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5年8月15日日本投降,9月6日美国总统杜鲁门批准“日本投降后的美国最初对日政策”,明确了“解除日本武装使之非军事化”的目标,这成为美国占领军对日政策的最优先课题。“非军事化”内容除了解散军事机构、排除军国主义势力以外,还要实施旨在“破坏作为潜在战争能力的日本工业生产力”[3]的措施,这显然会波及日本科技发展的物质基础。就科技本身而言,日本在战前已达到相当发达水平的军事科技研究当然也在被禁之列,其中占领当局对飞机研究的禁止也成为战后日本飞机研发长期滞后的原因。这是因为在占领期结束时,飞机技术发生了革命性变化,从螺旋桨飞机时代进入喷气机时代,尽管战前日本开发过出色的军用飞机,有些日本企业还在战后悄悄地留住了飞机技术人员,但要追赶与战前相比发生了极大变化的新型飞机技术,显然是一个艰巨的课题。核能、雷达(电波研究)、机床等研究领域成为受禁重点,尤其是禁止飞机和核能研究的政策一直持续到占领期结束,其他科技活动也受到了严重影响。
随着冷战加剧与中国人民解放战争的节节胜利,美国自1948年开始改变对日占领政策,将日本建成“遏制共产主义的防波堤”成为其对日政策的最大目标,为此从抑制日本转向扶植日本,从解除日本武装转向要求日本“再军备”,从推行严厉的战争赔偿计划转向减少甚至取消日本的战争赔偿[4],其结果是使日本得以保留战前遗留下来的工业化物质基础来推进科技发展,美军对日占领政策的方向转换成为战后日本科技发展的起点。
战后日本科技发展的启动,其首要课题是从美国导入质量管理(QC)方法。这是因为,战前日本向欧美出口的产品以“价廉物差”闻名,而要复兴日本经济,必须扩大出口,要扩大出口,必须提高产品质量。事实上,早在1946年,日本科技界就邀请美国质量管理专家戴明来日本开设质量管理讲座。1950年6月朝鲜战争爆发,当月美军即成立了“驻日兵站司令部”,以“直接采购”方式向日本企业大量订购战争所需物资。7月,占领当局指令吉田内阁建立以旧军人为骨干的国家警察预备队,为开赴朝鲜战场的美军守备军事设施和物资仓库。随着美军订货单如雪片般飞向日本企业,日本列岛成了美军最大的后勤供应站。由于这是美军未经“日本政府”而直接向日本企业发出的军事订货,故称为“特需”,日本生产的煤炭、卡车、铁蒺藜、钢材、毛毯等军用物资源源不断地运往朝鲜。1952年占领当局许可日本重新开始从事飞机生产活动,为美军修理军机成为战后日本飞机产业发展的起点。环顾当时亚洲地区各国,只有战前已具备工业化基础的日本达到了可为美军提供战争物资的工业水平,但日本生产的工业产品仍不能满足美军指定的质量要求。有鉴于此,日本要接受“特需”订单,必须大力提高产品质量,这进一步推动了质量管理方法的普及。
随着七年占领期于1952年结束,占领当局对日本的飞机、核能等领域的研究禁令自然解除。面对美苏之间展开了研制原子弹、氢弹的军备竞争的国际科技发展形势,战后日本科技是以发展军事技术为主还是以发展民生技术为主,成为关系到战后日本是否走和平发展道路的重大抉择。
1952年4月片面对日媾和的《旧金山和约》生效后,占领当局立即开始将一些武器、飞机的生产许可权限移交给日本通商产业省,还公开地向日本企业订购凝固汽油弹用的容器、燃料桶、枪炮弹、照明弹、火箭弹定向装置、飞机轮胎和仪表等军用品,武器成品在“特需”物资清单中所占的比重迅速上升到首位。顺应美国欲将日本作为“远东兵工厂”加以利用的需要,日本的部分军工企业开始悄悄地复活和发展。
当然,由于朝鲜特需也包括武器以外的一般工业产品,因而也起到了推动日本民生工业技术发展的作用。例如,佳能等公司制造的照相机镜头获得美军著名随军记者的好评,日本的照相机企业受到很大鼓舞,以此为契机,迅速扩大出口并提高品牌声誉,居然击败了竞争对手——德国高级相机“莱卡”(当时莱卡相机十分昂贵,在日本有“一台莱卡可盖一所房子”之说)。总之,以军需为主的朝鲜特需成了推动日本经济复兴的“神风”,给当时在经济上处于严重困境的日本帮了大忙,有学者认为朝鲜特需至少使日本在其战后发展进程中赢得了十年时间。[5]
通过朝鲜特需尝到甜头的日本财界认为,朝鲜特需只是一时之需,日本应着眼于冷战时代可能出现的长期性军需,使日本军工企业获得可持续的发财机会,需将武器产业作为出口产业进行振兴。1952年10月日本通产省制定了“武器等生产法要纲”,决定推进日本“再军备”所需的军工产业和飞机产业的发展,这显示出日本将重蹈战前经济军事化老路的迹象。但在日本强大的和平主义力量的影响下,吉田茂首相顶住了美国要求日本“再军备”的压力,采取了“重经济、轻军备”的和平发展路线。其后几十年,日本集中力量发展经济,在长期保持西方国家中最低军费开支水平的同时,一直保持着最高经济增长率(直至1990年),成为低军费造福经济社会发展的一个范例。[6]
然而,确立以民生为主的科技发展路线,并不意味着战后日本没有发展军事、武器技术的动向。1954年,日本将“保安厅”所属的保安队、警备队改组为“自卫队”。为了满足自卫队的武器需求,满足军工大企业谋求军需生产利润的需要,日本政府以立法手段对涌向武器市场的中小企业进行整理淘汰,导致武器生产集中于少数大企业(比如,生产武器弹药的企业和飞机制造相关的企业从1953年秋季的160家和30多家减少到1954年的31家和13家)[7],初步确立了战后日本军工产业发展的体制。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