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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里帕侬荣的演变

时间:2023-06-21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理由是比里·帕侬荣的行为实为煽动留学生要求增加助学金,无异于工会领袖之作为。比里·帕侬荣和留学生们不服,也上书国王,提出对公使的反驳。会议结束后,比里·帕侬荣启程回国,其时他已拿到博士学位。比里·帕侬荣是民党中少壮革新派的思想领袖。比里·帕侬荣另一派以出身于高级军官家庭的陆军上校披耶帕凤为首,是民党的右翼,即所谓的“军事派”。

经济危机必然演变为政治危机。1929—1933年的世界经济危机直接导致了暹罗1932年6月24日的政变。

早在拉玛五世时代,暹罗王室曾派出一个由11人组成的考察团,其中包括4位亲王,出访考察欧洲。考察团回国后曾于1886年向国王拉玛五世提出效法西方实行立宪议会制的建议,由于当时条件尚未成熟,这个建议没有实行。随着后来出国留学生名额的增多,平民子弟出国留学的机会也有所增加。1930年,暹罗在国外的留学生人数已有数百人,其中在英国200多人,在美国50人,在菲律宾25人,在法国40人,此外还有学生在德国、比利时、瑞士、丹麦和法属印度支那留学。这些人接受了西方的民主思想,对旧的君主专制统治深感不满。留学法国的暹罗学生经常利用暑假联络留学欧洲国家的同学到巴黎聚会,商讨时局,表达推翻君主专制政体、实现君主立宪制的强烈愿望。这些出身于中产阶级和下级官吏家庭的留学生,学成返国后大都在曼谷的军政界任职,并且于1927年组成民党。

民党是泰国历史上第一个资产阶级政党。民党从建立伊始就存在着党内两个派别的斗争:一个是以青年法学家比里·帕侬荣(Pridi Banomyong)为首的左翼,称为“革新派”;另一派以出身于高级军官家庭的陆军上校披耶帕凤(Phraya Phahonphon Phayuhasena)为首的右翼,即所谓的“军事派”。

民党革新派领导人比里·帕侬荣(爵名銮巴立·玛奴探),1900年5月11日出身于泰国故都大城府一个小商人家庭,父亲名叫乃祥,母亲囊洛赞。比里·帕侬荣幼时在乡村教师乃盛家中学泰文,后又转入銮巴尼家继续学习,学前教育基本上达到能读会写的水平后,正式进入县办越洛小学读书。小学毕业升入瓦丙乍玛波匹中学,后又转入格隆浩模范中学,中学6年毕业后,又到当时泰国最好的曼谷玫瑰园中学进修6个月。此后便回乡务农。1917年他考入司法部辖下的法律学校,后并入法律学研究生院攻读法文,以司法部法籍顾问E.拉狄格尔为师。1919年通过法律学士学位答辩,但因当时年纪未满20周岁,被拒绝领取文凭,直到翌年才正式取得学士资格。1917—1918年,他任春蓬府首席法官,并在陆军军法所助理所长的律师楼当二等文书。1919—1920年,进入刑法处当一等文书,获准出任某些案件的特许律师。

比里·帕侬荣

1920年8月,比里·帕侬荣被司法部选派为官费留学生前往法国攻读法律。他抵达法国后,先在冈市中学补习法文,继而在国际师范学院秘书长雷本诺教授处补习,而后进入冈市大学法律系学习,取得法律学学士学位。接着进入巴黎大学深造,1927年取得法国国家级法律学博士学位,同时取得法国经济学高等文凭。他在法国学习了6年半时间,学业成绩十分出色。

1924—1925年间,比里·帕侬荣与暹罗公使馆临时管辖下的留法、留瑞士的泰国学生,共同组织了一个团体“暹罗知识分子团结互助会”,他被选为第一任秘书长。1925—1926年被选为主席,蝉联两年。

1928年7—8月间,暹罗知识分子团结互助会在察得烈镇举行年会。会上,理事会安排了一系列“炮轰”泰驻法公使的演说,因为泰国公使干了许多不合情理的事情。比里·帕侬荣建议年会讨论有关发放留学生“零用钱”和生活费用的问题,因为当时法郎贬值,留学生没能拿到应有的数额。比里·帕侬荣作为即将取得博士学位的老资格留学生,领到的钱也比其他同学多,由他出面提议讨论留学生经费发放的问题比较合适。比里·帕侬荣提议上书泰国公使,请公使馆按照曼谷拨给的预算,用英镑发放留学生经费。公使接到留学生的上书后,不但不予解决,反而电告外交部,建议上奏国王,紧急谕令将比里·帕侬荣召回泰国。理由是比里·帕侬荣的行为实为煽动留学生要求增加助学金,无异于工会领袖之作为。比里·帕侬荣和留学生们不服,也上书国王,提出对公使的反驳。泰国外交大臣随后复电驻法公使,称国王认为,暹罗知识分子团结互助会煽动留学生无视纪律,不信任公使,比里·帕侬荣对此应负主要责任,应调回国。但紧接着,外交大臣又发去另一封电报,称比里·帕侬荣的父亲为了此事也上奏国王,请求让比里·帕侬荣推迟回国日期,待取得博士学位后再召回国。国王谕令照准,唯要求比里·帕侬荣向公使赔礼道歉,并保证以后要服从公使的领导。

1927年2月,比里·帕侬荣与6位好友巴允·帕猛蒂中尉、波·奇达讪卡中尉(即銮披汶·颂堪)、达沙耐·密博里少尉、大·拉帕努功、銮是里叻察迈蒂和涅·帕亨裕在巴黎召开第一次会议,筹备组织民党,试图将暹罗的君主专制政体改变为君主立宪制,即以国王为国家元首的民主制度,同时确定了民党的六大纲领:捍卫民族独立,维护国家安全,发展经济以改善民生,争取人民的平等权利,开放人民的自由,让人民受到充分的教育。会议结束后,比里·帕侬荣启程回国,其时他已拿到博士学位。

1927年比里·帕侬荣就任司法部法官。在此期间,他曾接受涉外法庭检察官训练6个月,接着又为大理院草拟终审结案判词6个月,然后就任司法厅助理秘书。与此同时,他还在司法部法律学校教授法律课,他十分注重提高学生的民主意识,在学生中深孚众望。此时,他获得了“銮巴立·玛努探”的封爵。

比里·帕侬荣是民党中少壮革新派的思想领袖。后来民党的政变宣言、施政纲领就是由他主持草拟。这一派代表了小资产阶级知识分子、中小官吏和农民利益,民党的口号和纲领主要反映了这一派的主张。

比里·帕侬荣

另一派以出身于高级军官家庭的陆军上校披耶帕凤为首,是民党的右翼,即所谓的“军事派”。这一派是1932年政变的铁腕人物。他们熟悉军政事务,职位较高。他们把世界经济危机冲击下暹罗社会出现的政治经济危机,归咎于君主专制政府中那些身居高位的亲王们的颟顸无能。他们本身与封建旧官僚体制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只是由于王室贵族和高级官吏大权独揽阻碍了他们的晋升之路,希望通过对君主专制政体的改革,分享部分权力。这些人平素牢骚满腹,一旦真正推翻封建专制政体时,他们又犹豫不定,有的甚至持反对态度。这就是为什么政变成功后又出现反政变的原因所在。他们所具有的民主思想往往被忠君勤王的思想所局限。这些都说明了民党从一开始就不是一个团结一致的政党。但面对世界经济危机造成的严重形势,主客观的需要把他们暂时联合在一起,两者互相利用:左翼依靠右翼的军事力量及其在军队中的影响;右翼则借用左翼的斗争口号及斗争热情,这样就把政变提到了议事日程上。

以披耶帕凤、披耶嵩为首的8名陆军军官,以銮披汶·颂堪、銮达沙耐为首的23名陆军军官,以銮信颂堪察为首的18名海军军官,以比里·帕侬荣为首的65名文官,共计114名政变领导成员,多次召开秘密会议,共商政变计划。曼谷已处于政变前的临战状态。就在拉玛七世于1932年4月6日参加曼谷一世王大桥庆典的时候,已有人传出将会发生政变的信息,但内政部长洛坤素旺亲王和曼谷警察总监披耶阿铁军却半信半疑,迟迟没有下令镇压。

1932年6月23日晚,杜拉拍奴功指挥参与政变的人员严密监视政府各要员的官邸,并将通往官邸的电话线切断。海军方面,则假借海军司令披耶碧猜·春禄滴海军少将名义,发布命令,要求全体海军官兵原地待命,准备镇压曼谷的华人骚乱(纯属子虚乌有的谎言),以麻痹那些忠于王室的海军军官。而参加政变的海军官兵则以此为掩护,暗中迅速组织约500名水兵,于6月4日前赶到预定集合地点。政变人员还秘密取走了军火库的武器,控制了洛坤素旺亲王下榻的巡逻艇,不动声色地在曼谷市内湄南河游弋。而洛坤素旺亲王毫无觉察,他的一切行动都被严密监视着。海军中尉銮尼滴坤拉吉联合与在邮电局任职的巴允及另一官员宽·阿派旺率领一小队水兵占领了邮电局,控制了首都的邮电通信。

6月24日凌晨5时,一支由政变军官组成的武装队伍向曼谷第一近卫骑兵团驻地进发,不到半小时,便兵不血刃地解决了被视为政变最大阻力的这个近卫骑兵团。随后,在銮达沙耐陆军少尉的率领下,乘装甲车火速奔赴大皇宫,以配合其他政变部队完成政变计划:占领曼谷铁路局、中央车站、无线电台和其他重要据点。

与此同时,一批陆海军官率领政变部队逮捕了当时政府中最有权势的洛坤素旺亲王和陆军总参谋长披耶实哈乍·滴春差陆军中将,同时被捕的还有正在宫里试图对抗的警察总监披耶阿铁军。至清晨,所有在京的政府官员和王室成员,包括丹隆亲王殿下和皇叔腊尼萨亲王殿下,都被作为皇宫人质被政变部队押走。

这样,正如《曼谷每日邮报》1932年6月24日当天出版的报纸所说的那样:“还在黎明前的一个小时,一觉醒来曼谷便发生了一场兵不血刃而又事先未为人们觉察的、150年来最大的政治事件。”当披耶帕凤乘坐坦克出现在聚集于皇宫前的参与政变的陆海军队伍前时,人们齐声欢呼政变胜利。披耶帕凤当众宣布:民党夺取了政权。从此,民党成为暹罗正式合法的组织,并将组织民主政府以取代君主专制政府。

政变后的最初几天,政变人员成立了由民党领导人披耶帕凤中校、披耶嵩中校和披耶立中校为首的临时军政府。为了维持社会秩序和安宁,一方面,由披耶帕凤签署有关命令,宣布对过去凡是在旧政权任职官员的安全及其职位,新政府无意侵害。所有陆海军军人和雇员要维护法制和安全,以避免不必要的流血。一切政府部门继续行使其职权,玩忽职守者将严惩不贷。另一方面,民党领导人在曼谷各阶层群众中展开广泛的宣传活动,解释他们的政变宗旨,并发表了比里·帕侬荣起草的长篇《政变宣言》。这篇宣言是民党的政纲,历数封建专制政权的种种弊端:

当今皇上刚接过其父王王位时,起初,人们期待着他会好生对待他的臣民。他们大失所望了。国王像以往那样凌驾法律之上,他没倾听民众呼声,而任命他的皇族和不称职的宠臣窃居高位,他让奸佞的政府官员滥用职权,在政府建设和买卖交易中收受贿赂,中饱私囊,挥霍无度。他许以皇族阶级高官厚禄和给他们以为所欲为地压榨老百姓的种种特权,他不按任何法度治理国家。结果,因经济不景气和人民陷于水深火热之中而致国家尊严蒙受耻辱,这已是尽人皆知的事。专制制度已到了无法救治这些弊端的时刻了。

宣言阐述了民党发动政变的目的:

此刻,人民和文武百官都认识到,既然原政府弊端百出,由业已夺得政权的民党组织政府是理所当然的事。民党主张,解决弊端的办法与其由一人说了算,莫如由一个集思广益的国会来治理更好。至于一国之君,民党则敦请当今皇上在行使宪法下继续秉政,因为民党此举并不在谋取王位。国王现在未经国会同意不能行事……

宣言还提出了民党的六大施政纲要:

(1)维护国家政治、司法及经济上之独立自主。

(2)维护国家安全,减轻刑法。

(3)制定保障民主之国民经济计划,务使每个国民有工做,不受饥饿。

(4)人民一律平等,贵族不得再享有比平民更多之特权。

(5)在不与上述四项相抵触的前提下,谋人民之自由幸福。

(6)人民有充分受教育之机会。

同时,民党采取软硬兼施的方法,力求国王妥协,以期取得国王对于政变合法化的承认。民党发出一封由临时军政府3位领导人签发的、敦请仍在华欣夏官避暑的巴差铁扑国王(拉玛七世)返京的信函,该函指出:

由陆海军军官组成之民党业已执掌了国家行政机构,洛坤素旺亲王殿下等王室成员亦皆为人质,若民党成员遭害,则身陷囹圄的众亲王亦会食恶果。民党丝毫无意以任何手段夺取王位,其主要宗旨在于实行宪政,因此我等欢迎陛下返京,在民党创立之君主立宪下继续作为国王进行统治。倘陛下在信到一小时内不接受我等之请求或不予答复,则民党将让另一亲王充当国王并宣布为之组成君主立宪政府。

6月26日,民党便收到了国王的电报,国王表示接受结束他的专制政权,实行君主立宪的建议,国王并于当天乘专车返回曼谷。旋即,国王接见了包括比里·帕侬荣、披耶巴塞和巴允在内的民党代表。国王对代表们表示了一番敬意,并谦恭地说什么“朕对民党之敬意在加深”,推行宪政“实符朕意”,只是他的政府中有人从中作梗罢了,还表示了对民党夺取政权的“非法行为”有宽恕之意。最后,国王在6月27日颁布的《临时宪法》上签了字。

由比里·帕侬荣主持制定的《暹罗临时宪法》共5章39条。《临时宪法》对国家政权的性质和组成、国王和国民议会的权限及职权都分别作了明确的规定。如宪法第1条就规定“国家之主权属于国民”。根据宪法规定,国王仍然掌握国家的最高统治权,但受到国会的一定限制。如国王关于国务的措施,须经国民议会委员的同意,并经其中之一人签字方能生效。国民议会有权创制一切法律,如国王不同意时,经国会审议后仍有权坚持该法律的效力。国民议会甚至拥有“审理皇帝违反法律之权限”。关于国民议会的议员,宪法规定:先由民党指定70人为临时议员,6个月内则按各府民党党员人数限额分配,加选与临时议员数目相等的议员。至迟在10年内,议员全部由选举产生。尽管宪法开宗明义第1条规定“国家主权属于国民”,但对人民的基本权利,在全部39条中却只字未提。可见,《临时宪法》实际上是一部旨在确立君主立宪政体的宪法。

《临时宪法》公布后,民党指派70人出任临时议员,其中军官20名、司法官13名、行政官10名、律师5名、教育家5名、新闻记者4名、农业家5名、工商业者3名、其他5名。按照宪法所规定的程序,由临时议员选出15名委员组成国民委员会——内阁,以接替临时军政府。在内阁15个席位中,民党占13席。15名内阁成员是:披耶巴里差海军少将、披耶·玛奴巴功、披耶是威讪、披耶帕凤、披耶嵩、披耶立、拍巴塞、披耶巴蒙、銮披汶·颂堪少校、銮信颂堪差海军少校、銮巴立(比里·帕侬荣)、銮绿沙哈功、乃杜·帕拉努功博士、乃巴允中尉、乃纳·帕凤裕廷。在内阁会议上,国际法学专家、曾任上诉法院法官的披耶·玛奴巴功被选为过渡时期的内阁总理。从临时议员和内阁成员的组成来看,王室贵族成员在国会中已失去了席位,而非贵族出身的中产阶级代表的势力迅速增长,但与王室贵族有密切关系的元老政客,在内阁中仍占很大比例,国王宠臣、有复辟狂的披耶·玛奴巴功也被推上总理宝座。这就为后来的保皇派复辟留下了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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