朝廷官员巡察地方弄权索贿不自广兴始,古代官员媚上恶习由来已久。媚上之风是造成官场腐败的一个重要原因。受贿者固然应当惩处,行贿者亦当论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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