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残疾人服务体系的含义、构成与内容
(一)残疾人服务体系的含义
服务是指为他人做事,并使他人从中受益的一种有偿或无偿的活动。人与人之间形成了社会关系,人处于社会关系之中,就会产生各种需要,不可避免地与他人产生交换等行为,在人的情感与行为向社会输出和输入的过程中,就会产生服务。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以及社会分工的不断细化,服务不断被赋予新的内涵。经济学意义上的服务,是指以等价交换的形式,为满足企业、公共团体或其他社会公众的需要而提供的劳务活动,它通常与有形的产品联系在一起。社会学意义上的服务,是指为别人、为集体的利益而工作或为某种事业而工作。
服务体系,是与服务有关的系统的总和,既包含了服务的内容、对象、提供主体等内容,也包含了服务方式、服务价格、服务质量、服务评估、服务监管等内容,可以说,服务体系涉及经济社会的方方面面。
残疾人服务体系,是指国家和社会针对残疾人特殊性、多样化、类别化的服务需求,以社区为基础、机构为骨干、家庭为依托,建立覆盖城乡残疾人的、涵盖生活照料、医疗卫生、康复养护、社会保障、教育培训、劳动就业、文化生活、法律维权等内容的社会服务系统。[3]残疾人服务体系依托整个经济社会的发展,受到多种因素的制约,特别是公共服务能力和社会文明程度,决定了为残疾人服务的广度与深度。
(二)残疾人服务体系的构成与内容
残疾人服务体系是一个复杂的综合系统,几乎残疾人所有的需求,都可以有相应的服务内容及其相关体系,包括服务内容、服务主体、服务方式、服务价格、服务经费、服务场所、服务专业人才、服务监管、残疾人服务业、残疾人服务组织、残疾人服务政策法规等各方面。
在服务内容或项目方面,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中国残联等部门和单位《关于加快推进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建设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0〕19号)主要明确了残疾人康复、教育、就业、扶贫、托养、无障碍、文化体育、维权等八大服务。这八大项服务只是基础和主要的,其他还有金融服务、邮政服务、旅游休闲服务等。从无障碍的角度看,也是对所有服务的一种约束和要求,各类服务如果都做到无障碍,就基本做到了满足残疾人服务需求。
从残疾人服务供给的角度看,包括政府的公共服务、社会服务和家庭服务等。从服务方式看,可分为现场服务、电话服务和网络服务等。根据服务价格看,则可以分为公共、免费、有偿和公益等服务。从服务场所看,可分为机构服务、社区服务和上门到家庭服务等。从残疾人服务业角度看,残疾人服务业一般都为第二和第三产业,其中有不少为中介服务。残疾人服务还需要许多支撑保障体系,即为了规范残疾人服务行业秩序,维护双方合法权益,需要有相应的政策法规、人才队伍、社会组织、服务经费、统计计量、评估监管和社会支持等,才能使残疾人服务真正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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