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耆那教与民族

时间:2023-07-14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锡克教和耆那教都是诞生于古印度流传于世界各地,主要是南亚的两种地区宗教。锡克教是印度锡克族特有的民族宗教,自16世纪以来流行于南亚次大陆。自此后,锡克教便发展成为政教合一的组织,锡克教徒也逐渐形成独具特色的宗教、文化、经济特点的民族。锡克民族始终与当权者对抗,故屡遭镇压,内部分化为12个较大的公社。根据那纳克的思想,后代祖师制订的锡克教徒要遵循禁止抽烟、一夫一妻婚姻神圣、不拜偶像及遵守“五K”等教规。

锡克教和耆那教都是诞生于古印度流传于世界各地,主要是南亚的两种地区宗教。锡克教是印度锡克族特有的民族宗教。

在人们印象中,宗教似乎是个人信仰的事,但在世界历史上曾有把自己的教徒军事化政党化的一个宗教,那就是锡克教。锡克教的特殊文化特色及其和印度政府以及锡克人占据的特殊地理位置,使印度的旁遮普问题由宗教问题上升为印度国家分裂的政治大问题。

锡克教是印度锡克族特有的民族宗教,自16世纪以来流行于南亚次大陆。在教义上吸收并融合了印度教和伊斯兰教的成分,主要流传于印度的旁遮普地区及其他南亚国家,近年来在欧美也有一定的传播。

“锡克”一词,源于梵文“Sikha”,意为“门徒”。因教徒自称为教祖的“门徒”,所以称为该教。该教尊教祖那纳克为真正的祖师。

创始人那纳克(Nanak)出生于印度教刹帝利种姓家庭,但他却提出一种“在神面前人人平等,不分贵贱”的反种姓制度传统的新教义。究其思想来源,他的这种思想是受印度教中虔诚派和伊斯兰教苏菲派所宣扬的“在神面前并无贵贱”的思想影响。

那纳克把新教义用旁遮普语和印地语以通俗易懂的赞美诗形式在各地宣讲,为此吸引了大量的门徒,主要是商人阶层。起初只在城镇传播,但锡克教历经第一代祖师那纳克、第二代祖师安格德、第三代祖师达斯等十余代的不懈努力,终于从一个民间小教派发展成为一个独立的、政教合一的地区宗教。

早期的锡克教奉行祖师制,经历十代祖师改革为民主制。这十代祖师不断完善锡克教内部的组织管理系统,才使其发展成为政教合一、获得政治独立的宗教。从第三代祖师阿马尔·达斯开始实行教区制,到了第五代祖师阿尔琼之后改变成世袭制,并将教区组织划分为行政机构,金庙成为锡克教的行政中心,为日后的锡克教走向政教合一奠定了基础。第六代祖师戈宾德又将教徒军事化武装化。第十代祖师戈宾德·辛格改革教制,将集中在祖师及教区长手中的宗教权力和世俗权力转交给锡克教社团,还废除了教区长制度和祖师世袭制,恢复早期的民主制。自此后,锡克教便发展成为政教合一的组织,锡克教徒也逐渐形成独具特色的宗教、文化、经济特点的民族。锡克民族始终与当权者对抗,故屡遭镇压,内部分化为12个较大的公社。

1765年,锡克教徒在旁遮普邦获得独立。到19世纪初,锡克教徒建立了一个神权统治下统一的锡克教王国。

锡克教是一个极其善于改革的宗教。锡克教徒在不断抗击英国殖民统治者的斗争中,促进了锡克教内部的改革和发展。历史上,锡克教经历了多次改革运动。

第一次锡克教改革运动是“尼郎迦利斯运动(Nirankaris)”,是由巴巴·达耶尔(1783—1854)领导的。这次改革的宗旨主张教徒通过默念就可得到解脱,送葬仪式上搞水葬,以此区别于伊斯兰教和基督教的土葬和印度教的火葬。

另一次锡克教改革运动是“难陀利运动(Namdhari)”,意为“神名派”或“呼神派”,出现于19世纪。创始人之一和重要领袖是巴伊·罗姆·辛格(Bhai Ram Singh,1816—1884),他原是锡克教士兵,后随巴巴·达耶尔学习锡克教经典。巴伊·罗姆·辛格为第十二代祖师,但多数锡克教徒不承认。该派在举行仪式时,教徒要呼喊神名,表示感恩。该派反对童婚和杀牛,主张素食及寡妇改嫁,宣传恢复锡克教的原始教义和固有习俗,反对教徒过奢侈生活。

又一次锡克教改革运动是“辛格大会运动”(Singh Sabba Movement),开始于19世纪末,主张恢复锡克教的原始教义,反对印度教及基督教对锡克教的影响,分别于1873年和1879年成立“室利古鲁协会”和“辛格协会”,致力于对教徒的普及教育。

锡克教徒把《阿底格兰特》(Adi Granth)奉为圣典,并供奉在神庙里,又名《格兰特·沙哈卜》,意思是“原初圣典”。成书于第五代祖师阿尔琼时期,主要以旁遮普文写成,也有用梵文、古吉拉特文、印地文、马拉地文和波斯文等文字写成的诗节。书中的内容主要阐述了锡克教的基本教义和信仰,宣扬历代祖师的生平事迹。圣典开头的晨祷歌,集中体现了锡克教的基本信仰,是教徒每天早晨必读的内容。

锡克教和佛教、印度教不同,并没有自己独创的教义,而是在印度教的虔诚派和伊斯兰教苏菲派的基础上产生的,因此锡克教的信仰和教义也就必然反映了上述两教派的特征。

锡克教的基本精神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锡克教严格信仰一神论,认为神是全知全能的和唯一的,是公正仁慈的,是宇宙万物的缔造者。在这一点上,锡克教的一神论主要吸收了伊斯兰教的思想。

二是锡克教主张在神的面前人人平等,反对种姓分立。这一点反映了锡克教沿着宗教由多神论演变为一神论的发展趋势,是锡克教的一大进步,与佛教有异曲同工之妙。

三是反对歧视妇女,主张男女平等,这是锡克教特有的进步思想。早在第一代祖师那纳克开始时就注重提高妇女的地位,认为妇女可以和男子一样参加宗教仪式,允许寡妇再嫁。

四是信仰业报轮回说,信徒要靠祖师的引导和神的惠顾才能得以解脱。在这一点上,锡克教与佛教相同,都源于婆罗门教。

五是尊崇祖师,把祖师奉为神的使者,认为祖师拥有无上的权力,他的传承是由前任指定自己的继承者,进而信奉祖师的预言。

六是反对偶像崇拜和祭司制度,主张简化礼仪、积极入世、保护弱小和朝拜圣地。根据那纳克的思想,后代祖师制订的锡克教徒要遵循禁止抽烟、一夫一妻婚姻神圣、不拜偶像及遵守“五K”等教规。“五K”是指五种行为,由于每种行为的印地文打头的字母均为K而得名。这五种行为是指,教徒要蓄长发及戴发梳,要佩戴短剑,要戴铁手镯,要穿短裤和至膝的长衫,要保护弱者并随时准备战斗。这一点,一方面吸收了印度教和伊斯兰教积极入世的积极思想,摆脱了佛教厌世出世、超凡脱俗的消极影响。另一方面反对偶像崇拜和祭司制度及简化礼仪的精神,也表现了其进步的一面。

锡克教祖师的墓地被锡克教徒奉为圣地。阿姆利则城的金庙是锡克教的圣庙。教徒每天要去圣庙做礼拜。到庙前要向庙顶的黄旗行礼。教徒做礼拜时要诵读《阿底格兰特》圣典,唱赞歌。

锡克教徒都很重视宗教礼仪,从生到死都要举行一定形式的祭祀礼仪。出生时要行出生礼。起法号时要行命名礼,男人名字要加“辛格”,女人名字要加“考儿”。真正成为锡克教徒的标志的还要举行献身仪式。另外锡克教徒还有自己独特的婚礼和葬礼。

锡克教有自己的独特节日,也有和印度教共同的节日。主要有新年。好利节。

新年在4月3日举行,往往在此日决定重大问题。

好利节和印度教相同,在二三月期间举行,是纪念黑天大神的节日。

此外,锡克教徒还隆重纪念十代祖师的生辰及忌日。

目前锡克教徒主要分布在印度的旁遮普邦、泰米尔纳德邦、德里及喜马拉雅山麓一带。

锡克教徒如今约占印度总人数的2%,并在印度军队中占有相当的比重,有人统计说印军有20%的军人是锡克教徒。这与第六代祖师戈宾德将教徒军事化武装化有关系。这种情形使锡克教在印度的政治生活中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

近年来,锡克教已经传播到世界各地的20多个国家和地区,主要分布在斯里兰卡、泰国、中国香港、英国、美国、加拿大及东非等地。全世界锡克教徒约占世界总人口的0.3%。目前在美国有近百座道院,主要分布在华盛顿、菲尼克斯和洛杉矶等地。[1]

锡克教的主要派别有阿卡利派和难陀利派。锡克教的总部设在旁遮普邦的阿姆利则15世纪末兴建的金寺。它也是锡克教的圣地和行政教育文化中心。

此外,除总部外,锡克教的圣地还有十祖师的出生地巴那特的什里-哈里-曼迪尔-萨希布,锡克教“卡尔沙兄弟会”诞生地的阿南德普尔-萨希布,塔尔万迪-萨波的达牧达马-萨希布,萨切坎德-哈佐尔-萨希布。

锡克教的刊物主要有《锡克教评论》、《发言人》等。

锡克教是印度锡克族的民族宗教,创始于15世纪末和16世纪初,是印度教虔诚派运动的继续和发展,后发展为完全独立的宗教。其创始人那纳克(1469—1539)出生在今印度那纳克村(当时比哈尔附近的塔尔万提村)。

锡克教的教义受印度教的吠檀多哲学和伊斯兰教苏菲派的影响很大。锡克教和印度教不同,主张一神论,反对印度教的种姓制度和烦琐教规,也反对伊斯兰教排斥异教的学说,还反对这两教的偶像崇拜和歧视妇女的思想,提倡平等、友爱、劳动的尊严和非暴力。锡克教主张在神的面前人人平等。锡克教反对祭司制度,主张简化礼仪、积极入世、保护弱小和朝拜圣地。

锡克教徒特别尊重本教的首领和祖师,并称之为古鲁(祖师或大师的意思)。历代的古鲁共有十人,都属于印度的第二种姓刹帝利。而在信徒中,低种姓则占多数,原来是旁遮普中部的印度教首陀罗种姓,后来才成为锡克教徒中的上等种姓。

第五代古鲁阿尔琼(1563—1605)组织编纂的《格兰特》,篇幅浩瀚达1400多页,使古鲁的学说得到久远的传播,并成为锡克教唯一的崇拜物。

由于阿尔琼从事政治、宗教活动引起了国王查罕杰的猜忌而被处死,从此结束了锡克教和平发展的道路。这就使得锡克教从第六代古鲁哈尔·戈宾德以后,便走上了发展武装的道路。锡克教徒经常与政府军、印度教徒、伊斯兰教徒甚至是古鲁的私敌进行武装战斗。锡克教发展到全教单身男子婚前教徒皆“兵”的程度,即要求单身男子婚前集体居住以便于把全部精力贯注到武功方面。为此,17世纪锡克教徒在帝国内部形成一个独立王国。到了第十代祖师戈宾德·辛格(1666—1708),把锡克教徒举行的献身仪式改革为“五K”精神,要求教徒蓄长发及戴发梳,要佩戴短剑,要戴铁手镯,要穿短裤和至膝的长衫,要保护弱小并随时准备战斗,要承认戈宾德夫妇为父母,每个男教徒名字都要加上“辛格”两字(印地文是“狮子”的意思)。至此,锡克教便分成蓄长发派(Kesadhari)与简易派(Sahajdhari)。

最后一个古鲁戈宾德·辛格在对锡克教进行的宗教改革中,废除了古鲁制度。这是锡克教的又一历史进步。

锡克教自从第六代祖师之后,教徒便被赋予了坚强的战斗精神。表现在莫卧儿帝国时代,锡克教徒曾多次掀起反莫卧儿国家和封建主的武装斗争,到了英国统治时期,锡克教徒又多次提出一些政治和宗教的要求,开展反英的群众运动。最著名的是19世纪末的“辛格大会运动”。在这场运动中,锡克教徒主张恢复锡克教的原始纯洁性,研究锡克教原始教义,反对印度教和雅利安社,提出要把锡克教徒变成政治上和法律上独立的社会集团的高度。到了20世纪初期,出现了把锡克教徒塑造成半军事化和政党化具有反英性质的“阿卡利运动”。其以反英为斗争旗帜,以占据锡克教寺庙为手段,最后成立了一个叫做锡克教徒军的半军事性的组织,这个组织也就是阿卡利党,首任主席是古鲁塔拉辛格,把总部设在阿姆利则的金寺。这个党派的最高首领是主席而不再是古鲁,其产生的办法是由一个各地区支部约有400名代表组成的总机构选举产生。它的活动经费由孟买、德里、加尔各答、坎普尔的锡克教大资本家提供。阿卡利党本身还控制一个资金雄厚的寺庙管理委员会,它的宗旨是保护锡克教徒的权利并确保其作为一个独立实体而继续的生存发展,并多次提出要成立旁遮普省的要求。后来于1955年发起了一个“旁遮普语省口号运动”,遭到了国大党政府的镇压,约有12000多人被捕。1961—1962年又组织“旁遮普语省运动”,又有约3万人被捕。尽管如此,它的政治主张取得了一个极大的成果——1966年,印度政府被迫把旁遮普划分为以锡克教徒为主要居民的旁遮普邦和以印度教徒为主要居民的哈里亚纳邦,并承认阿卡利党为旁遮普邦的合法执政党。该党首席部长由锡克教古鲁担任。

目前,锡克教徒大部分居住在旁遮普邦,约占该邦人口的52%,其余的锡克教徒在泰米尔纳德邦和加尔各答市。加尔各答市的汽车司机几乎全都是锡克教徒。

锡克教徒与印度教徒冲突的原因主要有两个,一是锡克教基本教义和印度教的冲突,二是印度政府主要倡导印度教。

锡克教基本教义和印度教教义的冲突。种姓分立和种姓制度是印度教的政治核心。印度教把人们分成不同的种姓。种姓制度渗入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种姓对一个人来说,常常决定着他们的职业、政治地位和生活状况。第二次世界大战前,印度全国曾有3500个种姓,支配了75%的居民,属于低种姓和“不可接触者”的人达约8500万之多。印度宪法虽在法律上废除了种姓歧视和种姓压迫,然而种姓制度对社会生活的影响至今没有消除。根据1971年人口调查,仍遭种姓歧视和压迫的人有8000万,占当时全印人口的14.6%。在印度,正由于种族、宗教、语言、种姓的隔阂和矛盾,常常发生各种流血冲突。相反,锡克教主张在神的面前人人平等,反对种姓分立。早在创始人那纳克那里,就提出了反对种姓制度的主张。他原本出生于印度教刹帝利种姓家庭,但却提出一种“在神面前人人平等,不分贵贱”的反种姓制度传统的新教义。那纳克把新教义用旁遮普语和印地语在各地宣讲通俗易懂的赞美诗,为此吸引了大量的门徒,主要是商人阶层。

锡克教本身就是作为印度教和伊斯兰教的对立面产生的。16世纪初,在印度教和伊斯兰教两大教族的长期争斗中,有一部分印度人希望走第三条道路,从而诞生了锡克教。

第二个原因是印度锡克人创造历史的辉煌。在印度历史中,锡克人有过一段闪光的历史。历史上,锡克人曾与莫卧儿王朝进行了长期斗争后,于1765年占领了旁遮普全境,并建立了锡克邦,而且有过80年的独立历史。这一段独立的历史对后来的锡克教徒的政治心理产生了深刻的影响。

第三个原因是政治原因。这种政治因素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宗教的矛盾,二是锡克人要求在旁遮普邦的自治和独立政治主张与印度政府之间的矛盾。

由于印度政府主要倡导印度教,并曾以印度教为国教,遭到了锡克教徒的一再反对,集中体现在“阿卡利运动”。

该运动兴起于19世纪末至20世纪初。该运动在印度民族解放运动及抗英斗争中组织了阿卡利党,开始曾与印度国大党合作,争取印度民族的独立,但在印度独立后又成为印度的反对党,并于1955年和1961年开展了两次旁遮普邦语运动,遭到印度政府的镇压,其领导人也被逮捕。尽管如此,锡克教徒在旁遮普省一直处于优势地位。

近年来,锡克教徒在印度政治舞台上始终作为强大的反对势力而存在。锡克教于1984年搞的“不合作运动”,一度使印度闹粮荒。印度军队奉蓝星行动计划攻占金庙,打死300余人,极大地伤害了锡克教徒的宗教感情,为此1984年10月31日印度前总理英迪拉·甘地被贴身保镖锡克教徒刺杀身亡。之后,印度教徒对锡克教徒实行了大规模的报复行动,据外电报道约有4000锡克教徒被杀死。从此之后,锡克教徒的极端分子更是奉行恐怖主义策略,使印度的教派斗争直接表现为残酷的政治斗争。此外,他们还袭击工厂、市场、火车、街道等人多的公共场所。

锡克教运动的政治因素是印度政府对旁遮普邦的限制与旁遮普锡克人自治要求的矛盾。印度虽然是联邦国家,但组成各地方的邦并不是自治邦。锡克教徒成立的政治组织有极端派和温和派两种政治主张。极端派要求旁遮普脱离印度联邦,成立独立的“卡利斯坦”国,温和派要求旁遮普的自治。极端派的主要代表人物是出身医生的贾吉特·辛格·乔汉,他自称是卡利斯坦共和国的总统,公开号召锡克教徒使用暴力和恐怖手段与中央政府全面对抗,并到国外的锡克人中活动以寻求支持,但其所得到的支持者并不多。温和派的代表人物是20世纪80年代的阿卡利党主席,锡克运动的决策人物哈尔高德·辛格·隆格瓦尔,他并不要求旁遮普邦独立于印度,而只要求在印度联邦内争取更大的自治权利,反对使用暴力和成立卡利斯坦国。可是哈尔高德·辛格·隆格瓦尔的主张受到了极端派的强烈反对,并被极端派所杀害。

在锡克运动中,政治领袖往往利用宗教掩盖政治目的并利用宗教达到政治目的。锡克运动的精神领袖贾尔奈尔·辛格·宾德兰瓦尔明确表示宗教远比政治更为重要。但他们真正关心的是政治权力,所谓重视宗教不过是一种政治手段而已。

印度政府对待锡克运动,历来采取安抚和镇压的两手政策。1982年英·甘地再次上台之前印度政府逮捕了数万名锡克人,而在他上台之后则为了缓和矛盾而下令释放了绝大多数锡克政治犯。

然而锡克人与政府警察之间的矛盾和冲突却有增无减。20世纪70年代末到80年代初,这种矛盾达到了空前尖锐的程度。70年代末,阿卡利党向印度政府提出了多项要求,在1982年与印度政府的谈判中,印度政府只答应了其中的锡克人统一管理印度各地锡克寺庙等部分要求,而对“旁遮普自治”、中心分配拉维河和阿斯河河水等要求,印度政府则坚决拒绝考虑。这便使锡克人和警察的冲突更加激烈。印度政府于1983年10月6日宣布旁遮普地区实行总统直接治理,而阿卡利党则号召锡克人阻止本地的粮食外运。为此,总理动用了5000多人装备精良的军队,于1983年6月6日夜晚攻克了锡克教徒的大本营阿姆利则金庙,击毙了锡克人的精神领袖宾德兰瓦尔,俘虏了阿卡利党的主席隆格瓦尔。结果,锡克教徒反过来以更大的行动报复政治当局,于1984年10月刺杀了英·甘地。同样,印度教徒立即对锡克教徒采取更大的报复行动,杀死了约4000多锡克人。

锡克人要求在旁遮普邦自治、独立的政治主张与印度政府之间的政治矛盾,还隐含着如下两个因素:

一是旁遮普所处的战略地位非常重要。它西邻巴基斯坦的旁遮普省,北连查谟克什米尔,所以印度中央政府绝不可能放弃对该地区的控制。

二是其经济发展的因素。旁遮普邦是“印度的谷仓”。以锡克人为主的旁遮普邦在印度是发达的地区,经济上的发达使他们提出旁遮普邦的自治甚至是独立的政治要求。印度独立后,锡克资产阶级有较大的发展,并在孟买、加尔各答、新德里和坎普尔等大城市涌现出一批锡克大资本家。农村中地主也逐渐采用资本主义经营方式,使资本主义在农村也有了较大发展。20世纪60年代印度掀起的“绿色革命”,旁遮普邦是受益最大的地区,并使之成为印度的粮仓。在80年代,旁遮普邦提供了中央政府50%的大米和60%的小麦储备。旁遮普是印度人均收入最高的地区。经济上的发达,使其要求摆脱印度中央政府的限制。

目前,印度教徒和锡克教徒的矛盾冲突仍在继续,其中有两点宝贵的经验留给了后人:第一,印度的经验证明,“任何多民族国家,联邦政府想要保持各邦形势稳定,必须致力于建设强大的经济体系。强大的经济市场能把各个不同地区通过经济凝聚在一起。任何一个个别邦的经济在全国占了上风后,它就会利用手中经济优势作武器,来要挟中央联邦政府,要求政治上有更多的发言权,锡克的旁遮普邦就是这么做的。锡克人之所以长期闹分裂,与其地区经济在全国处于优势地位不无关系”。第二,印度的经验还向世人证明,“任何一个多民族国家,不论分裂主义者弄得如何凶,只要没有外国插手,总是难以肢解国家的;一旦有外国插手,国内力量又不足以抗衡时,国家就面临着分裂危险”。

展望旁遮普邦何去何从的未来命运,如果印度政府不是把锡克人视为自己的异己分子即不把印度教的地位置于高于锡克教的地位,并考虑到锡克人经济文化发展的优势而给予其一定的优惠如自治的政策,而同时锡克人又不居“功”(自己的优势)自傲而并不要求国家的分裂,那么旁遮普邦的问题就迎刃而解,否则锡克教徒和印度教徒的冲突,甚至是锡克教徒与印度政府的矛盾是无法化解的,只是冲突的程度不同而已。

由于锡克人生存于印度教与伊斯兰教夹缝之间,锡克人除了与印度教徒发生冲突之外,还必然与伊斯兰教徒产生冲突。1947年5月至6月之间,在印巴分治付诸实施中,居住在巴基斯坦土地上的250万锡克人,因感到前途暗淡而迁徙到印度。其结果,锡克人“失去了在巴基斯坦的400万公顷膏腴土地,而得到的只有250万公顷不如原先的土地,他们丢掉的大量不动产,没有得到任何补偿。他们还把150多座寺庙和圣地丢弃在巴基斯坦”。[2]

耆那教是产生于古代印度,主要集中在亚洲的一种地区宗教。[3]在当代,它又传播到亚洲、欧美、非洲等10余个国家。

耆那教在公元前7世纪至公元前5世纪与佛教同时兴起于古印度,是印度最古老的宗教之一。耆那教早在公元前7世纪就已传播,但使其成为一个有制度有组织的耆那教,则是教主大雄的功劳。“耆那”(Jaina)的意思是“胜利者”、“完全修行之人”,是该教最后一个即第24代祖先筏驮摩那的称号,故该教由此得名。

相传,该教有24位祖师,第一位祖师勒舍婆创建了该教。在耆那教经典中,记载他是阿瑜陀一个国王的儿子。不过,第24祖师筏驮摩那(Vardhamana,意为“增益”,约公元前540—前467年)才是耆那教的真正奠基者。他是释迦牟尼的同代人,出身于一个非雅利安人的贵族家庭,30岁时抛弃物质世界,出家成为一个赤身裸体的苦行者,漫游12年之后,在他42岁时修成正果,后被弟子尊称为摩诃毗罗,是“伟大英雄”的意思,简称为“大雄”,为“无所畏惧者”。

耆那教兴起时,最初流行于恒河地带,反对印度当时的种姓制度,反对婆罗门教的神灵崇拜,反对吠陀权威的沙门思想,宣传种姓平等,为此得到社会中下层的广大支持,到大雄逝世时拥有的信徒多达52万之众。到孔雀王朝时期,耆那教受到阿育国王的保护,从而使耆那教在印度各地得以广泛传播。但在公元前3世纪,佛教极其盛行,使耆那教开始转移至德干高原,到西印度和南印度以图发展。

由于种姓制度造成的人为的不平等,公元前6世纪至公元前5世纪的印度,掀起了宗教改革运动。经济发展扩大了种姓的贫富差距。种姓特权加大了不同种姓之间的怨恨,造成婆罗门与非雅利安人之间的紧张关系。耆那教就是在这种背景下发生的。由于佛教、伊斯兰教和耆那教的广泛传播,随着阿拉伯的入侵、笈多王朝的衰落和印度的分裂,使婆罗门教逐渐衰落。

耆那教是对印度教的不足的一种扬弃。印度教规定的宗教仪式和教义往往是比较死板的,不能提供对自由的追求。所以一部分富有才智的人开始与当时的印度社会疏远,沉浸于纯粹的内心反省和沉思。因此,在印度发展起宗教改革运动,于是诞生了两个宗教改革运动,佛教是其中的一个,另一个则是耆那教。

耆那教教义的一个基本精神是,不仅动物,甚至是植物和无机物(如石头),都有独立的灵魂和生命。因此强调尊重任何物体的生命,所以在祭祀中要先清道,以免踩死任何小虫,甚至还要用布盖住鼻子以防止把小虫子吸入鼻孔。

公元1世纪左右,由于在教义和礼仪上的分歧,耆那教内部分裂为白衣派和空衣派。

空衣派也称裸体派,特别注重苦行,主张不蓄私人财产,连衣服也不应有,以天为衣(故也叫“天衣派”),以乞为生,提倡远离世俗,生活在寺庙。该派歧视妇女,认为妇女不能达到最高圣境。该派传播于印度的迈索尔一带。后来,该派又分裂为三大支,毗莎般提(Bisapanthi)、鸠摩那般提(Gumanapanthi)和达罗那般提(Taranapanthi)。目前,多数空衣派信徒已经放弃裸体习俗,平时穿本地服装。只有少数较高的苦行僧侣才遵守裸体戒条,但也并非裸体上街,而是在行动时用一布包住身体,吃饭时则把布解下放在一旁。

白衣派又称尸吠坦婆罗派,在耆那教分裂后占绝大多数。该派信徒身穿白衣,象征廉洁,主张男女平等,认为妇女同样能达到最高圣境。但白衣派重视苦行,只许穿一衣,不脱不洗,直到完全破旧方可再换,而且虔诚的信徒还不剃剪头发并实行根根拔除。该派后来也分三支,穆尔底布扎(Murtipuja)、斯特那迦瓦西(Sthanakavasi)、特罗般提(Terapanthi)。

历史上,古吉拉特君王鸠摩波罗把耆那教定为国教。

12世纪后,耆那教的寺院及组织受到了印度穆斯林统治者的极大破坏。

17—18世纪,耆那教内部出现了几个改革运动,像郎迦派运动、斯特伽卡瓦西派运动。这些改革运动,对耆那教的传统愚昧做法进行了某些批判,反对烦琐的仪式,吸收西方人道主义、博爱的思想观点。

耆那教的空衣派和白衣派很早就信奉着不同经典,故其教义不尽相同。《十二支》(又称《十二安迦》)是白衣派最重要的经典,公元前3世纪成书,现在只存十一支。空衣派则认为《十二支》并非真传,以“吠陀”为经典,是用梵文书写的,由阐述历史、宇宙论、哲学和生活规则四部分组成。

两派都承认的经典是《真理证得经》,又译为《入谛义经》,为生活于135—219年的乌玛斯伐蒂所著。两派在以下几方面的基本教义是相同的:

第一,耆那教提出朴素直观的宇宙论。两派信徒都共同否定婆罗门教的四种姓的制度和吠陀天启的学说,而提倡七谛的学说。这七谛说容纳了耆那教的宇宙观和世界观及人的解脱办法,包括命、非命、漏入、系缚、制御、寂静和解脱。耆那教的命指灵魂,非命则指非灵魂。耆那教的宇宙观是朴素的、直观的唯物自然观及灵魂唯心论,提出世界是永恒和自生的理论,认为宇宙由灵魂、法、非法、空间、时间、物质原子等6种因素构成,而原子的结合便产生了土、水、火、风这四种基本要素,进而组成整个物质世界。

另一方面,耆那教运用一分为二的方法,认为宇宙由灵魂和非灵魂组成;进一步把灵魂和非灵魂分成两种,把灵魂又分为能动和不动两类,把非灵魂分成定型和不定型两种。耆那教坚决反对创世说,并认定创世说纯属谬论。因为他们认为,那些信奉创世说的人不懂得真理,不懂得世界万物是永恒的。[4]

第二,耆那教相信业报轮回,认为有生命的物体形态由于有业的障碍而得因果报应,所以芸芸众生将在三界和六道中循环不止。人之业有语业、意业和身业三类。其三界指欲界、色界和无色界。而六道则指地狱、饿鬼、牲畜、战场、人和天。

第三,耆那教主张认识或然论,反对婆罗门教的绝对权威的理论,提出认识论上“七支论法”的或然论。

第四,耆那教注重通过修行以得到灵魂的解脱。而解脱之道则分修三宝和持五戒。其三宝,一为正智,即正确习解,正智分等级,最高一级能够达到无所不知;二为正信,即正确信仰,在此其完全信赖大雄及其指导;三为正行,即正确实行。其五戒为不杀生、不欺诳、不偷盗、不奸淫及戒私财。

耆那教的这些基本信条决定了耆那教的礼仪核心是苦修禁欲和不杀生。耆那教徒十分注重苦行修炼和禁欲。因为在他们看来,只有苦行才能脱离轮回之苦,才能获得解脱。无论出家信徒,还是在家信徒,都有遵守不杀生、不欺诳、不偷盗、不邪淫和不贪婪这五戒的戒条。

耆那教信徒为了彻底贯彻五戒信条,认为杀生对守戒不利,故坚持对动物生命要有特别的保护,进而坚决反对屠杀牲畜并开办一些牲畜收养所收养那些受伤及年老的牲畜,为此他们不主张从事农业而大都从事工商业,因为在他们看来,从事农业会破土杀害昆虫。更有甚者,有的耆那教徒为了避免杀害小生物,怕饮水吞杀水中小生物,饮水都要过滤;走路怕踩死生物便先用扫帚打扫地面。

耆那教徒每年每月都有例行的斋期和节日活动,主要有大雄诞生节、赎罪节、持斋节等。节日期间,信徒要斋戒、沐浴,还要开纪念会和表彰会等以示庆功。

当今印度有很多耆那教寺庙、石窟,还有五座圣山,为印度宗教的宝贵文化遗产。

4—13世纪,耆那教已经广泛传播到南亚次大陆,13世纪后,由于伊斯兰教传入印度,耆那教开始走向衰落。

17世纪启蒙运动后,耆那教内部出现了由动地皮欧领导的郎迦斯派(Lonkas)运动,主张改革,弘扬博爱思想和人道主义。18世纪还兴起了维拉吉领导的斯特那迦瓦西派(Sthankavasi)运动。

19世纪后,耆那教开始传入斯里兰卡、阿富汗、阿拉伯、波斯、中亚、埃塞俄比亚等亚非国家。20世纪以来,耆那教传播至欧美,在英国成立了耆那教兄弟会,德国修建有研究耆那教的图书馆,美国也有许多研究耆那教的学者。

20世纪70年代后,耆那教参加了世界宗教和平大会和亚洲和平会议,还派代表多次出席各种国际宗教会议。

在全世界耆那教徒总数约为370多万人,主要分布在印度、斯里兰卡、阿富汗、英国等10个国家。耆那教徒大多集中在亚洲,其次是非洲,绝大多数则集中在印度,约占世界耆那教徒总数的83%。

耆那教虽然教徒人数少,但对印度社会产生了很大的影响。最重要的是耆那教主张非暴力即杀戒。这一教义最后为印度教的一般团体所接受。据说,圣雄·甘地虽然不是耆那教的成员,但他受戒杀教义的影响很深。

虽然在印度的耆那教徒占世界耆那教徒总数的83%,但对于在拥有约10亿人口的印度来说,耆那教徒只占印度人口的0.5%[5],和约占印度人口78.8%的印度教徒(在20世纪80年代中期就高达5.47亿),和约占2%的锡克教徒相比,人数是很少的。此外,耆那教还少于约占0.8%的佛教。

然而,尽管耆那教徒在印度各宗教中人数很少,但它在印度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的影响则十分巨大。耆那教徒多数是商人、工厂主、城市居民中的富裕阶层,印度民族资本中的相当部分掌握在耆那教徒手中。瓦尔昌德、达尔米亚及贾恩三个大财阀的家族都是耆那教徒。

印度的耆那教总部设在孟买,教徒主要集中在古吉拉特邦、卡纳塔克邦、中央邦、马哈拉施特拉邦、拉贾斯坦邦、北方邦和新德里等地。多数教徒是农牧民、手工业者和商人,属于印度吠舍种姓。

在印度有很多耆那教组织、庙宇、道院、文化研究机构和中小学校。耆那教组织多达几十个,主要有世界耆那教传教会、耆那教青年大会、全印耆那教大会等。其著名的耆那教学校是孟买大雄耆那教学院。耆那教中小学校最多的在新德里,有近百所。耆那教的主要刊物是季刊《耆那教杂志》。

印度耆那教有五座圣山,最著名的是萨特龙贾亚,这座山上有耆那教的800座庙宇,神像11000尊。其余四座圣山分别是吉尔纳尔、阿卜、阿斯塔巴达、萨米塔-希卡拉。

[1] 切尔瓦杜莱·马诺加兰:《斯里兰卡的民族冲突与和解》,夏威夷大学出版社1987年版,第118页。

[2] 〔美〕爱德华著:《印度所不喜欢的民族——锡克人》,郭文豹译,《民族译丛》1995年第5期。

[3] 黄心川主编:《世界十大宗教》,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7年版,第84页。

[4] 黄心川主编:《世界十大宗教》,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7年版,第89页。

[5] 黄心川主编:《世界十大宗教》,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7年版,第9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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