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立华:乡村文化的衰落与留守儿童的困境
内容提要:留守儿童问题是在社会转型的大背景下,农民向城市流动所引发的一个重要的社会现象,其不仅是政策问题、制度问题,更是文化问题。面对现代文化的冲击,现实中的乡村文化与原本的传统文化、乡村历史记忆出现了断裂,农村陷入了较为严重的文化危机、伦理及秩序危机,乡村文化的衰落,乡村社区缺乏生机与活力,乡村文化价值体系的解体,直接导致了乡村儿童精神世界的荒芜,加剧了留守儿童身上所表现出的问题的严重性。为了解决此问题,我们需要从重建乡村文化和加速城市化进程两个方面展开努力,通过建设乡村公共文化、发展集体主义理念、重建乡村认同、改革乡村学校教育、协调城乡发展,从根本上解决留守儿童问题。
问题的提出
留守儿童问题是在社会转型的大背景下,农民向城市流动所引发的一个重要的社会现象。近年来,随着留守儿童数量的不断增加①,留守儿童逐渐成为社会的一个公共议题,不仅被学者所关注和加以研究,而且引起了社会各界的普遍关注。
所谓留守儿童是指农村中因父母双方或单方长期(时间长度一般在半年以上)外出务工或经商,由祖辈、父母单方或他人抚养和教育的、年龄在6~16周岁之间的儿童和无人照顾的儿童。将留守儿童当做一个公共议题和亟需解决的社会问题,在很大程度上是因为我们被告知,留守儿童的“留守”状态②会对他们的生活和学习等各个方面造成诸多的负面影响,在留守儿童身上发生了不同于普通儿童的许多“问题”———这也是许多实证研究的潜在假设。但是,如果我们放开历史的视野就会发现,由于亲子分离而形成的留守儿童并非是一个新生群体,该群体存在的历史可以追溯到近代甚至更早。无论是历史上的走西口、闯关东之类的人口国内迁移,还是下南洋形成的人口海外迁移,都导致了大量留守儿童的产生。明清时期,安徽徽州商人大量去江浙等地经商,在他们的家乡也存在大量的留守儿童。而由城市化产生的留守儿童,在近代的浙北、苏北等地也早就初具规模。不过彼时,留守儿童尚未成为一个社会问题群体。为什么20世纪90年代以后,留守儿童问题成为社会的一个公共议题呢?我们认为这不仅仅是因为留守儿童的规模日益庞大,经过一系列的社会建构和学术建构活动,得以“被发现”和形塑,更主要的原因还在于乡村社会的嬗变,使乡村的育人环境发生了根本性变化。在通往现代化、城市化的路途之中,乡村社会完全处于劣势和被动地位,乡村文化衰落了。身强力壮的劳动力到城市打工挣钱,获得了见识,开阔了眼界,却已经远离乡村生活,对于当下的乡村文化生活秩序而言,他们处于一种“不在场”的状态。而传统乡村文化的代表———年长者,则因无法适应社会的发展而沦为乡村社会的边缘人物,乡村本土文化秩序处于迅速瓦解之中。更为关键的是乡村文化价值体系的解体。求富裕成为乡村人压倒一切的生活目标,利益的驱动几乎淹没一切传统乡村社会文化价值,经济成为乡村生活中的强势话语,乡村生活逐渐失去了自己独特的文化精神内涵,赌博、买码、暴力犯罪盛行。这种乡村社会衰落和文化解体的局面,必然导致乡村儿童精神的荒漠化,极大地影响乡村儿童的成长,对乡村儿童成长造成困扰。从这个意义上也可以说,留守儿童问题,不仅仅是亲子分离造成的,也与乡村文化的衰落有关。并且,这些问题很大一部分并不是留守儿童群体独有的,也是众多农村儿童共同面临的。
现在学术界在讨论留守儿童问题和困境时,绝大多数将其归咎于个体和家庭层面的因素,强调亲子分离是造成留守儿童问题化的主要原因,而很少有研究者关注“社区文化”这一层面因素对留守儿童的影响。社区作为儿童社会化的重要场域,无疑是影响留守儿童发展的重要因素。社区文化功能的完备显然是儿童社会化的重要条件。中国大规模的人口流动在家庭层面造成了亲子分离,而在社区层面则造成了村庄的凋敝和空心化。人口流动所导致的乡村结构变迁不仅仅体现为人口组成的变化,也体现为乡村文化的嬗变。而这些变化对留守儿童的影响是更为根本的。
乡村文化衰落对留守儿童的影响
对于中国传统农村的乡土性特点,费孝通在《乡土中国》一书中做了较为经典的概括,提出了“熟人社会”的概念,并指出:“乡土社会的生活是富于地方性的。地方性是指他们活动范围有地域上的限制,在区域间接触较少,生活隔离,各自保持着孤立的社会圈子。乡土社会在地方性的限制下成了生于斯、死于斯的社会。常态的生活是终老是乡……这是一个‘熟悉’的社会,没有陌生人的社会。”③在这种熟人社会当中,社会结构的基本格局是“差序格局”,文化网络的力量随处可见。邻里、亲缘、老人在联结社会关系纽带方面起着重要作用,村庄舆论对成员的约束力比较强。但是,这种情况在乡村社会向现代化转型的过程中发生了急剧的改变。在市场理性、城市文化和现代性这些宏大历史思潮的冲击下,乡村文化被贴上了“愚昧”、“落后”的标签,乡村发展与乡村传统文化、历史记忆出现了断裂。加上人口大量向城市流动,这些给农村儿童的成长带来了十分不利的影响。留守儿童作为一个未成年的社会群体,没有完全的行为能力。他们处在人生成长和社会化的关键期,教育问题构成他们成长和发展的核心问题。留守儿童的特殊性在于他们处在一个亲子分离的家庭环境。与一般儿童相比,留守儿童的社会化更需要家庭以外的其他社会化场所加以弥补。但是,乡村文化的衰落,乡村社区生机与活力的缺乏,乡村文化价值体系的解体,使乡村的社会化环境无法承担起养育儿童的责任。
1.乡村文化的城市取向造成儿童社会认同的迷失
城乡经济发展的不均衡,大量农村劳动力进城务工,深刻改变了农村的面貌和农民的生活方式,造成了农村社会的凋敝与衰落,使乡村无法组织和开展自发性的群众性文化活动,而政府提供的公共文化服务也因为缺乏农村中坚力量的参与,客观上被边缘化。另外,农村中坚层流向城市,削减了农村文化发展的后劲,使得所有乡村儿童都失去了民间故事歌谣的熏陶,失去了乡间亲情,失去了一切对于乡村的精神寄托。最终,在城市强势文化的冲击下,乡村原有的内在精神元素与弥足珍贵的价值成分逐步被蚕食,乡村生活逐渐失去了自己独到的精神内涵和独特的文化魅力,丧失了对少年儿童的凝聚力、吸引力。
同时,由于年轻的父母流向城市,把对子女教育的责任更多地推给了学校,而乡村学校教育是一种“城市导向型”的教育。学校作为一种体制性的力量,通过城市取向的知识传授、价值引导,强化了乡村儿童对乡村社会以外世界的向往,在把城市文化作为参照系的教育引导下,学校教育造成少年儿童形成对乡村以及乡村生活的片面认识,乡村及乡村文化通常是与“贫穷”、“愚昧”、“落后”相联系,乡村儿童不由自主地背离生于斯、长于斯的“乡村世界”,产生文化上的不自信。另外,电视、网络在开阔儿童视野、扩大儿童知识面的同时,造就了儿童的反乡村意识。如现代电视节目主要传播的是源于城市而又远远超越于城市的生活模式,节目中充斥着“高级化妆品广告”、“好莱坞大片”和“城市美女俊男的情情爱爱”,其内容脱离乡村生活的实际语境,甚至脱离现实社会关系和社会秩序的生活和文化图景,它在引导儿童对城市美好生活的想象,形成对城市生活、城市文化价值向往的同时,也在逐渐解构乡村文化,强化留守儿童对农村的否定和反叛意识,增强他们脱离乡村生活的渴望,使他们中的许多人变得鄙视乡土,看不起劳动,对乡村生活产生认同矛盾和认同危机。但是他们又不是城市文化意义上的少年,这就在实际上造成了一种在文化精神上无根的存在。
2.乡村家庭文化传递功能的削弱导致儿童社会化的不确定后果
现代乡村社会家庭中,由于农村精英大量流入城市打工、经商,以父亲为主的家庭成员长期在家庭生活中“缺席”,年长者的社会经验在乡村“失效”,权威地位动摇,祖父母辈缺少养育的时间、精力和能力,对儿童生活的影响力削弱等,这些造成了家庭失去其基本的传统功能和引导功能,失去塑造个人灵魂的潜能。而家庭是儿童最重要的社会化场所,对个体早期社会化来说,家庭环境因素对个人的观念、心理和行为习惯会产生潜移默化的深刻影响,家庭中父母的权威形象对子女的社会化具有主要意义。家庭结构的不完整,家庭教育的缺失,家庭社会化的不完善,会极大地影响儿童的成长。“爱既是一种渴望又是一种抚慰”,而家庭之爱更是一种“服从于自身的规则以及将其自身的信息铭刻进人们的期望、焦虑和行为模式之中的强大力量”。④这样,家庭教育功能不得不非正式地向家庭以外的匿名力量移交,割断了家庭和社会化之间应有的关联,长此以往便会丧失家庭塑造内心领域的强有力机制及其力量。⑤特别是当儿童面对急剧变化和纷繁复杂的社会环境却没有可以依赖的权威角色时,他们的社会化会出现很多不确定性后果。
3.邻里关系陌生化削弱了社区场域对乡村儿童的养育功能
由于进城务工人员增多,原本和谐、熟悉、稳定的乡村人口发生了结构性的变化,曾经熟悉的乡亲逐渐变成“半熟悉”的陌生人。现居于农村的多为老人、孩子以及闲散人等,村民之间的交流减少和集体参与意识弱化,相互沟通与交流的缺乏使农村人际关系存在不和谐的音符。家庭邻里关系的疏远、淡漠,人际关系的陌生化,社区舆论对个人行为约束力的降低,群众娱乐活动缺失,社会闲暇金钱化、感官化、低俗化,使农村陷入较为严重的文化危机、伦理及秩序危机。同时,以电视、网络为代表的现代媒体正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人们不再通过耳口相传的方式获取信息,而是坐在家里让电视把社会生活的画面直接传送到眼前。但是,无论是看电视、看电影,还是读书、看报,都是一种个体式的文化活动,而非一种群体式的文化活动。这改变了原有的乡村文化活动所具有的集体性特征和交流性功能,也极大地削弱了社区场域对乡村儿童的人格养成和道德熏陶作用,使乡村儿童的成长失去了了解与接触乡村生活、乡村文化资源的机会,造成“乡村儿童乡村生活世界的‘不在场’”⑥。
4.不良文化的蔓延影响着儿童价值观和人格特质的形成
农村文化生活贫乏,易受腐朽、庸俗文化的冲击,导致封建迷信等“不良文化”呈现滋长蔓延之势。封建迷信活动突出的表现是神汉、巫婆、看相、算命、看风水等活动时有出现。遇到重大的事情要烧香拜佛,预测凶吉;有些老年人有病不去医院而是依赖封建迷信。许多农村的露天演出场所靠低级趣味甚至黄色、淫秽表演来吸引观众。在一些地方,赌博成风。这些都直接影响少年儿童尤其是留守儿童价值观和人格特质的形成和发展。
5.学校教育的“城市化”影响着留守儿童的认知和人格发展
乡村学校教育的“城市化”既是农村文化边缘化的原因也是结果。在现代学校教育的发展过程中,书本知识、外来文化逐渐占据了优势地位,成为乡村学校教育的主要内容。乡村学校教育的强化与正规化逐步占据乡村儿童学校以外的生活时间和空间。然而,随着义务教育的普及以及人们对学校教育日益重视,现代学校教育通过延长学生学校教育的时间,构成对学生乡村生活时间与空间上的挤压。教育离不开生活,离不开经验。乡村教育离不开与乡村生活、乡村经验之间的有机联系,而乡村少年儿童的生活和经验又会融入乡村文化之中。在此意义上,乡土文化不仅仅只是乡村儿童和少年的“精神家园”,正如有学者所指出的那样,“乡村文化还构成了他们生活的‘场域’,成为他们一切‘经验’的来源”⑦。现今,在以考试和升学为目标的教育体制下,乡村教育日益“城市化”,城市现代教育的弊病蔓延到乡村,如节奏过快、学习压力过大、以考试升学为中心、过度竞争等。特别是近几年,由于乡村社会受教育人口的减少,乡村教育资源不断整合。在这一思想指导下,村级学校开始向乡镇、县城合并,许多乡村儿童不得不从小学阶段开始就离开父母,开始寄宿生活。乡村儿童不仅从时间上也从空间上开始脱离原本属于他们的具体而完整的生活世界,直接进入到抽象系统的封闭式学校规训之中。而乡村学校也从形式到内容真正实现了与乡村儿童生活社区的剥离,其结果必然导致他们在认知和人格发展上出现先天不足的境况。他们不亲近农村,内在精神是贫乏而空虚的,除开少数天资较好,能通过应试的成功获得心理上的肯定,大量的乡村少年在无根的文化处境中表现出明显的生存的无奈与自卑。
重建乡村文化:解决留守儿童问题的有效之道
从留守儿童问题形成的内在机制看,留守儿童问题不仅是政策问题、制度问题,更是文化问题,其深层原因是现代文明冲击传统文化,使乡村传统文化受到否定、歧视。在制度上进行探讨,寻求制度变革之道是必要的,但我们更应该关注乡村文化问题,从乡村文化重建入手,寻求从根本上解决包括留守儿童在内的乡村儿童的健康成长问题。乡村文化是农民生活意义与价值的来源。如果农民的伦理价值体系无法支撑日常生活,社会以及农民尤其是新一代受过教育的农民无法认同乡村文化,就无法建设乡村文化。因此,“开展适合农民需要的文化活动,让农民可以在自己的生活中重建人生的价值和生活的意义,就极其重要”⑧。具体到留守儿童成长的文化环境,我们认为需要从以下几点入手。
首先,要建设乡村公共文化,发展集体主义理念,孕育乡村少年儿童的文化生命。既然农村集体精神、合作及道德被现代性因素所“解构”和瓦解是导致留守儿童问题凸显的重要原因,那么,我们必须重塑农民的互助精神,以消解农村社会发展过程中出现的“空心化”现象,遏止人与人之间的“功利化”、“原子化”和“疏离化”过度膨胀之势,以此入手解决留守儿童的养育和教育问题。
乡村社会的公共文化对村落共同体而言意义重大,公共文化娱乐活动,不仅仅提供村民以娱乐享受,更重要的在于其可以增强村庄社区的整合和凝聚力,培养集体情感,给乡村少年儿童以积极健康的文化空间和成长环境。但是长期以来,政府只注重送文化下乡,很少注重挖掘、开发和保护优秀的农村民间文化,更不注重先进文化与优秀民间文化的对接、融合,因而没能很好地培育出具有深厚土壤和根基的新农村文化形式,导致农村公共文化的式微。⑨送文化下乡的背后逻辑为:一是认定农村文化贫困,需要从外“输入”文化;二是认定农村文化是一种落后的文化,需要输入“先进的”文化对它进行“改造”。但是,实践告诉我们这种“只输入,不培育”的农村文化工作形式往往事与愿违。实际上,某些传统的公共活动有助于农民形成集体主义理念。这种从外植入的集体主义由于没有很好地与优秀的农村传统公共形式相对接、相融合,单靠国家力量从外面强制“嵌入”农村社会,难以在农村社会这块沃土中植根、发育、开花、结果,是一种“无根”的文化。⑩因此,我们必须遵从地方性知识,结合乡村文化的现状与农民自身的需求及资源条件,准确定位乡村文化建设的目标,合理有序地推进,以促进文明祥和乡村文化的衰落与留守儿童的困境的乡村文化生活共同体的建设,吸引一批有理想、有志向的年轻人回归农村、建设农村,增加乡村生活的精神内涵,减少暴力、色情等西方腐朽文化对留守儿童的侵蚀。更为主要的是,不应忘记乡村文化的整体建设,如村民组织的建设、乡村图书馆的建设、传统乡村文化形式的发掘和引导等。
其次,重建乡村认同,让留守儿童成为有“根”之人。乡村社会边缘化是少年儿童乡村认同感缺失的原因,而少年儿童乡村认同感的缺失会进一步加剧乡村社会的边缘化,使乡村精英不可抗拒地输送到城市,城市不可避免地剥夺着乡村的人力资源。因此,必须从重建乡村作为社会有机体存在的尊严入手,培植少年儿童的归属感和认同感。只有为年轻一代营造这样的精神家园,培育这样的生命存在之“根”,农村少年儿童才能获得情感与意识的全面孕育,才能真实地生活在他们所栖居的乡村环境之中,亲近他们当下生活的世界,而不是生活在对未来走出农门的想象之中。当然,乡村认同的建立绝不是一个简单的问题,它需要整个社会生存理念以及对现代化想象的转变。在以求富裕作为整个社会基本生存姿态、以城市化等同于现代化的基本追求为背景的文化想象之中,乡村的边缘化是无可挽回的。所以,在市场侵蚀、现代性霸权、庸俗文化肆虐的局势下能不能重建乡土文化,能不能重建乡村认同,如何重建乡土文化和乡村认同,是问题的关键。有学者提出,超越功利化、获得性的文化价值观,“重建一种更加合理的文化价值观”○11,是乡村文化重建的前提,这是非常有见地的。这种更加合理的文化价值观是什么呢?我们认为应当是一种以人与自然和谐、个性自由发展为旨趣的文化价值观,而不仅仅是追逐物质生活享受的文化价值观。唯有秉持这样一种文化价值观才会尊重文化多样性,摒弃文化进化论,正确看待乡村文化的价值和意义。当我们逐步倡导、树立一种以开放、和谐、自由、精神的富足重于物质的享受为基本理念的生存方式时,乡村才可能作为独立的文化品格进入现代化的视野之中。但是,以城市文明为代表的功用性、获得性文化价值观有其存在的合理性和历史的必然性,超越它的根据何在呢?我们认为,人除了物质享受的追求外,还应有更高的精神追求,比如爱、尊重、自我实现等。这些高层次的精神需求是人们超越功用性、获得性文化价值观的动力。当然,首要的条件是人们基本生存需要得到满足。在人们还吃不饱、穿不暖的情况下,又哪里会想到乡村文化有什么珍贵的价值呢?这就需要政府在扶持弱势群体、促进社会公平方面有所作为,使城乡居民的基本生存得到同样的保障。另外,正确的文化价值观不是自动产生的,它需要引导。我们既要引导乡村人自己对自身文化的珍视,又要引导整个社会对乡村文化价值的重视。因为一种文化价值观的确立,既需要置身其中的人们的自我认同,更需要与其相联系的人们的他者认同。“要激活乡村社会的文化想象,则需要整个社会现代化想象的重建。”○12
第三,改革乡村学校教育,强化其对乡村文化的“庇护和培育”功能。如果说乡村文化的荒漠化是一个短时期无法改变的事实,那么,对于乡村少年儿童而言,在这荒漠之中唯一的指望就是学校教育。乡村学校教育主要肩负的当然是传授现代社会主流科学文化知识,使学习者适应主流社会生活,并通过筛选和分配实现向上的社会流动的功能,但是也绝不能忽视学校教育与乡村社会、乡村文化的联系。学校教育在开启乡村少年儿童的知识视界的同时,应扩大教学内容与乡村生活经验之间的融合,充分地引导乡村孩子理解乡村世界,以更多责任、更多爱心担当乡村文化虚化后全面促进乡村少年成长的精神保姆。建立寄宿制学校,制定针对留守儿童的安全、学习、品行、心理和生活等问题的管理办法,为留守儿童开展心理健康教育与辅导,其目的都是为了保证乡村少年儿童的健全发展(包括情感、态度、价值观的培育)。但是这些还远远不够,只有乡村教育中的乡村文化意蕴得到显现,乡村少年儿童才能充满自信地汲取乡村文化的积极因素,抵制现代教育、城市教育当中的消极因素,健康、快乐地成长。
第四,统筹城乡发展,让乡村儿童享受公平的待遇。乡村文化的边缘化是“晚发外生型”国家现代化过程中出现的一个历史现象,也是一个巨大“陷阱”。国家把推进现代化的重点放在城市,为了配合城市的社会经济发展,发展出一套与之相应的行为方式、制度等文化价值体系。在城市高速发展和集聚、吸纳农村资源的过程中,农村的文化体系不断被边缘化。当前,城乡协调发展是解决留守儿童问题的治本之策。大批农村青壮年外出打工造成的农村社会人口结构“空心化”并非是一个短暂现象,所以对留守儿童问题的关注是必要的,且有重要的现实意义。但是,面对留守作为留守儿童一种动态的、过渡性的生存和生活方式,以新农村建设为契机来重构农村社会独特的村落文化、家族制度、社会关系系统,一定程度上能够有效化解留守带来的孤独、亲子关系缺失的负面影响。要实现保护优秀民族文化资源和发展当代乡村文化的双重目标,必须充分发挥政府和社会两方面的积极性,形成合力。通过公共财政的政策和利益导向,吸引社会力量参与,实现公共财政投入和社会参与热情在乡村优秀文化资源保护和开发平台上的有机结合,改善当代乡村文化的状况。更为主要的是要加速城市化进程。从城市化视角看待留守儿童问题是把留守儿童问题的形成归因于城市化和现代化进程的代价,由此提出的解决途径便是加速中国的城市化和现代化进程。尽管这种视角究其实质是一种消极主义思想,因为它将留守儿童问题的出现归结为城市化过程中不可避免的环节,事实上也就为留守儿童问题的当前现实提供了一种必然性的解释和论证。但是,城市化的推进在当前确实是一条现实的道路。因此,政府必须进行制度创新,尽快改革目前这种落后的户籍管理制度,切实给予农民工与市民同等的“国民待遇”,让他们享受与市民同等的权利,承担与市民同等的义务,提高他们的待遇,改善他们的工作与生活条件,甚至使农民工实现永久性迁移。只有这样,才能为农民工将孩子带在身边学习和生活,完成对子女应尽的责任和义务创造条件,让留守儿童不再留守。
小结
留守儿童问题不仅仅是一个涉及儿童身心发展的现实问题,而且是一个涉及教育机会平等的问题,涉及中国农村发展甚至整个社会的稳定与发展的问题。目前,对于农村儿童的“留守”究竟会对他们自身以及中国未来的社会结构造成何种影响,还难下定论。但无论如何,由于这些儿童是未来农村的主要人口,也是向城市迁移的主要人口,他们的今天关乎着未来社会和文化秩序的构造。
当前,学界急需厘清的问题是,所谓的留守儿童“问题”,哪些是这个群体所独有的,哪些是整个农村儿童共同面临的?已有绝大多数关于留守儿童的研究所得出的结论是负面的,都是基于这样一个趋同的假设,即无论是留守儿童的社会化过程还是身心发展、人身安全,父母一方或双方外出务工定会造成家庭教育的断裂,情感支持的不足,对儿童的日常生活、家庭教育、行为发展、社会交往等方面均带来不利影响。现实的情况到底如何呢?如果是负面影响,其程度如何?有没有积极的作用,如有,主要表现在哪些方面?以上诸类问题,亟待学界进行系统而全面的实证研究。
从文化角度看,乡土重建与协调城乡发展(潜在的主旨实际上是移植城市文明)在某种意义上是体现出根本性的张力和冲突的,而如何化解这些张力和冲突,不仅是理论的问题,更是决策者和实践者亟待研究的重要问题。因此,如何在营造儿童优良文化环境的实践中充分保留乡土文化精髓的延续性和乡土品质的自主性,是今后研究的重点方向。
从结构和制度视角看,缺少群众参与性的文化组织及相应的动员机制,无疑是目前乡村文化建设的内在缺陷。当原本集生产、生活与娱乐为一体的村庄失去了健康的文化作为支撑时,培育这个基础的核心着力点就在于,培育群众参与性村庄文化生活的组织与动员机制。在实践层面,如何培育这种组织和动员机制也是我们今后研究的重点方向。
作者简介:江立华, 1965年生,华中师范大学社会学院副院长,社会发展与社会政策研究中心副主任、教授、博士生导师。来源: 《江海学刊》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