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年黑格尔派马克思主义可以说有三个来源,或者说是由 19 世纪初欧洲历史中三个民族的源流合并而成的,这就是德国的哲学、法国革命主义和英国工业革命。作为德国的一名大学生,在当时及随后的一段时间里,马克思与名为青年黑格尔派的团体一起活动过。实际上,他们是批评黑格尔的,因为他们希望历史进程将导致一个自由、民主的社会,而不是黑格尔所维护的现今的普鲁士国家。他们与自由派联合在一起,反对自拿破仑失败后在德国到处发生的镇压活动。他们如同民主派和共和派一样,相信法国大革命的诺言未曾实现,因为随着已经胜利的公民平等与法律平等,社会上和经济上的平等也应该实现。在同整个浪漫主义运动保持一致的同时,他们希望摆脱社会、政府和宗教的种种束缚,实现更多的个人解放。
19 世纪 40 年代中期,在对黑格尔做了详细的研究以后,马克思发展了关于劳动异化的思想,即人类在机械化的历史进程中,变得跟劳动对象相分离的一种社会事实和精神状态。如马克思所描述的,这种异化就是现代资本主义社会与其他社会不同的特征。建立在雇佣劳动和生产资料私有制上的经济制度,使工人不能认明他们的劳动产品,也不能从自己的劳动产品中获益。马克思指出,事实上,在资本主义社会的政治制度和社会制度下,工人生产出来的财富(或者资本)有规律地被用来反对他们自己。他接着指出,只有将资本货物里的私有财产权废除以后,真正的自由才成为可能。19 世纪 40 年代,在马克思一些早期著作中,上述思想已经有所表述了,但直到一个世纪后才公开出版。这些著作引发了对马克思主义的重新审视,早期的马克思与其说是一位革命者,不如说是一位社会分析家和历史批判家。不过这些著述对于 19 世纪作为社会主义革命纲领的马克思主义的发展,影响很小。
恩格斯和英国工业主义恩格斯在曼彻斯特经营棉纺织业期间,亲身体验到英国有关新兴工业和工厂制度的情况。他曾结识一些最激进的宪章派,尽管他并不把英国宪章运动视为一场革命运动。1844 年,他发表一部揭露性的著作《英国工人阶级状况》。他从观察中得出的结论,与马克思从哲学分析和历史研究中得出的结论,十分地相似。工人令人绝望的状况,的确是事实。实际上,在全部国民收入中,工人只得到较少的一部分,社会生产成果的大部分被作为资本货物而进行再投资,而这些资本货物作为私有财产是属于个人的。无论在英国或法国,政府和议会的各种机构事实上都是掌握在富人手中。宗教一般被认为是使下层阶级循规蹈矩所必需的工具,不过这样的看法并没有导致各式各样的改革运动(宗教团体在过去的岁月里和其他文化中经常领导这样的改革运动)。当时的教会对工人的问题几乎是漠不关心的。在城市的劳动人民中间,由于利用女工和童工,由于居住在狭窄的和不卫生的房子里,作为一种社会机构的家庭实际上是在解体。
所有这些事实都在作为革命号召的《共产党宣言》中引人注目地反映了出来。法国二月革命的爆发,以及在其他国家的迅速传播,当然更坚定了马克思和恩格斯的信念。他们将在六月起义里震撼了巴黎的真实的阶级斗争看作是普遍阶级斗争的一种证明,工人或者说无产者要在阶级斗争中反对资本的所有者,即资产阶级。
《共产党宣言》作为行动的号召,《共产党宣言》可算是具有鼓动性的。它不仅仅在描述事实,还施予了强烈谴责和对人们的告诫:工人们失掉了原有的健康状况;国家是资产阶级剥削人民的委员会;宗教是一种麻醉剂,它使工人驯服地幻想那虚构的天国的奖赏;工人阶级的家庭中的妻子和孩子备受资产阶级的虐待,许多妇女被迫沦为娼妓。在马克思和恩格斯看来,被剥夺了一切的工人,除了忠于本阶级以外,不应再忠于任何别的什么。甚至国家也是无意义的。无产者无祖国。不论在哪里,工人们都碰到同样的问题,同时不论在哪里,也都面对同样的敌人。因此,“让统治阶级在共产主义革命面前发抖吧。无产者在这个革命中失去的只是锁链。他们获得的将是整个世界。全世界无产者,联合起来!”《共产党宣言》的结束语就是这样说的。
英国政治经济学马克思经济理论(最终在《资本论》中详细阐述的理论)的许多方面也都是源于英国。从英国政治经济学那里,他接受了维持最低生活水平的工资理论,或者说“工资铁律”的理论(自从工资事实上开始提高以来,这理论已被正统的经济学家抛弃了)。这种理论认为,普通工人决不能获得超过最低生活水平的工资。因此,必然的推论是(对于那些希望得出此结论的人来说),现存的经济制度对于作为一个阶级的工人阶级来说是没有前途的。马克思同样还从正统的经济学家那里吸取了劳动价值理论。这种理论认为,任何人制造的物品的价值根本上是取决于投进此物品的劳动数量——资本被认为是过去贮存起来的劳动。必须指出的是,正统的经济学家很快便抛弃了经济价值仅仅是由劳动投入产生的理论。马克思根据劳动理论,发展了他的剩余价值学说。剩余价值学说,简明地说,指出工人实际上是被掠夺的。工资只是工人劳动生产的产品价值的一小部分。工资与产品价值相差的部分则被那些资本家阶级——工厂和机器的私有主剥夺去了。由于工人在工资方面从来没有得到与他们生产的产值相等的数额,资本主义制度就经常遭受生产过剩的威胁,即商品积存过多,人们却无力去购买。这样,资本主义制度便周而复始地陷入危机和萧条,同时也就被迫不断地去寻找新的市场。按照马克思的说法,1847 年的不景气就促使了 1848 年革命的爆发。马克思在其整个后半生期间,每逢资本主义世界发生不景气,他都期望伟大的社会革命快来临。
辩证唯物主义马克思将上述所有这些见解综合在一起,遂产生出一种统一的使人信服的学说,即辩证唯物主义哲学。马克思所说的辩证法就是德国哲学家黑格尔曾经说过的,即一切事物都处在运动和进化的状态,一切的变革都是由于事物对立成分的冲突而引起的。辩证法这个词源出于希腊语,当初是指通过争论而得出更高一层结论的方法,作为一种逻辑方法来使用。在黑格尔和马克思看来,辩证法的含义,是指整个历史、甚至整个现实世界都是时间发展的过程,即各种事件在明确的历史方向里单一地和带有深远意义地开展;每一事件的发生都是按照适当的顺序进行的,有充分的原因的;至于历史——尽管不是完全的预先决定的——总是因为非人为力量和深刻的结构变化而形成的,而不是因个人或偶然的事件而决定的。
马克思在一个极为重要的方面是与黑格尔不相同的。关于社会变革的原因,黑格尔强调把思想的因素放在首位,马克思则强调要把物质的条件,或者说生产关系(包括技术、发明、自然资源和财产制度等)放在首位。这些物质现实创造了人民生活其中的社会世界。人们接受什么样的宗教、哲学、政府、法律以及道德价值,都是由“生产关系”(技术、发明、自然资源、财产制度等等)决定的。根据马克思的看法,黑格尔的错误在于,他相信观念先于现实世界而存在,并且观念产生了现实世界。例如,黑格尔认为,由于脑子构想出自由的观念,然后才在希腊的城邦、基督教领域、法国革命过程中以及普鲁士王国里实现了自由。按照马克思的看法,情况完全不是这样,他认为,自由的观念,或者其他任何的观念,都是由现实经济的和社会的条件所产生的。条件是根,观念是树。黑格尔则认为,观念是根,而产生观念的现实条件是树。或者如马克思和恩格斯所说的,他们认为黑格尔是本末倒置的。
历史的发展马克思提供的历史发展的图画大致如下:物质条件或者生产关系,产生了经济上的阶级。土地所有制的条件,产生了土地所有者或封建阶级。但是,随着在贸易航线、货币和生产技术方面的变革,一个新兴的商业阶级或者资产阶级产生了。每个阶级,不论是封建主阶级或者资产阶级,都发展适应本阶级需要的思想体系。流行的宗教、政府、法律和道德观念,无不反映出这些阶级的观点。这两个阶级不可避免地要发生冲突。反对封建势力的资产阶级革命相继爆发,如 1642 年在英国,1789 年在法国,1848 年在德国,虽然德国的资产阶级革命遭到了夭折。
同时,随着资产阶级的发展,必然要引起另一个阶级产生,即它的辩证的对立面——无产阶级。资产阶级就是资本的私有主,无产者就是除自己的双手以外一无所有而靠工资为生的工人。一个国家日益资产阶级化,就使更多的人变成无产者。生产在工厂里越是集中进行,革命的工人阶级的力量就越是加强。在竞争的条件下,资产阶级更倾向于彼此虎视眈眈、互相并吞;工厂、矿山、机器、铁路等等(资本)日益集中在极少数人的手中。其他的人则沦为无产阶级。最后,无产阶级化的群众就从剩下的资产阶级那里把一切接受过来就是了。这是“剥夺剥夺者”,废除生产资料方面原有的私有财产。
社会革命于是就宣告完成。马克思认为,由于产生阶级的经济区分的条件已经不存在,革命将创造一个无阶级的社会。为维护资产阶级利益而派生出来的国家和宗教也消亡了。但是,在资产阶级的全部残余被根除以前,或者说,在反革命势力反对社会主义的危险消除以前,“无产阶级的专政”是要暂时存在的。此后,国家将要“消亡”,因为已经不再有剥削阶级需要国家了。
资产阶级和无产阶级之间的战争同时,号召进行战争。资产阶级和无产阶级处于普遍的斗争之中,这意味着工人和工会一定要保持警惕性和革命的情绪。他们永远不要忘记雇主是他们的阶级敌人,不要忘记政府、法律、道德和宗教不过都是对准他们的大炮。道德属“资产阶级道德”,法律属“资产阶级法律”,政府是阶级运用权力的一个工具,至于宗教则是一种心理战,是对群众提供“鸦片”的手段。工人们决不要受骗上当。他们必须学会去发现构成那种最崇高的制度和信念的阶级利益。在这种揭露敌人各种伎俩的带有军事意味的学说中,他们将会得到知识分子的帮助。这些知识分子是被专门加以训练,向工人们解释这种学说的。
工人的团结如同所有的战斗部队一样,工人需要一种纪律严明的团结一致。在整体即本阶级中,个人必须放弃本身的利益。对工人来说,如果把自己置于无产阶级之上,或者如资产阶级所说的那样,为了去“改善自己”,那就是对本阶级的背叛。如果工会只是通过跟雇主谈判以获得较好的工资或较短的工时,那将是危险的事情,因为获得如此细小的好处,便有可能把战争本身忘掉了。如果工人相信民主的机构或“社会立法”,那也同样是危险的,甚至是背叛行为,因为国家作为镇压的机器,永远不会变成为创造福利的工具。法律是较强大的阶级意志的反映;所谓“权利”和“公平”,不过都是掩盖阶级利益的空洞之词罢了。马克思在 1875 年写道,我们必须坚持“那些花费了很大力量才灌输给党而现在已在党内扎了根的现实主义观点”;而且,我们一定不能让那些“用民主主义者和法国社会主义者所惯用的关于‘权利’等等的空洞的废话”去歪曲这些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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