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月革命后,布尔什维克政府试图立即实施列宁在1917年就已经形成的思想(参见以上第十三章)。苏维埃政权发布法令,承认农民夺取土地是合法的,准许工人对工业的控制,并对那些被认为能够使国家政策有效发挥作用的城市经济因素进行国有化。开启了与德国政府的和平谈判,拒绝偿付沙皇俄国的债务,并开始建立一个新的共产国际的初步工作。
列宁认为,向社会主义过渡的最初阶段,可以从“国家资本主义”组织和公社国家的结合开始。私人资本家和资产阶级专家,仍然像以前一样工作,但现在要置于无产阶级政治权力的指导和监察之下。列宁认为,这足以重建生产和分配,直到国际革命能够提供向社会主义建设更有系统进展的环境。这里有几个假设,没有这些假设上述主张就毫无意义。列宁在1917年早期就坚持认为,依据革命大众广为接受的纲领明确地夺取权力,可以消除内战扩大的可能性。同时,他坚持认为,民主化将振兴经济和武装力量,足以抵御德国帝国主义和进行一场必要的革命战争。
这些信念很快被一些事件证明是错误的,由这些想法决定的过渡形式同时遭到破坏。革命进一步瓦解了经济和武装力量。在食物供给不足的压力下,在从被剥夺的大地主那里获得土地的期望下,城市人口减少,士兵逃离军队。布尔什维克政府被迫在惩罚性的布列斯特——立托夫斯克和约下向德国投降。这种混乱导致无法通过批准地方行使主动权,来扭转工人控制的局面。这破坏了整体和谐,超越了被布尔什维克领导人视为权宜之计的措施,扩大了对私人资本家的压制,从而对“国家资本主义”的过渡模式产生了直接的和不利的影响。到1918年3月,列宁很快背弃诺言,以经济上的必要性为名义,将工人阶级组织的自治从属于等级制的控制,并以此取代了在《国家与革命》中被明确阐明的理论
政权力量的薄弱,也使其无力确保私人资本家和现有官僚们的合作。1918年,反革命力量的增长,导致列宁的方案所依靠的人员逃离了无产阶级的大本营。随着1918年中期内战的爆发,布尔什维克被迫将大规模的国有化当作一种安全措施。同时,随着求助于强制措施为城市居民和红军征集食物供应(没有足够的现实的资源通过自愿交换来获得它们),政权与农民之间的联盟变得紧张起来。
所有这些都表明,列宁1917年革命策略中存在严重的误判和内在矛盾(参见以上第十三章)。特别是他的“国家资本主义”的过渡模式,被证明无法与阶级斗争的动力学相协调。列宁正是在这一问题上遭到党内批评。包括布哈林在内的左派,在这一阶段呼吁采取更多激进的措施,并热情支持战时共产主义政策的发展。他们认为,这一系列的行动是一些事件强加给政权的,但是,由于革命发展的内在逻辑,左派将1918年经济政策的激进化看作是向社会主义过渡不可避免的特征。布哈林的思想被证实是有感染力的。到1920年时,他将这些思想在《过渡时期经济学》中系统化了,所有的重要的布尔什维克似乎都接受了这些思想的普遍效力。然而,布哈林作了太多的妥协(其他的左派难以接受):将迄今为止他一直坚持的完全民主化的“公社国家”的主张,让位于一个中央集权的党的专制的概念,尽管这个概念以无产阶级“自治”的面目进行了伪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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