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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革命与文化

时间:2023-03-14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中国传统文化一直躁动着生殖精神,这种生育观古朴、深沉,至今保持着它特殊的韵味与追求。在源远流长的中国传统生育文化中,以男性为主宰的传宗接代观念构成了其最为核心的内涵,并由之培育、强化了人们以重男轻女、男尊女卑为性别取向的生育观念。生育本是夫妻双方的事。
生育革命与文化_低生育社会的来临———中国生育革命与政策抉择

7.5生育革命与文化

生育是一种自然现象,也是一种文化现象。中国传统文化一直躁动着生殖精神,这种生育观古朴、深沉,至今保持着它特殊的韵味与追求。(90)经济发展水平低,是形成传统生育观念并难以转变的客观物质基础;家庭人口投资低和老年的社会保障问题,则是形成传统生育观念的直接经济诱因。(91)生育革命的发生,带来了社会心态和生育文化的变迁。随着传统生育观念的逐渐消退与青年一代对计划生育思想的逐步接纳,我国城乡生育观念发生了普遍变迁,城镇新型生育文化初步形成,农村生育观念渐变,但目前仍处于传统与现代并存、消长的态势。

7.5.1 城镇新型生育文化的初成

生育观念是生育文化的集中体现,是生育文化积淀的结果。在源远流长的中国传统生育文化中,以男性为主宰的传宗接代观念构成了其最为核心的内涵,并由之培育、强化了人们以重男轻女、男尊女卑为性别取向的生育观念。(92)按照生育主体的自主程度,生育观转变的方式可分为诱导式转变和自发式转变两种。诱导式转变是指通过诱导、强迫等外力,迫使生育主体的生育观被动地发生转变;自发式转变是指生育主体根据社会经济的发展,自发、自愿地转变传统生育观,形成新型生育观。生育观转变的标志是生育动机、生育主体范围、生育观转变方式和生育文化背景等四个尺度的综合。其中,生育文化环境转变是基础,生育动机转变是关键,生育主体转变起主导作用,生育观转变方式是转变的重要条件。(93)在生育革命的影响下,我国生育主体逐步放弃旧的传统生育观,树立符合计划生育要求的现代生育观,城镇生育观念发生了普遍变迁,科学、文明、进步的婚育观和新型生育文化逐步形成。

第一,早婚早育演变为晚婚晚育。晚婚晚育不仅有利于国家,而且也有利于家庭和个人。新婚姻法规定,结婚年龄为男不得早于22周岁、女不得早于20周岁。法定婚龄是国家规定的男女公民最低限度的结婚年龄,并不是最佳年龄。无论是从生理上还是从心理上讲,青年的身体发育都要到24岁左右才能完成,晚婚晚育使青年人在人生观、世界观方面更加成熟,对恋爱、婚姻、家庭有了更加深刻的理解。因此,青年男女最佳的婚姻年龄应该是在男25岁、女23岁左右。同时,晚婚有利于优生,遗传学研究发现,25~29岁的母亲所生的子女缺陷最少。60余年来,全国平均初育年龄有较大幅度的提高。其中城镇女性初婚年龄由1949年的19.16岁提高到2005年的24.09岁,农村女性初婚年龄由1949年的18.44岁提高到2005年的22.55岁,分别提升了4.93岁和4.11岁。城镇男性初婚年龄则由1949年的21.80岁提高到2005年的26.31岁,农村男性初婚年龄由1949年的20.70岁提高到2005年的25.05岁,分别提升了4.51岁和4.35岁。(94)与此同时,城乡晚婚率大幅提高,终生不婚现象日益突出,城市大龄未婚青年已越来越多,“剩男剩女”成为另一个值得关注的问题。

第二,多生演变为少生,重生轻养演变为重养重教。少生优生是生育一个健康孩子的必要条件,也是人类社会发展对人类自身生殖繁衍行为的必然要求。少生优生不仅给个人和家庭带来好处,而且对国家、对民族、对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和综合国力也有极大的好处。在个人利益服从国家利益的思想指导下,实行计划生育、推行“晚、稀、少”政策、提倡生一个孩子等,都得到年轻夫妇的拥护。随着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越来越多的夫妇将会选择少生、优生。(95)江苏省如东县在1984年以后发现有相当一部分符合生育二胎条件的群众不愿意再生二胎,甚至有些夫妇领取二孩生育证后又主动放弃了生育计划,交回了生育证。全县1986年有1.4万对符合生育二胎条件的夫妇,近70%主动放弃了生育第二个孩子的计划。(96)据1986年对济南市自愿不生二胎的育龄妇女的调查,符合生育二胎规定的育龄妇女共2 902名,占一孩育龄妇女的3.08%,其中603人主动提出不生二胎,占20.8%,即平均每5个符合条件的人中就有一人自愿不生二胎。(97)从黑龙江五大连池市2001年调查结果来看,有78.2%的群众想生一个孩子,15.2%符合生育二孩的夫妇表示坚决不要二孩指标。(98)大量符合政策但放弃与推迟二孩生育家庭的出现,标志着我国城镇生育观念正在发生重大转变。在注意少生、优生的同时,人们开始把目光转向优育,家长对子女教育的投资不断增加。

第三,重男轻女演变为生男生女一样好。传统生育文化的变化是一个过程,具体表现为舆论的变化、制度的变化和观念的变化。舆论变化提供了传统生育文化转变所需要的思想准备,制度变化提供了传统生育文化转变所需要的政治条件和保证,观念变化提供了传统生育文化转变所需要的认识水平。(99)生男生女都一样是相对于重男轻女、传宗接代的观念提出来的。因长期封建社会的影响和相对落后的社会生产力水平,我国形成了“不孝有三,无后为大”、“多子多福”、“重男轻女”等生育观念及相应的生育行为与习惯,这里既有“养儿防老”的物质利益因素,也有“传宗接代”、亲子感情甚至是人生成就感等精神因素的作用。(100)1949年以后,我国妇女在婚姻、经济、法律、生育和家庭关系中的地位都得到显著提高,妇女逐渐成为生育的主人,生男生女都一样的风气正在形成。在传统生育文化的转变过程中,最根本的、起决定作用的,还是经济发展和生产方式的变革。

第四,计划生育丈夫有责。生育本是夫妻双方的事。男女两性对生育的选择,既受内生性动因的影响,也受外部性因素的影响。如何引导人们对生育作出适度的选择,既要不断完善生育制度,不断缩短生育政策与人们生育预期之间的距离,更重要的是深入、有效地进行新型生育文化建设,逐步实现由约束性的控制生育向自觉性的有计划生育的观念过渡。(101)在孕育、哺育等方面,妇女做出了很大的贡献。在计划生育工作中,丈夫理应承担更多的责任和义务,从根本上改变“生育只是女性的事”的旧观念。(102)生育革命的发生,使“计划生育丈夫有责”的思想被越来越多的人所接受。越来越多的丈夫认识到计划生育是夫妻双方共同的责任和义务。丈夫不但应该关心妻子,而且能够承担避孕措施的施用。据国家计生委年报数据,1998年和2001年,我国男性实行绝育手术的有64.4万例和46.4万例,分别占节育方法构成的9.6%和7.9%,均仅次于宫内节育器和女性绝育而位居第三。(103)

不容忽视的是,在我国人口与计划生育领域,还存在种种消极的社会心态,从不同侧面折射出转型时期中国人的生育观念,给中国的计划生育工作造成不同程度的冲击。如“包二奶”现象、私生子现象、借腹生子现象、生男生女迷信预测术与胎儿非医学目的B超鉴定等社会陋习。名人和富人“超生波”与领养现象成为中上层家庭的一种“贵族”消费心态。由性早熟等引起的早恋和同居现象使非法人工流产数量急剧上升。“红灯区”与避孕药具的可及性以及性保健商品的火爆销售,使非婚性行为更加易得,性观念的多元导致性道德、贞操观念及性伦理观念渐趋淡漠。这些都是计划生育工作中不可忽视的社会问题。

7.5.2 农村新旧生育观念的代谢

在城镇生育观念发生普遍变迁、新型生育文化初步形成的同时,我国广大农村的生育观念尚处于传统与现代并存、消长的态势,成为一个传统与现代相互渗透的共同体。总的来说,农民生育观念的转变喜忧参半,农村新型生育文化建设仍然任重道远。

首先,在经济社会发展和生育革命的综合作用下,我国部分农民的生育观念开始一步步发生转变。具体表现为传统生育观念正逐渐消退,青年一代对计划生育思想正逐步接纳,生育决策的理性程度大大加强,农村新型生育文化初露端倪。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农村经济的快速发展、科学技术和生产方式的进步、家庭生活水平的提高和社会价值观念的变革等,为农民生育观念的转变奠定了经济和社会基础,长期高水平的计划生育工作加速了农民生育观念的转变。(104)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市场机制直接作用于人们的生育观,诸如市场的竞争机制、效益观、开放性和社会保障等,使人们对子女的渴求由数量型逐渐转移到质量型,并与消费水平和劳动力再生产的水平相适应。(105)随着经济的发展、生活水平的提高和价值观念的多元化,孩子不再是经济财富,多子多福的观念逐渐淡化,“少生、优生、优育”及“生男生女都一样”的观念为大多数农民家庭所接受。“少生快富”是我国农村计划生育工作的一种通俗的宣传理念,也为部分农民所接受。(106)而社会保障制度的健全,为解除农民的后顾之忧创造了条件,特别是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试点与推广,对改变传统的“养儿防老”的生育观念,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其次,受农村经济社会条件的影响,农民对生男孩还有着较强的性别偏好,使我国农民的生育意愿和生育观念呈现一个内容丰富、因人而异的需求体系。一方面,由于家族文化和村落文化等社会环境的影响,传统的生育观念在我国广大农村地区仍有相当大的市场。(107)当前,我国部分农民的生育数量观念已经发生了根本性变化,但生育性别观念仍没有实质性的改变。在自然经济时代,子女是一种财富,也是一种保障。在“传宗接代”、“养儿防老”观念的支配下,人们普遍多生,并遵循男性继嗣的原则,往往重男轻女。具有浓厚传统文化色彩的生育观念,多少年来在中国农民的头脑中内容丰富而具体。个体的终极意义要在世系的无限的绵续中才能找到。生育不只是生育,而是连带着人生的终极意义,不能纯用世俗的成本——效益来加以衡量。(108)尽管现代社会的大家族观念已经大大弱化,但在农民的意识里,“种”自然而然地与“男孩”相联,血脉承继、香火绵延、“有子万事足”、“不孝有三,无后为大”等观念对农民的生育观念和生育行为仍有很大影响。正是由于对儿子的期盼,一些农民不惜一切代价超生,甚至有一种不生儿子不罢休的架式。(109)另一方面,对农村妇女来说,生育的冲动是发自内心的。这种内心的冲动是在几千年文化习俗的深深影响之下,内化到心灵深处的。她们把生育当作人生最主要的使命,当作一生中最值得一做的事情;把生育上的成就看成是自己人生事业的最大成功。(110)正是这些生育观念的作用,使得我国农村新型生育文化的形成变得更加迁延。

最后,为催生与社会经济发展相协调的农村新型生育文化,进一步转变农民生育观念,必须培育相应的社会环境。由于我国的计划生育是在超经济基础的情况下进行的,无论是行政制约,还是经济引导,如果没有强有力的宣传教育相配合,很难形成一个有利于群众自觉转变生育观念的良好的舆论环境。(111)计划生育宣传工作在宣传政策和灌输现代生育观念的同时,要注意净化传统生育观念所形成的舆论环境。当然,要转变农民的生育观念、促进农村新型生育文化的形成,当前最重要的是广泛、深入地开展计划生育“三结合”,让农民切实感受到少生孩子所带来的好处,以利益诱导其观念的转变。通过把计划生育和农民的实际利益挂起钩来,形成一个有利于农民转变生育观念的社区经济环境,不断提高和改善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促进教育、文化事业的发展,提高全民族的整体素质,这是促进人们生育观念转变的根本途径。(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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