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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革命与家庭

时间:2023-03-14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要使计划生育的各项措施行之有效,家庭是基本的工作对象;要使计划生育在全社会范围内实行,家庭是最基本的环节。”家庭规模的转变,主要受妇女生育水平及其变化的直接影响。当代城乡家庭结构的变动特征与20余年来计划生育政策推行之下“少生”和“独生”环境的形成有密切关系。家庭的生育功能呈弱化趋势。丁克家庭的核心是生育问题。
生育革命与家庭_低生育社会的来临———中国生育革命与政策抉择

7.4生育革命与家庭

家庭是社会的细胞。在计划生育的实际运作过程中,无论是计划生育的宣传教育,还是节育避孕的具体措施,甚至奖罚政策的实际落实,其操作对象都只能以家庭为基本单位。“要使计划生育的各项措施行之有效,家庭是基本的工作对象;要使计划生育在全社会范围内实行,家庭是最基本的环节。”(72)20世纪80年代以后,面对急速变化的社会经济环境,当代中国家庭无论是在实体方面还是在观念方面都处在巨大的变动之中。因此,除了对妇女、儿童和老人的影响之外,生育革命对家庭也有着深远影响,家庭规模、功能和结构类型都发生了显著变化,丁克家庭逐渐显现。

7.4.1 家庭规模与功能

家庭规模是指家庭的大小或家庭人口的多少,一般用家庭平均人口表示。家庭规模的转变,主要受妇女生育水平及其变化的直接影响。从20世纪初到40年代末,根据官方的统计,家庭户均规模大致保持在5.17~5.38人之间。(73)1949年以来,家庭户均规模经历了一个“小—大—小”的发展过程。50年代初,由于家庭户的迅速增加(分居另过、立户为主),导致家庭人口规模下降。1953年户均人口数为4.33人,与1947年相比下降了19.07%。随后,家庭人口发展逐年增多(除去“大跃进”这段特殊时期),家庭人口规模的扩大态势一直持续到70年代,1974年,户均人口发展到了4.78人。70年代末期以来,随着计划生育的推行和育龄妇女生育水平的不断下降,我国人口规模继续增大,家庭户数量增多,家庭户的平均规模呈不断缩小趋势,1998年降为3.63人,2008年降至3.16人(见图7.3)。

家庭规模的城乡差异较为明显。随着年轻一代独立意识的增强、人们生活条件和居住条件的改善,几代同堂的主干家庭正逐渐减少。在城市中,家庭趋向小型化,老年人同子女分开居住的现象已日益普遍。由一对夫妻和他们的未婚子女组成的核心家庭已成为主体家庭类型,“三代同堂”家庭已经不多,“四世同堂”家庭更是罕见;(74)在农村,随着育龄妇女总和生育率达到或接近更替水平,家庭规模与结构正在从传统的“四世同堂”、“多子多孙”的大家庭向2~4人的小家庭转化,2~4人户家庭将是我国农村的主要家庭类型。(75)与此同时,家庭规模还表现出明显的地区差异。从“三普”到“五普”,浙江、吉林、广东、甘肃和湖北五省区最大的家庭户规模与最小的家庭户规模的差距始终保持在1人左右。如第三次普查时,甘肃(家庭户规模最大)与浙江(家庭户规模最小)的差距为1.11人,“五普”时两省的差距仍保持在0.98人。(76)20世纪90年代末,城乡核心家庭虽相对减少,然而,城乡家庭结构的简化趋势并没有改变。在城市,其标志是单人家庭和夫妇核心家庭上升,直系家庭中三代直系家庭下降。乡村三代直系家庭增加,约占乡村家庭总数的20%以上,达到近20年的最高水平;单人家庭和夫妇核心家庭则处于增长状态。当代城乡家庭结构的变动特征与20余年来计划生育政策推行之下“少生”和“独生”环境的形成有密切关系。(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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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7.3 我国家庭户平均人数变动情况(1947—2008)

资料来源:姚新武,尹华:《中国常用人口数据集》,中国人口出版社1994年版;2000年数据为第五次人口普查数据;陈胜利,魏津生,林晓红:《中国计划生育与家庭发展变化》,人民出版社2002年版,第162页;《中国人口和计划生育年鉴》(2009),第477页。

在家庭规模与结构发生变化的同时,家庭功能也在生育革命的影响下日趋向社会化发展。首先,随着城镇私有经济的发展和农村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广泛推行,家庭的生产功能得到一定程度的强化。但从长远来看,家庭生产功能的弱化迟早会随着社会生产力的进步而到来。(78)其次,在生育革命的影响下,生育不再仅仅是家庭的私事,而具有了社会性。越来越多的家庭或者出于家庭自身的考虑,或者出于计划生育的压力,倾向于少要孩子。家庭的生育功能呈弱化趋势。再次,家庭的消费功能趋于弱化。对于大多数老年人来说,家庭是向他们提供生活所需的一个最重要的来源,是他们活动的中心。(79)第四,随着家庭规模趋小,家庭关系简单化,第二代独生子女诞生后,“四二一”和“无兄弟姐妹”现象使叔、伯、姑、舅之类的亲戚关系更加弱化,而社会关系势必扩大。社会保障体系的逐步完善,使得家庭的赡养功能也开始削弱。最后,随着独生子女逐渐普遍化,家庭重心下移,第三代日益成为现代家庭关注的焦点,“子女优先”和“子女偏重”的观念开始左右家庭关系,家庭的教育功能总体上呈强化趋势。此外,在生殖健康理念的影响下,家庭的性生活功能开始与生育功能分离,也呈现出强化趋势。

7.4.2 丁克家庭的凸显

新中国成立后,随着新婚姻法的颁布和实施,新式家庭日益增多。家庭和睦与婚姻自由的新风气已渐渐在各个阶层生根,并成为引人注目的社会现象。(80)随着社会的发展,家庭成员的价值观念开始更多地向个人倾斜,家庭观念从“家本位”向“人本位”转移,由“家庭至上”逐步向“社会至上”过渡,“多子多福”、“不孝有三,无后为大”等中国传统的家庭文化理念趋于淡化,具体表现为择偶观的变迁、生育观的更新、孝道的重新诠释、性观念的多元以及离婚观的改变。(81)在生育革命的影响下,我国现阶段家庭户类型的总体发展趋势是:以完全核心家庭为主导形式,扩大家庭趋于解体,丁克家庭和单身家庭的比重将有所上升,(新)空巢家庭日渐增多。20世纪50年代,核心家庭占各类家庭总数的50%,70年代上升为58%,1987年上升至71.34%,1990年则达到77.12%。(82)此外,非婚生育的单亲家庭、未婚同居家庭、一人独居家庭、再婚家庭等都有增多的趋势,家庭形式将由核心化向多样化的趋势发展。(83)在家庭结构类型多元并存的发展格局中,丁克家庭逐渐凸显。

“丁克”为DINK(Double Incomes and No Kids)的音译,是“双收入,无子女”的英文缩写,即夫妻双方组成的二人家庭形式。丁克家庭的核心是生育问题。20世纪60年代,丁克家庭开始在美国逐渐兴盛,80年代悄悄叩开中国大门,但一直保持着较低的比例。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社会竞争的加剧以及婚姻观念的更新,我国丁克家庭的比例逐年上升。1984年以来,北京市约有3%的已婚夫妇自愿不生育,多达7万人。1979—1989年,上海市区共有113.34万对男女登记结婚,而其中约有16.48万对夫妇没有生育过孩子,占结婚总数的14.3%,减去其中一些再婚不生孩子和由于生理原因不能生育的人数,具有生育能力而不愿生孩子的夫妇,占全市家庭夫妇总数的3%。进入90年代以来,丁克家庭有增无减。(84)1989—1994年,上海市区丁克家庭约占全市家庭夫妇总数的3%~4%,人数估计超过8万。2002年,上海市妇联针对全市家庭状况所作的一项调查显示,丁克家庭已经占到上海家庭总数的12.4%。又据零点调查公司2002年2月的一项社会调查显示,目前我国的大中城市已出现60万个自愿不育的丁克家庭。(85)从总体上看,丁克家庭主要集中在东部沿海、大中城市等地区,在中部、西部等一些地区比例较小。(86)

丁克家庭是建立在姻缘基础上的,只包含一种社会关系,即夫妻关系,只是单纯的横向家庭关系。它是在主干家庭与核心家庭为主流的大背景下对家庭结构的有益探索。(87)作为一种非传统的家庭模式,推崇不育文化的丁克家庭,由于与传统文化、人的自然亲情相悖,很难被大多数家庭所选择。事实上,根据调查表明,虽然近半数的人认为丁克家庭的出现是一种正常现象,但大多数(71.9%)的人认为,丁克家庭不会成为我国今后一种流行的家庭形式。丁克家庭正在成为一种“高层次”的生活方式和追求,自愿不育者中,职业为干部、知识分子的比例占73.7%,具有大专以上教育水平的男性占65.8%,女性占68.4%。(88)丁克家庭的出现,冲击了几千年来生育作为中国家庭的永恒主题的现实,从而为传统家庭和个人社会注入了现代意识,投射出了当代中国亲密人际关系在社会变迁历程中所展现出的新动向,(89)使家庭功能开始经历一次新的变迁,并昭示建立一种新的家庭关系与生活方式的可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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